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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6

Nov 9, 2016

52071_rns_2016-11-09_7e1157fa-d8aa-40cd-8c95-acd16e86014a.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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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

及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

公司地址:新北市土城區中興路 7-1 號 1 樓 公司電話:(02) 2268-0389

合併財務報告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三、
會計師核閱報告
3
四、
合併資產負債表
4-5
五、
合併綜合損益表
6
六、
合併權益變動表
7
七、
合併現金流量表
8
八、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一)
公司沿革
9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9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9-18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9-35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35-36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37-54
(七)
關係人交易
55-56
(八)
質押之資產
56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56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56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57
(十二)其他 57-68
(十三)
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69、71-74、77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69-70、72-75
3.大陸投資資訊 70、76
(十四)
部門資訊
70
固緯電子實業股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〇五年九月三十日、一〇四年王三再三十一日及一〇四年九月三十日
(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九月三十日獲經核調,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一〇五年九月三十日 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〇四年九月三十日
代碼 會計項目 附 註 金 額 % 金 額 % 金 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四及六1 \$207,812 7 \$180,426 6 \$206,912 7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四及六.2 25,685 16,401
11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流動 四及六.3 2,442 $\blacksquare$ 1,388 $\sim$ 956
1147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一流動 四、六.5 9,969 35,161 1 52,749 $\overline{c}$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四及六.6 145,941 5 185,444 6 121,290 5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四、六.7及七 466,467 16 484,072 16 478,732 16
1200 其他應收款 Ł 10,558 $\tilde{\phantom{a}}$ 5,220 $\sim$ 7.998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7,286 $\overline{\phantom{a}}$ 5,313 $\overline{\phantom{a}}$ 7,810
130x 存貨 四及六.8 785,982 27 731,701 25 762,110 26
1410 預付款項 21,200 26,216 $\mathbf{1}$ 22,315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4,637 $\overline{\phantom{a}}$ 2,394 5,838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1,687,979 57 1,673,736 56 1,666,710 57
非流動資產
152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四及六.3 115,444 $\overline{4}$ 130,470 $\overline{4}$ 83,870 3
154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四及六.4 4,189 $\blacksquare$ 4,189 $\blacksquare$ 4,189
1546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一非流動 四、六.5及八 3,000 $\overline{\phantom{a}}$ 3,000 ÷. 3,000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四、六.9及八 847,161 29 892,265 30 880,848 30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四及六.10 120,733 $\overline{4}$ 133,697 $\overline{4}$ 140,197 5
1780 無形資產 四及六.11 13,725 16,190 -1 14.586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四及六.23 86,770 3 89,018 3 80,685 3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四及六.12 53,440 $\overline{c}$ 51,337 $\overline{c}$ 52,015 $\overline{c}$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1,244,462 43 1,320,166 44 1,259,390 43
1xxx 資產總計 \$2,932,441 100 \$2,993,902 100 \$2,926,100 100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信号亚亚 海河中心 所读

負債及權益 一〇五年九月三十日 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千江·刑室巾 儿
一〇四年九月三十日
代碼 會計項目 附 註 金 額 %
% 金 額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13 \$139,005 5 \$94,745 3 \$202,165 $7\phantom{.0}$
2150 應付票據 11,064 18,551 8,794
2170 應付帳款 136,228 5 188,777 6 187,341 $7\phantom{.0}$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14 199,728 245,694 8 170,592 6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四及六.23 11,628 19,055 2,665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19,567 13,597 $\overline{\phantom{a}}$ 14,325
2355 應付租賃款一流動 四及六.15 1,990 $\overline{\phantom{a}}$ 2,032 2,065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519,210 18 582,451 19 587,947 20
非流動負債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四及六.23 1,165 $\blacksquare$ 2,025 $\sim$ 3,801
2613 應付租賃款一非流動 四及六.15 2,379 4,104 $\overline{\phantom{a}}$ 4,785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四及六.16 275,721 10 294,889 10 296,540 11
2645 存入保證金 16,620 $\sim$ 14,936 14,791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295,885 10 315,954 11 319,917 11
2xxx 負債總計 815,095 28 898,405 30 907,864 31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四及六.17
3100 股本
3110 普通股股本 1,450,472 50 1,381,402 46 1,381,402 47
股本合計 1,450,472 50 1,381,402 46 1,381,402 47
3200 資本公積 4,047 $\overline{\phantom{a}}$ 4,047 $\overline{\phantom{a}}$ 4,047 $\sim$
3300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296,391 10 273,156 9 273,156 10
3350 未分配盈餘 337,431 11 340,260 12 281,405 10
保留盈餘合計 633,822 21 613,416 21 554,561 20
3400 其他權益 21,916 88,621 3 69,594 $\overline{2}$
36xx 非控制權益 六.17 7,089 8,011 8,632
3xxx 權益總計 2,117,346 72 2,095,497 70 2,018,236 69
負債及權益總計 \$2,932,441 100 \$2,993,902 100 \$2,926,100 100

一〇五年七月 西南海岸 海風 一〇四年七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 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 一〇四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 $+1$ $+1$ $+1$ $+1$ $+1$ $+1$
代碼 會計項目 附註 金 額 $\frac{0}{0}$ 金 額 $\frac{0}{6}$ 金額 $\frac{0}{0}$ 金 額 $\frac{0}{0}$
4000 營業收入 四、六.18及七 \$536,543 100 \$522,651 100 \$1,534,680 100 \$1,495,863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20及七 (270, 650) (50) (273, 439) (52) (760, 375) (50) (758, 721) (51)
5900 營業毛利 265,893 50 249,212 48 774,305 50 737,142 49
6000 營業費用 六.20
6100 推銷費用 (103, 737) (19) (103, 492) (20) (305, 784) (20) (300, 287) (20)
6200 管理費用 (55, 717) (11) (67, 693) (13) (176,989) (11) (178, 350) (12)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49, 244) (9) (46, 624) (9) (141, 727) (9) (139,918) (9)
營業費用合計 (208, 698) (39) (217, 809) (42) (624, 500) (40) (618, 555) (41)
6900 營業利益 57,195 11 31,403 6 149,805 10 118,587 8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四、六.21及七 16,275 $\overline{3}$ 19,992 $\overline{4}$ 43,680 3 44,285 $\overline{3}$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21 (6,169) (1) 31,360 6 25,008 $\mathbf{2}$ 11,592 $\sim$
7050 財務成本 六.21 (469) $\omega$ (740) (1, 381) Ξ (2,664) $\sim$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9,637 $\overline{2}$ 50,612 10 67,307 5 53,213 $\overline{\mathbf{3}}$
7900 税前淨利 66,832 13 82,015 16 217,112 15 171,800 11
7950 所得稅(費用)利益 四及六.23 (8,060) (2) (13, 349) (3) (31, 396) (2) (16,710) (1)
8200 本期淨利 58,772 11 68,666 13 185,716 13 155,090 $10\,$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六.22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30,006) (5) 38,430 $7\phantom{.0}$ (52,160) (3) 16,567 $\mathcal{L}$ .
836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3, 489) (1) (62,000) (12) (15,026) (1) (61, 967) (4)
8399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六.23 156 257 $\sim$ 17 498 $\sim$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稅後淨額) (33, 339) (6) (23, 313) (5) (67, 169) (4) (44,902) (3)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25,433 5 \$45,353 8 \$118,547 9 \$110,188 $\overline{7}$
8600 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58,491 \$68,664 \$186,174 \$155,914
8620 非控制權益 281 2 (458) (824)
\$58,772 \$68,666 \$185,716 \$155,090
870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25,395 \$45,009 \$119,469 \$110,884
8720 非控制權益 38 344 (922) (696)
\$25,433 \$45,353 \$118,547 \$110,188
每股盈餘(元) 六.24
$\sim$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0.40 \$0.47 \$1.28
\$1.07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0.40 \$0.47
\$1.27 \$1.06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備供出售金
融資產未實

股本 資本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之兒換差額 現(損)益 總計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額
代碼 3100 3200 3310 3350 3410 3425 31xx 36xx 3XXX
A1 民國一〇四年一月一日餘額 \$1,315,621 \$4,047 \$255,439 \$274,770 \$42,854 \$71,770 \$1,964,501 \$9,328 \$1,973,829
B5
B9
一〇三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65,781 17,717 (17,717)
(65, 781)
(65, 781)
(65, 781) (65, 781)
普通股股票股利
D1 民國一〇四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淨利(損)
D3 民國一〇四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其他綜合
(損)益
155,914 16,937 (61, 967) 155,914
(45,030)
(824)
128
155,090
(44,902)
D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55,914 16,937 (61, 967) 110,884 (696) 110,188
Z1 民國一○四年九月三十日餘額 \$1,381,402 \$4,047 \$273,156 \$281,405 \$59,791 \$9,803 \$2,009,604 \$8,632 \$2,018,236
A1 民國一〇五年一月一日餘額 \$1,381,402 \$4,047 \$273,156 \$340,260 \$32,099 \$56,522 \$2,087,486 \$8,011 \$2,095,497
B5
B9
一〇四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普通股股票股利
69.070 23,235 (23, 235)
(96, 698)
(69,070)
(96, 698) (96, 698)
D1 民國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淨利(損) 186,174 186,174 (458) 185,716
D3 民國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其他綜合 (51, 679) (15,026) (66, 705) (464) (67, 169)
(損)益
D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86,174 (51, 679) (15,026) 119,469 (922) 118,547
Z1 民國一〇五年九月三十日餘額 \$1,450,472 \$4,047 \$296,391 \$337,431 \$(19,580) \$41,496 \$2,110,257 \$7,089 \$2,117,346

卑位・新堂常十兀
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 一〇四年一月一日至 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 一〇四年一月一日至
九月三十日 九月三十日 九月三十日 九月三十日
代碼
金額 金額 代碼
金額 金額
AAAA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BBBB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稅前淨利 \$217,112 \$171,800 B00300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826) \$(4,223)
A20000 調整項目: B00400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6,500
A20010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B00600 取得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5,565) (52, 381)
A20100 折舊費用 58,992 58,912 B00700 處分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29,965 30,000
A20200 攤銷費用 4,154 3,280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1, 365) (34, 283)
A20900 利息費用 1,381 2,664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809
A21200 利息收入 (2,879) (2,650)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4,233)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123 77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784
A23100 處分投資損失 133 B04500 取得無形資產 (1,603) (1, 876)
B06800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 2,130 309
B07500 收取之利息 2,879 2,650
A3000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2,191 (52, 520)
A31110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增加) (10, 736)
A31130 應收票據減少 39,503 25,608
A31150 應收帳款減少 17,605 32,615 CCCC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A31180 其他應收款(增加) (5,338) (823)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44,260
A31200 存貨(增加) (54, 281) (85,954)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3,005)
A31230 預付款項(增加)減少 5,016 179 C03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1,684 6,569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2, 243) 1,927 C04000 應付租賃款(減少) (1,767) (1,286)
A32130 應付票據(減少) (7, 487) (7,106) C04500 發放現金股利 (96, 698) (65, 781)
A32150
A32180
應付帳款(減少) (52, 549) (14, 955) C05600 支付之利息 (1, 381) (2,664)
A32230 其他應付款(減少) (45,966) (43, 842)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53,902) (66, 167)
A32240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淨確定福利負債(減少)增加
5,970 (20, 281)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19, 168)
149,209
1,648 DDDD
EEEE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30, 721) 9,105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39, 391) 123,232
(56, 442)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27,386 (42, 792)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09,818 66,790 E00200 E0010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80,426 249,704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07,812 \$206,912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及

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有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成立於民國六十四年九月。主要經 營項目包括下列各項設備之製造、工程、批發及零售業務。

  • (1)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
  • (2) 通信機械器材
  • (3)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 (4)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
  • (5) 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
  • (6) 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
  • (7) 一般儀器、光學儀器、精密儀器及其他光學及精密器械
  • (8) 儀器、儀表及電器安裝
  • (9)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
  • (10) 自動控制設備
  • (11) 其他機械器具
  • (12) 智慧財產權業
  • (13) 度量衡器證明業
  • (14) 能源技術服務業

本公司於民國八十八年三月於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掛牌,並於民國八十 九年九月經金管會證期局(原證期會)核准,轉於集中市場交易,其註冊地及主要 營運據點位於新北市土城區中興路 7-1 號 1 樓。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本集團)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 日之合併財務報告業經董事會於民國一○五年十一月八日通過發布。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 截至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為止,本集團未採用下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 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但尚未適用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準則或解釋如下: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 國際會計準則第 36 號「資產減損」之修正

此修正係針對 2011 年 5 月發布之修正,要求企業僅於報導期間認列或迴 轉減損損失時,始應揭露個別資產(包括商譽)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 額。此外,此修正並要求揭露依據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決定已減損資產之 可回收金額時,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公允價值層級與關鍵假設等資訊。此 修正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2)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 21 號「公課」

該解釋就應在何時針對政府課徵之公課(包括按照國際會計準則第 37 號 「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的規定進行核算的公課以及時間和金 額均可確定之公課)估列為負債提供相關指引。此解釋自 2014 年 1 月 1 日 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3) 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計之延續

