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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 — Annual Report 2017
Nov 1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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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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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3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一〇六年度及民國一〇五年度
公司地址:新北市土城區中興路7-1號1樓 公司電話: (02) 2268-0389
合併財務報告
錄 目
| 項 | 目 | 頁 次 |
|---|---|---|
| 一、封面 | $\mathbf{1}$ | |
| 二、目錄 | $\overline{2}$ | |
| 三、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聲明書 | 3 | |
|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 | $4 - 8$ | |
|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 $9-10$ | |
|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 11 | |
|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 12 | |
|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 13 | |
| 九、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
| (一) 公司沿革 | 14 | |
|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14 | |
|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14 - 22$ | |
|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22 - 38$ | |
|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38-40 | |
|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40-60 | |
| (七) 關係人交易 | 61-62 | |
| (八) 質押之資產 | 62 | |
|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62 | |
|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 62 | |
| (十一) 重大之期後事項 | 63 | |
| (十二)其他 | 63-72 |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
|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73 \cdot 76 - 79 \cdot 82$ | |
| 2.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73 \times 78 - 80$ | |
| 3. 大陸投資資訊 | $74 \cdot 81$ | |
| (十四)部門資訊 | $74 - 75$ |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自民國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關 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 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之公 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中均已 揭露, 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林錦章
中華民國一〇七年三月十九日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12 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9樓 9F, No. 333, Sec. 1, Keelung Road Taipei City, Taiwan, R.O.C.
Tel: 886 2 2757 8888 Fax: 886 2 2757 6050 www.ey.com/taiwan
會計師查核報告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 ○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 日及民國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 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 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 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 (請參閱 其他事項段),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 際財務報導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司民國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 暨民國 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 務績效及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 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 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固緯雷子實 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 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杳核證據, 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 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杳核合併財 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 見。

收入認列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認列營業收入 2.305.783 千元。收入主要來自於商品銷售及提供軟硬體及安裝服務等工程合約,收入認列係根 據合約及訂單之交易條件,且國外營運據點眾多,提高收入認列的複雜程度,因此本 會計師列為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評估收入認列會計政策的適當性;測試內部 控制在銷售循環中有關與收入認列之有效性;選取樣本執行交易詳細測試並複核訂單 或合約中之重大條款及條件,以確定交易認列時點之正確性;抽核資產負債表日前後 一段時間所認列收入之相關憑證,以確定收入認列在適當期間。
本會計師亦考量營業收入揭露的適當性,請詳財務報表附註六。
存貨評價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民國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存貨 淨額為 673,287 千元,佔合併總資產約為 22%,由於存貨價值取決於市場之需求且受 技術變化所影響,可能使存貨產生呆滯及跌價損失,而該損失之評估涉及管理階層之 判斷, 因此本會計師列為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之查核程序,包括但不限於取得存貨呆滯損失提列政策,依據公司營運 狀況評估呆滯損失提列比率之合理性;測試存貨庫齡歸屬期間之正確性,並重新計算 存貨呆滯損失;取得存貨跌價計算報表,抽核憑證並重新計算跌價損失,以確認存貨 業已按照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評價。
本會計師亦考量存貨揭露的適當性,請詳財務報表附註五及六。
其他事項-提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列入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合併財務報表中,部分子公司之財 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 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該等子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 核報告。該等子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

資產總額分別為 143,639 千元及 149,832 千元,分別占合併資產總額之 5%及 5%, 民 國一○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一○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 營業收入分別為 189,260 千元及 183,470 千元, 分別占合併營業收入之 8%及 8%。
其他事項-個體財務報告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 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 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導解釋及解釋公告編 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 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 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 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 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 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 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 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 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疑。本 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 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杳核意 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 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 惟其目的非對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 意見。
-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 性。
-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 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 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 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 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 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 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 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 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 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 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 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 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 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 眾利益。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主管機關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查核簽證文號: (90)台財證(六)第100690號 (91)台財證(六)第144183號
張志銘張、台、朝 會計師:
中華民國一〇七年三月十九日
| 單位:新臺幣千元 | 日 ┯ $\vert$ |
$\frac{5}{6}$ | $\circ$ | 18 | ı п |
23 | 59 | 4 | 28 | 4 | $1 \circ \Omega$ | 41 | 100 | THE | ||||||||||||||
|---|---|---|---|---|---|---|---|---|---|---|---|---|---|---|---|---|---|---|---|---|---|---|---|---|---|---|---|---|
| 月 年 十 円 |
凝 쉐 |
\$347,121 | 4,590 | 1,930 | 8,180 | 178,785 | 555,146 | 8,062 6,417 |
677,526 | 16,043 | 3,219 | ,807,019 | 128,835 | 4,189 | 3,000 | 834,676 | 117,024 | 13,316 77,495 |
51,290 | 229,825 | \$3,036,844 | :陳哲誠 會計主管 |
||||||
| Ξ ┯ $\vert$ |
$\frac{5}{6}$ | 20 | п | 6 | 16 | T I. |
22 | 66 | т. | 26 | 4 | $1$ $N$ $N$ | 34 | 100 | ||||||||||||||
| 司及子公司 | E $+$ $\vert$ 月 |
皿 年 十 $\frac{1}{2}$ |
凝 金 |
\$591,676 | 22,945 | 5,565 | 6,742 | 177,012 | 471,226 | 1,415 10,065 |
673,287 | 28,712 | 5,890 | .994.535 $\overline{\phantom{0}}$ |
4,189 | 3,000 | 799,218 108,555 |
8,564 | 61,010 53,024 |
,037,560 | \$3,032,095 ║ |
ia E |
||||||
| पुर | ド | 썳 凶 |
四及六.1 | 四及六.2 | 四及六.3 | S. , 凹 |
六.6及 $\mathbb{E}$ |
六.7及七 $\overline{\phantom{a}}$ 凹 |
$\downarrow$ | 四及六.8 | 四及六.3 | 四及六.4 | 六.5及. $\overline{\phantom{a}}$ $\mathbb{E}$ |
六.9及 日 |
四及六.10 | 四及六.23 四及六.11 |
四及六.12 |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張朝明 $\circ$ $\ddots$ 經理人 |
|||||||||
| 雷干 固緯 |
民國 | 產 資 |
Ш 項 $rac{1}{4}$ 伽 |
流動資產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一流動 |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一流動 | 應收票據淨額 | 應收帳款淨額 | 本期所得稅資產 其他應收款 |
存貨 | 預付款項 | 其他流動資產 | 流動資產合計 | 非流動資產 | 一非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一非流動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 無形資產 |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其他非流動資產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資產總計 | NEWERTHER 董事長:林錦章 |
|||
| 代碼 | 1100 | 1110 | 1125 | 1147 | 1150 1170 |
1200 | 1220 | 130x | 1410 | 1470 | $11xx$ | 1523 | 1543 | 1546 | 1600 | 1760 1780 |
1840 | 1990 | 15xx | $1XXX$ |
| 單位:新臺幣千元 日 $\frac{1}{11}$ 月 【殿】 ○六年 'n 民國- |
日 $\frac{1}{11}$ 月 $\mathbf{I}$ 车十. )五 Ξ $\overline{\phantom{0}}$ $\vert$ щ $\mathbf{I}$ 六年十 |
$\widetilde{\xi}$ 簶 金 $\frac{5}{6}$ 縯 金 쓦 阽 |
4 \$123,120 \$114,057 7.13 |
13,533 19,215 |
$\circ$ 184,985 ∞ 241,764 $\downarrow$ |
$\Gamma$ 227,373 $\infty$ 241,449 $\dot{7}$ .14 |
14,052 19,487 四及六.23 |
26,657 18,405 |
2,023 1,787 四及六.15 |
$\infty$ 591,743 22 656,164 |
634 13,073 四及六.23 |
四及六.15 | $\infty$ 1,795 247,309 5 137,443 四及六.16 |
15,830 $\mathbf{I}$ 11,765 |
q 265,568 5 162,281 |
27 857.311 27 818,445 |
四及六.17 | 48 1,450,472 48 1,450,472 |
48 1,450,472 48 ,450,472 |
$\mathbf{I}$ 4,047 1 4,047 |
$\overline{10}$ 296,390 321,889 |
14 406,434 16 483,428 |
24 702,824 27 805,317 |
15,368 $\widehat{\varpropto}$ (52, 518) |
6,822 $\mathbf{I}$ 6,332 $\dot{z}$ .17 |
73 179,533 $\overline{c}$ 73 2,213,650 |
$\infty$ \$3,036,844 100 \$3,032,095 |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
|---|---|---|---|---|---|---|---|---|---|---|---|---|---|---|---|---|---|---|---|---|---|---|---|---|---|---|---|---|---|---|---|---|
| 負債及權益 | Ш 項 $rac{1}{4}$ 會 |
流動負債 | 短期借款 | 應付票據 | 應付帳款 | 其他應付款 | 本期所得稅負債 | 其他流動負債 | 一流動 應付租賃款- |
流動負債合計 | 非流動負債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非流動 應付租賃款-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存入保證金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負債總計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股本 | 普通股股本 | 股本合計 | 資本公積 | 保留盈餘 | 法定盈餘公積 | 未分配盈餘 | 保留盈餘合計 | 其他權益 | 非控制權益 | 權益總計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第一次 司及子公司
副精神(績)
丽
固緯電子質調理
أ $\sum_{n=1}^{\infty}$
會計主管:陳哲誠管
12
經理人:張朝明開
$\overline{10}$
董事長:林錦章国

單位:新臺幣千元
| 一〇六年度 | 一〇五年度 | |||||
|---|---|---|---|---|---|---|
| 代碼 | 會計項目 | 附註 | 金 額 |
$\frac{0}{0}$ | 金 額 |
$\frac{0}{0}$ |
| 4000 | 營業收入 | 四、六.18及七 | \$2,305,783 | 100 | \$2,205,675 | 100 |
| 5000 | 營業成本 | 六.20及七 | (1,163,840) | (50) | (1,110,214) | (50) |
| 5900 | 營業毛利 | 1,141,943 | 50 | 1,095,461 | 50 | |
| 6000 | 營業費用 | 六.20 | ||||
| 6100 | 推銷費用 | (413,560) | (18) | (417,759) | (19) | |
