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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Nov 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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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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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qrt{2423}$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〇五年度及民國一〇四年度
地址:新北市土城區中興路7-1號1樓 電話: (02) 2268-0389
$\sim 10^{-11}$
個體財務報告
$\overline{a}$
$\blacksquare$ 錄
| 項 目 |
頁 次 |
|---|---|
| 、封面 | $\mathbf{1}$ |
| 二、目錄 | $\overline{2}$ |
|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 | $3 - 7$ |
| 四、個體資產負債表 | $8 - 9$ |
| 五、個體綜合損益表 | 10 |
| 六、個體權益變動表 | 11 |
| 七、個體現金流量表 | 12 |
| 八、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
| (一)公司沿革 | 13 |
|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13 |
|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14-22 |
|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23 - 33$ |
|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34-35 |
|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35 - 53$ |
| (七) 關係人交易 | $53 - 55$ |
| (八) 質押之資產 | 55 |
|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55 |
|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 55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55 |
| (十二)其他 | 56-64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
|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64 \cdot 66 - 70$ |
|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64 \cdot 68 - 71$ |
| 3.大陸投資資訊 | $65 \cdot 67 - 69 \cdot 72$ |
| 九、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 73-106 |
會計師查核報告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四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 ○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 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 (請參閱 其他事項段),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 國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民國一〇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杳核工 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 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固緯電子實 業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 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 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 ○五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 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收入認列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認列營業收入1.613.179千元。收入主 要來自於商品銷售及提供軟硬體及安裝服務等工程合約,收入認列係根據合約及訂單 之交易條件,且國外營運據點眾多,提高收入認列的複雜程度,因此本會計師列為關 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評估收入認列會計政策的適當性;測試內部 控制在銷售循環中有關與收入認列之有效性;選取樣本執行交易詳細測試並複核訂單 或合約中之重大條款及條件,以確定交易認列時點之正確性;抽核資產負債表日前後 一段時間所認列收入之相關憑證,以確定收入認列在適當期間。
本會計師亦考量營業收入揭露的適當性,請詳財務報表附註六。
存貨評價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存貨淨額為 349,294千元,佔個體流動資產約為37%,由於存貨價值取決於市場之需求且受技術變 化所影響,可能使存貨產生呆滯及跌價損失,而該損失之評估涉及管理階層之判斷,因 此本會計師列為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取得存貨呆滯損失提列政策,依據公司營運 狀況評估呆滯損失提列比率之合理性;測試存貨庫齡歸屬期間之正確性,並重新計算 存貨呆滯損失;取得存貨跌價計算報表,抽核憑證並重新計算跌價損失,以確認存貨 業已按照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評價。
本會計師亦考量存貨揭露的適當性,請詳財務報表附註五及六。
其他事項-提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列入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之被投資公司中,部分被投資公司 之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個體 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該等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 計師之查核報告。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對該 等被投資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分別為141,655千元及124,758千元,分別占資產總額之
5%及5%,民國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〇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 月三十一日相關之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捐益之份額分別為1.752 千元及14,668千元,分別占稅前淨利之1%及6%,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 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分別為(3,218)千元及1,954千元,分別占合併其他綜合 損益淨額之4%及(4)%。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 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 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 圖清算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 他方案。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 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 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 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 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 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 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 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杳核意
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 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 序,惟其目的非對固緯電子實業股份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 性。
-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 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 以及使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 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 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 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 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固緯電子會 業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 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 以對個體財務報 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 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杳核 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 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 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 ○五年度個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
6
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 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查核簽證文號: (90)台財證(六)第100690號 (91)台財證(六)第 144183號
第) 科华 蕭翠慧 會計師: 張志銘 张志源
中華民國一〇六年三月十七日

| 資 產 |
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 代碼 | 會 計 項 目 |
附 註 | 額 金 |
$\frac{9}{6}$ | 金 額 |
$\frac{0}{6}$ |
| 流動資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四及六.1 | \$178,343 | 7 | \$49,097 | $\overline{2}$ |
| 1150 | 應收票據淨額 | 四及六.5 | 19,156 | 31,425 |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 | 四、六.6 | 197,888 | 136,145 | 5 | |
| 1180 |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淨額 | 四、六.6及七 | 177,399 | 6 | 251,311 | 9 |
| 1200 | 其他應收款 | t | 4,986 | 929 | ||
| 1220 | 本期所得税資產 | 四及六.21 | 4,597 | 4,703 | ||
| 130x | 存貨 | 四及六.7 | 349,294 | 13 | 388,880 | 15 |
| 1410 | 預付款項 | 4,935 | 7,378 | |||
| 1470 | 其他流動資產 | 1,546 | 1,344 | |||
| 11xx | 流動資產合計 | 938,144 | 34 | 871,212 | 32 | |
| 非流動資產 | ||||||
| 1523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四及六.2 | 128,835 | 5 | 130,470 | 5 |
| 1543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四及六.3 | 4,189 | 4,189 | ||
| 1546 |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一非流動 | 四、六.4及八 | 3,000 | 3,000 | ||
| 15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四、六.8 | 1,005,883 | 37 | 972,679 | 36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四、六.9及八 | 581,096 | 21 | 607,761 | 23 |
| 1760 |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 四、六.10 | 12,250 | 12,499 | ||
| 1780 | 無形資產 | 四及六.11 | 12,310 | 15,447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四及六.21 | 57,288 | $\overline{2}$ | 64,535 | 2 |
| 1990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四及六.12 | 17,406 | 15,310 | ||
| 15xx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1,822,257 | 66 | 1,825,890 | 68 | |
| 1xxx | 資產總計 | \$2,760,401 | 100 | \$2,697,102 | 100 | |
| ( 挂 安 朋 佃 鼬 时 孜 叔 丰 叫 註 ) |
( 請 參 閲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



| 負債及權益 | 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 代碼 | 計項 會 目 |
附 註 | 額 金 |
% | 金 額 |
% |
| 流動負債 | ||||||
| 2170 | 應付帳款 | \$96,422 | 4 | \$122,466 | 5 | |
| 2180 |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 七 | 56,869 | $\overline{2}$ | 8,695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六.13及七 | 162,124 | 6 | 162,947 | 6 |
| 2230 | 本期所得稅負債 | 四及六.21 | 8,274 | |||
| 2300 | 其他流動負債 | 8,725 | 6,030 |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332,414 | 12 | 300,138 | 11 | |
| 非流動負債 | ||||||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四及六.21 | 634 | 2,014 | ||
| 2650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貸餘 | 四及六.8 | 6,723 | 11,965 | ||
| 2640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四及六.14 | 247,309 | 9 | 294,889 | 12 |
| 2645 | 存入保證金 | 610 | 610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255,276 | 9 | 309,478 | 12 | |
| 2xxx | 負債總計 | 587,690 | 21 | 609,616 | 23 | |
| 權益 | 四及六.15 | |||||
| 3100 | 股本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1,450,472 | 53 | 1,381,402 | 51 | |
| 3200 | 資本公積 | 4,047 | 4,047 | |||
| 3300 | 保留盈餘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296,390 | 11 | 273,156 | 10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 | 406,434 | 14 | 340,260 | 13 | |
| 保留盈餘合計 | 702,824 | 25 | 613,416 | 23 | ||
| 3400 | 其他權益 | 15,368 | 88,621 | $\overline{3}$ | ||
| 3xxx | 權益總計 | 2,172,711 | 79 | 2,087,486 | 77 | |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2,760,401 | 100 | \$2,697,102 | 100 | ||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商

| 一〇五年度 | 一〇四年度 | |||||
|---|---|---|---|---|---|---|
| 代碼 | 會計項目 | 附註 | 金 額 |
$\frac{0}{0}$ | 金 額 |
$\frac{0}{0}$ |
| 4000 | 營業收入 | 四、六.16及七 | \$1,613,179 | 100 | \$1,672,545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 | 六.18及七 | (991, 767) | (61) | (1,046,163) | (63) |
| 5900 | 營業毛利 | 621,412 | 39 | 626,382 | 37 | |
| 5910 未實現銷貨(利益)損失 | (68, 323) | (4) | (72, 463) | (4) | ||
| 5920 | 已實現銷貨利益(損失) | 72,462 | 4 | 57,643 | 3 | |
| 5950 | 營業毛利淨額 | 625,551 | 39 | 611,562 | 37 | |
| 6000 營業費用 | 六.18 | |||||
| 6100 | 推銷費用 | (174, 332) | (11) | (190, 340) | (11) | |
| 6200 | 管理費用 | (141, 598) | (9) | (142,910) | (9)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160, 077) | (10) | (159, 178) | (10) | |
| 營業費用合計 | (476,007) | (30) | (492, 428) | (30) | ||
| 6900 | 營業利益 | 149,544 | 9 | 119,134 | $\overline{7}$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010 | 其他收入 | 四及六.19 | 15,971 | 1 | 13,503 | 1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六.19 | 7,601 | $\overline{\phantom{a}}$ | 11,578 | 1 |
| 7050 | 財務成本 | 六.19 | (39) | $\overline{\phantom{a}}$ | (1,276) | |
| 707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 | |||||
| 損益之份額 | 四及六.8 | 106,092 | 7 | 100,668 | 6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129,625 | $\bf 8$ | 124,473 | $\bf 8$ | ||
| 7900 税前淨利 | 279,169 | 17 | 243,607 | 15 | ||
| 7950 所得稅費用 | 四及六.21 | (24, 175) | (1) | (11,259) | (1) | |
| 8200 本期淨利 | 254,994 | 16 | 232,348 | 14 | ||
|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 六.20 | |||||
| 8310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220 | (21, 180) | (1) | ||
| 8349 |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 (37) | 3,601 | |||
| 8360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61 8362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71, 436) (1,984) |
(5) | (11,192) | ||
| 8399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相關之所得稅 |
167 | (15,248) 437 |
(1)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稅後淨額) | (73,070) | (5) | (43, 582) | (2)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81,924 | 11 | \$188,766 | 12 | |
| 每股盈餘(元) | 六.22 |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 | |||||
| 9710 | 本期淨利 | \$1.76 | \$1.60 | |||
| 9850 | 稀釋每股盈餘 | |||||
| 9810 | 本期淨利 | \$1.74 | \$1.59 | |||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保 留 |
盈 餘 |
其他權益項目 | ||||||
|---|---|---|---|---|---|---|---|---|
| 國外營運機構 | 備供出售金 | |||||||
| 財務報表換算 | 融資產未實 | |||||||
| 項 目 |
股本 | 資本公積 | 法定盈餘公積 | 未分配盈餘 | 之兌換差額 | 現(損)益 | 權益總額 | |
| 代碼 | 3100 | 3200 | 3310 | 3350 | 3410 | 3425 | 3XXX | |
| A1 | 民國一〇四年一月一日餘額 | \$1,315,621 | \$4,047 | \$255,439 | \$274,770 | \$42,854 | \$71,770 | \$1,964,501 |
| 一〇三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B1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17,717 | (17,717) | |||||
| B5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65, 781) | (65,781) | |||||
| B9 | 普通股股票股利 | 65,781 | (65, 781) | |||||
| D1 | 民國一〇四年度淨利 | 232,348 | 232,348 | |||||
| D 3 | 民國一〇四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17, 579) | (10, 755) | (15,248) | (43, 582) | |||
| D 5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214,769 | (10, 755) | (15,248) | 188,766 | |||
| Z1 | 民國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1,381,402 | \$4,047 | \$273,156 | \$340,260 | \$32,099 | \$56,522 | \$2,087,486 |
| A1 | 民國一〇五年一月一日餘額 | \$1,381,402 | \$4,047 | \$273,156 | \$340,260 | \$32,099 | \$56,522 | \$2,087,486 |
| 一〇四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B1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23,234 | (23, 234) | |||||
| B5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96, 699) | (96, 699) | |||||
| B9 | 普通股股票股利 | 69,070 | (69,070) | |||||
| D1 | 民國一〇五年度淨利 | 254,994 | 254,994 | |||||
| D 3 | 民國一〇五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183 | (71,269) | (1,984) | (73,070) | |||
| D 5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255,177 | (71,269) | (1,984) | 181,924 | |||
| Z1 | 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1,450,472 | \$4,047 | \$296,390 | \$406,434 | \$(39,170) | \$54,538 | \$2,172,711 |
註:民國一〇四年度董監酬勞及員工酬勞分別為21,359千元及5,696千元,民國一〇五年度董監酬勞及員工酬勞分別為23,567千元及6,284千元,已於綜合損益表中扣除。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一〇五年度 | 一〇四年度 | 一〇五年度 | 一〇四年度 | ||||
|---|---|---|---|---|---|---|---|
| 代 碼 | 項 目 |
金額 | 金額 | 代碼 | 項 目 |
金額 | 金額 |
| AAAA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BBBB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A10000 | 本期税前淨利 | \$279,169 | \$243,607 | B02700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3,372) | \$(21,605) |
| A20000 | 調整項目: | B03800 |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 (2,096) | 1,550 | ||
| A20010 | 收益費損項目: | B04500 | 取得無形資產 | (2,984) | (4,804) | ||
| A20100 | 折舊費用 | 40,264 | 43,061 | B04600 | 處分無形資產 | 731 | |
| A20200 | 攤銷費用 | 5,390 | 4,273 | B07500 | 收取之利息 | 461 | 569 |
| A20900 | 利息費用 | 39 | 1,276 | B07600 | 收取之股利 | 3,368 | 3,360 |
| A21200 | 利息收入 | (461) | (569) | BBBB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3, 892) | (20,930) |
| A21300 | 股利收入 | (3,368) | (3,360) | ||||
| A22400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 (106,092) | (100, 668) | ||||
| A22500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22 | 42 | ||||
| A23100 | 處分投資損失 | 133 | |||||
| A23200 |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損失 | 1,728 | |||||
| A23900 | 聯屬公司間未實現銷貨(損失)利益 | (4,139) | 14,820 | CCCC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A30000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C00200 | 短期借款(减少) | (87,000) | |||
| A31130 | 應收票據減少(增加) | 12,269 | (7,909) | C03000 | 存入保證金增加 | 90 | |
| A31150 | 應收帳款(增加)減少 | (61, 743) | 64,333 | C04500 | 發放現金股利 | (96, 699) | (65, 781) |
| A31160 | 應收帳款–關係人減少(增加) | 73,912 | (36,209) | C05600 | 支付之利息 | (39) | (1,276) |
| A31180 | 其他應收款(增加)減少 | (4,057) | 98 | CCCC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96, 738) | (153, 967) |
| A31200 A31230 |
存貨減少(增加) | 39,586 | (9, 712) | ||||
| A31240 | 預付款項減少 | 2,443 | 1,092 | ||||
| A32150 |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減少 應付帳款(減少) |
(202) (26, 044) |
413 (11, 403) |
||||
| A32160 |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增加 | 48,174 | 1,169 | ||||
| A32180 | 其他應付款(減少)增加 | (823) | 20,432 | ||||
| A32230 |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 2,695 | (15,027) | ||||
| A32240 | 淨確定福利負債(減少) | (47,360) | (21, 183) | EEEE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 129,246 | |
| A33000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249,674 | 190,437 | (28, 937) | |||
| A33500 | 支付之所得稅 | (9,798) | (44, 477) | E0010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9,097 | 78,034 | |
| AAAA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239,876 | 145,960 | E0020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78,343 | \$49,097 | |
(請參閱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一、 公司沿革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成立於民國六十四年九月。主要經營 項目包括下列各項設備之製造、工程、批發及零售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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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
-
- 通信機械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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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
-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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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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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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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儀器、光學儀器、精密儀器及其他光學及精密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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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儀器、儀表及電器安裝
-
-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
- 10.自動控制設備
- 11.其他機械器具
- 12.智慧財產權業
- 13.度量衡器證明業
- 14.能源技術服務業