此修正主要係對衍生工具若有合約更替,於符合特定條件之情況下,無須 停止適用避險會計。此修正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 效。

(4) 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員工福利」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此修正針對員工或第三方提撥至確定福利計畫,其提撥金與員工提供服務 之年數無關者(例如依員工薪資固定比例),提供得選擇之簡化會計處理方 法。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5) 2010-2012 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2 號「股份基礎給付」

修正「既得條件」及「市價條件」之定義及新增「績效條件」及「服務條 件」之定義(「績效條件」及「服務條件」之定義於修正前係包含於「既 得條件」之定義中)。以上修正適用給與日發生於 2014 年 7 月 1 日後之股 份基礎給付交易。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

此修正包括(1)刪除企業合併之或有對價分類規定中「其他適用之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2)刪除「國際會計準則第 37 號『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 有資產』或其他適當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規定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 債之或有對價應於每一報導日以公允價值衡量,並將公允價值之變動認列 於損益,及(3)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之規定以釐清為 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或有對價,僅能以公允價值衡量,且依據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之規定表達於損益。此修正自收購日於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之企業合併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8 號「營運部門」

要求企業揭露管理階層彙總營運部門之判斷基準,並釐清僅於部門資產定 期提供情況下方需揭露應報導部門資產總額調節至企業資產總額。此修正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公允價值衡量」

此新增結論基礎係釐清因先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公允價值衡 量」之連帶修正,而移除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第 B5.4.12 段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及衡量」第 AG79 段,並非意圖改變相關衡量規定。

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此修正釐清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重估價時,重估價日之累計折舊得以 總帳面金額與淨帳面金額兩者間之差額重新計算。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24 號「關係人揭露」

此修正釐清若一個體提供主要管理人員服務予報導個體或報導個體之母公 司,則該個體為報導個體之關係人。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 之年度期間生效。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國際會計準則第 38 號「無形資產」

此修正釐清無形資產項目重估價時,重估價日之累計攤銷得以總帳面金額 與淨帳面金額兩者間之差額重新計算。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 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6) 2011-2013 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此修正於結論基礎中釐清首次採用者於首份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財務報表 中,得選擇適用已發布並已生效之準則或亦得選擇提前適用已發布但尚未 生效之準則或修正(若該準則或修正允許提前適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

此修正係釐清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第 2 段(a)所述之範圍 例外項目包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1 號「聯合協議」所定義聯合協議所 有類型之成立且僅適用於聯合協議個體之財務報表。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公允價值衡量」

此修正述明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第 52 段對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群組 之公允價值以淨額基礎衡量時,其範圍亦包括屬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 「金融工具:認列及衡量」或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範圍 之其他合約,無論該等合約是否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 32 號「金融工具: 表達」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定義。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 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40 號「投資性不動產」

此修正澄清特定交易是否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之定義以 及該不動產是否同時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 40 號投資性不動產之定義,需 分別依循此兩號準則之規定獨立進行分析。此修正自 2014 年 7 月 1 日以 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7)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4 號「管制遞延帳戶」

對於處於費率管制活動之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採用者,允許該等個 體依先前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繼續認列與費率管制相關之金額,惟為增進 與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者之比較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4 號 要求應將該等金額單獨列報。此準則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 期間生效。

(8)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聯合協議」之修正-收購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

此修正針對如何處理收購聯合營運(構成一業務者)之權益提供新指引,要 求企業就其收購持份之範圍適用 IFRS 3「企業合併」(及未與 IFRS 11 相 衝突之其他 IFRSs)之所有原則,並依據該等準則揭露相關資訊。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9) 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暨國際會計準則第 38 號 「無形資產」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此修正係釐清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折舊方法,不宜以使用該資產之活動 所產生之收入為基礎。因該等收入通常反映與企業消耗該資產經濟效益無 關之其他因素,例如銷售活動及銷售數量及價格之改變等。此修正亦釐清 無形資產攤銷方法之前提假設,不宜以收入作為衡量無形資產經濟效益消 耗型態之基礎(惟於特殊情況下,該前提假設可被反駁)。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0) 農業: 生產性植物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之修正)

由於生產性植物之產出過程與製造過程類似,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決定生 產性植物應與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所規定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理方 式一致。因此,此修正將生產性植物納入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之範圍, 而於生產性植物上成長之作物則維持於國際會計準則第 41 號之範圍。此 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1) 於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

此計畫係還原 2003 年修訂國際會計準則第 27 號時所移除於單獨財務報表 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權益法會計處理之選項,以與特定國家之單獨 財務報表會計處理之規定相符。此準則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生效。

(12) 2012-2014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5 號「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及停業單位」

此修正係規定資產(或待處分群組)自待出售重分類為待分配予業主時,視 為原始處分計畫之延續,反之亦然。此外,亦規定停止分類為待分配予業 主之處理與停止分類為待出售之處理相同。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 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7 號「金融工具:揭露」

此修正釐清收費之服務合約可構成繼續參與之目的而須適用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第 7 號「金融工具:揭露」中有關整體除列之已移轉金融資產之揭露 規定。此外,此修正亦刪除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7 號對於金融資產與金融 負債互抵之揭露要求適用於期中財務報導之相關規定,而回歸國際會計準 則第 34 號「期中財務報導」中簡明財務報表之規定。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員工福利」

此修正釐清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第 83 段之規定, 於評估高品質公 司債是否有深度市場以決定退職後福利義務折現之折現率時,係以義務發 行使用之幣別作為依據,而非以國家作為依據。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34 號「期中財務報導」

此修正釐清何謂「於期中財務報告其他部分」揭露之資訊;此修正明訂期 中財務報導規定之揭露須包含於期中財務報表附註中或自期中財務報表交 叉索引至此資訊所在處,而該資訊需與期中財務報表同時間及以相同條件 提供予使用者。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3) 揭露倡議(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

主要修正包括:(1)重大性,釐清企業不應藉由不重要之資訊或將不同性質 或功能之資訊彙總表達而模糊重要資訊,降低財務報表之可了解性。此項 修正再次重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所要求特定之揭露,應進行該資訊是否重 大之評估、(2)分類及小計,釐清綜合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之單行項目可再 予細分,及企業應如何表達並增加額外之小計資訊、(3)附註之架構,釐清 對於財務報表附註呈現之順序,企業係有裁量空間,惟仍強調考量順序時 要兼顧可了解性及可比性、(4)會計政策之揭露,刪除重大會計政策中與所 得稅及外幣兌換損益相關之例舉,因考量前述例舉並無助益,及(5) 源自 權益會計處理投資之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釐清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 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依後續能否重分類至損益彙總為財務 報表之單行項目表達。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 效。

(14) 投資個體:對合併例外之適用(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 12 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

此修正包括:(1)釐清當投資個體按公允價值衡量其所有子公司時,本身為 該投資個體子公司之中間層級母公司係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第 4 段所規定編製合併財務報表之豁免、(2)釐清子公司唯有於其本身並非投 資個體且提供對投資個體母公司之支援服務時,方須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第 10 號第 32 段之規定併入投資個體母公司之合併報表,及(3)允許投資 者於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所規定之權益法時,保留屬投資個體之關 聯企業或合資對其子公司權益所適用之公允價值衡量。此修正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以上為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金管會已認可且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後 開始之會計年度適用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之準則或解釋,本集團經評估前 述新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對本集團並無重大影響。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 截至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為止,本集團未採用下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 布但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準則或解釋如下:
  •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 號「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

此新準則之核心原則為企業認列收入以描述對客戶所承諾之商品或勞務之 移轉,該收入之金額反映該等商品或勞務換得之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企 業依該核心原則認列收入,應適用下列步驟:

(a)步驟 1:辨認客戶合約

  • (b)步驟 2: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c)步驟 3:決定交易價格
  • (d)步驟 4: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e)步驟 5:於(或隨)企業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此外,亦包括一套整合性之揭露規定,該等規定將使企業對財務報表使用 者提供有關客戶合約所產生之收入與現金流量之性質、金額、時間及不確 定性之綜合資訊。此準則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最終版 本,內容包括分類與衡量、減損及避險會計,此準則將取代國際會計準則 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及先前已發布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內容包含分類與衡量及避險會計)。

  • 分類與衡量:金融資產以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或透 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主要係以管理金融資產之 經營模式及該金融資產之現金流量特性為基礎;金融負債則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外,另有「本 身信用」變動不認列於損益之規定。
  • 減損:係以預計損失模型評估減損損失,以原始認列後之信用風險是否重 大增加而認列 12 個月或存續期間之預計信用損失。
  • 避險會計:係以風險管理目標為基礎採用避險會計,並以避險比率衡量有 效性。

此準則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3)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合併財務報表」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投 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 投入

此計畫係為處理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合併財務報表」與國際會計 準則第 28 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間,有關以子公司作價投資關聯企 業或合資而喪失控制之不一致。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規定投入非貨幣性 資產以交換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權益時,應依順流交易之處理方式銷除所產 生利益或損失之份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則規定應認列喪失對子 公司之控制時之全數利益或損失。此修正限制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之前 述規定,當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所定義為業務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時,其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應全數認列。

此修正亦修改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使得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 間,當出售或投入不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所定義業務之子公司 時,其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僅就非屬投資者所享有份額之範圍認列。

此外,此修正經決議未定期延後生效,但仍允許提前適用。

(4)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6 號「租賃」

此新準則要求承租人除特定豁免條件外,對所有租賃採單一會計模式,即 將大部分之租賃於資產負債表上認列資產及負債。另,出租人之租賃仍分 類為營業租賃及融資租賃。此準則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 間生效。

(5) 未實現損失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12 號「所 得稅」)

此修正係釐清對於未實現損失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方式。此修正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6) 揭露倡議(國際會計準則第 7 號「現金流量表」之修正)

此修正係針對與負債有關之籌資活動,增加期初至期末之調節資訊。此修 正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7)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 號「客戶合約之收入」之修正

此修正主要係釐清如何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如何決定一企業為主理人 或代理人,以及如何決定授權之收入認列應於某一時點或隨時間逐步認列。 此修正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8)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2 號「股份基礎給付」之修正

此修正包括:(1)釐清現金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若有既得條件(服務條 件或非市價績效條件),則於衡量日估計股份增值權時不得考慮市價條件 以外之既得條件。既得條件應藉由調整股份增值權數量納入負債衡量之考 量、(2)釐清若稅務法令要求企業以權益工具交割時,應扣繳稅款,此種協 議若除了前述淨交割特性以外,其餘皆可符合權益工具交割之股份基礎給 付交易,則此協議屬權益工具交割之交易、及(3)釐清若以現金交割之股份 基礎給付交易相關條款於修改後,符合以權益工具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 易,則應自修改日起改作以權益工具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處理,並於 修改日以權益工具於該日之公允價值就已取得之商品或勞務之累計程度認 列至權益,除列以現金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於修改日存在之負債,修 改日除列之負債之帳面金額與認列至權益金額兩者之差額認列至損益。此 修正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9) 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4 號「保 險合約」之影響(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4 號「保險合約」之修正)

此修正協助解決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生效日(2018 年 1 月 1 日) 與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即將發布之新保險合約準則生效日(不會早 於 2020 年)不同產生之議題。此修正允許企業所發行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第 4 號適用範圍之保險合約,於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金融工 具」且新保險合約準則生效前,可減少特定之影響。此修正提出兩個方法, 分別為覆蓋法及暫時豁免法,覆蓋法允許企業,對於新保險合約準則生效 日前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之規定可能產生之部分會計配比之損益 影響數予以消除;暫時豁免法允許符合規定之企業可選擇於 2021 年以前 遞延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之規定(亦即在新保險合約準則生效前 仍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之規定) 。

以上為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準則或解釋,其實際 適用日期以金管會規定為準,本集團除現正評估(1)及(7)之新公布或修正準 則、或解釋之潛在影響,暫時無法合理估計前述準則或解釋對本集團之影響 外,其餘新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對本集團並無重大影響。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 遵循聲明

本集團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之合併財務報告係依 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第 34 號「期 中財務報導」編製。

  1. 編製基礎

合併財務報表除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係以歷史成本為編製基礎。 除另行註明者外,合併財務報表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 合併概況

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原則

當本公司暴露於來自對被投資者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 利,且透過其對被投資者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控制即達成。特別 是,本公司僅於具有下列三項控制要素時,本公司始控制被投資者:

  • (1) 對被投資者之權力(亦即具有賦予其現時能力以主導攸關活動之既存權利)
  • (2) 來自對被投資者之參與之變動報酬之暴險或權利,及
  • (3) 使用其對被投資者之權力以影響投資者報酬金額之能力

當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少於多數之被投資者表決權或類似權利時,本公司 考量所有攸關事實及情況以評估其是否對被投資者具有權力,包括:

  • (1) 與被投資者其他表決權持有人間之合約協議
  • (2) 由其他合約協議所產生之權利
  • (3) 表決權及潛在表決權

當事實及情況顯示三項控制要素中之一項或多項發生變動時,本公司即重評 估是否仍控制被投資者。

子公司自收購日(即本公司取得控制之日)起,即全部編入合併報表中,直到喪 失對子公司控制之日為止。子公司財務報表之會計期間及會計政策與母公司 一致。所有集團內部帳戶餘額、交易、因集團內部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內部 利得與損失及股利,係全數銷除。