| 6200 | 管理費用 | (268, 282) | (12) | (248, 599) | (11)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183, 805) | (8) | (189, 326) | (9) | |
| 營業費用合計 | (865, 647) | (38) | (855, 684) | (39) | ||
| 6900 | 營業利益 | 276,296 | 12 | 239,777 | 11 | |
| 7000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010 | 其他收入 | 四、六.21及七 | 52,976 | 2 | 60,043 | 3 |
| 702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六.21 | 38,263 | $\overline{2}$ | 4,881 | |
| 7050 | 財務成本 | 六.21 | (1, 429) | $\qquad \qquad \blacksquare$ | (1,792) | |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89,810 | $\overline{4}$ | 63,132 | $\overline{3}$ | ||
| 7900 | 稅前淨利 | 366,106 | 16 | 302,909 | 14 | |
| 7950 | 所得税費用 | 四及六.23 | (82, 464) | (4) | (48, 519) | (2) |
| 8200 | 本期淨利 | 283,642 | 12 | 254,390 | 12 | |
| 8300 8310 |
其他綜合損益 | 六.22 | ||||
| 8311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8349 | 確定福利計劃之再衡量數 | (9,039) | 220 | |||
| 8360 |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1,537 | (37)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15,003) | (1) | (72,021) | ||
| 8362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 (52, 914) | (2) | (1,984) | (3) | |
| 8399 |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相關之所得稅 | 六.23 | (49) | 167 | ||
|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稅後淨額) | (75, 468) | (3) | (73, 655) | (3) | ||
| 850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208,174 | $\overline{9}$ | \$180,735 | 9 | |
| 8600 | 淨利歸屬於: | |||||
| 8610 | 母公司業主 | \$284,052 | \$254,994 | |||
| 8620 | 非控制權益 | (410) | (604) | |||
| \$283,642 | \$254,390 | |||||
| 8700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 |||||
| 8710 | 母公司業主 | \$208,664 | \$181,924 | |||
| 8720 | 非控制權益 | (490) | (1,189) | |||
| \$208,174 | \$180,735 | |||||
| 每股盈餘(元) | 六.24 | |||||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 | \$1.96 | \$1.76 | |||
| 9850 | 稀釋每股盈餘 | \$1.94 | \$1.74 | |||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至十二月三十一 国緯電子調整的金貨保险同及子公司 精神学 丽 民國一〇六年及
$\Xi$
$(96, 699)$ $(73, 655)$ $(174, 057)$ :新臺幣千元 $(75, 468)$ 180,735 254,390 283,642 \$2,095,497 \$2,179,533 \$2,179,533 208,174 \$2,213,650 權益總額 3XXX 單位 $(604)$ $\frac{1}{88,011}$ $(585)$ $(410)$
$(80)$ $(490)$ 非控制權益 $(1, 189)$ \$6,822 \$6,822 \$6,332 36хх $(73,070)$ $(96, 699)$ 284,052
(75,388) 254,994 $(174, 057)$ \$2,087,486 181,924 \$2,207,318 \$2,172,711 \$2,172,711 208,664 $31xx$ 總計 $(1,984)$ $(52, 914)$ $(52, 914)$ 未實現(損)益 $(1,984)$ \$56,522 \$54,538 \$1,624 \$54,538 備供出售
金融資產 3425 益項目 其他權 $(71,269)$ $(14,972)$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71,269)$ $$(39,170)$ $$(39,170)$ $$(54, 142)$ $(14,972)$ \$32,099 之兄换差額 3410 溢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 $(23, 234)$
$(96, 699)$ $(69,070)$ $(25, 499)$
$(174, 057)$ $(7,502)$ 未分配盈餘 254,994 183 \$406,434 284,052 276,550 \$340,260 \$483,428 255,177 \$406,434 3350 (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餘 盈 留 \$273,156 23,234 \$296,390 \$296,390 25,499 \$321,889 盈餘公積 3310 法定 保 \$4,047 \$4,047 \$4,047 \$4,047 資本公積 3200 69,070 \$1,381,402 \$1,450,472 \$1,450,472 \$1,450,472 3100 股本 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民國一〇五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民國-〇六年度淨利
民國-〇六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overline{\mathbf{m}}$ 日餘額 一〇四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一〇五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民國一〇六年一月一日餘額 $\overline{1}$ 民國一〇五年度淨利 本期综合(損)益總額 民國一〇五年一月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項 普通股現金股利 普通股股票股利 普通股現金股利 K. 民 代碼 $\overline{A}$ B5
B5
B9 D5
Z1 $\overline{A}$ D5 $\overline{D}$ $\overline{D}$ B5 $\overline{D}$ $\overline{D}$
全国 1999年1月1日 1月1日 1月1日 1月1日 1月1日 1月1日 1月1日 1月1日
海峡 會計主管:陳哲誠


| Ē 項 |
單位:新臺幣千元 | |||||
|---|---|---|---|---|---|---|
| 六年度 | 五年度 | Ш 項 |
)六年度 | )五年度 | ||
| 金額 | 金額 | 碼 代 |
金額 | 金額 | ||
| BBBB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366,106 | \$302,909 | B00300 | 產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 |
\$(1,034) | \$(1,099) | |
| B00400 |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 120,972 | ||||
| B00600 | 取得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 (6, 595) | (4, 810) | |||
| B00700 | 處分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 8,005 | 30,416 | |||
| 66,126 | 77,212 | B02700 | 、廠房及設備 取得不動產 |
(28, 050) | (29, 719) | |
| 6,276 | 5,648 | B0280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5 | 797 | |
| 1,429 | 1,792 | B03800 | 存出保證金(增加) | (2,692) | (2,745) | |
| (6,769) | (4,246) | B04500 | 取得無形資產 | (1,554) | (3,522) | |
| (132) | (3,415) | B04600 | 處份無形資產 | 731 | ||
| 59 | 138 | B068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 | 958 | 2,792 | |
| (46, 872) | B07500 | 收取之利息 | 6,769 | 4,246 | ||
| B07600 | 收取之股利 | 132 | 3,415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BBBB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96.916 | 502 | ||
| (18, 162) | 11,063 | |||||
| 1,773 | 6,659 | |||||
| 83,920 | (71,074) | CCCC | ||||
| (3,648) | (1, 197) | C00200 | 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籌 |
|||
| 4,239 | 54,175 | C03000 | 短期借款(减少)增加 | (9,063) | 28,375 | |
| (12,669) | 10,173 | C03100 | 存入保證金(减少)增加 | (4,065) | 894 | |
| (2,671) | (825) | C04000 | 應付租賃款(减少 | (2,031) | (2,318) | |
| 5,682 | (5,018) | C04500 | 發放現金股利 | (174, 057) | (96, 699) | |
| 56,779 | (3,792) | C05600 | 支付之利息 | (1,429) | (1, 792) | |
| 14,076 | (18, 321) | CCCC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90,645) | 71,540) | |
| (8,252) | 13,060 | |||||
| 118,905) | (47, 360) | DDDD |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10, 131) | (43, 839) | |
| 388,385 | 327,581 | EEEE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 244,555 | 166,695 | |
| (39,970) | (46,009) | E0010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347.121 | 180,426 | ||
| 348,415 | 281,572 | E0020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591,676 | \$347,121 | ||
| 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詩) |
||||||
国緯電子質精製金融公司
4月20日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基地会議員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經理人:張朝明開印作
董事長:林錦章三門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〇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額除另有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成立於民國六十四年九月。主要經 營項目包括下列各項設備之製造、工程、批發及零售業務。
- (1)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
- (2) 通信機械器材
- (3)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
- (4)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
- (5) 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
- (6) 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
- (7) 一般儀器、光學儀器、精密儀器及其他光學及精密器械
- (8) 儀器、儀表及電器安裝
- (9)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
- (10) 自動控制設備
- (11) 其他機械器具
- (12) 智慧財產權業
- (13) 度量衡器證明業
- (14) 能源技術服務業
本公司於民國八十八年三月於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掛牌,並於民國八十 九年九月經金管會證期局(原證期會)核准,轉於集中市場交易,其註冊地及主要 營運據點位於新北市土城區中興路7-1號1樓。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本集團)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度之合併財務報告業 經董事會於民國一〇七年三月十九日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首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而產生之會計政策變動:
本集團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已認可且自民國一〇六年 一月一日以後開始之會計年度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 際財務報導解釋或解釋公告,首次適用對本集團並無重大影響。
-
- 本集團就民國106年度財務報告尚未採用下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且金 管會已認可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準則或解釋如下:
-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此新準則之核心原則為企業認列收入以描述對客戶所承諾之商品或勞務之 移轉,該收入之金額反映該等商品或勞務換得之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企 業依該核心原則認列收入,應適用下列步驟:
- (a) 步驟 1: 辨認客戶合約
- (b)步驟2: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c) 步驟 3: 決定交易價格
- (d)步驟4: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e)步驟5:於 (或隨)企業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此外,亦包括一套整合性之揭露規定,該等規定將使企業對財務報表使用 者提供有關客戶合約所產生之收入與現金流量之性質、金額、時間及不確 定性之綜合資訊。此準則自2018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2)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效性。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最終版本, 內容包括分類與衡量、減損及避險會計,此準則將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39 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及先前已發布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 「金融工具」(內容包含分類與衡量及避險會計)。
分類與衡量:金融資產以攤銷後成本衡量、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或透 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主要係以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及該 金融資產之現金流量特性為基礎;金融負債則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外,另有「本身信用」變動不認列於損益之規定。 減損;係以預計損失模型評估減損損失,以原始認列後之信用風險是否重
大增加而認列12個月或存續期間之預計信用損失。 避險會計:係以風險管理目標為基礎採用避險會計,並以避險比率衡量有
此準則自2018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此外,此準則之適用 亦連帶適用相關揭露修正之規定。
(3)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 關聯企業及合資」之修正一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 $\lambda$
此計畫係為處理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與國際會計 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間,有關以子公司作價投資關聯企 業或合資而喪失控制之不一致。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規定投入非貨幣性 資產以交換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權益時,應依順流交易之處理方式銷除所產 生利益或損失之份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則規定應認列喪失對子 公司之控制時之全數利益或損失。此修正限制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前 述規定,當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所定義為業務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時,其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應全數認列。
此修正亦修改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使得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 間,當出售或投入不構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所定義業務之子公司時, 其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僅就非屬投資者所享有份額之範圍認列。
此外, 此修正經決議未定期延後生效, 但仍允許提前適用。
(4) 未實現損失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所得 税」)
此修正係釐清對於未實現損失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方式。此修正 自2017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5)揭露倡議(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現金流量表」之修正)
此修正係針對與負債有關之籌資活動,增加期初至期末之調節資訊。此修 正自2017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6)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之闡釋
此修正主要係釐清如何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如何決定一企業為主理人 或代理人,以及如何決定授權之收入認列應於某一時點或隨時間逐步認列。
此修正自2018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7)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股份基礎給付」之修正