本公司於民國八十八年三月於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掛牌,並於民國八十九年 九月經金管會證期局(原證期會)核准,轉於集中市場交易,其註冊地及主要營運據 點位於新北市土城區中興路7-1號。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公司民國ㄧ○五年度及ㄧ○四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業經董事會於民國ㄧ○六年 三月十七日通過發布。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 截至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為止,本公司未採用下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 稱金管會)認可但尚未適用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準則或解釋如下:
- (1)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之修正
此修正係針對2011年5月發布之修正,要求企業僅於報導期間認列或迴轉減 損損失時, 始應揭露個別資產(包括商譽)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此外, 此修正並要求揭露依據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決定已減損資產之可回收金額時, 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公允價值層級與關鍵假設等資訊。此修正自2014年1月 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2)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該解釋就應在何時針對政府課徵之公課(包括按照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自 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的規定進行核算的公課以及時間和金額均可 確定之公課)估列為負債提供相關指引。此解釋自 2014年1月1日以後開始 之年度期間生效。
(3) 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計之延續
此修正主要係對衍生工具若有合約更替,於符合特定條件之情況下,無須停止 適用避險會計。此修正自2014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4)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員工福利」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此修正針對員工或第三方提撥至確定福利計畫,其提撥金與員工提供服務之年 數無關者(例如依員工薪資固定比例),提供得選擇之簡化會計處理方法。此修 正自2014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5) 2010-2012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股份基礎給付」
修正「既得條件」及「市價條件」之定義及新增「績效條件」及「服務條件」 之定義(「績效條件」及「服務條件」之定義於修正前係包含於「既得條件」 之定義中)。以上修正適用給與日發生於2014年7月1日後之股份基礎給付 交易。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企業合併」
此修正包括(1)删除企業合併之或有對價分類規定中「其他適用之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2)刪除「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 或其他適當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規定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之或有對 價應於每一報導日以公允價值衡量,並將公允價值之變動認列於損益,及(3) 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規定以釐清為金融資產或金融 負債之或有對價,僅能以公允價值衡量,且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 融工具」之規定表達於損益。此修正自收購日於2014年7月1日以後之企業 合併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8號「營運部門」
要求企業揭露管理階層彙總營運部門之判斷基準,並釐清僅於部門資產定期 提供情況下方需揭露應報導部門資產總額調節至企業資產總額。此修正自 2014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衡量」
此新增結論基礎係釐清因先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衡量」之 連帶修正,而移除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第B5.4.12段及國際 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及衡量」第AG79段,並非意圖改變相關 衡量規定。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此修正釐清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重估價時,重估價日之累計折舊得以總 帳面金額與淨帳面金額兩者間之差額重新計算。此修正自2014年7月1日以 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24 號「關係人揭露」
此修正釐清若一個體提供主要管理人員服務予報導個體或報導個體之母公司, 則該個體為報導個體之關係人。此修正自2014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 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38號「無形資產」
此修正釐清無形資產項目重估價時,重估價日之累計攤銷得以總帳面金額與 淨帳面金額兩者間之差額重新計算。此修正自2014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生效。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6) 2011-2013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此修正於結論基礎中釐清首次採用者於首份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財務報表中, 得選擇適用已發布並已生效之準則或亦得選擇提前適用已發布但尚未生效之 準則或修正(若該準則或修正允許提前適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企業合併」
此修正係釐清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企業合併」第2段(a)所述之範圍例 外項目包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聯合協議」所定義聯合協議所有類型 之成立且僅適用於聯合協議個體之財務報表。此修正自2014年7月1日以後 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衡量」
此修正述明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第52段對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群組之 公允價值以淨額基礎衡量時,其範圍亦包括屬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 具:認列及衡量:或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範圍之其他合約, 無論該等合約是否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金融工具:表達」之金融資產 或金融負債定義。此修正自2014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投資性不動產」
此修正澄清特定交易是否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之定義以及 該不動產是否同時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投資性不動產之定義,需分別依 循此兩號準則之規定獨立進行分析。此修正自2014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生效。
(7)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對於處於費率管制活動之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採用者,允許該等個體 依先前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繼續認列與費率管制相關之金額,惟為增進與已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者之比較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要求應將 該等金額單獨列報。此準則自2016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8)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聯合協議」之修正一收購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
此修正針對如何處理收購聯合營運(構成一業務者)之權益提供新指引,要求企 業就其收購持份之範圍適用 IFRS3「企業合併」(及未與 IFRS 11 相衝突之其 他 IFRSs)之所有原則,並依據該等準則揭露相關資訊。此修正自 2016年1月 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9)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暨國際會計準則第38號「無形資 產」之修正一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此修正係釐清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折舊方法,不宜以使用該資產之活動所 產生之收入為基礎。因該等收入通常反映與企業消耗該資產經濟效益無關之 其他因素,例如銷售活動及銷售數量及價格之改變等。此修正亦釐清無形資 產攤銷方法之前提假設,不宜以收入作為衡量無形資產經濟效益消耗型態之 基礎(惟於特殊情況下,該前提假設可被反駁)。此修正自2016年1月1日以 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0) 農業: 生產性植物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之修正)
由於生產性植物之產出過程與製造過程類似,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決定生產 性植物應與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所規定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理方式一致。 因此,此修正將生產性植物納入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之範圍,而於生產性植 物上成長之作物則維持於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之範圍。此修正自2016年1 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1) 於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
此計畫係還原 2003 年修訂國際會計準則第 27 號時所移除於單獨財務報表採 用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權益法會計處理之選項,以與特定國家之單獨財務報 表會計處理之規定相符。此準則自 2016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 效。
(12) 2012-2014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5號「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及停業單位」 此修正係規定資產(或待處分群組)自待出售重分類為待分配予業主時, 視為原 始處分計畫之延續,反之亦然。此外,亦規定停止分類為待分配予業主之處理 與停止分類為待出售之處理相同。此修正自2016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 期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金融工具:揭露」
此修正釐清收費之服務合約可構成繼續參與之目的而須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第7號「金融工具:揭露」中有關整體除列之已移轉金融資產之揭露規定。 此外,此修正亦刪除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對於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互抵 之揭露要求適用於期中財務報導之相關規定,而回歸國際會計準則第 34 號 「期中財務報導」中簡明財務報表之規定。此修正自2016年1月1日以後開 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員工福利」
此修正釐清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第83段之規定,於評估高品質公司債 是否有深度市場以決定退職後福利義務折現之折現率時,係以義務發行使用 之幣別作為依據,而非以國家作為依據。此修正自2016年1月1日以後開始 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 34 號「期中財務報導」
此修正釐清何謂「於期中財務報告其他部分」揭露之資訊;此修正明訂期中財 務報導規定之揭露須包含於期中財務報表附註中或自期中財務報表交叉索引 至此資訊所在處,而該資訊需與期中財務報表同時間及以相同條件提供予使 用者。此修正自2016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3) 揭露倡議(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之表達」)
主要修正包括:(1)重大性,釐清企業不應藉由不重要之資訊或將不同性質或 功能之資訊彙總表達而模糊重要資訊,降低財務報表之可了解性。此項修正 再次重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所要求特定之揭露,應進行該資訊是否重大之評 估、(2)分類及小計,釐清綜合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之單行項目可再予細分, 及企業應如何表達並增加額外之小計資訊、(3)附註之架構,釐清對於財務報 表附註呈現之順序,企業係有裁量空間,惟仍強調考量順序時要兼顧可了解 性及可比性、(4)會計政策之揭露,刪除重大會計政策中與所得稅及外幣兌換 損益相關之例舉,因考量前述例舉並無助益,及(5)源自權益會計處理投資之 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釐清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 合損益之份額依後續能否重分類至損益彙總為財務報表之單行項目表達。此 修正自2016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4) 投資個體:對合併例外之適用(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第12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
此修正包括:(1)釐清當投資個體按公允價值衡量其所有子公司時,本身為該 投資個體子公司之中間層級母公司係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第4段所 規定編製合併財務報表之豁免、(2)釐清子公司唯有於其本身並非投資個體且 提供對投資個體母公司之支援服務時,方須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第 32 段之規定併入投資個體母公司之合併報表,及(3)允許投資者於適用國際會 計準則第28號所規定之權益法時,保留屬投資個體之關聯企業或合資對其子 公司權益所適用之公允價值衡量。此修正自2016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 期間生效。
以上為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金管會已認可且自2017年1月1日以後開 始之會計年度適用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之準則或解釋,本公司評估除前述新公 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對本公司並無重大影響。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
- 截至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為止,本公司未採用下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 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準則或解釋如下:
-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此新準則之核心原則為企業認列收入以描述對客戶所承諾之商品或勞務之移 轉,該收入之金額反映該等商品或勞務換得之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企業依 該核心原則認列收入,應適用下列步驟:
- (a) 步驟 1: 辨認客戶合約
- (b) 步驟2: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c) 步驟 3: 決定交易價格
- (d) 步驟 4: 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e) 步驟 5:於 (或隨) 企業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此外,亦包括一套整合性之揭露規定,該等規定將使企業對財務報表使用者 提供有關客戶合約所產生之收入與現金流量之性質、金額、時間及不確定性 之綜合資訊。此準則自2018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2)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最終版本, 內容包括分類與衡量、減損及避險會計,此準則將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 「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及先前已發布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 工具 (內容包含分類與衡量及避險會計)。
分類與衡量;金融資產以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或透過 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主要係以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及該金融 資產之現金流量特性為基礎;金融負債則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外,另有「本身信用」變動不認列於損益之規定。
減損:係以預計損失模型評估減損損失,以原始認列後之信用風險是否重大 增加而認列12個月或存續期間之預計信用損失。
避險會計:係以風險管理目標為基礎採用避險會計,並以避險比率衡量有效 性。
此準則自2018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3)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 企業及合資」之修正一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此計書係為處理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號「合併財務報表」與國際會計準則 第 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間,有關以子公司作價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 而喪失控制之不一致。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規定投入非貨幣性資產以交換 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權益時,應依順流交易之處理方式銷除所產生利益或損失 之份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則規定應認列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時之 全數利益或損失。此修正限制國際會計準則第 28號之前述規定,當構成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所定義為業務之資產出售或投入時,其所產生之利益或 捐失應全數認列。
此修正亦修改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號使得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 當出售或投入不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所定義業務之子公司時,其產 生之利益或損失,僅就非屬投資者所享有份額之範圍認列。
此外,此修正經決議未定期延後生效,但仍允許提前適用。
(4)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此新準則要求承租人除特定豁免條件外,對所有租賃採單一會計模式,即將 大部分之租賃於資產負債表上認列資產及負債。另,出租人之租賃仍分類為 營業租賃及融資租賃。此準則自2019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5) 未實現損失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所得稅」)
此修正係釐清對於未實現損失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方式。此修正自 2017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6) 揭露倡議(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現金流量表」之修正)
此修正係針對與負債有關之籌資活動,增加期初至期末之調節資訊。此修正 自 2017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7)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之闡釋
此修正主要係釐清如何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如何決定一企業為主理人或 代理人,以及如何決定授權之收入認列應於某一時點或隨時間逐步認列。此 修正自2018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8)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股份基礎給付」之修正
此修正包括:(1)釐清現金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若有既得條件(服務條件或 非市價績效條件),則於衡量日估計股份增值權時不得考慮市價條件以外之既 得條件。既得條件應藉由調整股份增值權數量納入負債衡量之考量、(2)釐清 若稅務法令要求企業以權益工具交割時,應扣繳稅款,此種協議若除了前述 淨交割特性以外,其餘皆可符合權益工具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則此協 議屬權益工具交割之交易、及(3)釐清若以現金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相關 條款於修改後,符合以權益工具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則應自修改日起 改作以權益工具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處理,並於修改日以權益工具於該 日之公允價值就已取得之商品或勞務之累計程度認列至權益,除列以現金交 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於修改日存在之負債,修改日除列之負債之帳面金額 與認列至權益金額兩者之差額認列至損益。此修正自2018年1月1日以後開 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9)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保險合約」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 具」之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
此修正協助解決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生效日(2018年1月1 日)與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即將發布之新保險合約準則生效日(不會早於 2020年)不同產生之議題。此修正允許企業所發行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 號適用範圍之保險合約,於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且新 保險合約準則生效前,可減少特定之影響。此修正提出兩個方法,分別為覆蓋 法及暫時豁免法,覆蓋法允許企業,對於新保險合約準則生效日前採用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規定可能產生之部分會計配比之損益影響數予以消除; 暫時豁免法允許符合規定之企業可選擇於 2021 年以前遞延採用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第9號之規定(亦即在新保險合約準則生效前仍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9 號之規定)。
(10) 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投資性不動產」之修正)
此修正增加投資性不動產轉換之相關規定,並釐清當不動產符合或不再符合 投資性不動產定義且有用途改變之證據時,企業應將不動產轉入投資性不動 產或從投資性不動產轉出,管理當局意圖改變並非用途改變之證據。此修正 自 2018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11) 2014-2016 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此修正修改及增加針對部分準則修正之過渡條款,以及刪除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第1號附錄E給予首次採用者之短期豁免。此修正自2018年1月1日以後 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此修正釐清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之揭露規定 (除第B10至B16段外), 適用於分類至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及停業單位之對其他個體之權益。此修正自 2017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
此修正釐清當對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係直接或間接透過屬創業投資組織或 共同基金、單位信託及類似個體(包括與投資連結之保險基金)之個體所持有 時,該個體應按個別投資之基礎選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之規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以衡量對該等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此外,若 企業本身非為投資個體,且對投資個體關聯企業或投資個體合資具有權益時, 企業對關聯企業或合資採用權益法時,係按每一投資個體關聯企業或投資個 體合資,選擇維持該投資個體關聯企業或投資個體合資對其子公司之權益所 採用之公允價值衡量。此修正自2018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2)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及預付(預收)款」
該解釋說明,於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匯率變動之影響」第21及22段 時,為決定相關資產、費用或收益(或其一部分)之原始認列且於除列與預付(預 收)外幣款項有關之非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負債時所採用之交易日匯率,該 交易日係指個體原始認列因預付(預收)外幣款項產生之非貨幣性資產或非貨 幣性負債之日。如有多筆預付(預收)款項,個體須對各別預付(預收)款項決定 其交易日。此解釋自2018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以上為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準則或解釋,其實際適用 日期以金管會規定為準,本公司除現正評估(1)~(2)、(4)~(7)、(10)及(12)之新公布 或修正準則、或解釋之潛在影響,暫時無法合理估計前述準則或解釋對本公司之 影響外,其餘新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對本公司並無重大影響。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 遵循聲明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 告編製準則編製。
- 編製基礎
本公司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個體財務報告。依據證券發行人財 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21 條規定,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 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 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 益相同。因此,投資子公司於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表達,並 作必要之評價調整。
個體財務報表除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係以歷史成本為編製基礎。除另 行註明者外,個體財務報表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 外幣交易
本公司之個體財務報表係以功能性貨幣新臺幣表達。
外幣交易係以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其功能性貨幣記錄。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外 幣貨幣性項目以該日收盤匯率換算;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以決 定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以原始交易 日之匯率換算。
除下列所述者外,因交割或換算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列 為損益。
- (1) 為取得符合要件之資產所發生之外幣借款,其產生之兌換差額若視為對利息 成本之調整者,為借款成本之一部分,予以資本化作為該項資產之成本。
- (2) 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之外幣項目,依金融工 具之會計政策處理。
- (3)構成報導個體對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一部分之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兌換差 額原始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淨投資時,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時,該利益或損失之任何兌換 組成部分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時,該 利益或損失之任何兌換組成部分認列為損益。
- 外幣財務報表之換算
本公司之每一國外營運機構係自行決定其功能性貨幣,並以該功能性貨幣衡量其 財務報表。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與負債係以該資產負債表 日之收盤匯率換算為新臺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因換算而 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國外營運機構時,將先前已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權益項下之單獨組成部分之累計兌換差額,於認列處 分損益時,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對國外營運機構喪失控制、重大影響或聯合控 制但仍保留部分權益時,亦按處分處理。
在未喪失控制下部分處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時,按比例將認列於其他綜 合損益之累計兌換差額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調整,而不認列為損益;在未喪 失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下,部分處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關聯企業或聯合控制個 體時,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因收購國外營運機構產生之商譽及對其資產與負債帳面金額所作之公允價值調 整,視為該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並以其功能性貨幣列報。
-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則分類為非流動資產:
- (1) 預期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
- (4) 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負 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則分類為非流動負債:
- (1)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
- (4)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負債。負債之條款, 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係庫存現金、活期存款、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 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包括合約期間三個月內之定期存款)。
7.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公司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適用範圍之金融資產與金融 負債,於原始認列時,係依公允價值衡量,直接可歸屬於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除 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外)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 本,係從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加計或減除。
(1) 金融資產
本公司所有慣例交易金融資產之認列與除列,採交易日會計處理。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係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與放款及應收款二類。該分類 係於金融資產原始認列時視其性質及目的而決定。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非衍生金融資產,且被指定為備供出售,或未被分類為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日投資或放款及應收款。
備供出售貨幣性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變動中之部分兌換差額、備供出售金融資 產以有效利率法計算之利息收入及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係認列於 損益。其餘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於該投資除列前認列於權益 項下;除列時將先前認列於權益項下之累積數重分類至損益。
對於權益工具投資,若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指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收取金額之非衍 生金融資產,且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未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未 指定為備供出售,以及未因信用惡化以外之因素致持有人可能無法收回幾乎 所有之原始投資。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此等金融資產係以應收款項及無活絡市場債券投資單獨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於原始衡量後,採有效利率法之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攤銷後 成本之計算則考量取得時之折價或溢價以及交易成本。有效利率法之攤銷認 列於損益。
金融資產減損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其他金融資產係於每一報導期間 結束日評估減損,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 多項損失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 已發生滅損。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減少除應收款項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外, 其餘則直接由帳面金額中扣除,並將損失認列於損益。
當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成本且發生顯著或永久性下跌時,將被 認為是一項損失事項。
其他金融資產之損失事項可能包含:
A. 發行人或交易對方發生重大財務困難;或 B. 違反合約, 例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 或 C. 倩務人很有可能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D. 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因發行人財務困難而消失。
本公司針對放款及應收款,首先個別評估重大個別金融資產是否存有減損客 觀證據,個別不重大之金融資產則以群組評估。若確定個別評估之金融資產 無減損客觀證據存在,無論是否重大,將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性之金融資產 合併為一群組,並以群組進行減損評估。若存有發生減損損失之客觀證據,損 失之衡量係以資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之差額決定。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之現值係依該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惟放款如採浮動利率,其 用以衡量減損損失之折現率則為現時有效利率。利息收入係以減少後之資產 帳面金額為基礎,並以計算減損損失所採用之現金流量折現率持續估列入帳。
當應收款項預期於未來無法收現時,應收款項及相關之備抵科目即應予沖銷。 於認列減損損失之後續年度,若因一事件之發生導致估計減損損失金額增加 或減少,則藉由調整備抵科目以增加或減少先前已認列之減損損失。如沖銷 之後回收,則此回收認列於損益。
分類為備供出售之權益工具,減損認列金額係以取得成本與目前公允價值之 差異所衡量之累積損失,減除先前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衡量,並自權益 項下重分類至損益。權益投資之減損損失不透過損益迴轉;減損後之公允價 值增加直接認列於權益。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分類為備供出售之債務工具,減損認列金額係以攤銷後成本與當時公允價值 間之差異所衡量之累積損失,減除該資產先前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衡量。 未來利息收入依資產減少後帳面金額為基礎,並以衡量減捐捐失計算現金流 量折現所使用之有效利率設算,利息收入認列於損益。債務工具公允價值如 於後續年度增加,且該增加明顯與認列減損損失後發生之事件相關,則減損 捐失诱過捐益迴轉。
金融資產除列
本公司持有之金融資產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除列:
- A. 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
- B. 已移轉金融資產且將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移轉予他人。
- C. 既未移轉亦未保留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但已移轉對資產之 控制。
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加計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2)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公司發行之負債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公司於資產減除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公 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金融負債
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適用範圍之金融負債於 原始認列時,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或以攤銷後成本衡 量之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應付款項及借款等,於原始認列後,續後 以有效利率法衡量。當金融負債除列及透過有效利率法攤提時,將其相關損 益及攤銷數認列於損益。
攤銷後成本之計算考量取得時之折價或溢價及交易成本。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金融負債之除列
當金融負債之義務解除、取消或失效時,則除列該金融負債。
當本公司與債權人間就具重大差異條款之債務工具進行交換,或對現有余融 負債之全部或部分條款作重大修改(不論是否因財務困難),以除列原始負債並 認列新負債之方式處理,除列金融負債時,將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 對價總額(包括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於損益。
(3) 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已認列金額目前具互抵之法律行使權利且有意圖以 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能予以互抵並以淨額列示於資產 負債表。
- 公允價值衡量
公允價值係指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某一資產所能收取 或移轉某一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公允價值衡量假設該出售資產或移轉負債之交 易發生於下列市場之一:
- (1) 該資產或負債之主要市場,或
- (2) 若無主要市場,該資產或負債之最有利市場
主要或最有利市場必須是公司所能進入以進行交易者。
資產或負債之公允價值衡量係使用市場參與者於定價資產或負債時會使用之假 設,其假設該等市場參與者依其經濟最佳利益為之。
非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衡量考量市場參與者藉由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最佳使 用或藉由將該資產出售予會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最佳使用之另一市場參與者, 以產生經濟效益之能力。
本公司採用在相關情況下適合且有足夠資料可得之評價技術以衡量公允價值,並 最大化攸關可觀察輸入值之使用且最小化不可觀察輸入值之使用。
- 存貨
存貨按逐項比較之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法評價。
成本指為使存貨達到可供銷售或可供生產狀態及地點所產生之成本:
原物料一以實際進貨成本,採加權平均法
製成品及在製品一包括直接原料、人工及以正常產能分攤之固定製造費用,但不 包含借款成本。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淨變現價值指在正常情況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須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後 之餘額。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對子公司之投資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21 條之規定,以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表達並作必要之評價調整,以使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 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 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此等調整主要係考量投資子公司於合併財務報表 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之處理及不同報導個體層級適 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差異,並借記或貸記「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採用權益 法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份額、或「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 合資其他綜合損益份額」等科目。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認列基礎,並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後列 示,前述成本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拆卸、移除及復原其所在地點之成本及 因未完工程所產生之必要利息支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各項組成若屬重大, 則單獨提列折舊。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項目須被定期重置,本公司 將該項目視為個別資產並以特定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分別認列。該等被重置部分 之帳面金額,則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除列規定予以 除列。重大檢修成本若符合認列條件,係視為替換成本而認列為廠房及設備帳面 金額之一部分,其他修理及維護支出則認列至損益。
折舊係以直線法按下列資產之估計耐用年限計提:
| 項 | 目 | 耐用年限 |
|---|---|---|
| 房屋及建築 | $5 - 60$ | |
| 機器設備 | $4 - 15$ | |
| 模具設備 | $4 - 7$ | |
| 電腦通訊設備 | $4 - 10$ | |
| 試驗設備 | $4 - 10$ | |
| 運輸設備 | 5 | |
| 辦公設備 | $4 - 8$ | |
| 其他設備 | $4 - 1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項目或任一重要組成部分於原始認列後,若予處分或預期 未來不會因使用或處分而有經濟效益之流入,則予以除列並認列損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係於每一財務年度終了時評估, 若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該變動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 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以原始成本衡量,並包会取得該項資產之交易成本。投資性不動 產之帳面金額包括於達到成本可認列之條件下,因修繕或新增現有投資性不動產 而投入之成本,但一般日常發生之維修費用則不作為其成本之一部分。於原始認 列後,投資性不動產之衡量係採成本模式,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不動產、廠 房及設備」對該模式之規定處理,但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5號「待出售非流動 資產及停業單位 的符合分類為待出售(或包括於分類為待出售之處分群組中)之條 件者除外。
折舊係以直線法按下列資產之估計耐用年限計提:
$5 - 60 +$ 建築物
投資性不動產在處分、永久不再使用或預期無法由處分產生未來經濟效益之情況 下,即予以除列並認列損益。
本公司依資產實際用途決定轉入或轉出投資性不動產。
- 租賃
本公司為出租人
本公司未移轉租賃標的物所有權之實質全部風險及報酬之租賃,係分類為營業租 賃。因安排營業租賃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本係作為租賃資產帳面金額之加項,並 於租期以與租金收入相同基礎認列。營業租賃所產生之租金收入,係按租賃期間 以直線法認列入帳。或有租金則於租金賺得之期間認列為收入。
- 無形資產
單獨取得之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係以成本衡量。透過企業合併取得之無形資產 成本為收購日之公允價值。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後,係以其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 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作為帳面金額。不符合認列條件之內部產生無形資產不予 資本化,而係於發生時認列至損益。
無形資產之耐用年限區分為有限及非確定耐用年限。
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其耐用年限內攤銷,並於存有減損跡象時進行減損 測試。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係至少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 時進行複核。若資產之預估耐用年限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或未來經濟效益消耗之預 期型態已發生改變,則攤銷方法或攤銷期間將予以調整並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不予攤銷,但於每一年度依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 層級進行減捐測試。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每期評估是否有事件及情況 繼續支持該資產之耐用年限仍屬非確定。若耐用年限由非確定改為有限耐用年限 時,則推延適用。
無形資產之除列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係認列至損益。
電腦軟體
電腦軟體成本於其估計效益年限(二年至五年)採直線法攤提。
本公司無形資產會計政策彙總如下:
電腦軟體
耐用年限
有限 使用之攤銷方法 於估計效益年限以直線法攤銷 內部產生或外部取得 外部取得
- 非金融資產之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所有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損」 之資產是否存有減損跡象。如有減損跡象或須針對某一資產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 試,本公司即以個別資產或資產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進行測試。減損測試結果如 資產或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大於其可回收金額,則認列減損損失。 可回收金額為淨公允價值或使用價值之較高者。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針對商譽以外之資產,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先前已 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如存有此等跡象,本公司即估計該資產或 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可回收金額因資產之估計服務潛能變動而增加 時,則迴轉滅損。惟迴轉後帳面金額不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 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繼續營業單位之減損損失及迴轉數係認列於損益。
- 收入認列
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將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收入以已收 或應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各項收入認列之條件及方式列示如下:
商品銷售
銷售商品之收入於符合下列所有條件時認列:已將商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與報酬 移轉予買方、對於已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有效控制、收入金額 能可靠衡量、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企業、與交易相關之成本能可 靠衡量。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勞務提供
本公司之勞務收入主要係提供維修服務產生,並採用宗工百分比法認列收入,決 定完工程度所採用之方法為每一單獨合約已發生成本佔估計總成本之百分比予 以衡量。當合約之結果無法合理估計時,僅就預期可回收之已發生費用範圍認列 為收入。
股利收入
當本公司有權收取股利時,方認列相關股利收入。
- 政府補助
本公司在能合理確信將符合政府補助所定條件,並可收到政府補助之經濟效益流 入時,始認列政府補助收入。當補助與資產有關時,政府補助則認列為遞延收入 並於相關資產預期耐用年限分期認列為收益;當補助與費用項目有關時,政府補 助係以合理而有系統之方法配合相關成本之預期發生期間認列為收益。
- 退職後福利計畫
本公司員工退休辦法適用於所有正式任用之員工,員工退休基金全數提存於勞工 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管理,並存入退休基金專戶,由於上述退休金係以退休準 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存入,與本公司完全分離,故未列入上開個體財務報表中。
對於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本公司每月負擔之員工退休金提撥率, 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所提撥之金額認列為當期費用。
對於屬確定福利計書之退職後福利計書,依據預計單位福利法於年度報導期間結 束日按精算報告提列。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包括計書資產報酬與資產上限影 響數之任何變動,並減除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淨利息之金額,以及精算損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再衡量數於發生時,列入其他綜合損益項下,並立即認列於保留 盈餘。前期服務成本為計書修正或縮減所產生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數,且 於下列兩者較早之日期認列為費用:
- (1) 當計書修正或縮減發生時;及
- (2) 當公司認列相關重組成本或離職福利時。
淨確定福利負債淨利息係由淨確定福利負債乘以折現率決定,兩者均於年度報導 期間開始時決定,再考量該期間淨確定福利負債因提撥金及福利支付產生之任何 孿動。
- 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利益)係指包含於決定本期損益中,與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有關 之彙總數。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本期所得税
本期及前期之本期所得稅負債(資產),係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質性立法 之稅率及稅法衡量。本期所得稅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捐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之項目 有關者,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權益而非捐益。
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股東會決議分配盈餘之日列為 所得稅費用。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就報導期間結束日,資產與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資產負債表之帳 面金額間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予以計算。
除下列兩者外,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予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自債:
- (1) 商譽之原始認列;或非屬企業合併交易所產生,且於交易當時既不影響會計 利潤亦不影響課稅所得(損失)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
- (2) 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其迴轉時點可控制且於可預見 之未來很有可能不會迴轉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除下列兩者外,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未使用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產生之 遞延所得稅資產,於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認列:
- (1) 與非屬企業合併交易,且於交易當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亦不影響課稅所得(捐 失)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有關;
- (2) 與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有關,僅於 可預見之未來很有可能迴轉且迴轉當時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 使用之範圍內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並 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資產及 負債之衡量係反映報導期間結束日預期回收資產或清償負債帳面金額之方式所 產生之租稅後果。遞延所得稅與不列於損益之項目有關者,亦不認列於損益,而 係依其相關交易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每一 報導期間結束日予以重新檢視並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僅於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之互抵具有法定 執行權,且遞延所得稅係屬同一納稅主體並與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之所得稅有關 時,可予互抵。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須於報導期間結束日進行判斷、估計及假設, 此將影響收入、費用、資產與負債報導金額及或有負債之揭露。然而,這些重大假 設與估計之不確定性可能導致資產或負債之帳面金額須於未來期間進行重大調整 之結果。
- 判斷
在採用本公司會計政策之過程中,管理階層進行下列對個體財務報表金額認列最 具有重大影響之判斷:
(1) 投資性不動產
本公司某些不動產持有之目的一部分係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其他部分係 供自用。各部分若可單獨出售,則分別以投資性不動產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處理。各部分若無法單獨出售,則僅在供自用所持有之部分占個別不動產10% 以下時,始將該不動產分類為投資性不動產項下。
(2) 營業租賃承諾一本公司為出租人
本公司對投資性不動產組合已簽訂商業不動產租約。基於對其約定條款之評 估,本公司仍保留這些不動產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並將該等租約以營 業租賃處理。
- 估計及假設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對有關未來所作之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資訊,具有 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一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重大風險。茲說明如下:
(1)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當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公允價值無法由活絡市場取得 時,公允價值將運用評價技術來決定,包括收益法(例如現金流量折現模式)或 市場法,這些模式所用之假設變動將會影響所報導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請 詳附註十二。
(2) 存貨評價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估計 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須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後之餘額。故本公司評估報導期 間結束日存貨因正常損耗、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 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要係依目前市場狀況及類似產品之歷史 銷售經驗評估,市場情況之改變可能重大影響該等估計結果。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3) 退職後福利計書
退職後福利計畫之確定福利成本與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取決於精算評價。精 算評價牽涉各種不同假設,包括:折現率及預期薪資之增減變動等。對用以衡 量確定福利成本與確定福利義務所使用假設之詳細說明請詳附註六.14。
(4)所得税
所得稅的不確定性存在於對複雜稅務法規之解釋、產生未來課稅所得的金額 及時點。由於廣泛的國際商業關係與契約的長期性和複雜性,其實際結果與 所作假設間產生之差異,或此等假設於未來之改變,可能迫使將已入帳的所 得稅利益和費用於未來予以調整。對所得稅之提列,係依據本公司營業所在 各國之稅捐機關可能的查核結果,所作之合理估計。所提列的金額是基於不 同因素,例如:以往稅務查核經驗及課稅主體與所屬稅捐機關對稅務法規解 釋之不同。此解釋之差異,因公司個別企業所在地之情況,而可能產生各種議 題。
未使用之課稅損失與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係於未來很 有可能產生課稅所得或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之範圍內,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決定遞延所得稅資產可認列之金額係以未來課稅所得及應課稅暫時性差異可 能發生之時點及水準併同未來之稅務規劃策略為估計之依據。截至民國一〇 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有關本公司尚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說明請詳附註 六.21。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庫存現金 \$518 \$797 銀行存款 177,825 48,300 송 計 \$178,343 \$49,097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05.12.31 104.12.31 票 股 \$128,835 \$130,470 流 動 \$- \$- 非 流 動 128,835 130,470 |
105.12.31 | 104.12.31 | ||
|---|---|---|---|---|
| 승 | 計 | \$128,835 | \$130,470 |
本公司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105.12.31 | 104.12.31 |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票 股 |
\$4.189 | \$4,189 |
| 流 動 |
\$- | \$- |
| 非 流 動 |
4,189 | 4,189 |
| 合 計 |
\$4,189 | \$4,189 |
(1) 上述本公司所持有之未上市(櫃)股票投資,基於其公允價值合理估計數之區間 重大且無法合理評估各種估計數之機率,因此無法以公允價值衡量,而採用 成本衡量。
(2) 本公司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 105.12.31 | 104.12.31 | |
|---|---|---|
| 定期存款 | \$3,000 | \$3,000 |
| 流 動 |
\$- | |
| 非流 動 |
3,000 | 3,000 |
| 合 計 |
\$3,000 | \$3,000 |
本公司之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 應收票據
| 105.12.31 | 104.12.31 | |
|---|---|---|
| 應收票據一因營業而發生 | \$19,249 | \$31,518 |
| 减:備抵呆帳 | (93` | (93) |
| 今 卦 |
\$19,156 | \$31,425 |
本公司之應收票據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 應收帳款及應收帳款–關係人
| 105.12.31 | 104.12.31 | |
|---|---|---|
| 應收帳款 | \$202,112 | \$143,849 |
| 應收分期帳款 | 5,160 | 7,419 |
| 減:未實現利息收入一應收分期帳款 | (392) | (661) |
| 減:備抵呆帳 | (8,992) | (14, 462) |
| 小 計 |
197,888 | 136,145 |
|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 177,399 | 251,311 |
| 合 計 |
\$375,287 | \$387,456 |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本公司應收分期帳款預期收回情形如下:
| 105.12.31 | 104.12.31 | |
|---|---|---|
| 不超過一年 | \$2,633 | \$2,568 |
| 一年以上不超過兩年 | 1,819 | 2,568 |
| 兩年以上 | 708 | 2,283 |
| \$5,160 | \$7,419 |
本公司之應收帳款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本公司對客戶之授信期間通常為 30 天至 60 天。有關應收帳款及應收帳款-關係 人減損所提列之呆帳變動及帳齡分析資訊如下(信用風險揭露請詳附註十二):
| 個別評估 | 群組評估 | |
|---|---|---|
| 之減損損失 | 之減損損失 | 合計 |