對子公司持股之變動,若未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則該股權變動係以權益交 易處理。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子公司綜合損益總額係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 而產生虧損餘額亦然。

若本公司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則

  • (1) 除列子公司之資產(包括商譽)和負債;
  • (2) 除列任何非控制權益之帳面金額;
  • (3) 認列取得對價之公允價值;
  • (4) 認列所保留任何投資之公允價值;
  • (5) 認列任何利益或虧損為當期損益;
  • (6) 重分類母公司之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金額為當期損益。

合併財務報表編製主體如下:

投資公司 所持有權益百分比

名稱 子公司名稱 主要業務 105.9.30 104.12.31 104.9.30 說明
本公司 固緯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代理銷售及生產本公司大陸 100% 100% 100% 1
地區電子儀器
本公司 GOODWILL INSTRUMENT 代理本公司馬來西亞地區銷 100% 100% 100%
1
(M) SDN. BHD. 售及維修業務
本公司 INSTEK AMERICA CORP. 代理本公司北美洲地區銷售 100% 100% 100%
1
及維修業務
本公司 INSTEK (SAMOA) CO., LTD. 轉投資大陸固緯電子(蘇州)有 100% 100% 100%
限公司
本公司 GOODWILL INSTRUMENT 代理本公司韓國地區銷售及 100% 100% 100%
1
KOREA CO., LTD. 維修業務
本公司 TEXIO TECHNOLOGY 生產及代理本公司日本地區 100% 100% 100%
CORP. 銷售及維修業務
本公司 亞立斯檢測(蘇州)有限公司 各項設備之設計、製造、銷 80% 80% 80%
1
售及測試服務
本公司 GOODWILL INSTRUMENT 代理本公司歐洲地區銷售及 100% 100% 100% 1
EURO B.V 維修業務
INSTEK 固緯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各項設備之設計、製造、銷 100% 100% 100%
(SAMOA) 售及測試服務
CO., LTD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註 1: 未經會計師核閱之子公司包括固緯電子 ( 上 海 ) 有限公司、 GOODWILL INSTRUMENT (M) SDN. BHD. 、 INSTEK AMERICA CORP. 、GOODWILL INSTRUMENT KOREA CO., LTD. 、亞立斯檢測 (蘇州)有限公司及 GOODWILL INSTRUMENTEURO B.V。

上述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中,部分子公司之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核 閱,該等子公司民國一○五年九月三十日及民國一○四年九月三十日之資產 總額分別為 390,949 千元及 455,124 千元,負債總額分別為 5,683 千元及 380 千元,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七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之綜合損益總額分別 為 4,454 千元及 22,118 千元,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 日之綜合損益總額分別為 2,911 千元及 39,434 千元。

  1. 外幣交易

本集團之合併財務報表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集團內的每一 個體係自行決定其功能性貨幣,並以該功能性貨幣衡量其財務報表。

集團內個體之外幣交易係以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其功能性貨幣記錄。於每一報 導期間結束日,外幣貨幣性項目以該日收盤匯率換算;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 幣非貨幣性項目,以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 非貨幣性項目,以原始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除下列所述者外,因交割或換算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 認列為損益:

  • (1) 為取得符合要件之資產所發生之外幣借款,其產生之兌換差額若視為對利 息成本之調整者,為借款成本之一部分,予以資本化作為該項資產之成 本。
  • (2) 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之外幣項目,依金 融工具之會計政策處理。
  • (3) 構成報導個體對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一部分之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兌換 差額原始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淨投資時,自權益重分類至 損益。

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時,該利益或損失之任何 兌換組成部分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 益時,該利益或損失之任何兌換組成部分認列為損益。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 外幣財務報表之換算

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與負債係以該資產負債表日之收 盤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因換算而產 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國外營運機構時,將先前已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權益項下之單獨組成部分之累計兌換差額,於 認列處分損益時,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涉及對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 喪失控制之部分處分,及部分處分對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關聯企業或聯合協 議之權益後,所保留之權益係一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金融資產者,亦按處分 處理。

在未喪失控制下部分處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時,按比例將認列於其 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兌換差額重新歸屬予該國外營運機構之非控制權益,而不 認列為損益;在未喪失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下,部分處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 之關聯企業或聯合協議時,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本集團因收購國外營運機構產生之商譽及對其資產與負債帳面金額所作之公 允價值調整,視為該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並以其功能性貨幣列報。

  1.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則分類為非流動資 產:

  • (1)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
  • (4) 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 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則分類為非流動負 債:

  • (1)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
  • (4)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負債。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 其分類。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係庫存現金、活期存款及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定期存款或投資(包括合約期間三個月內之 定期存款)。

  1.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集團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適用範圍之金融資產與 金融負債,於原始認列時,係依公允價值衡量,直接可歸屬於金融資產與金 融負債(除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外)取得或發 行之交易成本,係從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加計或減除。

(1) 金融資產

本集團所有慣例交易金融資產之認列與除列,採交易日會計處理。

本集團之金融資產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備供出售 金融資產與放款及應收款三類。該分類係於金融資產原始認列時視其性質 及目的而決定。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持有供交易及原始認列即指定透 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

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分類為持有供交易:

A.其取得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

  • B. 於原始認列時即屬合併管理之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之一部分,且有近期 該組合為短期獲利之操作型態之證據;或
  • C. 屬衍生工具(財務保證合約或被指定且有效之避險工具之衍生工具除 外)。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對於包含一個或多個嵌入式衍生工具之合約,可指定整體混合(結合)合約 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當符合下列因素之一而可提供 更攸關之資訊時,於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A.該指定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B. 一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或兩者,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以公 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且合併公司內部提供予管理階層之該投 資組合資訊,亦以公允價值為基礎。

此類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 該認列為損益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資產所收取之任何股利或利息(包 含於投資當年度收到者)。

對於此類金融資產,若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以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非衍生金融資產,且被指定為備供出售,或未被分類 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日投資或放款及應收 款。

備供出售貨幣性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變動中之部分兌換差額、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以有效利率法計算之利息收入及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係認 列於損益。其餘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於該投資除列前認列 於權益項下;除列時將先前認列於權益項下之累積數重分類至損益。 對於權益工具投資,若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以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指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收取金額之非 衍生金融資產,且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未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未指定為備供出售,以及未因信用惡化以外之因素致持有人可能無法 收回幾乎所有之原始投資。

此等金融資產係以應收款項及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單獨表達於資產負債 表,於原始衡量後,採有效利率法之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後之金額衡量。 攤銷後成本之計算則考量取得時之折價或溢價以及交易成本。有效利率法 之攤銷認列於損益。

金融資產減損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其他金融資產係於每一報導期 間結束日評估減損,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 一或多項損失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 資產即已發生減損。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減少除應收款項係藉由備抵帳戶 調降外,其餘則直接由帳面金額中扣除,並將損失認列於損益。

當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成本且發生顯著或永久性下跌時,將 被認為是一項損失事項。

其他金融資產之損失事項可能包含:

A.發行人或交易對方發生重大財務困難;或 B. 違反合約,例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或 C. 債務人很有可能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D.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因發行人財務困難而消失。

本集團針對放款及應收款,首先個別評估重大個別金融資產是否存有減損 客觀證據,個別不重大之金融資產則以群組評估。若確定個別評估之金融 資產無減損客觀證據存在,無論是否重大,將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性之金 融資產合併為一群組,並以群組進行減損評估。若存有發生減損損失之客 觀證據,損失之衡量係以資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之差額 決定。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之現值係依該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惟放款如 採浮動利率,其用以衡量減損損失之折現率則為現時有效利率。利息收入 係以減少後之資產帳面金額為基礎,並以計算減損損失所採用之現金流量 折現率持續估列入帳。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當應收款項預期於未來無法收現時,應收款項及相關之備抵科目即應予沖 銷。於認列減損損失之後續年度,若因一事件之發生導致估計減損損失金 額增加或減少,則藉由調整備抵科目以增加或減少先前已認列之減損損 失。如沖銷之後回收,則此回收認列於損益。

分類為備供出售之權益工具,減損認列金額係以取得成本與目前公允價值 之差異所衡量之累積損失,減除先前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衡量,並自 權益項下重分類至損益。權益投資之減損損失不透過損益迴轉;減損後之 公允價值增加直接認列於權益。

分類為備供出售之債務工具,減損認列金額係以攤銷後成本與當時公允價 值間之差異所衡量之累積損失,減除該資產先前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 衡量。未來利息收入依資產減少後帳面金額為基礎,並以衡量減損損失計 算現金流量折現所使用之有效利率設算,利息收入認列於損益。債務工具 公允價值如於後續年度增加,且該增加明顯與認列減損損失後發生之事件 相關,則減損損失透過損益迴轉。

金融資產除列

本集團持有之金融資產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除列:

A.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

B.已移轉金融資產且將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移轉予他人。 C.既未移轉亦未保留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但已移轉對資產 之控制。

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加計認列於其 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2)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集團發行之負債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 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集團於資產減除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 集團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金融負債

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適用範圍之金融負 債於原始認列時,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或以攤銷後 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應付款項及借款等,於原始認列後,續 後以有效利率法衡量。當金融負債除列及透過有效利率法攤提時,將其相 關損益及攤銷數認列於損益。

攤銷後成本之計算考量取得時之折價或溢價及交易成本。

金融負債之除列

當金融負債之義務解除、取消或失效時,則除列該金融負債。

當本集團與債權人間就具重大差異條款之債務工具進行交換,或對現有金 融負債之全部或部分條款作重大修改(不論是否因財務困難),以除列原始 負債並認列新負債之方式處理,除列金融負債時,將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 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括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於 損益。

(3) 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已認列金額目前具互抵之法律行使權利且有意圖 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能予以互抵並以淨額列示於 資產負債表。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 公允價值衡量

公允價值係指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某一資產所能 收取或移轉某一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公允價值衡量假設該出售資產或移轉 負債之交易發生於下列市場之一:

  • (1) 該資產或負債之主要市場,或
  • (2) 若無主要市場,該資產或負債之最有利市場

主要或最有利市場必須是集團所能進入以進行交易者。

資產或負債之公允價值衡量係使用市場參與者於定價資產或負債時會使用之 假設,其假設該等市場參與者依其經濟最佳利益為之。

非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衡量考量市場參與者藉由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最佳 使用或藉由將該資產出售予會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最佳使用之另一市場參 與者,以產生經濟效益之能力。

本集團採用在相關情況下適合且有足夠資料可得之評價技術以衡量公允價 值,並最大化攸關可觀察輸入值之使用且最小化不可觀察輸入值之使用。

  1. 存貨

存貨按逐項比較之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法評價。

成本指為使存貨達到可供銷售或可供生產狀態及地點所產生之成本:

原物料-以實際進貨成本,採加權平均法。

製成品及在製品-包括直接原料、人工及以正常產能分攤之固定製造費用, 但不包含借款成本。

淨變現價值指在正常情況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須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 用後之餘額。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認列基礎,並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 後列示,前述成本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拆卸、移除及復原其所在地點 之成本及因未完工程所產生之必要利息支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各項組 成若屬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項目須被 定期重置,本集團將該項目視為個別資產並以特定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分別 認列。該等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不動產、廠 房及設備」之除列規定予以除列。重大檢修成本若符合認列條件,係視為替 換成本而認列為廠房及設備帳面金額之一部分,其他修理及維護支出則認列 至損益。

折舊係以直線法按下列資產之估計耐用年限計提:

房屋及建築 5〜60
機器設備 4〜15
模具設備 4〜7
電腦通訊設備 4〜10
試驗設備 4〜10
運輸設備 5
辦公設備 4〜8
租賃資產 10
其他設備 4〜1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項目或任一重要組成部分於原始認列後,若予處分或 預期未來不會因使用或處分而有經濟效益之流入,則予以除列並認列損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係於每一財務年度終了時 評估,若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該變動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1. 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以原始成本衡量,並包含取得該項資產之交易成本。投資性 不動產之帳面金額包括於達到成本可認列之條件下,因修繕或新增現有投資 性不動產而投入之成本,但一般日常發生之維修費用則不作為其成本之一部 分。於原始認列後,投資性不動產之衡量係採成本模式,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對該模式之規定處理,但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第 5 號「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及停業單位」符合分類為待出售(或包括於分類為 待出售之處分群組中)之條件者除外。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折舊係以直線法按下列資產之估計耐用年限計提:

建築物 5〜60 年

投資性不動產在處分、永久不再使用或預期無法由處分產生未來經濟效益之 情況下,即予以除列並認列損益。

本集團依資產實際用途決定轉入或轉出投資性不動產。

  1. 租賃

集團為承租人

融資租賃係移轉租賃標的物所有權相關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予本集團者, 並於租賃期間開始日,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或最低租賃給付現值兩者孰低者 予以資本化。租金給付則分攤予融資費用及租賃負債之減少數,其中融資費 用係以剩餘負債餘額依固定利率決定,並認列於損益。

租賃資產係以該資產耐用年限提列折舊,惟如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間屆滿時 本集團將取得該項資產所有權,則以該資產估計耐用年限及租賃期間兩者較 短者提列折舊。