此修正包括:(1)釐清於衡量日估計現金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之公允價值時, 不得考慮市價條件以外之既得條件。反之,市價條件以外之既得條件應藉 由調整獎酬之數量而納入該交易所產生之負債衡量之考量、(2)釐清若租稅 法規要求企業有義務就與股份基礎給付有關之員工納稅義務扣繳金額並代 員工移轉該金額予稅捐機關,而為履行此義務,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之條款 可能允許或規定企業自權益工具總量中扣繳與員工納稅義務等值之某一數 量之權益工具。若此種交易無前述淨額交割特性時將會分類為權益交割之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則該交易整體應分類為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及(3)釐清若現金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條款及條件被修改,而使其成 為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該交易自修改日依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 給付交易處理,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參照所給與權益工具於修改 日之公允價值衡量,依已收取之商品或勞務之程度於修改日認列於權益, 於修改日除列該日之現金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負債,修改日所除列 負債之帳面金額與所認列權益之金額間之差額立即認列於損益。此修正自 2018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8)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保險合約」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 工具」之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
此修正協助解決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生效日(2018年1月 1 日) 與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即將發布之新保險合約準則生效日(不會早於 2020年)不同產生之議題。此修正允許企業所發行符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第4號適用範圍之保險合約,於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且新保險合約準則生效前,可減少特定之影響。此修正提出兩個方法,分 別為覆蓋法及暫時豁免法,覆蓋法允許企業,對於新保險合約準則生效日 前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規定可能產生之部分會計配比之損益影 響數予以消除;暫時豁免法允許符合規定之企業可選擇於 2021 年以前遞 延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規定(亦即在新保險合約準則生效前仍採 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規定)。
(9) 投資性不動產之轉列(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投資性不動產」之修正)
此修正增加投資性不動產轉列之相關規定,並釐清當不動產符合或不再符 合投資性不動產定義且有證據顯示用途改變時,企業應將不動產轉列為投 資性不動產或從投資性不動產轉出,單僅管理當局對不動產之使用意圖改 變並無法對用途改變提供證據。此修正自2018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 期間生效。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10) 2014-2016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此修正修改及增加針對部分準則修正之過渡條款,以及刪除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第1號附錄日給予首次採用者之短期豁免。此修正自2018年1月1日 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此修正釐清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之揭露規定 (除第B10至B16段外), 適用於分類至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及停業單位之對其他個體之權益。此修正 自2017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
此修正釐清當對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係直接或間接透過屬創業投資組織 或共同基金、單位信託及類似個體(包括與投資連結之保險基金)之個體 所持有時,該個體應按個別投資之基礎選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 「金融工具」之規定,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以衡量對該等關聯企業或合資 之投資。此外,若企業本身非為投資個體,且對投資個體關聯企業或投資 個體合資具有權益時,企業對關聯企業或合資採用權益法時,係按每一投 資個體關聯企業或投資個體合資,選擇維持該投資個體關聯企業或投資個 體合資對其子公司之權益所採用之公允價值衡量。此修正自2018年1月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11)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與預收(付)對價」
該解釋規範,於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匯率變動之影響」第21及22 段時,為決定原始認列相關資產、費損或收益(或其部分)使用之匯率,交 易日係企業支付或收取預收(付)對價所產生之非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自 債之原始認列日。若有多筆預先支付或收取,企業應就預收(付)對價之每 一支付或收取決定交易日。此解釋自2018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生效。
以上為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金管會已認可且自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 日以後開始之會計年度適用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之準則或解釋,本集團評 估除前述(1)、(2)、(5)及(6)之影響說明如下外,其餘新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 釋對本集團並無重大影響: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包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之闡釋)
本集團選擇於初次適用日(即民國一〇七年一月一日)認列初次適用該準則 之累積影響數,並選擇對初次適用日尚未完成之合約追溯滴用。
本集團對客戶合約之收入主要為銷售商品,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 規定將對本集團收入認列影響說明如下:
- A. 本集團現行銷售商品交易係於產品交付時認列收入, 於初次適用日後, 前 述收入依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規定,隨本集團將所承諾之商品移 轉予客戶而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並未對銷售商品之收入認列產生影響, 惟對於部分銷售商品之合約,於簽約時即先向客戶收取部分對僧,本集團 承擔須於後續銷售商品之義務,現行係將先收取之對價認列為其他流動自 倩(預收款項);於初次適用日後,依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規定, 則認列為合約負債。本集團於初次適用日將自其他流動負債重分類至合約 負債之金額為9,561千元,其餘評估未產生重大影響。
- B. 依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規定須新增附註揭露。
- (2)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本集團依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規定,於初次適用日(即民國一〇七年 一月一日)選擇不重編比較期間,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影響,說 明如下:
A. 金融資產之分類與衡量
a.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權益工具投資
- 1) 將以初次適用日所存在之事實及情況評估,由於該等股票投資(屬權益 工具)非屬持有供交易之投資,將該等投資選擇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捐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將於初次適用日自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重 分類至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之金額為 5.565 千 元。
- (2) 將以初次適用日所存在之事實及情況評估,由於該等股票投資(屬權益 工具)屬持有供交易之投資,將該等投資選擇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中之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將於初次適用日 自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包括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4,189千元)重分類至透 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中之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之 金額為 4,189千元。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b.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衡量股票投資除列之會計處理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中,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股票投資,於除列時,先前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利益或損失,應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作為重分類調 整,惟若依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規定,選擇將前述股票投資之後續 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中,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中之金額後續 不得移轉至損益,於除列時,應將列入其他權益項目之累計金額,直接轉 入保留盈餘(不得重分類至損益)。
c. 金融資產減損評估
此係針對非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依照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第9號規定,債務工具採預計信用損失模型評估減損,屬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第 15 號範圍內交易所產生之應收帳款或合約資產則採簡化作法(包括 準備矩陣)評估預期信用損失,前述評估減損之規定與現行已發生損失模 型不同,對本集團無重大影響。
B. 其他
基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適用,同時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 相關揭露之規定,其中亦包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初次適用之揭露 規定,故須提供更多相關之揭露資訊。
(3)揭露倡議(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現金流量表」之修正)
對本集團與負債有關之籌資活動,將增加期初至期末之調節資訊。
-
- 截至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為止,本集團未採用下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 布但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修訂及修正準則或解釋如下:
-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此新準則要求承租人除特定豁免條件外,對所有租賃採單一會計模式,即 將大部分之租賃於資產負債表上認列資產及負債。另,出租人之租賃仍分 類為營業租賃及融資租賃。此準則自2019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生效。
(2)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3號「所得稅不確定性之處理」
該解釋規範,當所得稅處理存在不確定時,如何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 12 號「所得稅」之認列與衡量之規定。此解釋自2019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 年度期間生效。
(3)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此準則提供保險合約全面性之模型,含括所有會計相關部分(認列、衡量、 表達及揭露原則),準則之核心為一般模型,於此模型下,原始認列以履 約現金流量及合約服務邊際兩者之合計數衡量保險合約群組,其中履約現 金流量包括:
-
- 未來現金流量之估計值
-
- 折現率:反映貨幣時間價值及與未來現金流量相關之財務風險(在財務 風險未包含於未來現金流量之估計值範圍內)之調整;及
-
- 對非財務風險之風險調整
保險合約群組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帳面金額為剩餘保障負債及已發生 理賠負債兩者之總和。
除一般模型外, 並提供:
-
- 具直接参與特性合約之特定適用方法(變動收費法)
-
- 短期合約之簡化法(保費分攤法)
此準則自2021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4)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之修正
此修正釐清企業對構成關聯企業或合資淨投資之一部份之長期性權益,應 於適用 IAS 28 前適用 IFRS 9, 且於適用 IFRS 9時, 不考慮因適用 IAS 28 所產生之任何調整。此修正自2019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5)具有負補償之提前還款特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修正)
此修正允許具提前還款特性(允許合約之一方支付或收取合理補償以提前 終止合約)之金融資產可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捐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此修正自2019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6) 2015-2017年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企業合併」 此修正釐清對聯合營運具聯合控制之企業於取得該業務之控制時,應再衡 量其先前持有對聯合營運之權益。此修正自2019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生效。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聯合協議」
此修正釐清參與聯合營運但未具聯合控制之企業於取得業務之聯合控制時, 不應再衡量其先前持有對聯合營運之權益。此修正自2019年1月1日以後 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所得稅」
此修正釐清企業應依據其對過去交易或事件之原始認列,認列股利之所得 稅後果於當期損益、其他綜合損益或權益。此修正自2019年1月1日以後 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國際會計準則第23號「借款成本」
此修正釐清企業應於資產可供其意圖使用或出售時,將為取得該資產而特 地舉借之借款以一般性借款處理。此修正自2019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生效。
(7) 計畫修正、縮減或清償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
此修正釐清確定福利計畫發生變動(如:修正、縮減或清償等)時,企業 應使用更新後之假設以再衡量其淨確定福利負債或資產。此修正自 2019 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以上為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準則或解釋,其實際 適用日期以金管會規定為準,本集團除現正評估(1)~(2)、(5)~(7)之新公布或修 正準則、或解釋之潛在影響,暫時無法合理估計前述準則或解釋對本集團之 影響外,其餘新公布或修正準則、或解釋對本集團並無重大影響。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遵循聲明
本集團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之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 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財 務報導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
- 編製基礎
合併財務報表除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係以歷史成本為編製基礎。 除另行註明者外,合併財務報表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合併概況
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原則
當本公司暴露於來自對被投資者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 利,且透過其對被投資者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控制即達成。特別 是,本公司僅於具有下列三項控制要素時,本公司始控制被投資者:
- (1) 對被投資者之權力(亦即具有賦予其現時能力以主導攸關活動之既存權利)
- (2) 來自對被投資者之參與之變動報酬之暴險或權利,及
- (3) 使用其對被投資者之權力以影響投資者報酬金額之能力
當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少於多數之被投資者表決權或類似權利時,本公司 考量所有攸關事實及情況以評估其是否對被投資者具有權力,包括:
- (1) 與被投資者其他表決權持有人間之合約協議
- (2) 由其他合約協議所產生之權利
- (3) 表決權及潛在表決權
當事實及情況顯示三項控制要素中之一項或多項發生變動時,本公司即重評 估是否仍控制被投資者。
子公司自收購日(即本公司取得控制之日)起,即全部編入合併報表中,直到喪 失對子公司控制之日為止。子公司財務報表之會計期間及會計政策與母公司 一致。所有集團內部帳戶餘額、交易、因集團內部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內部 利得與損失及股利,係全數銷除。
對子公司持股之變動,若未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則該股權變動係以權益交 易處理。
子公司綜合損益總額係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 而產生虧損餘額亦然。
若本公司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則
- (1) 除列子公司之資產(包括商譽)和負債;
- (2) 除列任何非控制權益之帳面金額;
- (3) 認列取得對價之公允價值;
- (4) 認列所保留任何投資之公允價值;
- (5)認列任何利益或虧損為當期損益;
(6) 重分類母公司之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金額為當期損益。
合併財務報表編製主體如下:
孤姿八日
所持有權益百分比
| 1X 및 스 J | $\cdots$ | ||||
|---|---|---|---|---|---|
| 名稱 | 子公司名稱 | 主要業務 | 106.12.31 105.12.31 說明 | ||
| 本公司 | 固緯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 代理銷售及生產本公司大陸 | 100% | 100% | |
| 地區電子儀器 | |||||
| 本公司 | GOODWILL INSTRUMENT | 代理本公司馬來西亞地區銷 | 100% | 100% | 註1 |
| (SEA) SDN. BHD. | 售及维修業務 | 註2 | |||
| 本公司 | INSTEK AMERICA CORP. | 代理本公司北美洲地區銷售 | 100% | 100% | 註1 |
| 及維修業務 | |||||
| 本公司 | INSTEK (SAMOA) CO., LTD. 轉投資大陸固緯電子(蘇州)有 | 100% | 100% | ||