| \$7,880 | \$6,582 | \$14,462 |
| (233) | (5,237) | (5, 470) |
| \$7,647 | \$1,345 | \$8,992 |
| \$7,347 | \$455 | \$7,802 |
| 1,583 | 6,127 | 7,710 |
| (1,050) | (1,050) | |
| \$7,880 | \$6,582 | \$14,462 |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主要係因 交易對方已有財務困難,所認列之金額為應收帳款帳面金額與預期回收金額現值 之差額,本公司對該等應收帳款並未持有任何擔保品。
應收帳款淨額之帳齡分析如下:
| 已逾期但尚未減損之應收帳款 | |||||||
|---|---|---|---|---|---|---|---|
| 未逾期 | |||||||
| 且未減損 | 60天內 | 61-90天 91-180天 181-360天 360天以上 | 合計 | ||||
| 105.12.31 | \$323,640 | \$49,018 | \$2,028 | \$601 | - S | -S | \$375,287 |
| 104.12.31 | \$285,893 | \$64,472 | \$14,000 | \$17,367 | \$5,724 | $S-$ | \$387,456 |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 存貨
| 105.12.31 | 104.12.31 | ||
|---|---|---|---|
| 商 | 品 | \$27,637 | \$19,385 |
| 原 | 籵 | 161,052 | 116,192 |
| 在 製 |
品 | 53,015 | 83,201 |
| 製 成 |
品 | 103,810 | 166,535 |
| 在途存貨 | 3,780 | 3,567 | |
| 合 | 計 | \$349,294 | \$388,880 |
- (1)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認列為費用之存貨成本分別為 991,767 千元及 1,046,163 千元;其中包括存貨跌價損失金額分別為 8,188 千元及 5,000 千元。
- (2) 前述存貨未有提供擔保之情事。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105.12.31 | 104.12.31 | |||
|---|---|---|---|---|
| 被投資公司名稱 | 金額 | 持股比例 | 金額 | 持股比例 |
| 投資子公司: | ||||
| 固緯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 \$163,604 | 100% | \$145,304 | 100% |
| GOODWILL INSTRUMENT (M) SDN.BHD. |
14,108 | 100% | 15,386 | 100% |
| INSTEK AMERICA CORP. | 112,191 | 100% | 109,372 | 100% |
| INSTEK (SAMOA) CO., LTD. | 607,108 | 100% | 601,530 | 100% |
| GOODWILL INSTRUMENT KOREA CO., LTD. |
53,773 | 100% | 53,720 | 100% |
| TEXIO TECHNOLOGY CORP. | 27,813 | 100% | 15,322 | 100% |
| 亞立斯檢測(蘇州)有限公司 | 27,286 | 80% | 32,045 | 80% |
| 帳列資產科目小計 | 1,005,883 | 972,679 | ||
| 投資子公司: | ||||
| GOODWILL INSTRUMENT EURO B.V |
(6, 723) | 100% | (11, 965) | 100% |
| 帳列負債科目小計 | (6, 723) | (11, 965) | ||
| 合 計 |
\$999,160 | \$960,714 |
投資子公司
投資子公司於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表達,並作必要之評價調 整。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電腦通訊 | 未完工程及 | ||||||||||
|---|---|---|---|---|---|---|---|---|---|---|---|
| 土地 | 房屋及建築 | 機器設備 | 模具設備 | 設備 | 試驗設備 | 運輸設備 | 辦公設備 | 其他设備 | 符驗設備 | 合計 | |
| 成本: | |||||||||||
| 105.1.1 | \$409,759 | \$185,245 | \$34,268 | \$48,370 | \$48,285 | \$84,714 | \$7,969 | \$14,496 | \$2,547 | \$- | \$835,653 |
| 增添 | 1,809 | 1,369 | 1,591 | 2,531 | 3,851 | 1,530 | 267 | 424 | 13,372 | ||
| 處分 | $\blacksquare$ | (4,629) | (252) | (2, 564) | (17,263) | (1,989) | $\ddot{\phantom{0}}$ | (304) | (36) | (27, 037) | |
| 其他變動 | $\blacksquare$ | ||||||||||
| 105.12.31 | \$409,759 | \$182,425 | \$35,385 | \$47,397 | \$33,553 | \$86,576 | \$9,499 | \$14,459 | \$2,935 | \$- | \$821,988 |
| 成本: | |||||||||||
| 104.1.1 | \$409,759 | \$184,473 | \$32,013 | \$44,289 | \$47,233 | \$77,428 | \$7,969 | \$12,419 | \$2,292 | \$. | \$817,875 |
| 增添 | 772 | 4,534 | 4,081 | 2,429 | 7,398 | $\blacksquare$ | 2,118 | 273 | 21,605 | ||
| 處分 | ۰ | (2, 279) | $\bullet$ | (1, 377) | (112) | $\blacksquare$ | (41) | (18) | (3, 827) | ||
| 其他變動 | |||||||||||
| 104.12.31 | \$409,759 | \$185,245 | \$34,268 | \$48,370 | \$48,285 | \$84,714 | \$7,969 | \$14,496 | \$2,547 | \$- | \$835,653 |
| 折舊及減損 | |||||||||||
| 105.1.1 | $S-$ | \$59,105 | \$19,027 | \$31,961 | \$39,184 | \$60,168 | \$6,449 | \$10,109 | \$1,889 | \$- | \$227,892 |
| 折书 | $\blacksquare$ | 10,672 | 3,341 | 7,160 | 5,235 | 10,634 | 967 | 1,745 | 261 | 40,015 | |
| 處分 | $\overline{\phantom{a}}$ | (4,629) | (252) | (2, 564) | (17.260) | (1,989) | $\blacksquare$ | (286) | (35) | (27, 015) | |
| 其他變動 | |||||||||||
| 105.12.31 | $\mathbb{S}$ - | \$65,148 | \$22,116 | \$36,557 | \$27,159 | \$68,813 | \$7,416 | \$11,568 | \$2,115 | \$- | \$240,892 |
| 104.1.1 | $S-$ | \$48,374 | \$18,220 | \$24,594 | \$32,781 | \$49,710 | \$5,337 | \$8,534 | \$1,555 | \$- | \$189,105 |
| 折包 | 10,731 | 3,086 | 7,367 | 7,962 | 10,570 | 1,112 | 1,612 | 352 | 42,792 | ||
| 處分 | (2, 279) | $\hbox{\small -}$ | (1, 339) | (112) | (37) | (18) | (3,785) | ||||
| 其他變動 | ۰ | ۰ | (220) | ٠ | (220) | ||||||
| 104.12.31 | \$- | \$59,105 | \$19,027 | \$31,961 | \$39,184 | \$60,168 | \$6,449 | \$10,109 | \$1,889 | \$. | \$227,892 |
| 淨帳面金額 | |||||||||||
| 105.12.31 | \$409,759 | \$117,277 | \$13,269 | \$10,840 | \$6,394 | \$17,763 | \$2,083 | \$2,891 | \$820 | \$- | \$581,096 |
| 104.12.31 | \$409,759 | \$126,140 | \$15,241 | \$16,409 | \$9,101 | \$24,546 | \$1,520 | \$4,387 | \$658 | \$- | \$607,761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frac{1}{2} \int_{\mathbb{R}^2} \left( \frac{1}{2} \right) \, d\mu$ , $\frac{1}{2} \int_{\mathbb{R}^2} \left( \frac{1}{2} \right) \, d\mu$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 投資性不動產
$\hat{\mathcal{A}}$
| 上地 | 建築物 | 合計 | |
|---|---|---|---|
| 成本: | |||
| 105.1.1 | \$2,548 | \$15,175 | \$17,723 |
| 增添 | |||
| 處分 | |||
| 105.12.31 | \$2,548 | \$15,175 | \$17,723 |
| 104.1.1 | \$2,548 | \$15,175 | \$17,723 |
| 增添 | |||
| 處分 | |||
| 104.12.31 | \$2,548 | \$15,175 | \$17,723 |
| 折舊及減損: | |||
| 105.1.1 | \$- | \$5,224 | \$5,224 |
| 當年度折舊 | 249 | 249 | |
| 105.12.31 | \$- | \$5,473 | \$5,473 |
| 104.1.1 | \$- | \$4,955 | \$4,955 |
| 當年度折舊 | 269 | 269 | |
| 104.12.31 | \$- | \$5,224 | \$5,224 |
| 淨帳面金額: | |||
| 105.12.31 | \$2,548 | \$9,702 | \$12,250 |
| 104.12.31 | \$2,548 | \$9,951 | \$12,499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 \$1,644 | \$1,571 | |
| 減:當期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動產所發生之 直接營運費用 |
(185) | (192) | |
| 計 合 |
\$1,459 | \$1,379 | |
本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未有提供擔保之情事。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本公司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並非按公允價值衡量,而僅揭露其公允價值之資訊, 其公允價值層級屬第三等級。本公司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於民國一〇 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分別為 25,776 千元及 25,776 千元,前述公允價 值係委任獨立之外部鑑價專家評價,採用之評價方法為直接資本化法,其中主要 使用之輸入值及其量化資訊如下:
| 105.12.31 | 104.12.31 | |
|---|---|---|
| 收益資本化率 | 3.92% | 3.92% |
| 11. 無形資產 | ||
| 電腦軟體 | ||
| 成本: | ||
| 105.1.1 | \$20,562 | |
| 增添 | 2,984 | |
| 處分 | (780) | |
| 105.12.31 | \$22,766 | |
| 104.1.1 | \$15,758 | |
| 增添 | 4,804 | |
| 處分 | ||
| 104.12.31 | \$20,562 | |
| 攤銷及減損: | ||
| 105.1.1 | \$5,115 | |
| 攤銷 | 5,390 | |
| 處分 | (49) | |
| 其他 | ||
| 105.12.31 | \$10,456 | |
| 104.1.1 | \$622 | |
| 攤銷 | 4,273 | |
| 其他 | 220 | |
| 104.12.31 | \$5,115 | |
| 淨帳面金額: | ||
| 105.12.31 | \$12,310 | |
| 104.12.31 | \$15,447 |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認列無形資產之攤銷金額如下: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營業成本 | \$76 | \$2 |
| 推銷費用 | 561 | 81 |
| 管理費用 | 4,365 | 3,989 |
| 研發費用 | 388 | 201 |
| 승 計 |
\$5,390 | \$4,273 |
12. 其他非流動資產
| 105.12.31 | 104.12.31 | |
|---|---|---|
| 存出保證金 | \$15,846 | \$13,750 |
|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 1,560 | 1,560 |
| 合 計 |
\$17,406 | \$15,310 |
13. 其他應付款
| 105.12.31 | 104.12.31 | |
|---|---|---|
| 應付費用 | \$128,406 | \$123,485 |
| 其他應付款 | 33,718 | 39,462 |
| 송 計 |
\$162,124 | \$162,947 |
14. 退職後福利計畫
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係屬確定提撥計畫。依該條例 規定,本公司每月負擔之勞工退休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 本公司業已依照該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每月依員工薪資百分之六提撥至勞 工保險局之個人退休金帳戶。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度認列確定提撥計畫之費用金額分別為 13,052 千元及 12,595 千元。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訂定之員工退休金辦法係屬確定福利計書,員工退休金 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之基數及核准其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計算。十五年以內 (含)的服務年資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超過十五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 基數,惟基數累積最高以45個基數為限。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按月就薪資總 額2%提撥退休金基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專戶儲存於臺灣銀行之 專戶。另,本公司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述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若該 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符合退休條件之勞工依前述計算之退休金數額者, 將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
由勞動部依據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進行資產配置,基金之投資以自 行經營及委託經營方式,兼採主動與被動式管理之中長期投資策略進行投資。考 量市場、信用、流動性等風險,勞動部設定基金風險限額與控管計畫,使在不過 度承擔風險下有足夠彈性達成目標報酬。該基金之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 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計算之收益,若有不足,則經主管機關 准後由國庫補足。因本公司無權參與該基金之運作及管理,故無法依國際會計準 則第19號第142段規定揭露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分類。截至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書預期於下一年度提撥5.931千元。
截至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確定福 利計畫預期於民國一一五年及一一四年到期。
下表彙整確定福利計畫認列至損益之成本: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當期服務成本 | \$3,257 | \$3,376 |
|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 | 3,359 | 5,114 |
| 合 計 |
\$6,616 | \$8,490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及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 105.12.31 | 104.12.31 | 104.1.1 |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337,563 | \$330,837 | \$321,545 |
|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90, 254) | (35.948) | (26, 653) |
| 其他非流動負債-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 | |||
| 之帳列數 | \$247,309 | \$294,889 | \$294,892 |
43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調節:
| 確定福利 | 計畫資產 | 淨確定福利 | |
|---|---|---|---|
| 義務現值 | 公允價值 | 負債(資產) | |
| 104.1.1 | 321,545 | (26, 653) | 294,892 |
| 當期服務成本 | 3,376 | 3,376 | |
| 利息費用(收入) | 5,507 | (393) | 5,114 |
| 小計 | 330,428 | (27, 046) | 303,382 |
| 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 |||
| 財務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 22,034 | 22,034 | |
| 經驗調整 | (552) | (552) | |
| 確定福利資產再衡量數 | (302) | (302) | |
| 小計 | 351,910 | (27, 348) | 324,562 |
| 支付之福利 | (21,073) | 16,990 | (4,083) |
| 雇主提撥數 | (25, 590) | (25, 590) | |
| 104.12.31 | 330,837 | (35,948) | 294,889 |
| 當期服務成本 | 3,257 | 3,257 | |
| 利息費用(收入) | 3,718 | (359) | 3,359 |
| 小計 | 337,812 | (36, 307) | 301,505 |
| 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 |||
| 財務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 (3,862) | (3,862) | |
| 經驗調整 | 3,613 | 3,613 | |
| 確定福利資產再衡量數 | 29 | 29 | |
| 小計 | 337,563 | (36, 278) | 301,285 |
| 雇主提撥數 | (53, 976) | (53, 976) | |
| 105.12.31 | \$337,563 | \$(90,254) | \$247,309 |
下列主要假設係用以決定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
| 105.12.31 104.12.31 | ||
|---|---|---|
| 折現率 | 1.26% | 1.15% |
| 預期薪資增加率 | 2.5% | 2.5% |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每一重大精算假設之敏感度分析: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確定福利義 | 確定福利義 | 確定福利義 | 確定福利義 | |
| 務增加 | 務減少 | 務增加 | 務減少 | |
| 折現率增加0.5% | $\blacksquare$ | \$16,878 | \$17,534 | |
| 折現率減少0.5% | \$18,228 | \$19,188 | ||
| 預期薪資增加0.5% | \$17,216 | $ \overline{\phantom{a}}$ | \$18,196 | |
| 預期薪資減少0.5% | $\blacksquare$ | \$16,203 | \$17,204 |
進行前述敏感度分析時係假設其他假設不變之情況下,單一精算假設(例如:折 現率或預期薪資)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時,對確定福利義務可能產生之影響進行分 析。由於部分精算假設相互有關,實務上甚少僅有單一精算假設發生變動,故此 分析有其限制。
本期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並無不同。
- 權益
(1) 普通股
截至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 股本均為 1.500.000 千元,已發行股本分別為 1.450.472 千元及 1.381.402 千 元,每股票面金額10元,分別為145,047千股及138,140千股。每股享有一 表決權及收取股利之權利。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四年六月十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一〇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分配現金股利 65,781 千元,並辦理盈餘轉增資 65,781 千元。增資發行新股 後,實收資本額為1,381,402千元,每股面額10元,分為138,140千股。此項 增資案業經證期局准予申報生效,經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決議增資基準日為一 ○四年八月七日。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六月三十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一〇四年度盈餘分配 案,分配現金股利96,699千元,並辦理盈餘轉增資69,070千元。增資發行新 股後,實收資本額為1,450,472千元,每股面額10元,分為145,047千股。此 項增管案業經證期局准予申報生效,經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決議增管基準日為 一〇五年九月六日。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2) 資本公積
| 105.12.31 | 104.12.31 | |
|---|---|---|
| 發行溢價 | \$4,051 | \$4,051 |
| 庫藏股交易 | (4 | (4) |
| 合 計 |
\$4,047 | \$4,047 |
依法令規定,資本公積除填補公司虧損外,不得使用,公司無虧損時,超過票 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產生之資本公積,每年得以實 收資本之一定比率為限撥充資本,前述資本公積亦得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 以現金分配。
(3) 盈餘分派及股利政策
依本公司原章程規定,本公司每年決算後所得純益,除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外, 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就其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 盈餘公積累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如尚有盈餘分配順序如下:
- (a) 董事、監察人酬勞就上列規定數額後剩餘之數提撥百分之二。
- (b) 員工紅利百分之三至十五。
- (c) 股東紅利。
惟依民國一〇四年五月二十日修訂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五條之一之規定,公司 應以當年度獲利狀況分派員工酬勞。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六月二十三日召 開股東常會修改公司章程,修正後章程規定如下: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 盈餘金額),次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 時,不在此限。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 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為股東累積可分配盈餘, 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之。
為維護股東之投資報酬,本公司盈餘分配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之比率,視當 年度之獲利與本公司資金規劃情況並兼顧股東權益而定。其中現金股利,不 低於股利總數之百分之十。
依公司法規定,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總額已達資本總額為止。法定盈餘 公積得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得以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二十五之部分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放新股或現金。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後,本公司依金管會於民國一○一年四月六日發布之金 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函令規定,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帳列未實 現重估增值及累積換算調整數利益於轉換日因選擇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豁免項目而轉入保留盈餘部分,提列相同數 額之特別盈餘公積。開始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財務報告後,於分派可分 配盈餘時,就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已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餘額與其他 權益減項淨額之差額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餘額有迴轉 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首次採用之特別盈餘 公積金額皆為0千元。另本公司並未於民國一○五年及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 二月三十一日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關資產,因而迴轉特別盈餘公積至未分配 盈餘。
本公司於民國一○六年三月十七日及民國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之董事會及 股東常會,分別擬議及決議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案及 每股股利,列示如下:
| 盈餘指撥及分配案 | 每股股利(元) | |||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法定盈餘公積 | \$25,499 | \$23,234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174,057 | 96,699 | \$ 1.20 | \$ 0.70 |
| 普通股股票股利 | - | 69,070 | \$ - | \$ 0.50 |
| 合 計 |
\$199,556 | \$189,003 |
有關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估列基礎及認列金額之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18。
- 營業收入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商品銷售收入 | \$1,604,826 | \$1,669,298 |
|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 (1,715) | (6,106) |
| 勞務提供收入 | 10,068 | 9,353 |
| 合 計 |
\$1,613,179 | \$1,672,545 |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
- 營業租賃
- (1) 本公司為出租人
本公司簽訂商業財產租賃合約,其剩餘年限介於一年至四年間,所有租賃合 約部分包含能依據每年市場環境調整租金之條款。
依據不可取消之營業租賃合約,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〇四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承租人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 105.12.31 | 104.12.31 | |
|---|---|---|
| 不超過一年 | \$1,998 | \$1,981 |
| 超過一年但不超過五年 | 1,856 | 3,644 |
| 合 計 |
\$3,854 | \$5,625 |
- 員工福利、折舊費用功能別彙總表如下:
| 功能別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屬於營業 | 屬於營業 | 屬於營業 | 屬於營業 | |||
| 性質別 | 成本者 | 費用者 | 合計 | 成本者 | 費用者 | 合計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薪資費用 | \$71,115 | \$301,092 | \$372,207 | \$75,394 | \$305,786 | \$381,180 |
| 勞健保費用 | 7,287 | 22,628 | 29,915 | 6,707 | 19,829 | 26,536 |
| 退休金費用 | 4,556 | 15,112 | 19,668 | 4,956 | 16,129 | 21,085 |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3,462 | 7,407 | 10,869 | 3,043 | 6,771 | 9,814 |
| 折舊費用 | 17,629 | 22,635 | 40,264 | 18,172 | 24,889 | 43,061 |
| 攤提費用 | 76 | 5,314 | 5,390 | $\overline{2}$ | 4,271 | 4,273 |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員工人數分別為 375 人及 389 人,員工人數包含董事及管理階層人員,亦包括本國籍或外籍人士,計算基 礎與員工福利費用一致。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六月二十三日股東常會通過章程修正議案,依章程規定年度 如有獲利,應提撥3~15%為員工酬勞,2%為董監酬勞。但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 先保留彌補數額。前述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 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有關董事會通過 之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相關資訊,請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 詢。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依獲利狀況,分別以7.62%及2%估列員工酬勞及董監酬 勞,民國一〇五年度認列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金額分別為23,567千元及6,284千 元,其估列基礎係以當年度獲利狀況分派,前述金額帳列於薪資費用項下。公司 於一〇六年三月十七日董事會決議以現金發放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別為23,671 千元及6.180千元,估列數與董事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有差異時,則列為次年度之 損益。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三月十七日董事會決議以現金發放民國一〇四年度員工 酬勞及董監酬勞分別為21,748千元及5,415千元。民國一〇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 監酬勞估列數分別為21.359千元及5.696千元與董事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差異數 108千元,列為次年度之損益。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 其他收入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租金收入 | \$4,960 | \$4,883 |
| 利息收入 | 461 | 569 |
| 股利收入 | 3,368 | 3,360 |
| 壞帳轉回利益 | 5,470 | |
| 其他收入一其他 | 1,712 | 4,691 |
| 合 計 |
\$15,971 | \$13,503 |
(2) 其他利益及(損失)
| エリノナノシ | エリサ 十ノえ | |
|---|---|---|
| 淨外幣兌換利益 | \$7,623 | \$11,753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 (22) | (42) |