營業租賃下之租賃給付係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為費用。

集團為出租人

本集團未移轉租賃標的物所有權之實質全部風險及報酬之租賃,係分類為營 業租賃。因安排營業租賃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本係作為租賃資產帳面金額之 加項,並於租期以與租金收入相同基礎認列。營業租賃所產生之租金收入, 係按租賃期間以直線法認列入帳。或有租金則於租金賺得之期間認列為收 入。

  1. 無形資產

單獨取得之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係以成本衡量。透過企業合併取得之無形 資產成本為收購日之公允價值。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後,係以其成本減除累 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作為帳面金額。不符合認列條件之內部產生 無形資產不予資本化,而係於發生時認列至損益。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無形資產之耐用年限區分為有限及非確定耐用年限。

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其耐用年限內攤銷,並於存有減損跡象時進行 減損測試。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係至少於每一財務 年度結束時進行複核。若資產之預估耐用年限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或未來經濟 效益消耗之預期型態已發生改變,則攤銷方法或攤銷期間將予以調整並視為 會計估計變動。

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不予攤銷,但於每一年度依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 單位層級進行減損測試。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每期評估是否有事 件及情況繼續支持該資產之耐用年限仍屬非確定。若耐用年限由非確定改為 有限耐用年限時,則推延適用。

無形資產之除列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係認列至損益。

商標權

商標權已由相關政府機構授予七年期之權利

電腦軟體

電腦軟體成本於其估計效益年限(二年至五年)採直線法攤提。

本集團無形資產會計政策彙總如下:

商標權 電腦軟體
耐用年限 有限 有限
使用之攤銷方法 於商標權期間以直線法攤銷 於估計效益年限以直線法攤銷
內部產生或外部取得 外部取得 外部取得

15. 非金融資產之減損

本集團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所有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36 號「資產減 損」之資產是否存有減損跡象。如有減損跡象或須針對某一資產每年定期進 行減損測試,本集團即以個別資產或資產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進行測試。減 損測試結果如資產或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大於其可回收金額, 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為淨公允價值或使用價值之較高者。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本集團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針對商譽以外之資產,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先 前已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如存有此等跡象,本集團即估計 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可回收金額因資產之估計服務潛能 變動而增加時,則迴轉減損。惟迴轉後帳面金額不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 失情況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繼續營業單位之減損損失及迴轉數係認列於損益。

  1. 收入認列

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將很有可能流入本集團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收入以 已收或應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各項收入認列之條件及方式列示如下:

商品銷售

銷售商品之收入於符合下列所有條件時認列:已將商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與 報酬移轉予買方、對於已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有效控制、 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企業、與交易相 關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勞務提供

本集團之勞務收入主要係提供維修服務產生,並採用完工百分比法認列收 入,決定完工程度所採用之方法為每一單獨合約已發生成本佔估計總成本之 百分比予以衡量。當合約之結果無法合理估計時,僅就預期可回收之已發生 費用範圍認列為收入。

股利收入

當本集團有權收取股利時,方認列相關股利收入。

  1. 政府補助

本集團在能合理確信將符合政府補助所定條件,並可收到政府補助之經濟效 益流入時,始認列政府補助收入。當補助與資產有關時,政府補助則認列為 遞延收入並於相關資產預期耐用年限分期認列為收益;當補助與費用項目有 關時,政府補助係以合理而有系統之方法配合相關成本之預期發生期間認列 為收益。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 退職後福利計畫

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員工退休辦法適用於所有正式任用之員工,員工退休基 金全數提存於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管理,並存入退休基金專戶,由於 上述退休金係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存入,與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完 全分離,故未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中。國外子公司員工退休辦法係依當地 法令規定辦理。

對於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每月負擔之員 工退休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所提撥之金額認列為當 期費用;國外子公司則依當地特定比例提撥並認列為當期費用。

對於屬確定福利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依據預計單位福利法於年度報導期 間結束日按精算報告提列。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包括計畫資產報酬 與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並減除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 金額,以及精算損益。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於發生時,列入其他綜 合損益項下,並立即認列於保留盈餘。前期服務成本為計畫修正或縮減所產 生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數,且於下列兩者較早之日期認列為費用:

  • (1) 當計畫修正或縮減發生時;及
  • (2) 當集團認列相關重組成本或離職福利時。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係由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乘以折現率決定,兩 者均於年度報導期間開始時決定,再考量該期間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因提撥 金及福利支付產生之任何變動。

期中期間之退休金成本則採用前一年度結束日依精算決定之退休金成本率, 以年初至當期末為基礎計算,並針對該結束日後之重大市場波動,及重大縮 減、清償或其他重大一次性事項加以調整並予以揭露。

  1. 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利益)係指包含於決定本期損益中,與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有 關之彙總數。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當期所得稅

與本期及前期有關之本期所得稅負債(資產),係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 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衡量。當期所得稅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 於權益之項目有關者,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權益而非損益。

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股東會決議分配盈餘之日 列為所得稅費用。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就報導期間結束日,資產與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資產負債表 之帳面金額間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予以計算。

除下列兩者外,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予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

  • (1) 商譽之原始認列;或非屬企業合併交易所產生,且於交易當時既不影響會 計利潤亦不影響課稅所得(損失)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
  • (2) 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聯合協議權益所產生,其迴轉時點可控制且於 可預見之未來很有可能不會迴轉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除下列兩者外,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未使用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產 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於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認列:

  • (1) 與非屬企業合併交易,且於交易當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亦不影響課稅所得 (損失)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有關;
  • (2) 與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聯合協議權益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有 關,僅於可預見之未來很有可能迴轉且迴轉當時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 暫時性差異使用之範圍內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該稅 率並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 稅資產及負債之衡量係反映報導期間結束日預期回收資產或清償負債帳面金 額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遞延所得稅與不列於損益之項目有關者,亦不 認列於損益,而係依其相關交易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遞 延所得稅資產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予以重新檢視並認列。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僅於本期所得稅資產及本期所得稅負債之互抵具有法 定執行權,且遞延所得稅係屬同一納稅主體並與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之所得 稅有關時,可予互抵。

期中期間之所得稅費用,則以當年度預期總盈餘所適用之稅率予以應計及揭 露,亦即將估計之年度平均有效稅率應用至期中期間之稅前利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集團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須於報導期間結束日進行判斷、估計及 假設,此將影響收入、費用、資產與負債報導金額及或有負債之揭露。然而, 這些重大假設與估計之不確定性可能導致資產或負債之帳面金額須於未來期間 進行重大調整之結果。

  1. 判斷

在採用本集團會計政策之過程中,管理階層進行下列對合併財務報表金額認 列最具有重大影響之判斷:

(1) 投資性不動產

本集團某些不動產持有之目的一部分係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其他部分 係供自用。各部分若可單獨出售,則分別以投資性不動產及不動產、廠房 及設備處理。各部分若無法單獨出售,則僅在供自用所持有之部分占個別 不動產 10%以下時,始將該不動產分類為投資性不動產項下。

(2) 營業租賃承諾-集團為出租人

本集團對投資性不動產組合已簽訂商業不動產租約。基於對其約定條款之 評估,本集團仍保留這些不動產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並將該等租約 以營業租賃處理。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 估計及假設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對有關未來所作之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資訊, 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一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重大風險。茲說明 如下:

(1)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當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公允價值無法由活絡市場取得 時,公允價值將運用評價技術來決定,包括收益法(例如現金流量折現模 式)或市場法,這些模式所用之假設變動將會影響所報導金融工具之公允 價值。請詳附註十二。

(2) 退職後福利計畫

退職後福利計畫之確定福利成本與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取決於精算評價。 精算評價牽涉各種不同假設,包括:折現率及預期薪資之增減變動等。

(3) 所得稅

所得稅的不確定性存在於對複雜稅務法規之解釋、產生未來課稅所得的金 額及時點。由於廣泛的國際商業關係與契約的長期性和複雜性,其實際結 果與所作假設間產生之差異,或此等假設於未來之改變,可能迫使將已入 帳的所得稅利益和費用於未來予以調整。對所得稅之提列,係依據本集團 營業所在各國之稅捐機關可能的查核結果,所作之合理估計。所提列的金 額是基於不同因素,例如:以往稅務查核經驗及課稅主體與所屬稅捐機關 對稅務法規解釋之不同。此解釋之差異,因集團個別企業所在地之情況, 而可能產生各種議題。

未使用之課稅損失與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係於未來 很有可能產生課稅所得或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之範圍內,認列遞延所得稅 資產。決定遞延所得稅資產可認列之金額係以未來課稅所得及應課稅暫時 性差異可能發生之時點及水準併同未來之稅務規劃策略為估計之依據。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1. 現金及約當現金
105.9.30 104.12.31 104.9.30
庫存現金 \$1,921 \$1,350 \$2,226
銀行存款 205,891 179,076 184,870
約當現金 - - 19,816

\$207,812 \$180,426 \$206,912
  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05.9.30 104.12.31 104.9.30
持有供交易:
理財商品 \$25,685 \$16,401 \$-

本集團持有供交易金融資產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05.9.30 104.12.31 104.9.30
\$117,886 \$131,858 \$84,826
105.9.30 104.12.31 104.9.30
\$2,442 \$1,388 \$ 956

115,444 130,470 83,870
\$117,886 \$131,858 \$84,826

本集團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05.9.30 104.12.31 104.9.30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4,189 \$4,189 \$4,189
105.9.30 104.12.31 104.9.30


\$4,189 \$4,189 \$4,189

上述本集團所持有之未上市(櫃)股票投資,基於其公允價值合理估計數之區間 重大且無法合理評估各種估計數之機率,因此無法以公允價值衡量,而採用 成本衡量。

本集團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1.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105.9.30 104.12.31 104.9.30
定期存款 \$12,969 \$38,161 \$55,749
105.9.30 104.12.31 104.9.30

\$9,969 \$35,161 \$52,749


3,000 3,000 3,000

\$12,969 \$38,161 \$55,749

本集團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提供擔保之情況,請詳附註八。

  1. 應收票據
105.9.30 104.12.31 104.9.30
應收票據-因營業而發生 \$146,034 \$185,537 \$121,383
減:備抵呆帳 (93) (93) (93)

\$145,941 \$185,444 \$121,290

本集團之應收票據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7. 應收帳款及應收帳款-關係人

105.9.30 104.12.31 104.9.30
應收帳款 \$498,287 \$520,753 \$506,105
應收分期帳款 5,493 7,419 8,061
減:未實現利息收入-應收分期帳款 (661) (661) (1,082)
減:備抵呆帳 (36,810) (43,620) (34,452)

466,309 483,891 478,632
應收帳款-關係人 158 181 100
減:備抵呆帳 - - -

158 181 100

\$466,467 \$484,072 \$478,732

本集團應收分期帳款預期收回情形如下:

105.9.30 104.12.31 104.9.30
不超過一年 \$2,568 \$2,568 \$2,568
一年以上不超過兩年 2,237 2,568 2,568
兩年以上 688 2,283 2,925
\$5,493 \$7,419 \$8,061

本集團之應收帳款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本集團對客戶之授信期間通常為 30 天至 60 天。有關應收帳款及應收帳款- 關係人減損所提列之呆帳變動及帳齡分析資訊如下(信用風險揭露請詳附註十 二):

個別評估 群組評估
之減損損失 之減損損失 合計
105.1.1 \$23,981 \$19,639 \$43,620
當期發生(迴轉)之金額 (6,723) 1,253 (5,470)
因無法收回而沖銷 - - -
匯率影響數 (693) (647) (1,340)
105.9.30 \$16,565 \$20,245 \$36,810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個別評估 群組評估
之減損損失 之減損損失 合計
104.1.1 \$22,962 \$4,104 \$27,066
當期發生(迴轉)之金額 (6,726) 14,665 7,939
因無法收回而沖銷 (1,050) - (1,050)
匯率影響數 242 255 497
104.9.30 \$15,428 \$19,024 \$34,452

本集團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九月三十日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主要係因交 易對方已有財務困難,所認列之金額為應收帳款帳面金額與預期回收金額現 值之差額,本集團對該等應收帳款並未持有任何擔保品。

應收帳款及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之逾期帳齡分析如下:

未逾期 已逾期但尚未減損之應收帳款
且未減損 60
天內
61-90
91-180
181-360
360
天以上

105.9.30 \$371,583 \$78,579 \$3,966 \$12,339 \$- \$- \$466,467
104.12.31 \$325,444 \$121,082 \$13,664 \$15,224 \$8,658 \$- \$484,072
104.9.30 \$ 293,236 \$ 104,852 \$ 14,417 \$ 32,144 \$ 16,877 \$ 17,206 \$ 478,732

8. 存貨

105.9.30 104.12.31 104.9.30

\$197,911 \$286,365 \$ 268,688

289,637
180,674
169,651


100,268
120,975
137,347


167,732
93,598
146,406
在途存貨 30,434
50,089
40,018

\$785,982 \$731,701 \$ 762,110

(1) 本集團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七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認列為費用之存貨 成本分別為 270,650 千元及 273,439 千元;包括存貨沖減至淨變現價值而 認列為當期費用分別為 1,200 千元及 3,558 千元。