| 限公司 | |||||
| 本公司 | GOODWILL INSTRUMENT | 代理本公司韓國地區銷售及 | 100% | 100% | |
| KOREA CO., LTD. | 維修業務 | ||||
| 本公司 | TEXIO TECHNOLOGY | 生產及代理本公司日本地區 | 100% | 100% | |
| CORP. | 銷售及維修業務 | ||||
| 本公司 | 亞立斯檢測(蘇州)有限公司 | 各項設備之設計、製造、銷 | 80% | 80% | |
| 售及測試服務 | |||||
| 本公司 | GOODWILL INSTRUMENT | 代理本公司歐洲地區銷售及 | 100% | 100% | |
| EURO B.V | 維修業務 | ||||
| INSTEK | 固緯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各項設備之設計、製造、銷 | 100% | 100% | |
| (SAMOA) | 售及測試服務 | ||||
| CO., LTD | |||||
註 1:採用其他會計師查核報告之子公司包括 GOODWILL INSTRUMENT (SEA) SDN. BHD. 及 INSTEK AMERICA CORP. •
註2:原子公司 GOODWILL INSTRUMENT (M) SDN. BHD.已於一〇六年三月 三十一日更名為 GOODWILL INSTRUMENT (SEA) SDN. BHD. ·
- 外幣交易
本集團之合併財務報表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集團內的每一 個體係自行決定其功能性貨幣,並以該功能性貨幣衡量其財務報表。
集團內個體之外幣交易係以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其功能性貨幣記錄。於每一報 導期間結束日,外幣貨幣性項目以該日收盤匯率換算;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 幣非貨幣性項目,以衡量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 非貨幣性項目,以原始交易日之匯率換算。
除下列所述者外,因交割或換算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 認列為損益
- (1) 為取得符合要件之資產所發生之外幣借款,其產生之兌換差額若視為對利 息成本之調整者,為借款成本之一部分,予以資本化作為該項資產之成 本。
- (2) 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之外幣項目,依金融 工具之會計政策處理。
- (3) 構成報導個體對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一部分之貨幣性項目,所產生之兌換 差額原始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淨投資時,自權益重分類至 損益。
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時,該利益或損失之任何 兌換組成部分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當非貨幣性項目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 益時,該利益或損失之任何兌換組成部分認列為損益。
- 外幣財務報表之換算
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與負債係以該資產負債表日之收 盤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因換算而產 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於處分該國外營運機構時,將先前已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權益項下之單獨組成部分之累計兌換差額,於 認列處分損益時,自權益重分類至損益。涉及對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 喪失控制之部分處分,及部分處分對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關聯企業或聯合協 議之權益後,所保留之權益係一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金融資產者,亦按處分 處理。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在未喪失控制下部分處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時,按比例將認列於其 他綜合捐益之累計兌換差額重新歸屬予該國外營運機構之非控制權益,而不 認列為損益;在未喪失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下,部分處分包含國外營運機構 之關聯企業或聯合協議時,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本集團因收購國外營運機構產生之商譽及對其資產與負債帳面金額所作之公 允價值調整,視為該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並以其功能性貨幣列報。
-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則分類為非流動資 產:
- (1)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資產。
-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該資產。
- (4) 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將該資產交換或用以清償 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則分類為非流動負 倩:
- (1) 預期於其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該負債。
- (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該負債。
- (3) 預期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該負債。
- (4)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報導期間後至少十二個月之負債。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 其分類。
-
-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係庫存現金、活期存款及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定期存款或投資(包括合約期間三個月內之 定期存款)。
-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集團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適用範圍之金融資產與 金融負債,於原始認列時,係依公允價值衡量,直接可歸屬於金融資產與金 融負債(除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外)取得或發 行之交易成本,係從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加計或減除。
(1) 金融資產
本集團所有慣例交易金融資產之認列與除列,採交易日會計處理。
本集團之金融資產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備供出售 金融資產與放款及應收款三類。該分類係於金融資產原始認列時視其性質 及目的而決定。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持有供交易及原始認列即指定透 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
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分類為持有供交易;
- A. 其取得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
- B. 於原始認列時即屬合併管理之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之一部分, 且有近期 該組合為短期獲利之操作型態之證據;或
- C. 屬衍生工具(財務保證合約或被指定且有效之避險工具之衍生工具除 外)。
對於包含一個或多個嵌入式衍生工具之合約,可指定整體混合(結合)合約 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當符合下列因素之一而可提供 更攸關之資訊時,於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A. 該指定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B. 一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或兩者,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以公 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且合併公司內部提供予管理階層之該投 資組合資訊,亦以公允價值為基礎。
此類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認列為損益, 該認列為損益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資產所收取之任何股利或利息(包 含於投資當年度收到者)。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對於此類金融資產,若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以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非衍生金融資產,且被指定為備供出售,或未被分類 為透過捐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日投資或放款及應收 款。
備供出售貨幣性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變動中之部分兌換差額、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以有效利率法計算之利息收入及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係認 列於損益。其餘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於該投資除列前認列 於權益項下;除列時將先前認列於權益項下之累積數重分類至損益。
對於權益工具投資,若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以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列報於資產負債表。
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指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收取金額之非 衍生金融資產,且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未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未指定為備供出售,以及未因信用惡化以外之因素致持有人可能無法 收回幾乎所有之原始投資。
此等金融資產係以應收款項及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單獨表達於資產負債 表,於原始衡量後,採有效利率法之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後之金額衡量。 攤銷後成本之計算則考量取得時之折價或溢價以及交易成本。有效利率法 之攤銷認列於損益。
金融資產減損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其他金融資產係於每一報導期 間結束日評估減損,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 一或多項損失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 資產即已發生滅損。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減少除應收款項係藉由備抵帳戶 調降外,其餘則直接由帳面金額中扣除,並將損失認列於損益。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當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成本且發生顯著或永久性下跌時,將 被認為是一項損失事項。
其他金融資產之損失事項可能包含:
A. 發行人或交易對方發生重大財務困難;或 B. 違反合約, 例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或 C. 債務人很有可能破產或進行其他財務重整;或 D. 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因發行人財務困難而消失。
本集團針對放款及應收款,首先個別評估重大個別金融資產是否存有減損 客觀證據,個別不重大之金融資產則以群組評估。若確定個別評估之金融 資產無減損客觀證據存在,無論是否重大,將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性之金 融資產合併為一群組,並以群組進行減損評估。若存有發生減損損失之客 觀證據,損失之衡量係以資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之差額 決定。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之現值係依該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惟放款如 採浮動利率,其用以衡量減損損失之折現率則為現時有效利率。利息收入 係以減少後之資產帳面金額為基礎,並以計算減損損失所採用之現金流量 折現率持續估列入帳。
當應收款項預期於未來無法收現時,應收款項及相關之備抵科目即應予沖 銷。於認列減損損失之後續年度,若因一事件之發生導致估計減損損失金 額增加或減少,則藉由調整備抵科目以增加或減少先前已認列之減損損 失。如沖銷之後回收,則此回收認列於損益。
分類為備供出售之權益工具,減損認列金額係以取得成本與目前公允價值 之差異所衡量之累積損失,減除先前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衡量,並自 權益項下重分類至損益。權益投資之減損損失不透過損益迴轉;減損後之 公允價值增加直接認列於權益。
分類為備供出售之債務工具,減損認列金額係以攤銷後成本與當時公允價 值間之差異所衡量之累積損失,減除該資產先前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 衡量。未來利息收入依資產減少後帳面金額為基礎,並以衡量減損損失計 算現金流量折現所使用之有效利率設算,利息收入認列於損益。債務工具 公允價值如於後續年度增加,且該增加明顯與認列減損損失後發生之事件 相關,則減損損失透過損益迴轉。
金融資產除列
本集團持有之金融資產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除列:
A. 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
B.已移轉金融資產且將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移轉予他人。 C. 既未移轉亦未保留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 但已移轉對資產 之控制。
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加計認列於其 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2)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集團發行之負債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 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本集團於資產減除所有負債後剩餘權益之任何合約,本 集團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金融負債
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適用範圍之金融負債 於原始認列時,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或以攤銷後成 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包括應付款項及借款等,於原始認列後,續 後以有效利率法衡量。當金融負債除列及透過有效利率法攤提時,將其相 關捐益及攤銷數認列於捐益。
攤銷後成本之計算考量取得時之折價或溢價及交易成本。
金融負債之除列
當金融負債之義務解除、取消或失效時,則除列該金融負債。
當本集團與債權人間就具重大差異條款之債務工具進行交換,或對現有金 融負債之全部或部分條款作重大修改(不論是否因財務困難),以除列原始 負債並認列新負債之方式處理,除列金融負債時,將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 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括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於 損益。
(3) 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舍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已認列金額目前具互抵之法律行使權利且有意圖 以淨額交割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能予以互抵並以淨額列示於 資產自債表。
- 公允價值衡量
公允價值係指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某一資產所能 收取或移轉某一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公允價值衡量假設該出售資產或移轉 負債之交易發生於下列市場之一:
- (1) 該資產或負債之主要市場,或
- (2) 若無主要市場,該資產或負債之最有利市場
主要或最有利市場必須是集團所能進入以進行交易者。
資產或負債之公允價值衡量係使用市場參與者於定價資產或負債時會使用之 假設,其假設該等市場參與者依其經濟最佳利益為之。
非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衡量考量市場參與者藉由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最佳 使用或籍由將該資產出售予會將該資產用於其最高及最佳使用之另一市場參 與者,以產生經濟效益之能力。
本集團採用在相關情況下適合且有足夠資料可得之評價技術以衡量公允價 值,並最大化攸關可觀察輸入值之使用且最小化不可觀察輸入值之使用。
- 存貨
存貨按逐項比較之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法評價。
成本指為使存貨達到可供銷售或可供生產狀態及地點所產生之成本:
- 原物料一以實際進貨成本,採加權平均法。
- 製成品及在製品一包括直接原料、人工及以正常產能分攤之固定製造費用, 但不包含借款成本。
淨變現價值指在正常情況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須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 用後之餘額。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認列基礎,並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 後列示,前述成本包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拆卸、移除及復原其所在地點 之成本及因未完工程所產生之必要利息支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各項組 成若屬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項目須被 定期重置,本集團將該項目視為個別資產並以特定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分別 認列。該等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不動產、廠 房及設備」之除列規定予以除列。重大檢修成本若符合認列條件,係視為替 換成本而認列為廠房及設備帳面金額之一部分,其他修理及維護支出則認列 至損益。
折舊係以直線法按下列資產之估計耐用年限計提:
| 房屋及建築 | 5~60年 |
|---|---|
| 機器設備 | 4~15年 |
| 模具設備 | 4~7年 |
| 電腦通訊設備 | 4~10年 |
| 試驗設備 | 4~10年 |
| 運輸設備 | 5年 |
| 辦公設備 | 4~8年 |
| 租賃資產 | 10年 |