| 處分投資損失 | (133) | |
| 计 合 |
\$7,601 | \$11,578 |
$105 \pm \frac{1}{100}$
$1044 \pm \frac{1}{20}$
(3) 財務成本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銀行借款之利息 | \$39 | \$1,276 |
| 利息費用合計 | \$39 | \$1,276 |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20.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
民國一〇五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 當期 | 其他 | 所得稅利益 | |||
|---|---|---|---|---|---|
| 當期產生 重分類調整 綜合損益 | [費用] | 稅後金額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220 | \$- | \$220 | \$(37) | \$183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 | |||||
| 兌換差額 | (71, 436) | (71, 436) | 167 | (71, 269)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 | |||||
| 價損益 | (1,984) | (1,984) | (1,984) | ||
| 合計 | \$(73,200) | \$- | \$(73, 200) | \$130 | \$(73,070) |
民國一〇四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 當期 | 其他 | 所得稅利益 | |||
|---|---|---|---|---|---|
| 當期產生 重分類調整 | 綜合損益 | 【費用) | 稅後金額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21,180) | \$- | \$(21,180) | \$3,601 | \$(17,579)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 | |||||
| 兌換差額 | (11, 192) | (11, 192) | 437 | (10, 755)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 | |||||
| 價損益 | (15,248) | (15,248) | (15,248) | ||
| 合計 | \$(47,620) | \$- | \$(47, 620) | \$4,038 | \$43,582 |
- 所得税
所得稅費用(利益)主要組成如下: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費用(利益): | ||
| 當期應付(應退)所得稅 | \$8,274 | \$(4,703) |
| 當期已付所得稅 | 9,798 | 20,288 |
|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與本年度調整 | 106 | (8,058) |
|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 ||
| 與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其迴轉有關之遞延 | 5,997 | 3,732 |
| 所得稅費用(利益) | ||
| 所得税費用 | \$24,175 | \$11,259 |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 ||
| 確定福利計劃精算損失 | \$(37) | \$3,601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167 | 437 |
|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相關之所得稅 | \$130 | \$4,038 |
所得稅費用與會計利潤乘以所適用所得稅率之金額調節如下: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來自於繼續營業單位之稅前淨利 | \$279,170 | \$243,607 |
| 按相關國家所得所適用之國內稅率計算之稅額 | \$47,459 | \$41,413 |
| 免稅收益之所得稅影響數 | (18, 622) | (20, 681) |
| 報稅上不可減除費用之所得稅影響數 | (704) | 2,519 |
|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 | 2,577 | 1,922 |
|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於本年度之調整 | 106 | (8,058) |
| 其他依稅法調整之所得稅影響數 | (6, 641) | (5,856)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合計 | \$24,175 | \$11,259 |
與下列項目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餘額:
民國一〇五年度
| 認列於其他 | |||||
|---|---|---|---|---|---|
| 期初餘額 | 認列於損益 | 綜合損益 | 合併產生 | 期末餘額 | |
| 暫時性差異 | |||||
| 净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 \$50,131 | \$(8,051) | \$(37) | \$- | \$42,043 |
| 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 9,518 | (117) | 9,401 |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531) | 13 | (518) | ||
| 員工福利 | 1,563 | 1,563 | |||
| 未實現兒換損失 | 80 | 1,675 | 1,755 | ||
| 未實現兒換利益 | (1, 483) | 1,367 | (116) | ||
| 備抵呆帳超限 | 1,740 | (884) | 856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1,503 | 167 | 1,670 | ||
|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 \$(5,997) | \$130 | \$- | ||
| 遮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淨額 | \$62,521 | \$56,654 | |||
|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之資訊如下: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64,535 | \$57,288 |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2,014) | \$(634) |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民國一〇四年度
| 認列於其他 | |||||
|---|---|---|---|---|---|
| 期初餘額 | 認列於損益 綜合損益 | 合併產生 | 期末餘額 | ||
| 暂時性差異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 \$50,132 | \$(3,602) | \$3,601 | \$- | \$50,131 |
| 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 8,668 | 850 | 9,518 |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298) | (233) | (531) | ||
| 員工福利 | 1,563 | 1,563 | |||
| 未實現兒換損失 | 961 | (881) | 80 | ||
| 未實現兌換利益 | (599) | (884) | (1, 483) | ||
| 備抵呆帳超限 | 584 | 1,156 | 1,740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1,066 | 437 | 1,503 | ||
| 其他稅務調整 | 138 | (138) | |||
|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 \$(3,732) | \$4,038 | \$-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淨額 | \$62,215 | \$62,521 | |||
|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之資訊如下: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63,112 | \$64,535 |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897) | \$(2,014) |
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截至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未認列 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金額合計皆為631千元。
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
本公司對於國外子公司之未分配盈餘於匯回時可能產生的應付所得稅,並未認列 相關之遞延所得稅負債。本公司已決定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分配其子公司之未 分配盈餘。截至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未 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金額分別為 602,562 千元及 509,369 千元。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 105.12.31 | 104.12.31 |
|---|---|
| \$22.815 | \$35.278 |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度預計及一〇四年度實際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分別為 8.73%及 12.2%。
本公司已無屬民國八十六年度(含)以前之未分配盈餘。
所得税申報核定情形
截至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所得稅業經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 ○二年度。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 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金額之計算,係以當期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除以當年 度流通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稀釋每股盈餘金額之計算,係以當期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除以當年 度流通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加上所有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轉換為普 通股時將發行之加權平均普通股股數。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基本每股盈餘 (1) |
||
| 本期淨利(千元) 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千股) |
\$254,994 145,047 |
\$232,348 145,047 |
| 基本每股盈餘(元) | \$1.76 | \$1.60 |
| 稀釋每股盈餘 (2) |
||
| 本期淨利(千元) | \$254,994 \$254,994 |
\$232,348 |
| 經調整稀釋效果後之本期淨利(千元) | \$232,348 |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千股) | 145,047 | 145,047 |
| 稀釋效果: 員工紅利一股票(千股) |
1,219 | 1,338 |
| 經調整稀釋效果後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 ||
| (千股) | 146,266 | 146,385 |
| 稀釋每股盈餘(元) | \$1.74 | \$1.59 |
於報導期間後至財務報表通過發布前,並無任何重大改變期末流通在外普通股或 潛在普通股股數之其他交易。
- 七、關係人交易
-
- 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 (1) 銷貨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子公司 | \$784,841 | \$811,847 |
| 其他關係人 | 668 | 662 |
| 合 計 |
\$785,509 | \$812,509 |
本公司售予關係人之銷貨價格係由雙方參考市場行情議價辦理,與一般客戶 相當;關係人收款條件為銷貨後約60天收款,與一般客戶相當;年底之流通 在外款項為無擔保、免計息且須以現金清償。對於應收關係人帳款,並未收受 任何保證。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2) 進貨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子公司 | \$366,538 | \$379,456 |
| 其他關係人 | 7,065 | 9,603 |
| 計 合 |
\$373,603 | \$389,059 |
本公司向關係人進貨價格係以成本加價約 10%為本公司進貨價。自關係人進 貨項目除永聯電子工業(股)公司經與一般廠商比較無重大差異外,餘無一般 廠商資料可諮比較。其付款期限皆為進貨後約 1-2 個月付款,與一般廠商無 重大差異。
(3) 租金收入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其他關係人 | \$392 | \$392 |
| (4)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 ||
| 105.12.31 | 104.12.31 | |
| 子公司 | \$177,121 | \$251,130 |
| 其他關係人 | 278 | 181 |
| 솜 計 |
177,399 | 251,311 |
| 減:備抵呆帳 | ||
| 淨 額 |
\$177,399 | \$251,311 |
| (5)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 | ||
| 105.12.31 | 104.12.31 | |
| 子公司 | \$2,164 | \$621 |
| 其他關係人 | 24 | 17 |
| 合 計 |
\$2,188 | \$638 |
| (6)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 ||
| 105.12.31 | 104.12.31 | |
| 子公司 | \$54,786 | \$6,780 |
| 其他關係人 | 2,083 | 1,915 |
| 合 計 |
\$56,869 | \$8,695 |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7) 其他應付款一關係人
| 105.12.31 | 104.12.31 | |
|---|---|---|
| 子公司 | 9410 | \$841 |
| ______ | $- - -$ . |
- (8)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度向關係人 TEXIO TECHNOLOGY CORP.購 買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分別為142千元及2,126千元。
- (9) 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度向關係人固緯電子(蘇州)有限公司購買不 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分別為997千元及2,045千元。
- (10) 本公司主要管理階層之獎酬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短期員工福利 | \$35,174 | \$31,160 |
| 退職後福利 | 232 | 146 |
| 合 計 |
\$35,406 | \$31,306 |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計有下列資產作為擔保品:
| 帳面金額 | |||
|---|---|---|---|
| 項 目 |
105.12.31 | 104.12.31 | 擔保債務內容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一土地及建築物 | \$510,410 | \$512,798 | 長、短期借款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一土地及建築物 | 21,668 | 22,064 | 短期借款 |
|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一非流動 | 3,000 | 3,000 | 保證金 |
| 승 計 |
\$535,078 | \$537,862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截至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因營業及融資所需開立之保證票據為 930,571千元。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事項。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此事項。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 十二、 其他
-
- 金融工具之種類
金融資產
| 105.12.31 | 104.12.31 |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包含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 | ||
| 産): | \$133,024 | \$134,659 |
| 放款及應收款: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不含庫存現金) | 177,825 | 48,300 |
| 無活絡市場債券投資–非流動 | 3,000 | 3,000 |
| 應收票據 | 19,156 | 31,425 |
| 應收帳款 | 197,888 | 136,145 |
| 應收帳款—關係人 | 177,399 | 251,311 |
| 其他應收款 | 4,986 | 929 |
| 存出保證金 | 15,846 | 13,750 |
| 計 小 |
596,100 | 484,860 |
| 計 合 |
\$729,124 | \$619,519 |
金融負債
| 105.12.31 | 104.12.31 | |
|---|---|---|
| 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應付帳款 | \$96,422 | \$122,466 |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56,869 | 8,695 |
| 其他應付款 | 162,124 | 162,947 |
| 存入保證金 | 610 | 610 |
| 合 찱 |
\$316,025 | \$294,718 |
-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本公司財務風險管理目標主要為管理營運活動相關之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及流 動性風險,本公司依公司之政策及風險偏好,進行前述風險之辨認、衡量及管 理。
本公司對於前述財務風險管理已依相關規範建立適當之政策、程序及內部控 制,重要財務活動須經董事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覆核。於財務管 理活動執行期間,本公司須確實遵循所訂定之財務風險管理之相關規定。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 市場風險
本公司之市場風險係金融工具因市場價格變動,導致其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波 動之風險,市場風險主要包括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例如權益工 具)。
實務上極少發生單一風險變數單獨變動之情況,且各風險變數之變動通常具關 聯性,惟以下各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並未考慮相關風險變數之交互影響。
匯率風險
本公司匯率風險主要與營業活動(收入或費用所使用之貨幣與本公司功能性貨 幣不同時)及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有關。
本公司之應收外幣款項與應付外幣款項之部分幣別相同,此時,部位相當部分 會產生自然避險效果,另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係屬策略投資,因此,本公司未 對此進行避險。
本公司匯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主要外幣貨幣 性項目,其相關之外幣升值/貶值對本公司捐益及權益之影響。本公司之匯率風 險主要受美元及日幣匯率波動影響,敏感度分析資訊如下:
- (1) 當新臺幣對美元升值/貶值1%時,對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 之淨利將分別減少/增加1.612千元及1.606千元。
- (2) 當新臺幣對日幣升值/貶值1%時,對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 之淨利將分別減少/增加1,281千元1,894千元。
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係因市場利率之變動而導致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或未來現金流量波 動之風險,本公司之利率風險主要係來自於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之浮動利率投 資、固定利率借款及浮動利率借款。
本公司以維持適當之固定及浮動利率之組合,以管理利率風險,惟因不符合避 險會計之規定,未適用避險會計。
有關利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利率暴險項目, 印 括浮動利率投資及浮動利率借款,並假設持有一個會計年度,當利率上升/下降 十個基本點,對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度及一〇四年度之淨利將分別減少/增加 3千元及3千元。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權益價格風險
本公司持有國內之未上市櫃之權益證券,此等權益證券之價格會因該等投資標 的未來價值之不確定性而受影響。本公司持有之未上市櫃權益證券屬備供出售 類別。本公司藉由多角化投資並針對單一及整體之權益證券投資設定限額,以 管理權益證券之價格風險。權益證券之投資組合資訊需定期提供予本公司之高 階管理階層,董事會則須對所有之權益證券投資決策進行複核及核准。
其他權益工具或與權益工具連結之衍生工具之公允價值層級屬第三等級者,敏 感度分析資訊請詳附註十二.7。
- 信用風險管理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所載之義務,並導致財務損失之風險。本 公司之信用風險係因營業活動(主要為應收帳款及票據)及財務活動(主要為銀 行存款及各種金融工具)所致。
每一業務單位係依循本公司之顧客信用風險之政策、程序及控制以管理客戶信 用風險。所有客戶之信用風險評估係綜合考量該客戶之財務狀況、信評機構之 評等、以往之歷史交易經驗、目前經濟環境以及本公司內部評等標準等因素。 另本公司亦於適當時機使用某些信用增強工具(例如預收貨款及保險等),以降 低特定客戶之信用風險。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前十 大客戶應收款項占本公司應收款項總額之百分比分別為61%及72%,其餘應收 款項之信用集中風險相對並不重大。
本公司之財務部依照公司政策管理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由於 本公司之交易對象係由內部之控管程序決定,屬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有投資等 級之金融機構、公司組織及政府機關,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風 險。
- 流動性風險管理
本公司藉由現金及約當現金、銀行借款等合約以維持財務彈性。下表係彙總本 公司金融負債之合約所載付款之到期情形,依據最早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期並 以其未折現現金流量編製,所列金額亦包括約定之利息。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非衍生金融工具
| 短於一年 | 二至三年 | 四至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計 | |
|---|---|---|---|---|---|
| 105.12.31 | |||||
| 應付帳款 | \$96,422 | \$- | \$- | \$- | \$96,422 |
| 應付帳款— 關係人 |
56,869 | 56,869 | |||
| 其他應付款 | 162,124 | - | $\blacksquare$ | 162,124 | |
| 104.12.31 | |||||
| 應付帳款 | \$122,466 | \$- | \$- | \$- | 122,466 |
| 應付帳款— 關係人 |
8,695 | ٠ | 8,695 | ||
| 其他應付款 | 162,947 | ٠ | 162,947 |
-
-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 (1) 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及假設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指該工具與有成交意願者(而非以強迫 或清算方式)於現時交易下買賣之金額。本公司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公允 價值估計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 A. 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款項、應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負債公允價值約等於 帳面金額,主要係因此類工具之到期期間短。
- B. 無活絡市場交易之權益工具(包括未於活絡市場交易之公開發行公司股 票及未公開發行公司股票),以市場法估計公允價值,其評估係參考近 期籌資活動、同類型及規模之公司評價、公司技術發展情形、市場狀況 及其他經濟指標等。
- (2)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本公司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其帳面價值為公平價值之 合理近似值。
(3) 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之公允價值
本公司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層級資訊請詳附註十二.7。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
- 公允價值層級
- (1) 公允價值層級定義
- 以公允價值衡量或揭露之所有資產及負債,係按對整體公允價值衡量具重 要性之最低等級輸入值,歸類其所屬公允價值層級。各等級輸入值如下:
- 第一等級;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 調整)。
- 第二等級: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級 之報價者除外。
- 第三等級: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對以重複性基礎認列於財務報表之資產及負債,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重 評估其分類,以決定是否發生公允價值層級之各等級間之移轉。
(2) 公允價值衡量之層級資訊
本公司未有非重複性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重複性資產及負債之公允價 值層級資訊列示如下:
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第一等級 | 第二等級 | 第三等級 | 合計 |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股票 | \$- | \$- | \$128,835 | \$128,835 |
| 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第一等級 | 第二等級 | 第三等級 | 合計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股票 | \$- | $S-$ | \$130,470 | \$130,470 |
| 公允價值層級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
於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度間,本公司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及負 債,並無公允價值層級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重複性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變動明細
本公司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及負債屬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者,期 初至期末餘額之調節列示如下:
| 資產 |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股票 | |
| 105.1.1 | \$130,470 |
| 105年度認列總利益(損失): |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列報於「備供出售金融資 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
(1,635) |
| 105.12.31 | \$128,835 |
| 104.1.1 | |
| 104年度認列總利益(損失): | \$145,870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列報於「備供出售金融資 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
(15,400) |
| 104.12.31 | \$130,470 |
上述認列於損益之總損失中,與截至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持有之資產相關之損益分別為(1,635)千元及(15,400)千元。
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資訊
本公司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用於公允價 值衡量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如下表所列示:
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金融資產: | 評價技術 | 重大不可觀 察輸入值 |
量化資訊 | 輸入值奧公允 價值關係 |
輸入值與公允價 值關係之敏感度 分析價值關係 |
|---|---|---|---|---|---|
| 備供出售股票 市場法 | 票本益比 | 越高 | 類似公司股 11.34%~14.93%類似公司股票 當類似公司股票 本益比越高,公 本益比上升(下 允價值估計數 降)1%,對本公司 損益將增加/減少 1,288千元 |
||
| 缺乏流通性 10% 折價 |
低 | 缺乏流通性之 當缺乏流通性之 程度越高,公允 百分比上升(下 價值估計數越 降)5%,對本公司 權益將減少/增加 7,158千元 |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民國一〇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bar{z}$
| 輸入值與公允價 | |||
|---|---|---|---|
| 重大不可觀 | 輸入值與公允 值關係之敏感度 | ||||
|---|---|---|---|---|---|
| 評價技術 | 察輸入值 | 量化資訊 | 價值關係 | 分析價值關係 | |
| 金融資產: | |||||
| 備供出售股票 市場法 | 票本益比 | 類似公司股 9.39%~72.12% | 數越高 | 類似公司股票 當類似公司股票 本益比越高, 本益比上升(下 公允價值估計 降)1%,對本公司 損益將增加/減少 1.305 $+ \pi$ |
|
| 缺乏流通性 折價 |
10% | 越低 | 缺乏流通性之 當缺乏流通性之 程度越高,公百分比上升(下 允價值估計數 降)5%,對本公司 權益將減少/增加 7.252千元 |
第三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評價流程
本公司財務部門負責進行公允價值驗證,藉獨立來源資料使評價結果貼近 市場狀態、確認資料來源係獨立、可靠、與其他資源一致以及代表可執行 價格,並於每一報導日依據公司會計政策須作重衡量或重評估之資產及負 債之價值變動進行分析,以確保評價結果係屬合理。
(3) 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但須揭露公允價值之層級資訊
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 合計 | |||
|---|---|---|---|---|
| 僅揭露公允價值之資產: | ||||
| 投資性不動產(詳附註六.10) | $S -$ | $\mathbb{S}$ . | \$25,776 | \$25,776 |
| 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
|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 合計 |
僅揭露公允價值之資產: 投資性不動產(詳附註六.10) $\mathbb{S}$ - $\mathbb{S}$ - $$25,776$ $$25,776$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8. 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
$\sim 10^{11}$ m $^{-1}$ .
