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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BO HEAVY ENGINEERI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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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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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海波重型工 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波重科”或“公司”)2020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海波重科 2020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85 号文)核准,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 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 245 万张,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共募集资金 24,5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 470.00 万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4,03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本次发行承销及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 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用 6,249,528.30(不含增值税)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8,750,471.7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E10606 号 《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发行人 2020 年 12 月 8 日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240,300,000.00 元,本 期 2020 年度使用 0 元。截止到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40,326,494.96 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
|---|---|---|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1、募集资金总额 | A | 245,000,000.00 |
| 减:承销费用 | B | 4,700,000.00 |
| 2、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 C=A-B | 240,300,000.00 |
| 减:募投项目建设资金 | D | 0 |
| 减:置换前期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 E | 0 |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F | 0 |
| 减: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 G | 0 |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 H | 26,494.96 |
| 3、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年末余额 | I=C-D-E-F-G+H | 240,326,494.96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对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 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2020 年 12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 汉口银行武昌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汉口银行武昌支行开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75011001030761)。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 年 12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 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汉街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光大银行 武汉汉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8440188000092662)。三方监管协议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 问题。
2020 年 12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 华夏银行武汉徐东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华夏银行武汉徐东 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155000000873318)。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 年 12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 平安银行武汉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平安银行武汉分行开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889398540057)。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至 2020.12.31 日 余额 |
备注 |
|---|---|---|---|---|
| 汉口银行武昌支行 | 275011001030761 | 45,000,000.00 | 45,005,537.48 | 活期存 款 |
| 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汉街 支行 |
38440188000092662 | 87,000,000.00 | 87,009,324.99 | 活期存 款 |
| 华夏银行武汉徐东支行 | 11155000000873318 | 88,300,000.00 | 88,309,565.83 | 活期存 款 |
| 平安银行武汉分行 | 15889398540057 | 20,000,000.00 | 20,002,066.66 | 活期存 款 |
| 合计 | - | 240,300,000.00 | 240,326,494.96 | - |
注1:四个账户初始存放金额(含部分发行费用)合计240,300,000.00元;
注2: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增加的原因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汉口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 平安银行四家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结息。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承诺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三个项目为:津石高速公路工程桥梁钢箱梁材 料采购、制造、运输、安装工程专业施工项目、监利至江陵高速公路东延段钢混组 合梁施工专业分包项目、营山至达州高速公路项目工程施工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 前,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尚未投 入使用,详见附件“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超额募集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
(三)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1 月 12 日至 2021 年 3 月 11 日,发行人分别从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置 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共计 240,326,359.96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
|---|---|---|---|
| 序号 | 银行 | 置换日期 | 置换金额 |
| 1 | 华夏银行武汉徐东支行 | 2021.01.12 | 88,309,565.83 |
| 2 | 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汉街支行 | 2021.01.12 | 87,009,324.99 |
| 3 | 汉口银行武昌支行 | 2021.01.12 | 45,005,502.48 |
| 4 | 平安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 2021.03.11 | 20,001,966.66 |
| 合计 | 240,326,359.96 |
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出 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E10615 号《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审验确认。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 编制单位: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0年度 | 2020年度 | 2020年度 |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245,00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 募集资金净额 | 238,750,471.7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 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
本 年 度 投 入 金 额 |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 |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 /(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
| 承诺投资项 目 |
||||||||||
| 津石高速公 路工程桥梁 钢箱梁材料 采购、制造、 运输、安装工 程专业施工 项目 |
否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 | - | - | 2019-12-31 | 是 | 否 | |
| 监利至江陵 高速公路东 |
否 | 180,000,000.00 | 180,000,000.00 | - | - | - | 2021-7-31 | 28,041,149.29 | 是 | 否 |
| 延段钢混组 合梁施工专 业分包项目 |
||||||||||
|---|---|---|---|---|---|---|---|---|---|---|
| 营山至达州 高速公路项 目工程施工 项目 |
否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 - | - | 2020-9-30 | 2,657,565.44 | 是 | 否 |
| 承诺投资项 目小计 |
245,000,000.00 | 245,000,000.00 | - | - | 30,698,714.73 | |||||
| 超募资金投 向 |
||||||||||
| 偿还银行贷 款 |
||||||||||
| 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 |
||||||||||
| 超募资金投 向小计 |
||||||||||
| 合计 | 245,000,000.00 | 245,000,000.00 | - | 30,698,714.73 | ||||||
| 未达到计划 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 和原因(分具 体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 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 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 | 不适用 |
| 金额、用途及 使用进展情 况 |
|
|---|---|
|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 地点变更情 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 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 情况 |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截至2020年12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46,995,700.32元, 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1,632,075.48元。2020年12月31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38,750,471.70 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1,549,528.30 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E10615号鉴 证报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截至2020 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进行相关款项划转工作。 2、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3月11日,公司从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共 计240,326,359.96元。其中,从华夏银行武汉徐东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置换金额88,309,565.83元,从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汉街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置换金额87,009,324.99 元,从汉口银行武昌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置换金额45,005,502.48 元,从平安银行武汉分行 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置换金额20,001,966.66元。 |
| 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 现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额 |
不适用 |
| 及原因 | |
|---|---|
| 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用 途及去向 |
2020 年12 月31 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238,750,471.70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1,549,528.30元。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3月11日,公司从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置换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共计240,326,359.96元。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
| 募集资金使 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 或其他情况 |
本报告期内无。 |
六、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与管理层沟通等多种方式,对海波重科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 文件,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海波重科 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 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等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情形。海波重 科 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本保荐机构对海波重科 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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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协 董淑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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