本集團民國一○五年及ㄧ○四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認列為費用之存貨 成本分別為 760,375 千元及 758,721 千元;包括存貨沖減至淨變現價值而 認列為當期費用分別為 2,600 千元及 5,582 千元。

(2) 前述存貨未有提供擔保之情事。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9.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房屋 電腦通訊
土地 及建築 機器設備 模具設備 設備 試驗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其他設備 租賃資產 合 計
成 本:
105.1.1 \$431,600 \$490,258 \$88,742 \$68,013 \$69,918 \$121,177 \$16,512 \$28,219 \$13,197 \$9,917 \$1,337,553
增添 - 3,641 3,460 2,326 3,688 3,800 1,413 243 2,794 - 21,365
處分 - (21,494) (9,472) (5,922) (18,401) (6,264) (2,052) (5,325) (1,808) - (70,738)
匯率變動之影響 (48) (15,876) (2,887) (1,099) (796) (1,901) (443) (538) 795 (599) (23,392)
其他變動 - - 907 - (207) - - (960) 260 - -
105.9.30 \$431,552 \$456,529 \$80,750 \$63,318 \$54,202 \$116,812 \$15,430 \$21,639 \$15,238 \$9,318 \$1,264,788
104.1.1 \$416,510 \$475,600 \$85,355 \$61,700 \$65,513 \$109,799 \$14,156 \$24,670 \$12,532 \$10,111 \$1,275,946
增添 - 1,864 7,274 6,477 4,192 10,984 1,977 1,089 425 - 34,283
處分 - - (2,278) - (289) (61) (12) - - - (2,640)
匯率變動之影響 260 5,880 1,011 359 353 675 187 218 10 165 9,118
其他變動 - 5,940 - - (207) - - (52) (5,681) - -
104.9.30 \$416,770 \$489,284 \$ 91,362 \$ 68,536 \$ 69,562 \$ 121,397 \$ 16,308 \$ 25,926 \$ 7,286 \$ 10,276 \$1,316,707
折舊及減損:
105.1.1 \$- \$192,546 \$42,693 \$42,524 \$51,313 \$76,999 \$11,809 \$19,893 \$7,511 \$- \$445,288
折舊 - 18,207 6,286 7,164 6,224 11,044 1,367 1,807 1,000 - 53,099
處分 - (21,495) (8,686) (5,921) (18,399) (6,265) (1,909) (5,324) (1,807) - (69,806)
匯率變動之影響 - (7,694) (1,097) (564) (380) (855) (259) (379) 274 - (10,954)
其他變動 - - - - - 13 - (13) - - -
105.9.30 \$- \$181,564 \$39,196 \$43,203 \$38,758 \$80,936 \$11,008 \$15,984 \$6,978 \$- \$417,627
104.1.1 \$- \$171,143 \$37,062 \$33,401 \$43,032 \$63,590 \$10,026 \$17,799 \$6,263 \$- \$382,316
折舊 - 18,133 6,081 6,880 7,693 10,353 1,384 1,688 486 - 52,698
處分 - - (2,277) - (255) (20) (11) - - - (2,563)
匯率變動之影響 - 2,340 464 186 190 307 95 171 (8) - 3,745
其他變動 - 1,359 - - (376) (136) - - (1,184) - (337)
104.9.30 \$- \$ 192,975 \$ 41,330 \$ 40,467 \$ 50,284 \$ 74,094 \$ 11,494 \$ 19,658 \$ 5,557 \$ - \$ 435,859
淨帳面金額:
105.9.30 \$431,552 \$274,965 \$41,554 \$20,115 \$15,444 \$35,876 \$4,422 \$5,655 \$8,260 \$9,318 \$847,161
104.12.31 \$431,600 \$297,712 \$46,049 \$25,489 \$18,605 \$44,178 \$4,703 \$8,326 \$5,686 \$9,917 \$892,265
104.9.30 \$416,770 \$296,309 \$50,032 \$28,069 \$19,278 \$47,303 \$4,814 \$6,268 \$1,729 \$10,276 \$880,848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情形,請參閱附註八。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0. 投資性不動產


建築物

本:
105.1.1 \$2,548 \$181,704 \$184,252
增添-源自購買 -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10,052) (10,052)
105.9.30 \$2,548 \$171,652 \$174,200
104.1.1 \$2,548 \$184,954 \$187,502
增添-源自購買 -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2,781 2,781
104.9.30 \$2,548 \$187,735 \$190,283
折舊及減損:
105.1.1 \$- \$50,555 \$50,555
當期折舊 - 5,893 5,893
匯率變動之影響 - (2,981) (2,981)
105.9.30 \$- 53,467 \$53,467
104.1.1 \$- \$43,067 \$43,067
當期折舊 - 6,214 6,214
匯率變動之影響 - 805 805
104.9.30 \$- \$50,086 \$50,086
淨帳面金額:
105.9.30 \$2,548 \$118,185 \$120,733
104.12.31 \$2,548 \$131,149 \$133,697
104.9.30 \$2,548 \$137,649 \$140,197
105.7.1~ 104.7.1~ 105.1.1~ 104.1.1~
105.9.30 104.9.30 105.9.30 104.9.30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6,407 \$7,480 \$17,566 \$20,553
減:當期產生租金收入之
投資性不動產所發生
之直接營運費用 (162) (1,178) (1,751) (3,520)

\$6,245 \$6,302 \$15,815 \$17,033

本集團投資性不動產未有提供擔保之情事。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本集團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並非按公允價值衡量,而僅揭露其公允價值之資 訊,其公允價值層級屬第三等級。本集團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於 民國一○五年九月三十日、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分別為 306,030 千元、306,030 千元及 276,700 千元,前述公允價值係委任獨 立之外部鑑價專家評價,採用之評價方法為直接資本化法,其中主要使用之 輸入值及其量化資訊如下:

105.9.30 104.12.31 104.9.30
收益資本化率 3.92%〜8% 3.92%〜8% 4.12%〜8%
11. 無形資產
商標權 電腦軟體

本:
105.1.1 \$995 \$21,002 \$21,997
增添-單獨取得 - 1,604 1,604
匯率變動之影響 140 45 185
105.9.30 \$1,135 \$22,651 \$23,786
104.1.1 \$965 \$16,312 \$17,277
增添-單獨取得 - 1,876 1,876
匯率變動之影響 34 17 51
104.9.30 \$999 \$18,205 \$19,204
攤銷及減損:
105.1.1 \$462 \$5,345 \$5,807
攤銷 117 4,037 4,154
匯率變動之影響 70 30 100
105.9.30 \$649 \$9,412 \$10,061
104.1.1 \$310 \$783 \$1,093
攤銷 102 3,178 3,280
其他變動 - 220 220
匯率變動之影響 17 8 25
104.9.30 \$429 \$4,189 \$4,618
淨帳面金額:
105.9.30 \$486 \$13,239 \$13,725
104.12.31 \$533 \$15,657 \$16,190
104.9.30 \$570 \$14,016 \$14,586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認列無形資產之攤銷金額如下:

105.7.1~ 104.7.1~ 105.1.1~ 104.1.1~
105.9.30 104.9.30 105.9.30 104.9.30
營業費用 \$1,406 \$1,140 \$4,154 \$3,280

12. 其他非流動資產

105.9.30 104.12.31 104.9.30
長期預付租金 \$26,294 \$28,367 \$29,338
存出保證金 25,069 20,836 20,526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1,939 1,942 1,934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138 192 217

\$53,440 \$51,337 \$52,015

上述長期預付租金均屬土地使用權。

  1. 短期借款
利率區間(%) 105.9.30 104.12.31 104.9.30
無擔保銀行借款 0.78% \$46,335 \$40,605 \$147,785
擔保銀行借款 0.51%~1.31% 92,670 54,140 54,380

\$139,005 \$94,745 \$202,165

本集團截至民國一○五年九月三十日、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四年 九月三十日止,尚未使用之短期借款額度分別約為 657,645 千元、1,014,946 千元及 908,089 千元。

上述擔保銀行借款係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擔保情形請詳附註 八。

  1. 其他應付款
105.9.30 104.12.31 104.9.30
應付費用 \$134,162 \$176,481 \$156,376
其他應付款 65,566 69,213 14,216

\$199,728 \$245,694 \$170,592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 應付租賃款

本集團部分機器設備項目係以融資租賃之方式持有。此類租賃合約含有承租 人之購買選擇。融資租賃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及其現值之調節列示如 下:

105.9.30 104.12.31 104.9.30
最低給付額 給付額現值 最低給付額 給付額現值 最低給付額 給付額現值
不超過一年 \$2,275 \$1,990 \$2,421 \$2,032 \$ 2,509 \$ 2,065
超過一年但不超過五年 2,465 2,349 4,440 4,104 5,228 4,785
最低租賃給付總額 4,740 4,339 6,861 6,136 7,737 6,850
減:融資費用 (371) 371 (725) 725 (887) 887
最低租賃給付額現值 \$4,369 \$4,710 \$6,136 \$6,861 \$ 6,850 \$ 7,737

\$2,275 \$1,990 \$2,421 \$2,032 \$ 2,509 \$ 2,065
非 流 動 \$2,465 \$2,379 \$4,440 \$4,104 \$ 5,228 \$ 4,785
  1. 退職後福利計畫

確定提撥計畫

本集團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七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認列確定提撥計畫之 費用金額分別為 3,370 千元及 3,232 千元;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 至九月三十日認列確定提撥計畫之費用金額分別為 9,506 千元及 8,672 千元。

確定福利計畫

本集團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七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 費用金額分別為 1,654 千元及 2,220 千元;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 至九月三十日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費用金額分別為 4,962 千元及 6,658 千元。

    1. 權益
  • (1) 普通股

截至民國一○五年九月三十日、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四年九月 三十日,本公司額定股本均為 1,500,000 千元,已發行股本分別為 1,450,472 千元、1,381,402 千元及 1,381,402 千元,每股票面金額 10 元, 分別為 145,047 千股、138,140 千股及 138,140 千股。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 收取股利之權利。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本公司於民國一○四年六月十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一○三年度盈餘分配 案,分配現金股利 65,781 千元,並辦理盈餘轉增資 65,781 千元。增資發 行新股後,實收資本額為 1,381,402 千元,每股面額 10 元,分為 138,140 千股。此項增資案業經證期局准予申報生效,經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決議增 資基準日為民國一○四年八月七日。

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一○四年度盈餘分 配案,分配現金股利 96,698 千元,並辦理盈餘轉增資 69,070 千元。增資 發行新股後,實收資本額為 1,450,472 千元,每股面額 10 元,分為 145,047 千股。此項增資案業經證期局准予申報生效,經董事會授權董事 長決議增資基準日為民國一○五年九月六日。

(2) 資本公積

105.9.30 104.12.31 104.9.30
發行溢價 \$4,051 \$4,051 \$4,051
庫藏股票交易 (4) (4) (4)

\$4,047 \$4,047 \$4,047

依法令規定,資本公積除填補公司虧損外,不得使用,公司無虧損時,超 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產生之資本公積,每年 得以實收資本之一定比率為限撥充資本,前述資本公積亦得按股東原有股 份之比例以現金分配。

(3) 盈餘分派及股利政策

依本公司原章程規定,本公司每年決算後所得純益,除依法完納一切稅捐 外,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 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如尚有盈餘分配順序如 下:

A. 董事、監察人酬勞就上列規定數額後剩餘之數提撥百分之二。

  • B. 員工紅利百分之三至十五。
  • C. 股東紅利。

惟依民國一○四年五月二十日修訂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之規定,公 司應以當年度獲利狀況分派員工酬勞。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六月二十三 日召開股東常會修改公司章程,修正後章程規定如下: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包括調整未 分配盈餘金額),次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 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 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為股東 累積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之。

為維護股東之投資報酬,本公司盈餘分配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之比率,視 當年度之獲利與本公司資金規劃情況並兼顧股東權益而定。其中現金股 利,不低於股利總數之百分之十。

依公司法規定,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總額已達資本總額為止。法定盈 餘公積得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得以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 分之二十五之部分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放新股或現金。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後,本公司依金管會於民國一○一年四月六日發布 之金管證發字第 1010012865 號函令規定,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時,帳列未實現重估增值及累積換算調整數(利益)於轉換日因選擇採用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豁免項目而轉入保 留盈餘部分,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開始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編製財務報告後,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 已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餘額與其他權益減項淨額之差額補提列特別盈餘公 積。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餘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九月三十日止,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金額皆為 0 千元。另本公司並未於民國一○ 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關資產,因 而迴轉特別盈餘公積至未分配盈餘。

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及民國一○四年六月十日之股東常 會,分別決議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案及每股股 利,列示如下:

盈餘指撥及分配案 每股股利(元)
104
年度
103
年度
104
年度
103
年度
法定盈餘公積 \$23,235 \$17,717
普通股現金股利 96,698 65,781 \$0.70 \$0.50
普通股股票股利 69,070 65,781 \$0.50 \$0.50

\$189,003 \$149,279

有關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估列基礎及認列金額之相關資訊請詳附註 六.20。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4) 非控制權益