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外幣單位:千元
| 105.12.31 | |||
|---|---|---|---|
| 幣 外 |
匯率 | 新臺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 | \$6,231 | 32.20 | \$200,626 |
| 歐元 | 1,205 | 33.70 | 40,598 |
| 日圓 | 559,032 | 0.2736 | 152,951 |
| 人民幣 | 1,537 | 4.59 | 7,054 |
| 非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 | 3,911 | 32.20 | 125,938 |
| 人民幣 | 43,074 | 4.59 | 197,711 |
| 馬幣 | 2,189 | 7.18 | 15,717 |
| 韓幣 日圓 |
2,401,813 118,584 |
0.0267 0.2736 |
64,128 32,445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 | 1,225 | 32.20 | 39,456 |
| 日圓 | 90,852 | 0.2736 | 24,857 |
| 104.12.31 | |||
| 幣 外 |
匯率 | 新臺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 | \$5,220 | 32.78 | \$171,069 |
| 歐元 | 1,297 | 35.68 | 46,266 |
| 日圓 | 730,588 | 0.2707 | 197,766 |
| 人民幣 | 2,242 | 4.97 | 11,140 |
| 非貨幣性項目: 美金 |
32.78 | ||
| 人民幣 | 3,854 35,684 |
4.97 | 126,344 177,349 |
| 馬幣 | 2,199 | 7.63 | 16,778 |
| 韓幣 | 2,177,084 | 0.0279 | 60,741 |
| 日圓 | 76,649 | 0.2707 | 20,749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美金 |
320 | 32.78 | 10,510 |
由於本公司之外幣交易種類繁多,故無法按各重大影響之外幣幣別揭露貨幣性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兌換損益資訊。本公司民國一〇五年及一〇四年度之外 幣兌換損益分別為7,623千元及11,753千元。
上述資訊係以外幣帳面金額為基礎揭露。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 資本管理
$\alpha$ , and $\alpha$ , and $\alpha$ , and $\alpha$ , and $\alpha$
本公司資本管理之最主要目標,係確認維持健全之信用評等及良好之資本比 率,以支持企業營運及股東權益之極大化。本公司依經濟情況以管理並調整資 本結構,可能藉由調整股利支付、返還資本或發行新股以達成維持及調整資本 結構之目的。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1) 資金貸與他人:詳附表一。
- (2) 為他人背書保證:詳附表二。
-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詳附表三。
- (4)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二十以上:無。
-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詳附表四。
-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詳附表 $\mathcal{F}$ .
- (9)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
-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a. 對非屬大陸地區之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具有重大影響、控制或合資控制 者,應揭露其名稱、所在地區、主要營業項目、原始投資金額、期末持股情 形、本期損益及認列之投資損益:詳附表六。
- b. 本公司對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具控制能力者,被投資公司之重大交易事項 相關資訊:
- (1) 資金貸與他人:無。
- (2)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詳附表三。
- (4)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 之二十以上:無。
-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詳附表四。
-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詳附表 $\overline{h}$ .
- (9)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金額除另予註明者外,均以新臺幣千元為單位)
-
大陸投資資訊:
-
a.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資金匯出 入情形、持股比例、本期損益及認列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金額、已 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詳附表七。
- b.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交易事項, 及其價格、付款條件及未實現損益明細如下:
- (1) 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三角貿易成本
| 105年度進貨 | 105.12.31 應付款項 | ||||
|---|---|---|---|---|---|
| 額 %(註1) 金 全 |
額 %(註2) | ||||
| 固緯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233,670 | 28 | \$32,310 |
註1: 佔進貨淨額百分比。
- 註2: 佔應付票據、應付票據一關係人、應付帳款及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總額百分比。
- (2) 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 105年度銷貨 | 105.12.31 應收款項 | |||||
|---|---|---|---|---|---|---|
| 金 | 額 %(註1) | . 金 | 額 %(註2) | |||
| 固緯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286,203 | እ- | $\overline{\phantom{a}}$ |
註1: 佔銷貨收入淨額百分比。
- 註2: 佔應收票據、應收票據一關係人、應收帳款及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總額百分比。
- (3) 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無。
- (4) 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其目的;無。
- (5) 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額;無。
- (6) 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 如勞務之提供或收 受算:無。
| 備註 | ||||
|---|---|---|---|---|
| 單位:新臺幣千元/欧元千元 | 資金貸與總 | 限額(註9) | \$869,084 | |
| 对個別對象 | 資金貸與限 | 額(註9) | \$869,084 | |
| 명 95 |
情值 | |||
| 43 | 功 德 | |||
| 提列備抵 | 呆帳金額 | |||
| 有短期融通 | 資金必要之 | 原因(註6) | ||
| 業務往來 | 金額(註5) | |||
| 資金貸與 | 性質(註4) | 業務往來 | ||
| 41 芜 |
E 뼵 |
|||
| 實際動支 | 金額 | \$2,439 (EUR 69) |
||
| 阴末徐额 | (11.8) | \$2,439 (EUR 69) |
||
| 本期最高 | 徐額(註3) | \$2,439 (EUR 69) |
||
| 是否為 | 開係人 | ≻ | ||
| 往來項目 | (11.2) | 其他應收款 | ||
| 红香 | 封菜 | INSTRUMENT EURO $\frac{1}{B}$ |
||
| 附表一:资金货兵他人 | 貸出資金之 | n T ∜ |
国蜱電子實業股份有 GOODWILL 限公司 |
|
| 禁禁 | ( 起 |
$\bullet$ |
註1:編號欄之填寫方如下:
1.登行人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帳列之應收關係企業款項、應收關係人款項、脫東往來、預付款、暫付款...等項目,如屬資金資與性質者均須填入此欄位。
註3:當年度資金貨與他人之最高餘額
註4: 資金貸與性貨應填列屬業務往來者或屬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
115: 資金貸與性質屬案務往來者,應填列業務往來金額,業務往來金額係指資出資金之公司與貸與對象最近一年度之業務往來金額。
226:背金貨與性貿屬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應具體說明必要貨與資金之原因及貨與對象之資金用途,例如:償還措款、購置設備、營業週轉...等。
註7:應填列公司依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所訂定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之限額及資金貸與總限額,並於備註欄說明資金資與個別對象及總限額之計算方法。
註8:若公開發行公司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11領將資金貸與逐筆提董事會決議,雖尚未撥款,仍應將董事會決議金額列入公告餘額,以揭露其承擔風險;惟嗣後資金償還,則應揭露其償還
後餘額,以反應風險之調整。若公開發行公司依據處理準則第14條第2項經董事會決議投權董事長於一定額度及一年期間內分次積貸或循環動用,仍應以董事會通過之資金貸與額度作為公告申報之餘額,雖嗣後資金償 還,惟考量仍可能再去桁貸,故仍應以董事會通過之資金貸與額度作為公告申報之餘額。
1193:野個別對東資金貸與限額係以貸出資金之公司淨值40%為限,資金貸與總限額係以貸出資金之公司淨值40%為限。
Á $\ddot{\phantom{1}}$
| 附表二:為他人背書保證: | 單位:新臺幣千元1美金千元/日圆千元/欧元千元 | ||||||||||||
|---|---|---|---|---|---|---|---|---|---|---|---|---|---|
| 對單一全業背 |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 | 背書保證 | 屬母公司對 | 属子公司對 | 屬對大陸地 | ||||||||
| 编就 | 被背書保證對象 | 書保證之限額 | 本期最高背書 | 期末背書 | 實際動支 | 以財產擔保之 | 佔最近期財務報表 | 最高限額 | 子公司背書 | 母公司背書 | 医背書保證 | ||
| $(\pm 1)$ |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 | 公司名稱 | 開係(註2) | $(\sharp 4)$ | 保證餘額 | 保證餘額 | 金額 | 肖書保證金額 | 净值之比率 | (33) | 保證 | 徐端 | |
| $\circ$ | 固维雷子實業(股)公司 TEXIO | $\mathbf{\hat{c}}$ | \$433,214 | \$43,776 | \$43,776 | \$41,040 | 2% | \$869,084 | z | z | |||
| TECHNOLOGY | (JPY160,000) | (JPY160,000) (JPY150,000) | |||||||||||
| CORP. | |||||||||||||
| $\circ$ | 固緯電子實業(股)公司 国緯電子(蘇州) | 433,214 | 9,660 | ¢ | ı | 869,084 | ≻ | z | |||||
| 有限公司 | (USD 300) | ||||||||||||
| $\circ$ | 国緯電子實業(股)公司 GOODWIL NSTRUMENT |
2 | 433,214 | 371 | 371 | 869,084 | ≻ | z | z | ||||
| EURO B.V | (EUR 11) | (EUR 11) | |||||||||||
註1:編號 欄之填寫方式如下:
1.發行人填0
2.被投资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六種,標示種類即可:
1.有業務關係之公司。
2.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3.母公司與子公司持有普通脫脫權合併計算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被投資公司。
4.對公司直接或經由子公司間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超過百分之五十之母公司。
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各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其書保證之公司。
註3:累積對外背書保證責任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期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財務報表如有認列或有損失,應註明已認列之金額。
註4:對單一企業之背書保證限額,除本公司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數超過百分之九十之子公司不得超過當期淨值百分之二十外,其餘不得超過當期淨值百分之十。
| ۱д. |
|---|
| ⊲ |
| 晔 |
| 一 |
| 兮 |
| 꽆 |
| 兼 |
| ⊯ |
| ⊹ |
| 刪 |
| 쌅 |
| प्रज |
$\ddot{\phantom{0}}$
| 附表三 |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 $\ddot{\phantom{0}}$ | 單位:新臺幣千元 | |||||
|---|---|---|---|---|---|---|---|---|
| 持有之 | 有價證券種類 | 與有價證券 | 帳列科目 | 斯 | ₭ | 備註 | ||
| ኬገ $\prec$ |
及名稱(註1) | 發行人之關係(註2) | 燕 败 |
帳面金額(註3) | 持股比例 | 公允價值 | (114) | |
| 固緯電子實業 股份有限公司 |
巨手儀器工業(股)公司 眼睛 |
嵊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3,291,750 | \$128,835 | 15% | \$128,835 | |
| 益和(股)公司 股票- |
4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119,850 | 1,287 | $\frac{1}{2}$ | $-(2.5)$ | ||
| 富達立科技(股)公司 段段 |
啡 | ¢ | 297,500 | 902 | 19% | $-(\sharp 5)$ | ||
| 国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果- |
4 | ŕ, | 200,000 | 2,000 | 5% | $-({}_{225})$ | ||
| 微思科技(股)公司 股票- |
4 | ¢ | 630,000 | ı | $\blacksquare$ | $-1/25$ | ||
| Ortega InfoSystems Inc. 股票- |
4. | ¢ | 250,000 | \$4,189 | $\blacksquare$ | (25) | ||
| 亞立斯檢測(蘇州)有限公司 | 如意人生24周人民幣理財商品 $\mathsf{I}$ 中國工商銀行理財金融商品 |
凖 | 一流動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 |
\$4,590 | 4,590 | |||
| TEXIO TECHNOLOGY CORP. |
日本電针 服票- |
嶫 | 储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 6,162.897 | \$1,930 | $\blacksquare$ | 1,930 | |
| 註1:本表所稱有價證券,係指屬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衛 | 量」範圍內之股票、債券、受益憑證及上述項目所衍生之有價證券 |
$\ddot{\phantom{0}}$
註2:有價證券發行人非屬關係人者,該欄免填。
註3: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公允價值評價調整後及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
非屬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原始取得成本或攤銷後成本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
註4:所列有價證券有因提供擔保、質押借款或其他依約定而受限制使用者,應於備註欄註明提供擔保或質借股數、擔保或質借金額及限制使用情形。 註5:無公開報價
$\frac{8}{3}$
| ww |
|---|
| ব |
| 医 |
| -lac |
| 伦 |
| 股 |
| 崇长 |
| 候 |
| ۴h |
| 恤 |
| 樊 |
| 画 |
單位:新台幣千元
$\ddot{\phantom{a}}$
附表四: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 交易情形 |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 同之情形及原因(註1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
|---|---|---|---|---|---|---|---|---|---|---|---|---|
| 追(銷)貨之公司 | 交易封象名稱 | 徐 霊 |
進(第)貨 | 鵸 셲 |
佔總進(銷) | 授信期間 | 宾 畊 |
授信期間 | 鎭 쉒 |
佔總應收(付)票 | 備註 | |
| 曾之比率 | 據、帳款之比率 | $($ # $2)$ | ||||||||||
| 目緯電子實業(股)公司 | INSTEK AMERICA CORP.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寅 趣 |
\$(116,533) | $\frac{1}{2}$ | 同一般廠商 | ۻ | \$7,064 | $2\%$ | |||
| NSTEK AMERICA CORP. | 固緯電子實業(股)公司 | 本公司之母公司 | 貨 쒡 |
116,533 | 100% | 同一般顧商 | ı | ı | (7,064) | $(100)\%$ | ||
| 自緯電子實業(股)公司 | TEXIO TECHNOLOGY CORP.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趣 |
(224, 457) | (14)% | 同一般顧商 | t | 101,097 | 25% | ||||
