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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BO HEAVY ENGINEERI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5

Jun 1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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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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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17 证券简称:海波重科 公告编号:2025-044 债券代码:123080 债券简称:海波转债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6 月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 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6 月27 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 年6 月27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6 月27 日上午9:15 至下 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 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六)股权登记日:2025 年6 月23 日(星期一)

  •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5 年6 月23 日下午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该委托代理人 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黄金桥工业园6 号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将审议以下提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2.00 关于制订、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
数:(3)
2.01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3 关于修订《董事薪酬及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

1、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1 须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 的2/3 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股东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法人 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持委托授权书)、股东账户卡、 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邮件或信函方式进行登 记(信封和邮件标题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原则上不接受电话登记。

3、以邮件或信函进行登记的股东,必须在股东会召开当日会议召开前出示 上述有效证件给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二)登记时间:2025 年6 月26 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郑店街黄金 桥工业园6 号,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编:430200。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雪

联系电话:027-87028626

联系传真:027-8702837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

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6 月11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517”,投票简称“海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5 年6 月27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 和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6 月27 日(现场股东会召开

  • 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 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

  • 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海波重型工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对以下议案以现场投票方式代为行 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 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 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2.00 关于制订、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2.01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3 关于修订《董事薪酬及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特别说明事项:

  •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

  • “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对于累积投 票的议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填写表决的票数(股份 数)。

  •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此表复印有效。

委托人盖章/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注:

  • 1、请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股东账

  • 户卡复印件;

  • 2、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提供受托人

  • 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