105.1.1~ 104.1.1~
105.9.30 104.9.30
期初餘額 \$8,011 \$9,328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本期淨利 (458) (824)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其他綜合損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464) 128
期末餘額 \$7,089 \$8,632
  1. 營業收入
105.7.1~ 104.7.1~ 105.1.1~ 104.1.1~
105.9.30 104.9.30 105.9.30 104.9.30
商品銷售收入 \$534,726 \$516,485 \$1,532,942 \$1,494,767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7,899) (5,719) (27,888) (26,827)
勞務提供收入 9,458 8,529 28,736 24,091
其他營業收入 258 3,356 890 3,832

\$536,543 \$522,651 \$1,534,680 \$1,495,863
    1. 營業租賃
  • (1) 本集團為承租人

本集團簽訂辦公室及廠房之商業租賃合約,其平均年限為一至四年且無續 租權,在此合約中並未對本集團加諸任何限制條款。

依據不可取消之營業租賃合約,民國一○五年九月三十日、一○四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及一○四年九月三十日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105.9.30 104.12.31 104.9.30
不超過一年 \$9,001 \$5,995 \$6,607
超過一年但不超過五年 10,099 8,914 142

\$19,100 \$14,909 \$6,749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營業租賃認列之費用如下:

105.7.1~ 104.7.1~ 105.1.1~ 104.1.1~
105.9.30 104.9.30 105.9.30 104.9.30
最低租賃給付 \$2,354 \$1,555 \$6,560 \$5,601

(2) 本集團為出租人

本集團簽訂商業財產租賃合約,其剩餘年限介於一至八年間,所有租賃合 約部分包含能依據每年市場環境調整租金之條款。

依據不可取消之營業租賃合約,民國一○五年九月三十日、一○四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及一○四年九月三十日承租人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105.9.30 104.12.31 104.9.30
不超過一年 \$30,479 \$31,756 \$32,521
超過一年但不超過五年 53,430 45,747 47,800
超過五年 41,556 16,582 17,856

\$125,465 \$94,085 \$98,177
  1. 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如下:
功能別 105.7.1~105.9.30 104.7.1~104.9.30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性質別 成本者 費用者 合計 成本者 費用者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25,760 \$115,308 \$141,068 \$27,343 \$112,477 \$139,820
勞健保費用 2,804 12,497 15,301 2,418 8,442 10,860
退休金費用 1,130 3,894 5,024 1,205 4,247 5,452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1,233 2,422 3,655 1,312 2,742 4,054
折舊費用 9,270 9,773 19,043 8,826 11,217 20,043
攤銷費用 17 1,389 1,406 - 1,140 1,140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功能別 105.1.1~105.9.30 104.1.1~104.9.30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性質別 成本者 費用者 合計 成本者 費用者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80,942 \$346,845 \$427,787 \$82,662 \$326,084 \$408,746
勞健保費用 7,903 32,132 40,035 7,496 27,047 34,543
退休金費用 3,412 11,056 14,468 3,677 11,653 15,330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3,844 7,659 11,503 3,602 7,349 10,951
折舊費用 27,773 31,219 58,992 25,540 33,372 58,912
攤銷費用 17 4,137 4,154 - 3,280 3,280

本公司民國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股東常會通過章程修正議案,依章程規定 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3~15%為員工酬勞,2%為董監酬勞。但尚有累積虧損 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述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 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 會。有關董事會通過之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相關資訊,請至臺灣證券交易所 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本公司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依獲利狀況,分別以7.5%及2%估 列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民國一○五年七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認列員工酬勞 及董監酬勞金額分別為5,028千元及1,341千元,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九月 三十日認列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金額分別為16,568千元及4,418千元;民國一 ○四年七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員工及董監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7,371千元和 2,652千元,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員工及董監酬勞估列金額分 別為13,738千元和3,925千元,其估列基礎係以當年度獲利狀況分派,前述金 額帳列於薪資費用項下。若董事會決議以股票發放員工酬勞,則以董事會決 議日前一日收盤價作為配發股票股數之計算基礎,如估列數與董事會決議實 際配發金額有差異時,則列為次年度之損益。

本公司於民國一○五年三月十七日董事會決議以現金發放民國一○四年度員 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別為 21,748 千元及 5,415 千元。估列數與董事會決議實 際配發金額差異數 108 千元,列為次年度之損益。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盈餘實際配發員工紅利與董監酬勞金額與民國一○三 年度財務報告以費用列帳之金額並無重大差異。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2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 其他收入

105.7.1~ 104.7.1~ 105.1.1~ 104.1.1~
105.9.30 104.9.30 105.9.30 104.9.30
租金收入 \$10,380 \$12,312 \$29,661 \$31,806
利息收入 1,344 711 2,879 2,650
股利收入 3,319 3,298 3,319 3,298
政府補助款收入 - - - 1,558
備抵呆帳回升利益 - 2 5,470 247
其他收入-其他 1,232 3,669 2,351 4,726

\$16,275 \$19,992 \$43,680 \$44,285

(2) 其他利益及損失

105.7.1~ 104.7.1~ 105.1.1~ 104.1.1~
105.9.30 104.9.30 105.9.30 104.9.30
淨外幣兌換利益
(損失) \$(5,985) \$32,111 \$25,441 \$13,045
處分不動產、廠
房及設備(損失) (119) - (123) (77)
處分投資(損失) - - - (133)
什項支出 (65) (751) (310) (1,243)

\$(6,169) \$31,360 \$25,008 \$11,592

(3) 財務成本

105.7.1~ 104.7.1~ 105.1.1~ 104.1.1~
105.9.30 104.9.30 105.9.30 104.9.30
銀行借款之利息 \$469 \$740 \$1,381 \$2,664
利息費用合計 \$469 \$740 \$1,381 \$2,664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 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

民國一○五年七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當期 其他 所得稅利益
當期產生 綜合損益 (費用) 稅後金額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30,006) \$- \$(30,006) \$156 \$(29,850)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3,489) - (3,489) - (3,489)
\$(33,495) \$- \$(33,495) \$156 \$(33,339)
重分類調整

民國一○四年七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當期 其他 所得稅利益
當期產生 重分類調整 綜合損益 (費用) 稅後金額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38,430 \$- \$38,430 \$257 \$38,687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62,000) - (62,000) - (62,000)
合計 \$(23,570) \$- \$(23,570) \$257 \$(23,313)

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當期 其他 所得稅利益
當期產生 重分類調整 綜合損益 (費用) 稅後金額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52,160) \$- \$(52,160) \$17 \$(52,14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15,026) - (15,026) - (15,026)
合計 \$(67,186) \$- \$(67,186) \$17 \$(67,169)

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當期 其他 所得稅利益
當期產生 重分類調整 綜合損益 (費用) 稅後金額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6,567 \$- \$16,567 \$498 \$17,06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61,967) - (61,967) - (61,967)
\$(45,400) \$- \$(45,400) \$498 \$(44,902)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合計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 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利益)主要組成如下: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105.7.1~ 104.7.1~ 105.1.1~ 104.1.1~
105.9.30 104.9.30 105.9.30 104.9.30
當期所得稅費用(利益):
當期應付所得稅 \$3,233 \$(7,920) \$21,424 \$2,665
當期已付所得稅 4,462 16,762 8,461 20,492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
稅與本年度調整 - - 106 (8,058)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與暫時性差異之原始 365 4,594 1,405 2,458
產生及其迴轉有關
之遞延所得稅費用
(利益)

- (87) - (847)
所得稅費用(利益) \$8,060 \$13,349 \$31,396 \$16,710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105.7.1~ 104.7.1~ 105.1.1~ 104.1.1~
105.9.30 104.9.30 105.9.30 104.9.30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56) \$(257) \$(17) \$(498)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
部分相關之所得稅 \$(156) \$(257) \$(17) \$(498)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105.9.30 104.12.31 104.9.30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13,000 \$35,278 \$17,477

本公司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度實際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分別為 12.20%及 22.30%。

本公司已無屬民國八十六年度(含)以前之未分配盈餘。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所得稅申報核定情形

截至民國ㄧ○五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之所得稅業經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ㄧ ○二年度。

  1. 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金額之計算,係以當期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除以 當期流通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稀釋每股盈餘金額之計算,係以當期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經調 整轉換公司債之利息後)除以當期流通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加上所有具 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轉換為普通股時將發行之加權平均普通股股數。

105.7.1~ 104.7.1~ 105.1.1~ 104.1.1~
105.9.30 104.9.30 105.9.30 104.9.30
(1)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
淨利(千元) \$58,491 \$68,664 \$186,174 \$155,914
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
均股數(千股) 145,047 145,047 145,047 145,047
基本每股盈餘(元) \$0.40 \$0.47 \$1.28 \$1.07
(2)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
淨利(千元) \$58,491 \$68,664 \$186,174 \$155,914
經調整稀釋效果後歸屬於母公
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千元) \$58,491 \$68,664 \$186,174 \$155,914
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
均股數(千股) 145,047 145,047 145,047 145,047
稀釋效果:
員工酬勞-股票(千股) 967 886 1,769 1,513
經調整稀釋效果後之普通股加
權平均股數(千股) 146,014 145,933 146,816 146,560
稀釋每股盈餘(元) \$0.40 \$0.47 \$1.27 \$1.06

於報導期間後至財務報表通過發布前,並無任何重大改變期末流通在外普通 股或潛在普通股股數之其他交易。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七、關係人交易

1. 銷貨

105.7.1~ 104.7.1~ 105.1.1~ 104.1.1~
105.9.30 104.9.30 105.9.30 104.9.30
其他關係人 \$179 \$261 \$403 \$490

本集團售予關係人之銷貨價格係由雙方參考市場行情議價辦理,與一般客戶 相當;關係人收款條件為銷貨後 60 天收款,與一般客戶相當;年底之流通在 外款項為無擔保、免計息且須以現金清償。對於應收關係人帳款,並未收受 任何保證。

  1. 進貨
105.7.1~ 104.7.1~ 105.1.1~ 104.1.1~
105.9.30 104.9.30 105.9.30 104.9.30
其他關係人 \$2,083 \$2,568 \$5,203 \$7,648

本集團向關係人進貨價格係以成本加價約 10%為本公司進貨價。自關係人進 貨項目除永聯電子工業(股)公司經與一般廠商比較相當,餘無一般廠商資 料可茲比較。其付款期限皆為進貨後約 1~2 個月付款,與一般廠商相當。

3. 租金收入

105.7.1~ 104.7.1~ 105.1.1~ 104.1.1~
105.9.30 104.9.30 105.9.30 104.9.30
其他關係人 \$98 \$98 \$294 \$294

4. 應收帳款-關係人

105.9.30 104.12.31 104.9.30
其他關係人 \$158 \$181 \$100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105.9.30 104.12.31 104.9.30
其他關係人 \$20 \$17 \$25
6.
應付帳款-關係人
105.9.30 104.12.31 104.9.30
其他關係人 \$1,639 \$1,915 \$1,991
7. 本集團主要管理人員之獎酬
105.7.1~ 104.7.1~ 105.1.1~ 104.1.1~
105.9.30 104.9.30 105.9.30 104.9.30
短期員工福利 \$9,184 \$6,528 \$16,252 \$14,119
退職後福利 33 11 94 45

\$9,217 \$6,539 \$16,346 \$14,164

八、質押之資產

本集團計有下列資產作為擔保品:

帳面金額

105.9.30 104.12.31 104.9.30 擔保債務內容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土地及建築物 \$511,007 \$512,798 \$513,395 長、短期借款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土地及建築物 21,767 22,064 22,163 短期借款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工具投資-非流動 3,000 3,000 3,000 保證金

\$535,774 \$537,862 \$538,558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本集團截至民國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止,因營業及融資所需開立之保證票據為 970,571 千元。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事項。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十一、 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此事項。

  • 十二、 其他
    1. 金融工具之種類

金融資產

105.9.30 104.12.31 104.9.3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25,685 \$16,401 \$-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
(包含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22,075 136,047 89,015
放款及應收款:
現金及約當現金(不含庫存現金) 205,891 179,076 204,686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含
流動及非流動) 12,969 38,161 55,749
應收票據 145,941 185,444 121,290
應收帳款 466,467 484,072 478,732
其他應收款 10,558 5,220 7,998
存出保證金 25,069 20,386 20,526

866,895 912,359 888,981

\$1,014,655 \$1,064,807 \$977,996

金融負債

105.9.30 104.12.31 104.9.30
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139,005 \$94,745 \$202,165
應付票據 11,064 18,551 8,794
應付帳款 136,228 188,777 187,341
其他應付款 199,728 245,694 170,592
應付租賃款(含流動及非流動) 4,369 6,136 6,850
存入保證金 16,620 14,936 14,791

\$507,014 \$568,839 \$590,533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本集團財務風險管理目標主要為管理營運活動相關之市場風險、信用風險 及流動性風險,本集團依集團之政策及風險偏好,進行前述風險之辨認、 衡量及管理。

本集團對於前述財務風險管理已依相關規範建立適當之政策、程序及內部 控制,重要財務活動須經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制度 進行覆核。於財務管理活動執行期間,本集團須確實遵循所訂定之財務風 險管理之相關規定。