| TEXIO TECHNOLOGY CORP. | 固緯電子實業(股)公司 | 本公司之母公司 | $\frac{1}{2}$ 뿩 |
224,457 | 59% | 同一般麻商 | ı | ٠ | (101, 097) | (67)% | ||
| 国緯電子實業(脫)公司 | 固緯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孫公司 | 延 遮 |
(286, 203) | (18)% | 同一般麻商 | ||||||
| 固緯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固緯電子實業(股)公司 | 本公司之母公司 | ्जू 쑆 |
286,203 | 56% | 同一般顧商 | ı | |||||
| 固緯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固緯電子實業(股)公司 | 本公司之母公司 | € 尊 |
(233, 670) | $(31)\%$ | 同一般顧商 | ı | ı | 32,310 | 14% | ||
| 国緯電子實業(股)公司 | 固緯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孫公司 | ęщ, 쒡 |
233,670 | 28% | 同一般廠商 | t | (32,310) | (21)% | |||
| 注1: 關係人交易條件如與一般交易條件不同, 應於單價及授信期間欄位敘明差異情形及原因 |
註2:若有預收(付)款項情形者,應於備註欄敘明原因、契約約定條款、金額及與一般交易型態之差異情形。
註3:實收資本額係指母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mathbf{c}$
| l۱n |
|---|
| ≪ |
| 眨 |
| 怏 |
| 全 |
| 密 |
| 羋 |
| 愌 |
| ₦ |
| 栅 |
| 针 |
| দ্ধা |
附表五: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 單位:新臺幣千元 | 提列備抵 | 呆帳金額 | t | |
|---|---|---|---|---|
| 應收關係人款項 | 期後收回金額 | \$11,313 | ||
|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 處理方式 | ı | ||
| 金徳 | ۻ | |||
| 週轉率 | 173 | |||
| 應收關係人 | 款項餘額(註1) | 應收帳款 \$101,097 | ||
| 蕉 蝁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
| 附表五: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 交易對象 | TEXIO TECHNOLOGY CORP. | ||
| 恨列應收款項 | 之公司 | 固緯電子實股份有限公司 |
註1:請依應收關係人帳款、票據、其他應收款...等分別填列。
註2:實收資本額係指母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發行人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之交易金
額規定,以資產負債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十計算之。
| 備註 | ||||||||
|---|---|---|---|---|---|---|---|---|
| 本期認列 | (32(3)) | (577) | 1,829 | 54,006 | 6,247 | 12,678 | 3,010 | |
| 單位:新臺幣千元/歐元千元/美金千元/日圆千元 | 被投資公司 | 本期捐益(註(2) | (577) | 1,829 | 54,006 | 6,247 | 12,678 | 3,010 |
| 帳面金額 | \$14,108 | 112,191 | 607,108 | 53,773 | 27,813 | (6, 723) | ||
| 期末持有 | 出生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 碱 堅 |
1,000,000 | 750,000 | 8,820,000 | 52,750 | 90,000 | 150,000 | ||
| 去年年底 | \$9,320 | 24,400 | 285,830 (USD8, 820) |
14,888 (USD455) |
34,200 | (EUR150) 5,980 |
||
| 原始投資金額 | 本期期末 | \$9,320 | 24,400 | (USDS, 820) 285,830 |
14,888 (USD455) |
(JPY90,000) (JPY90,000) 34,200 |
(EUR150) 5,980 |
|
| 禁項目 主要營 |
代理本公司馬來西亞地區 销售及维修業務 |
代理本公司北美洲地 區銷售及維修業務 |
轉投資大陸固緯電子 (蘇州)有限公司 |
代理本公司韓國地 區銷售及維修業務 |
生產及代理本公司日本 地區銷售及維修業務 |
代理本公司歐洲地區 销售及维修業務 |
||
| 所在地區 | PRAI INDUSTRIAL ESTATE PERUSAHAAN BARU 3, PLOT 522, LORONG MALAYSIA |
1205 JOHN REED COURT CITY OF INDUSTRY, CA 91745, U.S.A. |
西薩摩亞 | 转图 | $\frac{1}{2}$ | |||
| 卅表六: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 被投資公司名稱 | (2, 1) | INSTRUMENT (M) SDN. BHD. |
INSTEK AMERICA CORP. |
INSTEK (SAMOA) CO., LTD. |
KOREA CO., LTD INSTRUMENT GOODWILL |
TEXIO TECHNOLOGY CORPORATION |
GOODWILL INSTRUMEN 荷蘭 EURO B.V |
| 投資公司名稱 | 固緯電子實業(股)公司 GOODWILL |
註1:公開發行公司如設有國外控股公司且依當地法令規定以合併報表為主要財務報表者,有關國外被投資公司資訊之揭露,得僅揭露至該控股公司之相關資訊。
註2:非屬註1所述情形者,依下列規定填寫;
(1)「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主要營業項目」、「原始投資金額」及「期末持股情形」等欄,應依本(公開發行)公司轉 投資情形及每一直接
或間接控制之被投資公司再轉投資情形依序填寫,並於備註欄註明各被投資公司與本(公開發行)公司之關係(如係屬子公司或孫公司)。
(2)「被投資公司本期损益」乙糊,應填寫各被投資公司之本期损益金額。
(3)「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乙糊,僅須填寫本(公開發行)公司認列直接轉投資之各子公司及採權益法評價之各被投資公司之損益金額,餘得免填。於填寫 「認列直接轉投資之各子公司本期損益金額」時,應確認各子公司本期損益金額業已包含其再轉投資依規定應認列之投資損益。
$\bar{\pi}$
| 備註 | |||
|---|---|---|---|
| 單位:新臺幣干元/美金千元/日圆千元 已匯回投資 截至本期止 |
收益 مُ |
||
| 期末投資 | \$163,604 帳面價值 |
607,108 | 27,286 |
| 本期認列 投資損益 |
\$30,819 $(-)$ B $(\pm 2)$ |
$54,006$ ( $-$ ).B |
$(2,420)$ $(-)$ B |
|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
之持股比例 100% |
100% | 80% |
| 被投資公司 | 本期損益 \$30,819 |
54,006 | (3,025) |
|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
横投資金額 (USD2,000) \$64,400 |
USD8,820) 284,004 |
JPY160,000) \$43,776 |
| 或收 回投資金額 |
齐 回 ط |
||
| 本期匯出 | 国 لم |
ł | |
| 台灣匯出累 本期期初目 |
積投資金額 (USD2,000) \$64,400 |
USD8,820) 284,004 |
JPY160,000) 43,776 |
| 投資方式 | (甚) $\overline{\mathfrak{l}}$ |
$\widehat{\mathbb{J}}$ | $\overline{1}$ |
| 實责 | (USD2,000) \$64,400 資本額 |
(USD8, 820) 284,004 |
(JPY200,000) 54,720 |
| 附表七:大陸投資資訊: 主要管 |
業項目 | 懨 製造及買 |
|
| 大陸被投資 | 固緯電子(上 代理銷售 海)有限公司 及生產電 子儀器 公司名稱 |
固緯電子(蘇 生產電子 州)有限公司 儀器 |
亞立斯檢測 各項設備 (蘇州)有限 之設計 同公 |
| 本期期末累計自 | 經濟部投審會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
|---|---|---|
| 台灣匯出赴大陸 | ||
| 地區投資金額 | 核准投資金額 |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 \$392,180 | \$437,920 | |
| (USD10, 820) | USD13,600) | \$1,303,627 |
| (JPY160,000) | ||
| 41、药物去去原 化氧化二氢基 "南非希腊是西西岸 |
註1: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四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1)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2)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請註明該第三地區之投資公司)。
(3)其他方式。
註2:本期認列投資損益欄中:
(一)若屬籌備中,尚無投資損益者,應予註明
(二)投資損益認列基礎分為下列三種,應予註明
A.經與中華民國會計師事務所有合作關係之國際性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B.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務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C.其他
註3:本表相關數字應以新臺幣列示
$\mathcal{A}$
$\mathcal{L}_{\text{eff}}$
1.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ddot{\phantom{a}}$
民國105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外幣千元
| 項 | 目 | 摘 | 要 | 全 | 額 | 備 | 註 |
|---|---|---|---|---|---|---|---|
| 庫存現金 | |||||||
| 幣 台 |
\$100 | ||||||
| 外 幣 |
418 | ||||||
| 小 計 |
518 | ||||||
| 銀行存款 | |||||||
| 活期存款 | 左列現金及約當現金並 | ||||||
| 兆豐板南 | #027-09-01566-6 | 96,242 | 無提供質押擔保之情 事。 |
||||
| 其他金額未達2,000千元之帳戶 | 3,034 | ||||||
| 外幣活存 | 外幣原幣數 | ||||||
| 三井住友 | #10090101 | 13,338 | JPY | 48,751 | |||
| 兆豐板南 | #1666-8 | 31,247 | USD | 970 | |||
| 兆豐板南 | #1666-8 | 32,199 | JPY | 117,688 | |||
| 其他金額未達2,000千元之帳戶 | 1,713 | ||||||
| 外幣匯率 | |||||||
| JPY | 0.2736 | ||||||
| USD | 32.200 | ||||||
| EUR | 33.700 | ||||||
| 支票存款 | |||||||
| 其他金額未達500千元之帳戶 | 52 | ||||||
| 小 차 |
177,825 | ||||||
| 合 計 |
\$178,343 | ||||||
$\sim 10^7$
2.應收票據明細表
民國105年12月31日
л
單位:新臺幣千元
| 客户名稱 | 摘 $\frac{\frac{\pi}{2}}{2}$ |
$\triangleq$ 額 |
備註 |
|---|---|---|---|
| 新巨企業 | 貨 款 |
\$6,826 | |
| 固聯 | $\mathbf{H}$ | 965 | |
| 其他 | 各別餘額占本科目餘額小於5%者 | 11,458 | |
| 小 計 |
19,249 | ||
| 減:備抵呆帳 | (93) | ||
| 合 $\vec{b} \uparrow$ |
\$19,156 | ||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應收帳款明細表 民國105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 客戶名稱 | 要 掎 |
金 額 |
備註 |
|---|---|---|---|
| 非關係人 | |||
| APPLE INC | 貨 款 |
\$66,743 | |
| RS | $\pmb{\mathsf{H}}$ | 13,698 | |
| 台北大眾 | H. | 10,814 | |
| 其 他 |
各別餘額占本科目餘額小於5%者 | 110,857 | |
| 小 計 |
202,112 | ||
| 減:備抵呆帳 | (8,992) | ||
| 淨 額 |
193,120 | ||
| 應收分期付款 | |||
| 燿華電子 減:未實現之利息收入 |
貨 款 |
5,160 | |
| 浄 額 |
(392) 4,768 |
||
| 計 合 |
\$197,888 | ||
| 關係人 | |||
| TEXIO TECHNOLOGY CORP. | 貨 款 |
100,947 | |
| GOODWILL INSTRUMENT EURO B.V. GOODWILL INSTRUMENT |
$\mathbf{H}$ | 37,662 | |
| KOREA CO., LTD. | $\pmb{\mathfrak{m}}$ | 31,465 | |
| INSTEK AMERICA CORP. | Ħ | 7,047 | |
| 其 他 |
各別餘額占本科目餘額小於5%者 | 278 | |
| 計 合 |
\$177,399 | ||
4.其他應收款明細表
民國105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label{eq:2.1} \frac{1}{\sqrt{2\pi}}\int_{\mathbb{R}^3}\frac{1}{\sqrt{2\pi}}\left(\frac{1}{\sqrt{2\pi}}\right)^2\frac{1}{\sqrt{2\pi}}\int_{\mathbb{R}^3}\frac{1}{\sqrt{2\pi}}\left(\frac{1}{\sqrt{2\pi}}\right)^2\frac{1}{\sqrt{2\pi}}\frac{1}{\sqrt{2\pi}}\frac{1}{\sqrt{2\pi}}\frac{1}{\sqrt{2\pi}}\frac{1}{\sqrt{2\pi}}\frac{1}{\sqrt{2\pi}}\frac{1}{\sqrt{2\pi}}\frac{1}{\sqrt{2\pi}}\frac{1}{\sqrt{2$
| 客户名稱 | 摘 要 |
金 頚 |
備 荘 |
|---|---|---|---|
| TEXIO TECHNOLOGY CORP. | 關係人 | \$1,658 | |
| GOODWILL INSTRUMENT EURO B.V. | 關係人 | 2,439 | |
| 其 他 |
$\pmb{\cdot}$ 關係人 |
537 | |
| 計 小 |
4,634 | ||
| 應收其他 | 365 | ||
| 減:備抵呆帳 | (13) | ||
| 净 額 |
352 | ||
| 合 $\frac{1}{3} \mathsf{t}$ |
\$4,986 | ||
$\mathcal{L}_{\mathcal{A}}$
5.本期所得稅資產
民國105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 項 $\mathbf{a}$ |
摘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應收所得稅退稅款 | 104年度營所稅退稅 | \$4,597 | |
| Contractor | |||
$\ddot{\phantom{a}}$
$\mathcal{L}^{\mathcal{A}}$
6.存貨明細表
民國105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 金 | 額 | |||
|---|---|---|---|---|
| 項 $\boxtimes$ |
摘要 | 成本 | 淨變現價值 | 備註 |
| 商 品 |
\$27,637 | \$222,703 | 1.左列存貨中並無提 | |
| 製成品 | 114,289 | 供擔保之情事。 | ||
| 在製品 | 158,837 | 65,232 | 2.存貨成本與淨變現價值 | |
| 原 料 |
200,050 | 221,794 | 之比較係逐項比較。 | |
| 在途存貨 | 3,780 | 3,780 | ||
| 合 計 |
404,593 | \$513,509 | ||
| 減: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 (55,299) | |||
| 淨 額 |
\$349,294 | |||
| $\bar{\chi}$ | ||||
7.預付款項明細表
民國105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hat{\mathcal{A}}$
| 項 $\boxtimes$ |
摘 要 |
金 額 |
備註 |
|---|---|---|---|
| 預付貨款 | $$7\,$ | ||
| 預付費用 | |||
| 預付保險費 | 266 | ||
| 其 他 |
4,662 | ||
| 計 小 |
4,928 | ||
| 計 合 |
\$4,935 | ||
$\mathcal{A}^{\mathcal{A}}$
8.其他流動資產明細表
民國105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 項 | $\blacksquare$ | 摘要 | 金 | 額 | 備 | 註 | ||
|---|---|---|---|---|---|---|---|---|
| 暫付款 | \$585 | |||||||
| 代付款 | 961 | |||||||
| $\triangleq$ | 計 | \$1,546 | ||||||
| $\mathcal{E}$ | ||||||||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單位:新臺幣千元 | 쳾 備 |
|||||
|---|---|---|---|---|---|---|
| 提供擔保或 | 質押情形 | 嶫 | ||||
| 期末餘額 | 公平價值 | \$128,835 | \$128,835 | |||
| 轔 咫 |
3,291,750 | |||||
| 本期减少 | 頦 4 |
\$(15,026) $($ iiil) |
\$(15,026) | |||
| 燅 股 |
1 | |||||
| 本期增加 | 鎮 金 |
\$13,391 $(\sharp 1)$ |
\$13,391 | |||
| 數 뼍 |
||||||
| 期初餘額 | 公平價值 | 3,291,750 \$130,470 | \$130,470 | |||
| 薮 股 |
||||||
| 稱 4 |
巨孚儀器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frac{1}{4}$ ⋠ |
$\ddot{\phantom{0}}$
註1:係依市價法評價認列。
$\overline{1}$
81
.