| 其他設備 | 4~10年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項目或任一重要組成部分於原始認列後,若予處分或 預期未來不會因使用或處分而有經濟效益之流入,則予以除列並認列損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係於每一財務年度終了時 評估,若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該變動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 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以原始成本衡量,並包含取得該項資產之交易成本。投資性 不動產之帳面金額包括於達到成本可認列之條件下,因修繕或新增現有投資 性不動產而投入之成本,但一般日常發生之維修費用則不作為其成本之一部 分。於原始認列後,投資性不動產之衡量係採成本模式,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6號「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對該模式之規定處理,但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第5號「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及停業單位」符合分類為待出售(或包括於分類為 待出售之處分群組中)之條件者除外。
折舊係以直線法按下列資產之估計耐用年限計提:
$5 - 60$ 年 建築物
投資性不動產在處分、或永久不再使用且預期無法由處分產生未來經濟效益 之情況下,即予以除列並認列損益。
本集團依資產實際用途決定轉入或轉出投資性不動產。
13. 租賃
集團為承租人
融資租賃係移轉租賃標的物所有權相關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予本集團者, 並於租賃期間開始日,以租賃資產公允價值或最低租賃給付現值兩者孰低者 予以資本化。租金給付則分攤予融資費用及租賃負債之減少數,其中融資費 用係以剩餘負債餘額依固定利率決定,並認列於損益。
租賃資產係以該資產耐用年限提列折舊,惟如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間屆滿時 本集團將取得該項資產所有權,則以該資產估計耐用年限及租賃期間兩者較 短者提列折舊。
營業租賃下之租賃給付係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為費用。
集團為出租人
本集團未移轉租賃標的物所有權之實質全部風險及報酬之租賃,係分類為營 業租賃。因安排營業租賃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本係作為租賃資產帳面金額之 加項,並於租期以與租金收入相同基礎認列。營業租賃所產生之租金收入, 係按租賃期間以直線法認列入帳。或有租金則於租金賺得之期間認列為收 入。
- 無形資產
單獨取得之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係以成本衡量。透過企業合併取得之無形 資產成本為收購日之公允價值。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後,係以其成本減除累 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作為帳面金額。不符合認列條件之內部產生 無形資產不予資本化,而係於發生時認列至損益。
無形資產之耐用年限區分為有限及非確定耐用年限。
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其耐用年限內攤銷,並於存有減損跡象時進行 減損測試。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係至少於每一財務 年度結束時進行複核。若資產之預估耐用年限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或未來經濟 效益消耗之預期型態已發生改變,則攤銷方法或攤銷期間將予以調整並視為 會計估計變動。
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不予攤銷,但於每一年度依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 單位層級進行減損測試。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係於每期評估是否有事 件及情況繼續支持該資產之耐用年限仍屬非確定。若耐用年限由非確定改為 有限耐用年限時,則推延適用。
無形資產之除列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係認列至損益。
商標權
商標權已由相關政府機構授予七年期之權利
電腦軟體
電腦軟體成本於其估計效益年限(二年至五年)採直線法攤提。
本集團無形資產會計政策彙總如下:
| 商標權 | 電腦軟體 | |
|---|---|---|
| 耐用年限 | 有限 | 有限 |
| 使用之攤銷方法 | 於商標權期間以直線法攤銷 於估計效益年限以直線法攤銷 | |
| 内部產生或外部取得 | 外部取得 | 外部取得 |
- 非金融資產之減損
本集團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所有適用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資產減 損」之資產是否存有減損跡象。如有減損跡象或須針對某一資產每年定期進 行減損測試,本集團即以個別資產或資產所屬之現金產生單位進行測試。減 捐測試結果如資產或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大於其可回收金額, 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為淨公允價值或使用價值之較高者。
本集團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針對商譽以外之資產,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先 前已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如存有此等跡象,本集團即估計 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可回收金額因資產之估計服務潛能 變動而增加時,則迴轉減損。惟迴轉後帳面金額不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捐捐 失情況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繼續營業單位之減損損失及迴轉數係認列於損益。
- 收入認列
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將很有可能流入本集團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收入以 已收或應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各項收入認列之條件及方式列示如下:
商品銷售
銷售商品之收入於符合下列所有條件時認列:已將商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與 報酬移轉予買方、對於已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有效控制、 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企業、與交易相 關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勞務提供
本集團之勞務收入主要係提供維修服務產生,並採用完工百分比法認列收 入,決定完工程度所採用之方法為每一單獨合約已發生成本佔估計總成本之 百分比予以衡量。當合約之結果無法合理估計時,僅就預期可回收之已發生 費用範圍認列為收入。
股利收入
當本集團有權收取股利時,方認列相關股利收入。
- 政府補助
本集團在能合理確信將符合政府補助所定條件,並可收到政府補助之經濟效 益流入時,始認列政府補助收入。當補助與資產有關時,政府補助則認列為 遞延收入並於相關資產預期耐用年限分期認列為收益;當補助與費用項目有 關時,政府補助係以合理而有系統之方法配合相關成本之預期發生期間認列 為收益。
- 退職後福利計書
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員工退休辦法適用於所有正式任用之員工,員工退休基 金全數提存於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管理,並存入退休基金專戶,由於 上述退休金係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存入,與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完 全分離,故未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中。國外子公司員工退休辦法係依當地 法今規定辦理。
對於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每月負擔之員 工退休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所提撥之金額認列為當 期費用;國外子公司則依當地特定比例提撥並認列為當期費用。
對於屬確定福利計畫之退職後福利計畫,依據預計單位福利法於年度報導期 間結束日按精算報告提列。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包括計畫資產報酬 與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並減除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 金額,以及精算損益。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於發生時,列入其他綜 合損益項下,並立即認列於保留盈餘。前期服務成本為計畫修正或縮減所產 生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數,且於下列兩者較早之日期認列為費用:
- (1) 當計書修正或縮減發生時;及
- (2) 當集團認列相關重組成本或離職福利時。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係由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乘以折現率決定, 兩 者均於年度報導期間開始時決定,再考量該期間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因提撥 金及福利支付產生之任何變動。
- 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利益)係指包含於決定本期損益中,與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有 關之彙總數。
當期所得稅
與本期及前期有關之本期所得稅負債(資產),係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 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衡量。當期所得稅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 於權益之項目有關者,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權益而非損益。
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股東會決議分配盈餘之日 列為所得稅費用。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就報導期間結束日,資產與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資產負債表 之帳面金額間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予以計算。
除下列兩者外,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予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
- (1) 商譽之原始認列;或非屬企業合併交易所產生,且於交易當時既不影響會 計利潤亦不影響課稅所得(損失)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
- (2) 因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聯合協議權益所產生,其迴轉時點可控制且於 可預見之未來很有可能不會迴轉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除下列兩者外,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未使用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產 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於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之範圍內認列:
- (1) 與非屬企業合併交易,且於交易當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亦不影響課稅所得 (損失)之資產或負債原始認列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有關;
- (2)與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聯合協議權益所產生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有 關,僅於可預見之未來很有可能迴轉且迴轉當時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 暫時性差異使用之範圍內認列。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該稅 率並以報導期間結束日已立法或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 稅資產及負債之衡量係反映報導期間結束日預期回收資產或清償負債帳面金 額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遞延所得稅與不列於損益之項目有關者,亦不 認列於損益,而係依其相關交易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認列於權益。遞 延所得稅資產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予以重新檢視並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僅於本期所得稅資產及本期所得稅負債之互抵具有法 定執行權,且遞延所得稅係屬同一納稅主體並與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之所得 稅有關時,可予互抵。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集團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須於報導期間結束日進行判斷、估計及 假設,此將影響收入、費用、資產與負債報導金額及或有負債之揭露。然而, 這些重大假設與估計之不確定性可能導致資產或負債之帳面金額須於未來期間 進行重大調整之結果。
- 判斷
在採用本集團會計政策之過程中,管理階層進行下列對合併財務報表金額認 列最具有重大影響之判斷:
(1) 投資性不動產
本集團某些不動產持有之目的一部分係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其他部分 係供自用。各部分若可單獨出售,則分別以投資性不動產及不動產、廠房 及設備處理。各部分若無法單獨出售,則僅在供自用所持有之部分占個別 不動產10%以下時,始將該不動產分類為投資性不動產項下。
(2) 營業租賃承諾一集團為出租人
本集團對投資性不動產組合已簽訂商業不動產租約。基於對其約定條款之 評估,本集團仍保留這些不動產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並將該等租約 以營業租賃處理。
- 估計及假設
於報導期間結束日對有關未來所作之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資訊, 具有導致資產及自債帳面金額於下一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重大風險。茲說明 如下:
(1)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當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公允價值無法由活絡市場取得 時,公允價值將運用評價技術來決定,包括收益法(例如現金流量折現模 式)或市場法,這些模式所用之假設變動將會影響所報導金融工具之公允 價值。請詳附註十二。
(2) 存貨評價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估 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須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後之餘額。故本集團評估報 導期間結束日存貨因正常損耗、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 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要係依目前市場狀況及類似產 品之歷史銷售經驗評估,市場情況之改變可能重大影響該等估計結果。
(3) 退職後福利計畫
退職後福利計畫之確定福利成本與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取決於精算評價。 精算評價牽涉各種不同假設,包括:折現率及預期薪資之增減變動等。對 用以衡量確定福利成本與確定福利義務所使用假設之詳細說明請詳附註六 之說明。
(4) 所得稅
所得稅的不確定性存在於對複雜稅務法規之解釋、產生未來課稅所得的金 額及時點。由於廣泛的國際商業關係與契約的長期性和複雜性,其實際結 果與所作假設間產生之差異,或此等假設於未來之改變,可能迫使將已入 帳的所得稅利益和費用於未來予以調整。對所得稅之提列,係依據本集團 營業所在各國之稅捐機關可能的查核結果,所作之合理估計。所提列的金 額是基於不同因素,例如:以往稅務查核經驗及課稅主體與所屬稅捐機關 對稅務法規解釋之不同。此解釋之差異,因集團個別企業所在地之情況, 而可能產生各種議題。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未使用之課稅損失與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及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係於未來 很有可能產生課稅所得或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之範圍內,認列遞延所得稅 資產。決定遞延所得稅資產可認列之金額係以未來課稅所得及應課稅暫時 性差異可能發生之時點及水準併同未來之稅務規劃策略為估計之依據。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6.12.31 | 105.12.31 | |
|---|---|---|
| 庫存現金 | \$903 | \$974 |
| 銀行存款 | 391,948 | 346,147 |
| 定期存款 | 198,825 | $\blacksquare$ |
| 合 計 |
\$591,676 | \$347,121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06.12.31 | 105.12.31 | |
|---|---|---|
| 持有供交易: | ||
| 理財商品 | \$22,945 | \$4,590 |
本集團持有供交易金融資產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106.12.31 | 105.12.31 | |
|---|---|---|
| 票 股 |
\$5,565 | \$130,765 |
| 106.12.31 | 105.12.31 | |
| 流 動 |
\$5,565 | \$1,930 |
| 非流動 | 128,835 | |
| 승 計 |
\$5,565 | \$130,765 |
(1)本集團於民國一〇六年度五月出售上述股票,請詳附註六.19(2)。
(2)本集團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以成本衡量之余融資產
| 106.12.31 | 105.12.31 |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票 股 |
\$4,189 | \$4,189 |
| 流 動 |
$S-$ | $S-$ |
| 非流動 | 4,189 | 4,189 |
| 合 計 |
\$4,189 | \$4,189 |
上述本集團所持有之未上市(櫃)股票投資,基於其公允價值合理估計數之區間 重大且無法合理評估各種估計數之機率,因此無法以公允價值衡量,而採用 成本衡量。
本集團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 106.12.31 | 105.12.31 | |
|---|---|---|
| 定期存款 | \$9,742 | \$11,180 |
| 流 動 |
\$6,742 | \$8,180 |
| 非流動 | 3,000 | 3,000 |
| 合 計 |
\$9,742 | \$11,180 |
本集團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提供擔保之情況,請詳附註八。
- 應收票據
| 106.12.31 | 105.12.31 | |
|---|---|---|
| 應收票據一因營業而發生 | \$177,105 | \$178,878 |
| 減:備抵呆帳 | (93) | (93) |
| 合 計 | \$177.012 | \$178,785 |
本集團之應收票據提供擔保之情況,請詳附註八。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7. 應收帳款及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 106.12.31 | 105.12.31 | |
|---|---|---|
| 應收帳款 | \$490,475 | \$579,047 |
| 應收分期帳款 | 2,746 | 5,160 |
| 減:未實現利息收入一應收分期帳款 | (161) | (392) |
| 減:備抵呆帳 | (22, 043) | (28, 947) |
| 計 小 |
471,017 | 554,868 |
|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 209 | 278 |
| 減:備抵呆帳 | ||
| 計 小 |
209 | 278 |
| 合 計 |