  1. 市場風險

本集團之市場風險係金融工具因市場價格變動,導致其公允價值或現金流 量波動之風險,市場風險主要包括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例 如權益工具)。

實務上極少發生單一風險變數單獨變動之情況,且各風險變數之變動通常 具關聯性,惟以下各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並未考慮相關風險變數之交互影 響。

匯率風險

本集團匯率風險主要與營業活動(收入或費用所使用之貨幣與本集團功能性 貨幣不同時)及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有關。

本集團之應收外幣款項與應付外幣款項之部分幣別相同,此時,部位相當 部分會產生自然避險效果,針對部分外幣款項則使用遠期外匯合約以管理 匯率風險,基於前述自然避險及以遠期外匯合約之方式管理匯率風險不符 合避險會計之規定,因此未採用避險會計;另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係屬策 略投資,因此,本集團未對此進行避險。

本集團匯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主要外幣貨 幣性項目,其相關之外幣升值/貶值對本集團損益及權益之影響。本集團之 匯率風險主要受美元、日幣、人民幣匯率波動影響,敏感度分析資訊如 下: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1) 當新臺幣對美元升值/貶值 1%時,對本集團於民國ㄧ○五年及ㄧ○四年 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之損益將分別減少/增加 710 千元及加 1,085 千 元。
  • (2) 當新臺幣對日幣升值/貶值 1%時,對本集團於民國ㄧ○五年及ㄧ○四年 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之損益將分別減少/增加 402 元及 730 千元。
  • (3) 當新臺幣對人民幣升值/貶值 1%時,對本集團於民國ㄧ○五年及ㄧ○四 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之損益將分別減少/增加 2,199 千元及 2,706 千 元。

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係因市場利率之變動而導致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或未來現金流量 波動之風險,本集團之利率風險主要係來自於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之浮動 利率投資、固定利率借款及浮動利率借款。

本集團以維持適當之固定及浮動利率之組合,並輔以利率交換合約以管理 利率風險,惟因不符合避險會計之規定,未適用避險會計。

有關利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利率暴險項 目,包括浮動利率投資及浮動利率借款,並假設持有一個會計年度,當利 率上升/下降十個基本點,對本集團於民國ㄧ○五年及ㄧ○四年一月一日至 九月三十日之損益將分別減少/增加 100 千元及 110 千元。

權益價格風險

本集團持有上市櫃及未上市櫃之權益證券,其公允價值會因該等投資標的 未來價值之不確定性而受影響。本集團持有之未上市櫃權益證券屬於備供 出售類別。本集團藉由多角化投資並針對單一及整體之權益證券投資設定 限額,以管理權益證券之價格風險。權益證券之投資組合資訊需定期提供 予本集團之高階管理階層,董事會則須對所有之權益證券投資決策進行複 核及核准。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屬備供出售之上市櫃權益證券,當該等權益證券價格下跌 1%,對於本集團 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之損益或權益之影響分別 約有 24 千元及 10 千元;若權益證券價格上漲 1%,將僅對權益造成影響, 對於損益將不產生任何影響。

其他權益工具或與權益工具連結之衍生工具之公允價值層級屬第三等級 者,敏感度分析資訊請詳附註十二.7。

  1. 信用風險管理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所載之義務,並導致財務損失之風 險。本集團之信用風險係因營業活動(主要為應收帳款及票據)及財務活動 (主要為銀行存款及各種金融工具)所致。

每一業務單位係依循本集團之顧客信用風險之政策、程序及控制以管理客 戶信用風險。所有客戶之信用風險評估係綜合考量該客戶之財務狀況、信 評機構之評等、以往之歷史交易經驗、目前經濟環境以及本集團內部評等 標準等因素。另本集團亦於適當時機使用某些信用增強工具(例如預收貨款 及保險等),以降低特定客戶之信用風險。

本集團截至民國一○五年九月三十日、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四 年九月三十日止,前十大客戶應收款項占本集團應收款項總額之百分比甚 低,無信用風險集中之情形。

本集團之財務部依照集團政策管理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 由於本集團之交易對象係由內部之控管程序決定,屬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 有投資等級之金融機構、公司組織及政府機關,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 重大之信用風險。

  1. 流動性風險管理

本集團藉由現金及約當現金、銀行借款等合約以維持財務彈性。下表係彙 總本集團金融負債之合約所載付款之到期情形,依據最早可能被要求還款 之日期並以其未折現現金流量編製,所列金額亦包括約定之利息。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非衍生金融工具

短於一年 二至三年 四至五年 五年以上
105.9.30
短期借款 \$140,230 \$- \$- \$- \$140,230
應付票據 11,064 - - - 11,064
應付款項 136,228 - - - 136,228
其他應付款 199,728 - - - 199,728
應付租賃款 2,275 2,465 - - 4,740
短於一年 二至三年 四至五年 五年以上
104.12.31
短期借款 \$95,127 \$- \$- \$- \$95,127
應付票據 18,551 - - - 18,551
應付款項 188,777 - - - 188,777
其他應付款 245,694 - - - 245,694
應付租賃款 2,421 4,440 - - 6,861
短於一年 二至三年 四至五年 五年以上
104.9.30
短期借款 \$203,582 \$ - \$ - \$ - \$203,582
應付票據 8,794 - - - 8,794
應付帳款 187,341 - - - 1878,794
其他應付款 170,592 - - - 170,592
應付租賃款 2,509 5,228 - - 7,737
    1.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 (1) 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及假設

公允價值係指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資產所能 收取或移轉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本集團衡量或揭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公允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A.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款項、應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負債之帳面金額 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主要係因此類工具之到期期間短。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B. 於活絡市場交易且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其公 允價值係參照市場報價決定(例如,上市櫃股票、受益憑證、債券及 期貨等)。
  • C. 無活絡市場交易之權益工具(例如,上市櫃私募股票、無活絡市場之 公開發行公司股票及未公開發行公司股票)採市場法估計公允價值, 係以相同或可比公司權益工具之市場交易所產生之價格及其他攸關 資訊(例如缺乏流通性折價因素、類似公司股票本益比、類似公司股 票股價淨值比等輸入值)推估公允價值。
  • (2)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本集團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其帳面價值為公平價值 之合理近似值。

(3) 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層級相關資訊

本集團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層級資訊請詳附註十二.7。

    1. 公允價值層級
  • (1) 公允價值層級定義

以公允價值衡量或揭露之所有資產及負債,係按對整體公允價值衡量具 重要性之最低等級輸入值,歸類其所屬公允價值層級。各等級輸入值如 下:

  • 第一等級: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 調整),所列金額亦包括約定之利息。
  • 第二等級: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級 之報價者除外。

第三等級: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對以重複性基礎認列於財務報表之資產及負債,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 重評估其分類,以決定是否發生公允價值層級之各等級間之移轉。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2) 公允價值衡量之層級資訊

本集團未有非重複性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重複性資產及負債之公允 價值層級資訊列示如下:

民國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 計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 理財商品 \$- \$- \$25,717 \$25,717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股票 2,442 - 115,444 117,886 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 計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 理財商品 \$- \$- \$16,423 \$16,42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股票 1,388 - 130,470 131,858 民國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 計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股票 \$956 \$- \$83,870 \$84,826 公允價值層級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於民國一○五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間,本集團重複性公允 價值衡量之資產及負債,並無公允價值層級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 轉。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重複性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變動明細

本集團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及負債屬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者, 期初至期末餘額之調節列示如下:

資產
備供出售金 透過損益按
融資產 公允價值衡量
股票 理財商品 合計
105.1.1 \$130,470 \$16,401 \$146,871
認列總利益(損失)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列
報於「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未實現評價損益」) (15,026) - (15,026)
本期取得 - 125,660 125,660
本期處分 - (114,924) (114,924)
匯率變動之影響數 - (1,452) (1,452)
105.9.30 \$115,444 \$25,685 \$141,129
104.1.1 \$145,870 \$- \$145,870
認列總利益(損失)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列
報於「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未實現評價損益」) (62,000) - (62,000)
本期取得 - - -
本期處分 - - -
匯率變動之影響數 - - -
104.9.30 \$83,870 \$- \$83,870

64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資訊

本集團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用於公允 價值衡量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如下表所列示:

民國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輸入值與公允價值

評價 重大不可 量化 輸入值與 關係之敏感度
技術 觀察輸入值 資訊 公允價值關係 分析價值關係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理財商品 市場法 理財商品定價 無須適用 無須適用 因理財商品即為貨幣
交易,其價值與公允
價值相當
備供出售股票 市場法 類似公司 9.76%~ 類似公司股票 當類似公司股票本益
股票本益比 12.22% 本益比越高, 比上升(下降)1%,對
公允價值估計 本集團損益將增加/減
數越高
1,154千元
缺乏流通 10% 缺乏流通性之 當缺乏流通性之百分
性折價 程度越高,公 比上升(下降)5%,對
允價值估計數 本集團權益將減少/增
越低 6,414千元
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輸入值與公允價值
評價 重大不可 量化 輸入值與 關係之敏感度
技術 觀察輸入值 資訊 公允價值關係 分析價值關係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理財商品 市場法 理財商品定價 無須適用 無須適用 因理財商品即為貨幣
交易,其價值與公允
價值相當
備供出售股票 市場法 類似公司 9.39%~ 類似公司股票 當類似公司股票本益
股票本益比 72.12% 本益比越高, 比上升(下降)1%,對
公允價值估計 本集團損益將增加/
數越高 減少
1,305千元
缺乏流通 10% 缺乏流通性之 當缺乏流通性之百分
性折價 程度越高,公 比上升(下降)5%,對
允價值估計數 本集團權益將減少/
越低 增加
7,252千元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民國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輸入值與公允價值

評價 重大不可 量化 輸入值與 關係之敏感度
技術 觀察輸入值 資訊 公允價值關係 分析價值關係
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股票 市場法 類似公司 10.59%~ 類似公司股票 當類似公司股票本益
股票本益比 52.31% 本益比越高, 比上升(下降)1%,對
公允價值估計 本集團權益將增加/減
數越高
930千元
缺乏流通 10% 缺乏流通性之 當缺乏流通性之百分
性折價 程度越高,公 比上升(下降)5%,對
允價值估計數 本集團權益將減少/
越低 增加
317千元

第三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評價流程

本集團財務部門負責進行公允價值驗證,藉獨立來源資料使評價結果貼 近市場狀態、確認資料來源係獨立、可靠、與其他資源一致以及代表可 執行價格,並於每一報導日依據集團會計政策須作重衡量或重評估之資 產及負債之價值變動進行分析,以確保評價結果係屬合理。

(3) 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但須揭露公允價值之層級資訊

民國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僅揭露公允價值之資產:
投資性不動產(詳附註六.10)
\$- \$- \$306,030 \$306,030
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僅揭露公允價值之資產:
投資性不動產(詳附註六.10)
\$- \$- \$306,030 \$306,030
民國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僅揭露公允價值之資產: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投資性不動產(詳附註六.10) \$- \$- \$276,700 \$276,700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8. 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

本集團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金額單位:千元

105.9.30
外幣 匯率 新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3,036 31.31 95,055

841,993 0.3089 260,092
人民幣 72,749 4.67 339,738

333 34.88 11,634

930,048 0.0284 26,413

1,235 7.57 9,349
非貨幣性項目:

7,906 0.3089 2,442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767 31.31 24,027

719,850 0.3089 222,362
人民幣 25,744 4.67 120,223

144,651 0.0284 4,108
104.12.31
外幣 匯率 新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3,183 32.78 \$104,332

960,503 0.2707 260,003
人民幣 80,810 4.97 401,626

430 35.68 15,350

1,328,515 0.0279 37,066

1,402 7.63 10,694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400 32.78 \$13,102

575,456 0.2707 155,772
人民幣 19,418 4.97 96,508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04.9.30
外幣 匯率 新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3,948 32.82 \$129,556

791,150 0.2719 215,109
人民幣 72,022 5.15 370,959

2,306,751 0.0277 63,897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640 32.82 \$20,980

522,787 0.2719 142,101
人民幣 19,472 5.15 100,280

147,932 0.0277 4,097

由於本集團之集團個體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無法按各重大影響之外幣 幣別揭露貨幣性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兌換損益資訊。本集團民國一○五 年及一○四年七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之外幣兌換益(損)分別為(5,985)千元 及 32,111 千元。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之外幣兌 換損益分別為 25,441 千元及 13,045 千元。