| 單位:新臺幣千元 | |||||||||||
|---|---|---|---|---|---|---|---|---|---|---|---|
| 期初餘額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餘額 | 提供擔保或 | |||||||
| 稱 乡 |
赖 股 |
帳面金額 | 救 玻 |
簶 섺 |
韺 股 |
窺 金 |
淼 败 |
帳面金額 | 質押情形 | 씮 備 |
|
| Ortega InfoSystems Inc. | 250,000 | لم | ţ | طح | ı | لم | 250,000 | ۻ | 谦 | 已提列减損損失82,010元 | |
| 微思科技(股)公司 | 630,000 | ı | ı | ı | ı | ı | 630,000 | ı | 谢 | 已提列减損損失\$9,000元 | |
| 益和(股)公司 | 119,850 | 1,287 | ı | ı | 1 | ı | 119,850 | 1,287 | 非 | 已提列减損損失81,636元 | |
| 富達立科技(股)公司 | 297,500 | 902 | ı | O | $\blacksquare$ | J | 297,500 | 902 | 谦 | 已提列减損損失\$2,073元 | |
| 固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 | 2,000 | ı | ı | ı | ı | 200,000 | 2,000 | 谦 | ||
| $\ddagger$ ∢¤ |
\$4,189 | ക് | \$4,189 | ||||||||
| ⇔∥ |
10.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變動明細表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frac{1}{2}$
82
$\hat{\mathbf{r}}$
11.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非流動明細表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帅 | ||||||||
|---|---|---|---|---|---|---|---|---|
| 備 | ||||||||
| 單位:新臺幣千元 | 提供擔保或 | 質押情形 | \$3,000 詳附註入 | |||||
| 期未餘額 | 帳面金額 | \$3,000 | ||||||
| 韺 | ||||||||
| 張 | ||||||||
| 箴 | طئ | مه م |
||||||
| 本期減少 | ⋘ | |||||||
| 張 致 | ||||||||
| 本期增加 | 箴 ⋘ |
မာ | ڂ | |||||
| 蝼 | ||||||||
| 張 | ||||||||
| 期初餘額 | 帳面金額 | \$3,000 | \$3,000 | |||||
| 礤 | ||||||||
| 張 | ||||||||
| 稱 乡 |
受限制定期存款 | |||||||
| 計量 |
$\frac{1}{2}$
$\ddot{\phantom{0}}$
| 帐 g ቼ Ξ ΓF, 志 $\overline{5}$ ∢ 歖 有限。 - 51 . Kat 탶 мÍ 圶 望 ψ 銤 ₩ щX 4 Ĕ ሳ 翻 يلو 對 xd 國 囮 ыZ 绁 sК |
|---|
| ------------------------------------------------------------------------------------------------------------------------------------------------------------------------------------------------ |
$\hat{\mathcal{F}}$
$\frac{1}{2}$
| 單位:新臺幣千元 | ||||||||||||||
|---|---|---|---|---|---|---|---|---|---|---|---|---|---|---|
| 期初馀額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馀额 | 市價或股權淨值 | 提供擔保或 | |||||||||
| 等等 | 带 些 |
鎭 4 |
獑 岗 |
鸉 ⇎ |
櫛 蜋 |
邕 4 |
榊 霞 |
持股比率 | 筷 41 |
單價 (元) | ₹ ą, |
質押情形 | 썳 徧 |
|
| 固緯電子 (上海) 有限公司 | í. | \$145,304 | ö \$30,819 |
S(12,519) #22 | 100% | \$163,604 | 163,604 | 礁 | ||||||
| GOODWILL INSTRUMENT (M) SDN. BHD. |
1,000,000 | \$15,386 | $(77)$ #1 $(984)$ #2 $(217)$ iii. |
1,000,000 | 100% | 14,108 | 15,717 | 嵊 | ||||||
| INSTEK AMERICA CORP. | 750,000 | 109372 | ii. $\frac{1}{4}$ 1,829 3,225 |
$(2,235)$ iii2 | 750,000 | 100% | 112,191 | 125.938 | đ. | |||||
| INSTEK (SAMOA) CO., LTD. | 8,820,000 | 601,530 | $\ddot{a}$ $\overline{H}$ 54,006 1,239 |
$(49,667)$ it2 | 8,820,000 | 100% | 607,108 | 621,704 | 嵊 | |||||
| GOODWILL INSTRUMENT KOREA CO., LTD. |
52,750 | 53,720 | $\overline{\mathbf{H}}$ 6,247 |
$(2,860)$ it 2 $(3,334)$ it 3 |
52,750 | 100% | 53,773 | 64,128 | 嵊 | |||||
| TEXIO TECHNOLOGY CORPORATION | 90,000 | 15,322 | $\ddot{u}$ P 12,678 194 |
$(632)$ iii2 $(349)$ iii4 |
90,000 | 100% | 27,813 | 32,445 | 碱 | |||||
| 亞立斯檢測(蘇州)有限公司 | 3,188,530 | 32,045 | $(2,420)$ iii. | 3,188,530 | 80% | 27,286 | 27,286 | 媒 | ||||||
| $+ +$ | \$972,679 | \$110,837 | $(2,339)$ it 2 $\frac{1}{2}(77,633)$ |
\$1,005,883 | ||||||||||
| GOOD WILL INSTRUMENT EURO B.V. | 150,000 | (11,965) | $\frac{11}{11}$ ii. 2,432 3,010 |
(200) 註2 | 150,000 | 100% | (6, 723) | 3,880 | 4 | |||||
| 古 4 |
\$960,714 | $\frac{$(279)}{8116,279}$ | S(77, 833) | \$99,160 | \$1,054,702 | |||||||||
| 註2:長期投資外幣報表換算之換算調整數 註1:按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 (損失 |
已(未)實現銷貨毛利 34.3 $\frac{11}{2}$ |
储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
$\frac{1}{2}$
註1:按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損失)
註2:長期投資外幣報表換算之換算調整數
$\overline{84}$
| 單位:新臺幣千元 | 揣 楠 |
||||||
|---|---|---|---|---|---|---|---|
| 提供擔保或 | 質押情形 | ||||||
| 期末餘額 | |||||||
|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13-1.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變動明細表 |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本期减少額 | ||||
| 本期增加額 | |||||||
| 期初餘額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9 | ||||||
| $\mathbf{m}$ 承 |
| 單位:新臺幣千元 | 뉣 備 |
||
|---|---|---|---|
| 提供擔保或 | 質押情形 | ||
| 期末餘額 | |||
| 本期减少額 | |||
| 本期增加額 | |||
| 期初餘額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9 | ||
| E 承 |
13-2.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累計折舊變動明細表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86
$\ddot{\phantom{a}}$
$\ddot{\phantom{0}}$
| 單位:新臺幣千元 | 꿟 備 |
||||
|---|---|---|---|---|---|
| 提供擔保或 | 質押情形 | ||||
| 期末餘額 | |||||
| KBN107キ111 HT17で111 | 本期減少額 | ||||
| 本期增加額 | |||||
| 期初餘額 | |||||
| Ē 瘐 |
[投資性不動產]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10 |
$\mathcal{L}^{\text{max}}_{\text{max}}$
14-1.投資性不動產變動明細表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overline{\phantom{a}}$
87
$\hat{\mathcal{A}}$
$\frac{1}{2}$
| 單位:新臺幣千元 | 揣 備 |
|||
|---|---|---|---|---|
| 提供擔保或 質押情形 |
||||
| 期末餘額 | ||||
| 資性不動產累計折舊變動明細表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本期减少額 | |||
| $14-2.45$ | 本期增加額 | |||
| 期初餘額 | ||||
| E 承 |
[投資性不動產]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10 |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ddot{\phantom{0}}$
88
| 單位:新臺幣千元 | 씺 | ||
|---|---|---|---|
| 備 | |||
| 提供擔保或 質押情形 |
|||
| 期末餘額 | |||
| 本期减少額 | |||
| 本期增加額 | |||
| 期初餘額 | |||
| $\blacksquare$ | [無形資產]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11 | ||
| łΚ | |||
$\frac{1}{2}$
l,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frac{1}{2}$
$\hat{\mathcal{A}}$
$\frac{1}{2}$
15.無形資產變動明細表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
$\omega$
$\mathcal{L}{\text{max}}$ and $\mathcal{L}{\text{max}}$
$\Delta \sim 1$
$\bar{z}$ $\sim$
$\Delta \phi = 0.01$ and $\Delta \phi$
$\hat{\mathcal{L}}{\text{max}}$ and $\hat{\mathcal{L}}{\text{max}}$ and $\hat{\mathcal{L}}_{\text{max}}$
$\mathcal{L}^{\text{max}}_{\text{max}}$
16.遞延所得稅資產明細表
民國105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frac{1}{2}$
| 項 $\boxtimes$ |
摘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一非流動 | \$57,288 | ||
$\hat{f}$ and $\hat{f}$ are the set of the set of the set of the set of $\hat{f}$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frac{1}{2}$
17.其他非流動資產明細表
民國105年12月31日
$\overline{ }$
單位:新臺幣千元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保證金 | \$15,843 | |
| 其 他 |
$\mathbf{3}$ | |
| 15,846 | ||
| 高爾夫球證3張 | 1,560 | |
| \$17,406 | ||
18.應付帳款明細表
民國105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 客户名稱 | 桷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非關係人 | |||
| 零壹 | \$11,345 | ||
| 商丞 | 5,937 | ||
| 其 他 |
各別餘額占本科目餘額小於5%者 | 79,140 | |
| 송 計 |
\$96,422 | ||
| 關係人 | |||
| 固緯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32,310 | ||
| TEXIO TECHNOLOGY CORP. | 22,476 | ||
| 其 他 |
2,083 | ||
| 合 $\frac{1}{9}$ |
\$56,869 | ||
19.其他應付款明細表
民國105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 項 $\blacksquare$ |
摘 쿚 |
金 額 |
備 註 |
|---|---|---|---|
| 應付費用 | |||
| 應付獎金 | \$68,794 | ||
| 應付薪資 | 22,672 | ||
| 應付未休假獎金 | 9,196 | ||
| 應付勞健保費 | 4,282 | ||
| 應付勞務費 | 2,972 | ||
| 應付退休金(新制) | 2,126 | ||
| 其 他 |
18,364 | ||
| 128,406 | |||
| 其他應付款 | |||
| 應付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 | 30,213 | ||
| 其他應付款一其他 | 1,348 | ||
| 銷項稅額 | 671 | ||
| 應付營業稅 | 1,067 | ||
| 固緯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關係人 | 337 | |
| GOODWILL INSTRUMENT EURO B.V. | 關係人 | 82 | |
| 33,718 | |||
| 計 合 |
\$162,124 | ||
$\hat{\mathcal{A}}$
20.其他流動負債明細表
民國105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 項 $\mathbf{H}$ |
摘要 | 金 頚 |
備註 |
|---|---|---|---|
| 预收貨款 | \$5,967 | ||
| 代收款 | 2,034 | ||
| 暫收款 | 724 | ||
| 計 合 |
\$8,725 | ||
$\bar{z}$
$\mathbb{R}^2$
$\Delta \sim 10^4$
$\bar{z}$
21.遞延所得稅負債明細表
民國105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 項 $\boxtimes$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遞延所得稅負債一所得稅 | $\overline{\phantom{a}}$ | \$634 | |
$\mathcal{A}^{\mathcal{A}}$
$\mathcal{L}_{\mathrm{eff}}$
$\mathcal{L}^{\text{max}}{\text{max}}$ and $\mathcal{L}^{\text{max}}{\text{max}}$
22.本期所得税負債
民國105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frac{1}{\sqrt{2}}$
| 項 $\mathbf{B}$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本期所得稅負債 | 105年度營所稅估列 | \$8,274 | |
| 合 計 |
|||
$\mathcal{L}^{\text{max}}{\text{max}}$ , where $\mathcal{L}^{\text{max}}{\text{max}}$
$\frac{1}{2}$
23.其他非流動負債明細表
民國105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hat{\mathcal{A}}$
| 項 $\boxtimes$ |
摘 要 |
金 額 |
備註 |
|---|---|---|---|
| 净確定福利負債 | \$247,309 | ||
| 存入保證金 | 610 | ||
| 合 $\frac{1}{6} \Big}$ |
\$247,919 | ||
| ÷ | |||
$\sim 10^{-1}$
$\mathcal{A}^{\mathcal{A}}$
$\mathcal{A}^{\mathcal{A}}$
24.營業收入明細表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hat{\mathcal{A}}$
| 項 $\boxtimes$ |
數量 | 金 頚 |
備 註 |
|---|---|---|---|
| 銷貨收入 | |||
| 儀 뽏 |
109,480 台 | \$1,388,994 | |
| 信 通 |
14,305 個 | 134,871 | |
| 材 料 |
10,360,933 個 | 79,246 | |
| 小 計 |
1,603,111 | ||
| 勞務收入 | 10,068 | ||
| 營業收入淨額 | \$1,613,179 | ||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5.營業成本明細表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 $\mathbf{B}$ 項 |
全 | 額 | 備 註 |
|---|---|---|---|
| 小計 | 合計 | ||
| 自製產品銷貨成本 | |||
| 直接原料 | |||
| 期初盤存 | \$150,817 | ||
| 期初在途—原料 | 798 | ||
| 本期進料 $\pi$ : |
368,325 | ||
| 减: 期末盤存 |
(200, 019) | ||
| 減: 期末在途—原料 |
(341) | ||
| 減:其他 | (5,779) | ||
| 直接人工 | 37,886 | ||
| 製造費用 | 78,182 | ||
| 製造成本 | 429,869 | ||
| 加: 期初在製品盤存 | 89,516 | ||
| 減: 期末在製品盤存 | (58, 837) | ||
| 加:其他 | 128,373 | ||
| 製成品成本 | 588,921 | ||
| 加: 期初製成品盤存 | 181,582 | ||
| 加: 本期進貨 | 212,771 | ||
| 減: 期末製成品盤存 | (122, 377) | ||
| 減: 其他 |
(133, 886) | 727,011 | |
| 外購商品銷貨成本 | |||
| 期初盤存 | 19,385 | ||
| 期初在途一商品 | 2,769 | ||
| 加: 本期進貨 | 239,302 | ||
| 滅: 期末盤存 |
(19, 579) | ||
| 減: 期末在途—商品 | (3, 439) | ||
| 加:其他 | 8,191 | 246,629 | |
| 銷貨成本合計 | 973,640 | ||
| 其他營業成本 | 4,931 | ||
| 維修成本一修理 | 5,018 | ||
| 存貨盤損 | (10) | ||
| 存貨跌價損失(回升利益) | 8,188 | ||
| 營業成本總計 | \$991,767 | ||
$\bar{\mathcal{A}}$
26.製造費用明細表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hat{\mathcal{A}}$
| 項 | $\boxminus$ | 摘 要 |
額 金 |
備註 |
|---|---|---|---|---|
| 間接人工 | \$42,430 | |||
| 折 舊 |
17,629 | |||
| 保險費 | 7,289 | |||
| 其他費用 | 各別餘額占本科目餘額小於5%者 | 10,834 | ||
| 合 計 |
\$78,182 | |||
$\hat{\mathcal{A}}$
$\hat{\mathcal{A}}$
$\mathcal{A}^{\mathcal{A}}$
27.推銷費用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 項 | $\boxplus$ | 摘 要 |
金額 | 備 註 |
|---|---|---|---|---|
| 薪 資 |
\$119,832 | |||
| 旅 貪 |
8,952 | |||
| 保险費 | 9,634 | |||
| 其他費用 | 各別餘額占本科目餘額小於5%者 | 35,914 | ||
| 合 計 |
\$174,332 | |||
28.管理費用及總務費用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 項 | $\boxtimes$ | 摘 要 |
金 額 |
備 $\frac{1}{3}$ |
|
|---|---|---|---|---|---|
| 薪 | 資 | \$85,718 | |||
| 折 | 舊 | 12,246 | |||
| 雜 | 支 | 8,653 | |||
| 其他費用 | 各別餘額占本科目餘額小於5%者 | 34,981 | |||
| 승 | $\frac{1}{9}$ | \$141,598 | |||
29.研究發展費用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 項 $\mathbf{B}$ |
摘 要 |
金 額 |
備 註 |
|---|---|---|---|
| 資 薪 |
\$117,622 | ||
| 保险費 | 9,376 | ||
| 工程費 | 9,943 | ||
| 折舊 | $\mathcal{E}$ | 8,076 | |
| 其他費用 | 各別餘額占本科目餘額小於5%者 | 15,060 | |
| 合 $\frac{1}{6} \frac{1}{\Gamma}$ |
\$160,077 | ||
30.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 項 $\boxplus$ |
摘 | 要 | 金 額 |
$+12 + 31 + 20$ 備註 |
|
|---|---|---|---|---|---|
|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明細」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六.19 | |||||
$\mathcal{A}^{\mathcal{A}}$
÷
31.財務成本明細表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ddot{\phantom{a}}$
| 項 | $\boxtimes$ | 摘要 | 金 頚 |
備註 | |
|---|---|---|---|---|---|
| 利息費用 | 短期借款利息支出 | \$39 | |||
$\hat{\mathcal{A}}$
32.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消費用功能別彙總表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千元
| 合計 | |||||
|---|---|---|---|---|---|
| 104年度 | 屬於營業費用者 | ł | |||
| 屬於營業成本者 | |||||
| 合計 | |||||
| 105年度 | 屬於營業費用者 | ||||
| 屬於營業成本者 | [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消費用」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六.18 | ||||
| 功能別 | 性質別 |
$\frac{1}{2}$
台灣省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書 台省財證字第 1060443 號 (1) 蕭翠慧 會員姓名: (簽章) (2) 張志銘 事務所名稱: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9樓 事務所電話: (02)2757-8888 事務所統一編號:04111302 (1) 台省會證字第 一三四九 號 委託人統一編號: 04735004 會員證書字號: (2) 台省會證字第 二六七三 號 印鑑證明書用途:辦理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一○五 年度(自民國一○五 年 一 月一 日至 一〇五 年十二月 三十一 日)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 存 簽名式(一) 會印 柔翠慧 鑑 $\frac{1}{2}$ 存 簽名式(二) :會印鑑 張志貌 $\left(\frac{1}{2}\right)$ 机咖啡后 理事長: 核對人: ቀ 月 ク日 民 華 國
$\lambda$
$\Delta \phi = \sqrt{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