\$471,226 | \$555,146 |
本集團應收分期帳款預期收回情形如下:
| 106.12.31 | 105.12.31 | |
|---|---|---|
| 不超過一年 | \$1,980 | \$2,633 |
| 一年以上不超過二年 | 647 | 1,819 |
| 二年以上 | 119 | 708 |
| 合計 | \$2,746 | \$5,160 |
本集團之應收帳款未有提供擔保之情況。
本集團對客戶之授信期間通常為30天至60天。有關應收帳款及應收帳款一關 係人減損所提列之呆帳變動及帳齡分析資訊如下:
| 個別評估之 | 群組評估之 | ||
|---|---|---|---|
| 減損損失 | 減損損失 | 計 合 |
|
| 106.1.1 | \$17,899 | \$11,048 | \$28,947 |
| 當期發生(迴轉)之金額 | (7, 393) | 1.049 | (6,344) |
| 因無法收回而沖銷 | (185) | (185) | |
| 匯率影響數 | (168) | (207) | (375) |
| 106.12.31 | \$10,338 | \$11,705 | \$22,043 |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個別評估之 | 群組評估之 | ||
|---|---|---|---|
| 減損損失 | 減損損失 | 計 승 |
|
| 105.1.1 | \$23,981 | \$19,639 | \$43,620 |
| 當期發生(迴轉)之金額 | (5,072) | (7,899) | (12, 971) |
| 匯率影響數 | (1,010) | (692) | (1,702) |
| 105.12.31 | \$17,899 | \$11,048 | \$28,947 |
本集團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主要係 因交易對方已有財務困難,所認列之金額為應收帳款帳面金額與預期回收金 額現值之差額,本集團對該等應收帳款並未持有任何擔保品。
應收帳款及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之逾期帳齡分析如下:
| 未逾期 | 已逾期但尚未減損之應收帳款 | ||||||
|---|---|---|---|---|---|---|---|
| 且未減損 | 60天內 | 61-90天 91-180天 180-360天 361天以上 | 合 計 | ||||
| 106.12.31 \$349,822 | \$82.998 | \$20,069 | \$14,883 | \$3,454 | -SS- | \$471,226 | |
| 105.12.31 \$401,060 | \$117,722 | \$21,407 | \$14,956 | \$1 | $S-$ | \$555,146 |
8. 存貨
| 106.12.31 | 105 12.31 | |
|---|---|---|
| 商品 | \$204,905 | \$188,847 |
| 料 原 |
217,131 | 232,362 |
| 在製品 | 120,234 | 86,280 |
| 製成品 | 74.528 | 121,152 |
| 在途存貨 | 56,489 | 48,885 |
| 淨 額 |
\$673,287 | \$677,526 |
- (1) 本集團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認列為費用之存貨成本分別為 1,163,840千元及1,110,214千元;其中包括存貨跌價損失金額分別為12,500 千元及12.861千元。
- (2) 前述存貨未有提供擔保之情事。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9.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房屋 | 電腦通訊 | ||||||||||
|---|---|---|---|---|---|---|---|---|---|---|---|
| 土地 | 及建築 | 機器設備 模具設備 | 設備 | 試驗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其他設備 租賃資產 | 合計 | ||||||
| 成 本: | |||||||||||
| 106.1.1 | \$430,838 | \$454,605 | \$80,048 | \$63,914 | \$54,052 | \$116,599 | \$20,542 | \$21,637 | \$13,239 | \$9,158 | \$1,264,632 |
| 增添 | ۰ | 5,254 | 1,776 | 3,625 | 5,444 | 6,560 | 2,610 | 1,907 | 874 | 28,050 | |
| 處分 | (5, 417) | (2,396) | (3,150) | (5,009) | (10,226) | $\blacksquare$ | (5,174) | (171) | (31, 543) |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4,808) | (614) | (166) | (30) | (324) | (47) | (59) | (515) | (99) | (6,662) | |
| 其他變動 | Ħ | (207) | $\overline{a}$ | (63) | 270 | ||||||
| 106 12 31 | \$430,838 | \$449,634 | \$78,814 | \$64.223 | \$54,250 | \$112,609 | \$23,105 | \$18,248 | \$13,697 | \$9,059 | \$1,254,477 |
| 105.1.1 增添 |
\$431,600 | \$490,258 3,794 |
\$88,742 3,488 |
\$68,013 3,207 |
\$69,918 4,371 |
\$121,177 4.266 |
\$16,512 6,830 |
\$28,219 379 |
\$13,197 3,384 |
\$9,917 | \$1,337,553 29,719 |
| 處分 | ٠ | (21,252) | (9,340) | (5,882) | (18,577) | (6,289) | (2,022) | (5,295) | (1,791) | (70, 448) |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762) | (19,768) | (3,746) | (1,424) | (1,453) | (2,555) | (778) | (709) | (238) | (759) | (32, 192) |
| 其他變動 | $\overline{a}$ | 1,573 | 904 | (207) | (957) | (1,313) | |||||
| 105.12.31 | \$430,838 | \$454,605 | \$80,048 | \$63,914 | \$54,052 | \$116,599 | \$20,542 | \$21,637 | \$13,239 | \$9,158 | \$1,264,632 |
| 折舊及減損: | |||||||||||
| 106.1.1 | \$- | \$185,308 | \$40,942 | \$45,252 | \$39,709 | \$84,196 | \$11,382 | \$16,431 | \$6,736 | \$- | \$429,956 |
| 折舊 | 19,872 | 7,696 | 7,524 | 6,044 | 12,496 | 2,284 | 1,698 | 1,278 | 58,892 | ||
| 處分 | (5,417) | (2,396) | (3,150) | (4.967) | (10,223) | ٠ | (5,155) | (171) | (31, 479) |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overline{a}$ | (1,322) | (269) | (66) | (160) | (121) | 3 | (68) | (107) | (2,110) | |
| 其他變動 | $\blacksquare$ | - | ۰ | $\qquad \qquad \blacksquare$ | $\overline{\phantom{a}}$ | ۰ | ۰ | ٠ | $\blacksquare$ | ||
| 106.12.31 | \$- | \$198,441 | \$45,973 | \$49,560 | \$40,626 | \$86,348 | \$13,669 | \$12,906 | \$7,736 | \$- | \$455,259 |
| 105.1.1 | \$- | \$192,546 | \$42,693 | \$42,524 | \$51,313 | \$76,999 | \$11,809 | \$19,893 | \$7,511 | \$- | \$445,288 |
| 折哲 | 23,761 | 8,330 | 9,367 | 7,806 | 14,710 | 1,814 | 2,349 | 1,326 | 69,463 | ||
| 處分 | (21,252) | (8,566) | (5,882) | (18, 575) | (6,289) | (1,881) | (5,278) | (1,790) | (69, 513) |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9,887) | (1,515) | (757) | (835) | (1,237) | (360) | (520) | (171) | (15,282) | ||
| 其他變動 | 140 | 13 | (13) | (140) | |||||||
| 105.12.31 | \$- | \$185,308 | \$40,942 | \$45,252 | \$39,709 | \$84,196 | \$11,382 | \$16,431 | \$6,736 | \$. | \$429,956 |
| 淨帳面金額: | |||||||||||
| 106.12.31 | \$430,838 | \$251,193 | \$32,841 | \$14,663 | \$13,624 | \$26,261 | \$9,436 | \$5,342 | \$5,961 | \$9,059 | \$799,218 |
| 105.12.31 | \$430,838 | \$269,297 | \$39,106 | \$18,662 | \$14,343 | \$32,403 | \$9,160 | \$5,206 | \$6,503 | \$9,158 | \$834,676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 投資性不動產
| 地 上 |
建築物 | 合 計 |
|
|---|---|---|---|
| 本: 成 |
|||
| 106.1.1 | \$2,548 | \$168,971 | \$171,519 |
| 增添一源自購買 |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1,675) | (1,675) | |
| 106.12.31 | \$2,548 | \$167,296 | \$169,844 |
| 105.1.1 | \$2,548 | \$181,704 | \$184,252 |
| 增添一源自購買 |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12, 733) | (12, 733) | |
| 105.12.31 | \$2,548 | \$168,971 | \$171,519 |
| 折舊及減損: | |||
| 106.1.1 | $S-$ | \$54,495 | \$54,495 |
| 當期折舊 | 7,234 | 7,234 |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440) | (440) | |
| 106.12.31 | $S-$ | \$61,289 | \$61,289 |
| 105.1.1 | $S-$ | \$50,555 | \$50,555 |
| 當期折舊 | 7,749 | 7,749 |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3,809) | (3,809) | |
| 105.12.31 | $S-$ | \$54,495 | \$54,495 |
| 淨帳面金額: | |||
| 106.12.31 | \$2,548 | \$106,007 | \$108,555 |
| 105.12.31 | \$2,548 | \$114,476 | \$117,024 |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 \$20,670 | \$23,768 | |
| 減:當期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動產所發 | |||
| 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 (2,658) | (2,818) | |
| 計 合 |
\$18,012 | \$20,950 | |
本集團投資性不動產未有提供擔保之情事。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本集團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並非按公允價值衡量,而僅揭露其公允價值之資 訊,其公允價值層級屬第三等級。本集團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於 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分別為281,824千元及 306,030千元,前述公允價值係委任獨立之外部鑑價專家評價,採用之評價方 法為直接資本化法,其中主要使用之輸入值及其量化資訊如下:
| 106.12.31 | 105.12.31 | |
|---|---|---|
| 收益資本化率 | $2.97\% \sim 7.05\%$ 3.92\% $\sim 8\%$ |
- 無形資產
| 商標權 | 電腦軟體 | 計 合 |
|
|---|---|---|---|
| 成 本: | |||
| 106.1.1 | \$1,006 | \$23,704 | \$24,710 |
| 增添一單獨取得 | 1,554 | 1,554 |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42) | (28) | (70) |
| 106.12.31 | \$964 | \$25,230 | \$26,194 |
| 105.1.1 | \$995 | \$21,002 | \$21,997 |
| 增添一單獨取得 | 3,522 | 3,522 | |
| 處份 | (780) | (780) |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11 | (40) | (29) |
| 105.12.31 | \$1,006 | \$23,704 | \$24,710 |
| 攤銷及減損: | |||
| 106.1.1 | \$611 | \$10,783 | \$11,394 |
| 攤銷 | 141 | 6,135 | 6,276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28) | (12) | (40) |
| 106.12.31 | \$724 | \$16,906 | \$17,630 |
| 105.1.1 | \$462 | \$5,345 | \$5,807 |
| 攤銷 | 155 | 5,493 | 5,648 |
| 處份 | (49) | (49) | |
| 匯率變動之影響 | (6) | (6) | (12) |
| 105.12.31 | \$611 | \$10,783 | \$11,394 |
| 淨帳面金額: | |||
| 106.12.31 | \$240 | \$8,324 | \$8,564 |
| 105.12.31 | \$395 | \$12,921 | \$13,316 |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認列無形資產之攤銷金額如下: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營業成本 | 302 | \$76 |
| 營業費用 | 5,974 | 5,572 |
| \$6,276 | \$5,648 |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106.12.31 | 105.12.31 | |
|---|---|---|
| 長期預付租金 | \$24,772 | \$25,675 |
| 存出保證金 | 26,273 | 23,581 |
| 其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1.927 | 1,919 |
| 其他非流動資產一其他 | 52 | 115 |
| 合 計 | \$53,024 | \$51,290 |
上述長期預付租金均屬土地使用權。
- 短期借款
| 利率區間(%) | 106.12.31 | 105.12.31 | |
|---|---|---|---|
| 無擔保銀行借款 | $0.78\%$ ~ $0.80\%$ | \$52,440 | \$41,040 |
| 擔保銀行借款 | $0.55\% \sim 1.31\%$ | 61.617 | 82,080 |
| 合計 | \$114,057 | \$123,120 |
本集團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 未使用之短期借款額度分別約為924,674千元及907,841千元。
上述擔保銀行借款係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擔保情形請詳附註 入。
14. 其他應付款
| 106.12.31 | 105.12.31 | |
|---|---|---|
| 應付費用 | \$190.521 | \$176,312 |
| 其他應付款 | 50.928 | 51,061 |
| 一計 合 |
\$241.449 | \$227,373 |
- 應付租賃款
本集團部分機器設備項目係以融資租賃之方式持有。此類租賃合約会有承租 人之購買選擇。融資租賃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及其現值之調節列示如 $F$ :
| 106.12.31 | 105.12.31 | |||
|---|---|---|---|---|
| 最低給付額 給付額現值 最低給付額 給付額現值 | ||||
| 不超過一年 | \$1,843 | \$1,787 | \$2,236 | \$2,023 |
| 超過一年但不超過五年 | 1,864 | 1,795 | ||
| 最低租賃給付總額 | 1,843 | 1,787 | 4,100 | 3,818 |
| 減:融資費用 | (56) | 56 | (282) | 282 |
| 最低租賃給付額現值 | \$1,787 | \$1,843 | \$3,818 | \$4,100 |
| 流 動 |
\$1,843 | \$1,787 | \$2,236 | \$2,023 |
| 非流動 | $S-$ | $S-$ | \$1,864 | \$1,795 |
16. 退職後福利計書
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係屬確定提撥計畫。依該 條例規定,本公司每月負擔之勞工退休金提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 分之六。本公司業已依照該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每月依員工薪資百分 之六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退休金帳戶。
本集團其他國外子公司依當地法令規定提撥退休金至相關退休金管理事業。
本集團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認列確定提撥計畫之費用金額分別為 14,000千元及14,005千元。
確定福利計書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訂定之員工退休金辦法係屬確定福利計畫,員工退 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之基數及核准其退休時一個月平均工資計算。十 五年以內(含)的服務年資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超過十五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 年給與一個基數,惟基數累積最高以45個基數為限。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規 定按月就薪資總額2%提撥退休金基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名義專 戶儲存於臺灣銀行之專戶。另,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 算前述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若該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符合退 休條件之勞工依前述計算之退休金數額者,將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 差額。
由勞動部依據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進行資產配置,基金之投資 以自行經營及委託經營方式,兼採主動與被動式管理之中長期投資策略進行 投資。考量市場、信用、流動性等風險,勞動部設定基金風險限額與控管計 畫,使在不過度承擔風險下有足夠彈性達成目標報酬。該基金之運用,其每 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計算之收益,若 有不足,則經主管機關准後由國庫補足。因本公司無權參與該基金之運作及 管理,故無法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第142段規定揭露計書資產公允價值之分 類。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書預期於下一 年度提撥8.165千元。
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確 定福利計畫預期於一一五年及一一四年到期。
下表彙整確定福利計畫認列至損益之成本: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當期服務成本 | \$3,212 | \$3,257 |
|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 | 3,079 | 3,359 |