上述資訊係以外幣帳面金額(已換算至功能性貨幣)為基礎揭露。

  1. 資本管理

本集團資本管理之最主要目標,係確認維持健全之信用評等及良好之資本 比率,以支持企業營運及股東權益之極大化。本集團依經濟情況以管理並 調整資本結構,可能藉由調整股利支付、返還資本或發行新股以達成維持 及調整資本結構之目的。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十三、 附註揭露事項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2. (1) 資金貸與他人:無。
    3. (2) 為他人背書保證:詳附表一。
    4.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詳附表二。
    5. (4)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 以上:無。
    6.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7.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8.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詳附 表三。
    9.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詳附表四。
    10. (9)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11. (10) 其他: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 額:詳附表七。
    1.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2. a. 對非屬大陸地區之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具有重大影響、控制或合資控 制者,應揭露其名稱、所在地區、主要營業項目、原始投資金額、期末 持股情形、本期損益及認列之投資損益:詳附表五。
    3. b. 本公司對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具控制能力者,被投資公司之重大交易 事項相關資訊:
    4. (1) 資金貸與他人:無。
    5. (2)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6.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詳附表二。
    7. (4)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8.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
    9.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
    10.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 以上:詳附表三。
    11.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詳 附表四。
    12. (9)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 大陸投資資訊
  • a.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資金匯 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本期損益及認列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金 額、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詳附表六。
  • b.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交易事 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明細如下:
    • (1) 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已於合併沖銷。

(2) 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已於合併沖銷。

  • (3)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無。
  • (4) 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其目的:無。
  • (5) 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額:無。
  • (6) 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如勞務之提供 或收受等:無。

十四、 部門資訊

本集團之營收主要來自生產及行銷電子儀器設備,本公司營運決策者係複核 公司整體營運結果,以制訂公司資源之決策及評估公司整體之績效,故為單 一營運部門,並採與附註四所述之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相同之基礎編 製。

附表一: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臺幣千元 /美金千元/日圓千元/歐元千元

對單一企業背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 背書保證 屬母公司對 屬子公司對 屬對大陸地
編號 被背書保證對象 書保證之限額 本期最高背書


實際動支 以財產擔保之 佔最近期財務報表 最高限額 子公司背書 母公司背書 區背書保證
(註1)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 關係(註2) (註4)






背書保證金額 淨值之比率 (註3) 保證 保證
0 固緯電子實業(股)公司 TEXIO 2 \$422,051 \$49,424 \$49,424 \$46,335 - 2% \$844,103 Y N N
TECHNOLOGY (JPY160,000) (JPY160,000) (JPY150,000)
CORP.
0 固緯電子實業(股)公司 固緯電子(蘇州) 3 422,051 9,393 - - - - \$844,103 Y N Y
有限公司 (USD 300 )
0 固緯電子實業(股)公司 GOODWIL
INSTRUMENT
2 422,051 384 384 - - - \$844,103 Y N N
EURO B.V (EUR 11) (EUR 11)

註1:編號 欄之填寫方式如下:

1.發行人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六種,標示種類即可:

1.有業務關係之公司。

2.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3.母公司與子公司持有普通股股權合併計算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被投資公司。

4.對公司直接或經由子公司間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超過百分之五十之母公司。

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各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其書保證之公司。

註3:累積對外背書保證責任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期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財務報表如有認列或有損失,應註明已認列之金額。

註4:對單一企業之背書保證限額,除本公司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數超過百分之九十之子公司不得超過當期淨值百分之二十外,其餘不得超過當期淨值百分之十。

附表二: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有價證券種類 與有價證券

持有之公司 及名稱(註1) 發行人之關係(註2) 帳列科目
帳面金額(註3)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 (註4)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 巨孚儀器工業(股)公司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3,291,750 \$115,444 15% \$115,444
股票-
益和(股)公司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19,850 1,287 1% -(註5)
股票-
富達立科技(股)公司
297,500 902 19% -(註5)
股票-
固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2,000 5% -(註5)
股票-
微思科技(股)公司
630,000 - - -(註5)
股票-
Ortega InfoSystems Inc.
250,000 -
\$4,189
- -(註5)
固緯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交通銀行-
蕴通财富·生息365增強版
結構性理財產品
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25,685
\$25,685
25,685
TEXIO TECHNOLOGY
CORP.
股票-
日本電計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5,322.424 \$2,442 - 2,442

註1:本表所稱有價證券,係指屬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範圍內之股票、債券、受益憑證及上述項目所衍生之有價證券。

註2:有價證券發行人非屬關係人者,該欄免填。

註3: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公允價值評價調整後及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

非屬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原始取得成本或攤銷後成本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

註4:所列有價證券有因提供擔保、質押借款或其他依約定而受限制使用者,應於備註欄註明提供擔保或質借股數、擔保或質借金額及限制使用情形。

註5:無公開報價

附表三: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單位:新台幣千元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
同之情形及原因(註1)
應收(付)票據、帳款
進(銷)貨之公司 交易對象名稱
進(銷)貨
佔總進(銷) 授信期間
授信期間
佔總應收(付)票 備註
(註4) 貨之比率 (註4) 據、帳款之比率 (註2)
固緯電子實業(股)公司 固緯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銷
貨)
\$(215,585) (20)% 同一般廠商 - - \$- -
固緯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固緯電子實業(股)公司 本公司之母公司
215,585 55% 同一般廠商 - - - -
固緯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固緯電子實業(股)公司 本公司之母公司 (銷
貨)
(164,910) (30)% 同一般廠商 - - 48,827 21%
固緯電子實業(股)公司 固緯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164,910 27% 同一般廠商 - - (48,827) (36)%
固緯電子實業(股)公司 TEXIO TECHNOLOGY CORP. 本公司之子公司 (銷
貨)
(146,423) 13% 同一般廠商 - - 126,971 35%
TEXIO TECHNOLOGY CORP. 固緯電子實業(股)公司 本公司之母公司
146,423 61% 同一般廠商 - - (126,971) (80)%

註1:關係人交易條件如與一般交易條件不同,應於單價及授信期間欄位敘明差異情形及原因。

註2:若有預收(付)款項情形者,應於備註欄敘明原因、契約約定條款、金額及與一般交易型態之差異情形。

註3:實收資本額係指母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註4:已於合併財務報表中沖銷。

附表四: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單位:新臺幣千元

帳列應收款項 應收關係人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 提列備抵
之公司 交易對象
款項餘額(註1、註3) 週轉率
處理方式 期後收回金額 呆帳金額
固緯電子實股份有限公司 TEXIO TECHNOLOGY CORP. 本公司之子公司 應收帳款
\$ 126,971
1.36 \$ 399 - \$ 66,785 \$-

註1:請依應收關係人帳款、票據、其他應收款…等分別填列。

註2:實收資本額係指母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發行人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之交易金額規定,

以資產負債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十計算之。

註3:已於合併財務報表中沖銷。

附表五: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單位:新臺幣千元/歐元千元 /美金千元/日圓千元

被投資公司名稱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
投資公司名稱 (註1、2)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 數 比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註(2)) (註2(3))
固緯電子實業(股)公司 GOODWILL
INSTRUMENT (M)
SDN. BHD.
PLOT 522, LORONG
PERUSAHAAN BARU 3,
PRAI INDUSTRIAL ESTATE
MALAYSIA
代理本公司馬來西亞地區
銷售及維修業務
\$9,320 \$9,320 1,000,000 100% \$14,626 \$(634) \$(634) (註3)
INSTEK AMERICA
CORP.
1205 JOHN REED COURT
CITY OF INDUSTRY,
CA 91745, U.S.A.
代理本公司北美洲地
區銷售及維修業務
24,400 24,400 750,000 100% 109,008 1,373 1,373 (註3)
INSTEK (SAMOA)
CO., LTD.
西薩摩亞 轉投資大陸固緯電子
(蘇州)有限公司
285,830 285,830
(USD8,820) (USD8,820)
8,820,000 100% 608,280 43,645 43,645 (註3)
GOODWILL
INSTRUMENT
KOREA CO., LTD
韓國 代理本公司韓國地
區銷售及維修業務
14,888
(USD455)
14,888
(USD455)
52,750 100% 56,379 5,021 5,021 (註3)
TEXIO TECHNOLOGY
CORPORATION
日本 生產及代理本公司日本
地區銷售及維修業務
34,200 34,200
(JPY90,000) (JPY90,000)
90,000 100% 32,360 14,137 14,137 (註3)
GOODWILL INSTRUMENT
EURO B.V
荷蘭 代理本公司歐洲地區
銷售及維修業務
5,980
(EUR150)
5,980
(EUR150)
150,000 100% (11,322) 347 347 (註3)

註1:公開發行公司如設有國外控股公司且依當地法令規定以合併報表為主要財務報表者,有關國外被投資公司資訊之揭露,得僅揭露至該控股公司之相關資訊。 註2:非屬註1所述情形者,依下列規定填寫:

(1)「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主要營業項目」、「原始投資金額」及「期末持股情形」等欄,應依本(公開發行)公司轉 投資情形及每一直接 或間接控制之被投資公司再轉投資情形依序填寫,並於備註欄註明各被投資公司與本(公開發行)公司之關係(如係屬子公司或孫公司)。

(2)「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乙欄,應填寫各被投資公司之本期損益金額。

(3)「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乙欄,僅須填寫本(公開發行)公司認列直接轉投資之各子公司及採權益法評價之各被投資公司之損益金額,餘得免填。於填寫 「認列直接轉投資之各子公司本期損益金額」時,應確認各子公司本期損益金額業已包含其再轉投資依規定應認列之投資損益。

註3:因編制合併財務報表而沖銷。

附表六:大陸投資資訊: 單位:新臺幣千元/美金千元/日圓千元

大陸被投資 主要營
投資方式 本期期初自 本期匯出或收 本期期末自 被投資公司 本公司直接 本期認列 期末投資 截至本期止
台灣匯出累 回投資金額 台灣匯出累 或間接投資 投資損益 已匯回投資
公司名稱 業項目 資本額 (註1) 積投資金額

積投資金額 本期損益 之持股比例 (註2) 帳面價值 收益 備註
固緯電子(上 代理銷售 \$62,620 (一) \$62,620 \$- \$- \$62,620 \$15,535 100% \$15,535 \$151,400 \$- (註4)
海)有限公司 及生產電 (USD2,000) (USD2,000) (USD2,000) (二).C
子儀器
固緯電子(蘇 生產電子 276,154 (二) 276,154 - - 276,154 43,645 100% 43,645 608,280 - (註4)
州)有限公司 儀器 (USD8,820) (USD8,820) (USD8,820) (二).B
亞立斯檢測 各項設備 61,780 (一) 49,424 - - \$49,424 (2,290) 80% (1,832) 28,358 - (註4)
(蘇州)有限 之設計、 (JPY200,000) (JPY160,000) (JPY160,000) (二).C
公司 製造及買賣
本期期末累計自 經濟部投審會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台灣匯出赴大陸
地區投資金額 核准投資金額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388,198 \$425,816
(USD10,820) (USD13,600) \$1,266,154
(JPY160,000)

註1: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四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1)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2)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請註明該第三地區之投資公司)。

(3)其他方式。

註2:本期認列投資損益欄中:

(一)若屬籌備中,尚無投資損益者,應予註明

(二)投資損益認列基礎分為下列三種,應予註明

A.經與中華民國會計師事務所有合作關係之國際性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B.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務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C.其他

註3:本表相關數字應以新臺幣列示

註4:因編制合併財務報表而沖銷。

固 緯 電 子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附表七: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編號 與交易人之關係 交易往來情形
(註一) (註二) 佔合併總營收或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科目 金額 交易條件 總資產之比率(註三)
0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固緯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1 銷貨收入 \$215,585 與一般廠商無重大差異 14%
0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TEXIO TECHNOLOGY CORP. 1 銷貨收入 146,423 與一般廠商無重大差異 10%
0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INSTEK AMERICA CORP. 1 銷貨收入 90,912 與一般廠商無重大差異 6%
0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GOODWILL INSTRUMENT EURO B.V. 1 銷貨收入 46,318 與一般廠商無重大差異 3%
0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GOODWILL INSTRUMENT KOREA CO.LTD 1 銷貨收入 47,603 與一般廠商無重大差異 3%
0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GOODWILL INSTRUMENT(M) SDN.BHD. 1 銷貨收入 8,427 與一般廠商無重大差異 1%
1 固緯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 銷貨收入 164,910 與一般廠商無重大差異 11%
1 固緯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固緯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3 銷貨收入 124,504 與一般廠商無重大差異 8%
2 TEXIO TECHNOLOGY CORP.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 銷貨收入 73,843 與一般廠商無重大差異 5%
2 TEXIO TECHNOLOGY CORP. 固緯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3 銷貨收入 3,524 與一般廠商無重大差異 -
1 固緯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固緯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3 佣金收入 14,369 與一般廠商無重大差異 1%
0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TEXIO TECHNOLOGY CORP. 1 應收帳款 126,971 銷貨後約180天收款 4%
0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GOODWILL INSTRUMENT EURO B.V. 1 應收帳款 38,819 銷貨後約60天收款 1%
0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GOODWILL INSTRUMENT KOREA CO.LTD 1 應收帳款 15,177 銷貨後約120天收款 1%
0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INSTEK AMERICA CORP. 1 應收帳款 9,604 銷貨後約60天收款 -
1 固緯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 應收帳款 48,827 銷貨後約60天收款 2%
2 TEXIO TECHNOLOGY CORP.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 應收帳款 15,958 銷貨後約60天收款 1%
1 固緯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固緯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3 預收貨款 35,255 與一般廠商無重大差異 1%

註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 母公司填0。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

    1. 母公司對子公司。
    1. 子公司對母公司。
    1.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3: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註4:本表之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得由公司依重大性原則決定是否須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