| 今 計 |
\$6,291 | \$6,616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及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 106.12.31 | 105.12.31 | 105.1.1 |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344,353 | \$337,563 | \$330,837 |
|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206,910) | (90, 254) | (35,948) |
| 其他非流動負債-淨確定福利負 | |||
| 債(資產)之帳列數 | \$137,443 | \$247,309 | \$294,889 |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調節:
| 確定福利 | 計畫資產 | 淨確定福利負 | |
|---|---|---|---|
| 義務現值 | 公允價值 | 債(資產) | |
| 105.1.1 | \$330,837 | \$(35,948) | \$294,889 |
| 當期服務成本 | 3,257 | 3,257 | |
| 利息費用(收入) | 3,718 | (359) | 3,359 |
| 小 計 |
337,812 | (36, 307) | 301,505 |
| 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 |||
| 財務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 (3, 862) | (3, 862) | |
| 經驗調整 | 3,613 | 3,613 | |
| 確定福利資產再衡量數 | 29 | 29 | |
| 小 計 |
337,563 | (36,278) | 301,285 |
| 雇主提撥數 | (53, 976) | (53, 976) | |
| 105.12.31 | \$337,563 | \$(90,254) | \$247,309 |
| 當期服務成本 | 3,212 | 3,212 | |
| 利息費用(收入) | 4,151 | (1,072) | 3,079 |
| 小 計 |
344,926 | (91, 326) | 253,600 |
| 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 |||
| 財務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 | 11,335 | 11,335 | |
| 經驗調整 | (2,322) | (2,322) | |
| 確定福利資產再衡量數 | 26 | 26 | |
| 計 小 |
353,939 | (91, 300) | 262,639 |
| 支付之福利 | (9,586) | 9,586 | |
| 雇主提撥數 | (125, 196) | (125, 196) | |
| 106.12.31 | \$344,353 | \$(206,910) | \$137,443 |
下列主要假設係用以決定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
| 106.12.31 | 105.12.31 | |
|---|---|---|
| 折現率 | $0.95\%$ | 1.26% |
| 預期薪資增加率 | 2.5% | 2.5% |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每一重大精算假設之敏感度分析: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確定福利義 | 確定福利義 | 確定福利義 | 確定福利義 | ||
| 務增加 | 務減少 | 務増加 | 務減少 | ||
| 折現率增加0.5% | $\blacksquare$ | \$16,185 | \$16,878 | ||
| 折現率減少0.5% | \$17,218 | \$18,228 | |||
| 預期薪資增加0.5% | \$16,529 | ٠ | \$17,216 | ||
| 預期薪資減少0.5% | ۰. | \$15,496 | \$16,203 |
進行前述敏感度分析時係假設其他假設不變之情況下,單一精算假設(例如: 折現率或預期薪資)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時,對確定福利義務可能產生之影響 進行分析。由於部分精算假設相互有關,實務上甚少僅有單一精算假設發生 變動,故此分析有其限制。
本期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並無不同
- 權益
(1) 普通股
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 定股本均為1,500,000千元,已發行股本分別為1,450,472千元及1,450,472千 元,每股票面金額10元,分別為145,047千股及145,047千股。每股享有一 表決權及收取股利之權利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五年六月二十三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一〇四年度盈餘分 配案,分配現金股利96,699千元,並辦理盈餘轉增資69,070千元。增資發 行新股後,實收資本額為1,450,472千元,每股面額10元,分為145,047千 股。此項增資案業經證期局准予申報生效,經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決議增資 基準日為一〇五年九月六日。
(2) 資本公積
| 106.12.31 | 105.12.31 | |
|---|---|---|
| 發行溢價 | \$4,051 | \$4,051 |
| 庫藏股票交易 | $\left( 4\right)$ | $\left( 4\right)$ |
| 計 合 |
\$4,047 | \$4,047 |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依法令規定,資本公積除填補公司虧損外,不得使用,公司無虧損時,超 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產生之資本公積,每年 得以實收資本之一定比率為限撥充資本,前述資本公積亦得按股東原有股 份之比例以現金分配
(3) 盈餘分派及股利政策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
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包括調整未 分配盈餘金額),次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 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 積。如尚有盈餘,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為股東 累積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之。
為維護股東之投資報酬,本公司盈餘分配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之比率,視 當年度之獲利與本公司資金規劃情況並兼顧股東權益而定。其中現金股 利,不低於股利總數之百分之十。
依公司法規定,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總額已達資本總額為止。法定盈 餘公積得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得以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 分之二十五之部分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放新股或現金。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後,本公司依金管會於民國一〇一年四月六日發布 之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函令規定,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 帳列未實現重估增值及累積換算調整數利益於轉換日因選擇採用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豁免項目而轉入保留盈餘 部分,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開始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財 務報告後,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已提列 特別盈餘公積之餘額與其他權益減項淨額之差額補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 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餘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本公司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首次採用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金額均為0千元。另本公司並未於民國 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關 資產,因而迴轉特別盈餘公積至未分配盈餘。
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七年三月十九日及民國一〇六年六月十四日之董事會及 股東常會,分別擬議及決議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案及每股股利,列示如下:
| 盈餘指撥及分配案 | 每股股利(元) | |||
|---|---|---|---|---|
| 106年度 | 105年度 | $106$ 年度 | 105年度 | |
| 法定盈餘公積 | \$28,405 | \$25,499 | ||
| 特別盈餘公積 | 52,518 | |||
| 普通股現金股利 | 217,571 | 174,057 | \$1.50 | \$1.20 |
| 송 計 |
\$298,494 | \$199,556 |
有關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估列基礎及認列金額之相關資訊請詳附註 六.20。
(4) 非控制權益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期初餘額 | \$6,822 | \$8,011 |
|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本期淨損 | (410) | (604) |
|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其他綜合損益: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80) | (585) |
| 期末餘額 | \$6,332 | \$6,822 |
- 營業收入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商品銷售收入 | \$2,295,507 | \$2,199,220 |
|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 (30,316) | (33,322) |
| 勞務提供收入 | 37,599 | 38,686 |
| 其他營業收入 | 2,993 | 1,091 |
| 合 計 | \$2,305,783 | \$2,205,675 |
-
- 營業租賃
- (1) 本集團為承租人
本集團簽訂辦公室及廠房之商業租賃合約,其平均年限為一至三年且無續 租權,在此合約中並未對本集團加諸任何限制條款。
依據不可取消之營業租賃合約,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〇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 106.12.31 | 105.12.31 | |
|---|---|---|
| 不超過一年 | \$7,313 | \$9,282 |
| 超過一年但不超過五年 | 1,748 | 8,095 |
| 計 合 |
\$9,061 | \$17,377 |
營業租賃認列之費用如下: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最低租賃給付 | \$8,658 | \$9,282 |
(2) 本集團為出租人
本集團簽訂商業財產租賃合約,其剩餘年限介於一至八年間,所有租賃合 約部分包含能依據每年市場環境調整租金之條款。
依據不可取消之營業租賃合約,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〇五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承租人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 106.12.31 | 105.12.31 | |
|---|---|---|
| 不超過一年 | \$25,043 | \$33,449 |
| 超過一年但不超過五年 | 87,155 | 60,006 |
| 超過五年 | 30,838 | 42,629 |
| 计 合 |
\$143,036 | \$136,084 |
| 功能别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 |||||
| 性質別 | 成本者 | 費用者 | 合計 | 成本者 | 費用者 | 合計 |
| 員工福利費用 | ||||||
| 薪資費用 | \$112,937 | \$461,819 \$574,756 | \$113,008 | \$461,795 | \$574,803 | |
| 勞健保費用 | 10,050 | 41,357 | 51,407 | 10,261 | 42,238 | 52,499 |
| 退休金費用 | 4,493 | 15,798 | 20,291 | 4,556 | 16,065 | 20,621 |
|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5,080 | 32,992 | 38,072 | 5,074 | 13,776 | 18,850 |
| 折舊費用 | 31,965 | 34,161 | 66,126 | 36,599 | 40,613 | 77,212 |
| 攤銷費用 | 302 | 5,974 | 6,276 | 76 | 5,572 | 5.648 |
- 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如下:
本公司依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3%~15%為員工酬勞,2%為董監酬 勞。但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前述員工酬勞以股票或現金 為之,應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 行之,並報告股東會。有關董事會通過之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相關資訊,請 至臺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本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依獲利狀況,分別以7.5%及2%估列員工酬勞及董監酬 勞,民國一○六年度認列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金額分別為28,062千元及7,483 千元,前述金額帳列於薪資費用項下。本公司於民國一〇七年三月十九日董 事會決議以現金發放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別為28,088千元及7,457千元,估 列數與董事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有差異時,則列為次年度之損益。
本公司民國一○六年三月十七日董事會決議以現金發放民國一○五年度員工 酬勞及董監酬勞分別為23,671千元及6,180千元,其與民國一〇五年度財務報 告以費用列帳之金額並無差異。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2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 其他收入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租金收入 | \$31,262 | \$36,410 |
| 利息收入 | 6,769 | 4,246 |
| 股利收入 | 132 | 3,415 |
| 壞帳迴轉利益 | 6,944 | 12,868 |
| 其他收入一其他 | 7,869 | 3,104 |
| 合 計 |
\$52,976 | \$60,043 |
(2) 其他利益及損失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淨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 $\$(6,725)$ | \$5,827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59) | (138) |
| 處分投資利益 | 46,872 | ٠ |
| 什項支出 | (1, 825) | (808) |
| 計 合 |
\$38,263 | \$4,881 |
註:本集團於民國一〇六年度五月出售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股票,總價款 120,972千元,3,292千股,產生出售利益46,872千元。
(3) 財務成本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銀行借款之利息 | \$1,429 | \$1,792 |
- 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
民國一〇六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 當期 | 其他 | 所得稅利益 | |||
|---|---|---|---|---|---|
| 當期產生 重分類調整 綜合損益 | (費用) | 稅後金額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9,039) | \$ | \$(9,039) | \$1,537 | \$(7,502)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15,003) | (15,003) | (49) | (15,052)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 (6,042) | (46.872) | (52,914) | (52,914) | |
| 合計 | $$$ (30,084) | \$(46,872) | \$(76,956) | \$1,488 | \$(75,468) |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民國一〇五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如下:
| 當期 | 其他 | 所得稅利益 | |||
|---|---|---|---|---|---|
| 當期產生 重分類調整 綜合損益 | (費用) | 稅後金額 | |||
|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220 | \$- | \$220 | \$(37) | \$183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72,021) | (72,021) | 167 | (71, 854)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 (1,984) | (1,984) | (1,984) | ||
| 合計 | \$(73,785) | S- | \$(73,785) | \$130 | \$(73,655) |
23. 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利益)主要組成如下: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費用(利益): | ||
| 當期應付所得稅 | \$19,487 | \$14,052 |
| 當期已付所得稅 | 32,058 | 24,177 |
|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與本年度調整 | 213 | 106 |
|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 ||
| 與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其迴轉有關之遞延 | 30,412 | 10,262 |
| 所得稅費用 | ||
| 其 他 |
294 | (78) |
| 所得稅費用 | \$82,464 | \$48,519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 ||
| 確定福利計劃精算損失 | \$(1,537) | \$37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49 | (167) |
|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相關之所得稅 | \$(1,488) | \$(130) |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所得稅費用與會計利潤乘以所適用所得稅率之金額調節如下: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來自於繼續營業單位之稅前淨利 | \$366,106 | \$302,909 |
| 按相關國家所得所適用之國內稅率計算之稅額 | \$94,601 | \$70,570 |
| 免稅收益之所得稅影響數 | (12,400) | (18,622) |
| 報稅上不可減除費用之所得稅影響數 | 1,072 | 180 |
|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 | 5,562 | 2,577 |
|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於本年度之調整 | 688 | 28 |
| 其他依稅法調整之所得稅影響數 | (7,059) | (6,214)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合計 | \$82,464 | \$48,519 |
與下列項目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餘額:
民國一〇六年度
| 認列於其他 | |||||
|---|---|---|---|---|---|
| 期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綜合損益 | 兌換差額 | 期末餘額 | |||
| 暫時性差異 | |||||
| 備抵呆帳超限 | \$1,545 | \$187 | $S-$ | $S-$ | \$1,732 |
| 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 13,111 | (3,622) | 9,489 |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518) | (11,797) | (12,315) | ||
| 集團內個體間未實現交易 | 15,293 | 3,970 | 19,263 | ||
| 員工福利 | 1,563 | 209 | 1,772 | ||
| 未實現兒換利益 | (116) | (29) | (145) | ||
| 未實現兒換損失 | 1,755 | (916) | 839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兒換差額 | 1,670 | (49) | 1,621 | ||
| 净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 42,043 | (20,214) | 1,537 | 23,366 | |
| 虧損後抵 | 296 | (296) | |||
| 其他稅務調整 | 219 | 2,096 | 2,315 | ||
|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 \$(30,412) | \$1,488 | \$-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淨額 | \$76,861 | \$47,937 | |||
|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之資訊如下: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77,495 | \$61,010 |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634) | \$(13,073) |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民國一〇五年度
| 認列於其他 | |||||
|---|---|---|---|---|---|
| 期初餘額 | 認列於損益 綜合損益 | 兌換差額 | 期末餘額 | ||
| 暫時性差異 | |||||
| 備抵呆帳超限 | \$2,465 | \$(920) | \$- | \$- | \$1,545 |
| 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 10,254 | 2,857 | 13,111 |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531) | 13 | (518) | ||
| 集團內個體間未實現交易 | 15,293 | 15,293 | |||
| 員工福利 | 1,563 | 1,563 | |||
| 未實現兌換利益 | (1,494) | 1,378 | (116) | ||
| 未實現兒換損失 | 80 | 1,675 | 1,755 | ||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1,503 | 167 | 1,670 | ||
| 净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 50,131 | (8,051) | (37) | 42,043 | |
| 虧損後抵 | 5,728 | (5,432) | 296 | ||
| 其他稅務調整 | 2,001 | (1,782) | 219 | ||
|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 \$(10,262) | \$130 | \$-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淨額 | \$86,993 | \$76,861 | |||
| 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之資訊如下: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89,018 | \$77,495 |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2,025) | \$(634) |
集團內個體未使用課稅損失之資訊彙總如下:
| 尚未使用餘額 | ||||
|---|---|---|---|---|
| 發生 度 |
虧損金額 | 106.12.31 | 最後可抵減年度 ∽∼ |
|
| 1 ∩ ワ 左 | \$48,4 466 |
œ ം — |
ゆフムし |
未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集團未 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金額合計皆為631千元。
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
本集團對於國外子公司之未分配盈餘於匯回時可能產生的應付所得稅,並未 認列相關之遞延所得稅負債。本集團已決定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分配其子 公司之未分配盈餘。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止,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金額分別為601,540 千元及602,562千元。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 106.12.31 | 105.12.31 | |
|---|---|---|
| 未分配盈餘 86年度以前 86年度以後 |
\$- $\blacksquare$ $\frac{1}{2}$ $\frac{1}{2}$ |
\$50,128 356,306 \$406,434 |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106.12.31 | 105.12.31 | |
|---|---|---|
|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S-(\pm)$ | \$22,815 |
| 106.12.31 | 105.12.31 | |
| 盈餘分配適用之稅率扣抵比率 | (註) | 8.78% |
註:依所得稅法第六十六條之六規定,屬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股東,其 民國一〇五年度可扣抵稅額比率應予以減半。另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 案業於民國一〇七年一月十八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民國一〇七年二 月七日經總統府公布廢除兩稅合一部分設算扣抵制。
所得税申報核定情形
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民國一〇三年度尚未核定外,本公司 之所得稅業經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〇四年度。
- 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金額之計算,係以當期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除以 當期流通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稀釋每股盈餘金額之計算,係以當期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經調 整轉換公司債之利息後)除以當期流通在外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加上所有具 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轉換為普通股時將發行之加權平均普通股股數。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1) | 基本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千元) | \$284,052 | \$254,994 | |
| 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千股) | 145,047 | 145,047 | |
| 基本每股盈餘(元) | \$1.96 | \$1.76 | |
| (2) | 稀釋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之淨利(千元) | \$284,052 | \$254,994 | |
| 經調整稀釋效果後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持 | |||
| 有人之淨利(千元) | \$284,052 | \$254,994 | |
| 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千股) 稀釋效果: |
145,047 | 145,047 | |
| 員工紅利一股票(千股) | 1,238 | 1,219 | |
| 經調整稀釋效果後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 |||
| (千股) | 146,285 | 146,266 | |
| 稀釋每股盈餘(元) | \$1.94 | \$1.74 | |
於報導期間後至財務報表通過發布前,並無任何重大改變期末流通在外普通 股或潛在普通股股數之其他交易。
七、關係人交易
於財務報導期間內與本集團有交易之關係人如下:
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集團之關係
| 永聯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該公司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長之二親等 |
|---|---|
| 科瑞電子有限公司 | 該公司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長之二親等 |
- 銷貨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其他關係人 | \$614 | \$668 |
本集團售予關係人之銷貨價格係由雙方參考市場行情議價辦理,與一般客戶 相當;關係人收款條件為銷貨後約60天收款,與一般客戶相當;年底之流通 在外款項為無擔保、免計息且須以現金清償。對於應收關係人帳款,並未收 受任何保證。
- 進貨
| 106年度 | 105年度 | |
|---|---|---|
| 其他關係人 | \$6,657 | \$7,065 |
本集團向關係人進貨價格係以成本加價約10%為本公司進貨價。自關係人進 貨項目除永聯電子工業(股)公司經與一般廠商比較相當,餘無一般廠商資 料可諮比較。其付款期限皆為進貨後約1-2個月付款,與一般廠商相當。
3. 租金收入
| 106.12.31 | 105.12.31 |
|---|---|
| \$119 . |
\$392 $-$ |
4.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
| 106.12.31 | 105.12.31 | |
|---|---|---|
| 其他關係人 | \$209 | \$278 |
- 其他應收款一關係人
| 106.12.31 | 105.12.31 | |
|---|---|---|
| 其他關係人 | \$23 | \$24 |
| 6.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
||
| 106.12.31 | 105.12.31 | |
| 其他關係人 | \$2,567 | \$2,083 |
| 7. 本集團主要管理人員之薪酬 | ||
| 106.12.31 | 105.12.31 | |
| 短期員工福利 | \$30,452 | \$35,174 |
| 退職後福利 | 231 | 232 |
| 計 合 |
\$30,683 | \$35,406 |
八、質押之資產
本集團計有下列資產作為擔保品:
帳面金額 105.12.31 擔保債務內容 項 目 106.12.3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一土地及建築物 \$529,294 \$532,078 短期借款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一非流動 3,000 3,000 保證金 應收票據 57,417 61,332 短期借款 合 計 \$589,711 \$596,410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本集團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因營業及融資所需開立之保證票 據為960,327千元。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事項。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業於民國一〇七年一月十八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依 新修正之所得稅法規定,本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自民國一〇七年度起由 17%調高為20%。該稅率之變動續後將分別增加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 債 6,648 千元及 2,199 千元。
十二、其他
- 金融工具之種類
金融資產
| 106.12.31 | 105.12.31 |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22,945 | \$4,590 |
|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包含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9.754 | 134,954 |
| 放款及應收款: | ||
| 現金及約當現金(不含庫存現金) | 590,773 | 346,147 |
| 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含流動及非流動) | 9,742 | 11,180 |
| 應收票據 | 177,012 | 178,785 |
| 應收帳款 | 471,226 | 555,146 |
| 其他應收款 | 10.065 | 6,417 |
| 存出保證金 | 26,273 | 23,581 |
| 計 小 |
1,285,091 | 1,121,256 |
| 計 合 |
\$1,317,790 | \$1,260,800 |
金融負債
| 106.12.31 | 105.12.31 | |
|---|---|---|
| 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 ||
| 短期借款 | \$114,057 | \$123,120 |
| 應付票據 | 19.215 | 13,533 |
| 應付帳款 | 241,764 | 184,985 |
| 其他應付款 | 241.449 | 227,373 |
| 應付租賃款(含流動與非流動) | 1,787 | 3,818 |
| 存入保證金 | 11,765 | 15,830 |
| 計 合 |
\$630,037 | \$568,659 |
-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本集團財務風險管理目標主要為管理營運活動相關之市場風險、信用風險 及流動性風險,本集團依集團之政策及風險偏好,進行前述風險之辨認、 衛量及管理。
本集團對於前述財務風險管理已依相關規範建立適當之政策、程序及內部 控制,重要財務活動須經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制度 進行覆核。於財務管理活動執行期間,本集團須確實遵循所訂定之財務風 險管理之相關規定。
- 市場風险
本集團之市場風險係金融工具因市場價格變動,導致其公允價值或現金流 量波動之風險,市場風險主要包括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例 如權益工具)。
實務上極少發生單一風險變數單獨變動之情況,且各風險變數之變動通常 具關聯性,惟以下各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並未考慮相關風險變數之交互影 響。
匯率風險
本集團匯率風險主要與營業活動(收入或費用所使用之貨幣與本集團功能性 貨幣不同時)及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有關。
本集團之應收外幣款項與應付外幣款項之部分幣別相同,此時,部位相當 部分會產生自然避險效果,針對部分外幣款項則使用遠期外匯合約以管理 匯率風險,基於前述自然避險及以遠期外匯合約之方式管理匯率風險不符 合避險會計之規定,因此未採用避險會計;另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係屬策 略投資,因此,本集團未對此進行避險。
本集團匯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主要外幣貨 幣性項目,其相關之外幣升值/貶值對本集團損益及權益之影響。本集團之 匯率風險主要受美元、日幣、人民幣匯率波動影響,敏感度分析資訊如 $F$ :
- (1) 當新臺幣對美元升值/貶值1%時,對本集團於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 度之損益將分別減少/增加2.259千元及1.824千元。
- (2) 當新臺幣對日幣升值/貶值1%時,對本集團於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 度之損益將分別減少/增加689千元及減少/增加719千元。
- (3) 當新臺幣對人民幣升值/貶值1%時,對本集團於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 年度之損益將分別減少/增加3,688千元及3,008千元。
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係因市場利率之變動而導致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或未來現金流量 波動之風險,本集團之利率風險主要係來自於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之浮動 利率投資、固定利率借款及浮動利率借款。
本集團以維持適當之固定及浮動利率之組合,並輔以利率交換合約以管理 利率風險,惟因不符合避險會計之規定,未適用避險會計。
有關利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主要針對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之利率暴險項 目, 包括浮動利率投資及浮動利率借款,並假設持有一個會計年度, 當利 率上升/下降十個基本點,對本集團於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之淨利 將分別減少/增加104千元及112千元。
權益價格風險
本集團持有上市櫃及未上市櫃之權益證券,其公允價值會因該等投資標的 未來價值之不確定性而受影響。本集團持有之未上市櫃權益證券屬於備供 出售類別。本集團藉由多角化投資並針對單一及整體之權益證券投資設定 限額,以管理權益證券之價格風險。權益證券之投資組合資訊需定期提供 予本集團之高階管理階層,董事會則須對所有之權益證券投資決策進行複 核及核准。
屬備供出售之上市櫃權益證券,當該等權益證券價格下跌1%,對於本集團 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度之損益或權益之影響分別約有56千元及19千 元;若權益證券價格上漲1%,將僅對權益造成影響,對於捐益將不產生任 何影響。。
其他權益工具或與權益工具連結之衍生工具之公允價值層級屬第三等級 者,敏感度分析資訊請詳附註十二.7。
- 信用風险管理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所載之義務,並導致財務損失之風 險。本集團之信用風險係因營業活動(主要為應收帳款及票據)及財務活動 (主要為銀行存款及各種金融工具)所致。
每一業務單位係依循本集團之顧客信用風險之政策、程序及控制以管理客 戶信用風險。所有客戶之信用風險評估係綜合考量該客戶之財務狀況、信 評機構之評等、以往之歷史交易經驗、目前經濟環境以及本集團內部評等 標準等因素。另本集團亦於適當時機使用某些信用增強工具(例如預收貨款 及保險等),以降低特定客戶之信用風險。
本集團截至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前十大客戶應收 款項占本集團應收款項總額之百分比甚低,無信用風險集中之情形。
本集團之財務部依照集團政策管理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 由於本集團之交易對象係由內部之控管程序決定,屬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 有投資等級之金融機構、公司組織及政府機關,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 重大之信用風險。
- 流動性風險管理
本集團藉由現金及約當現金、銀行借款等合約以維持財務彈性。下表係彙 總本集團金融負債之合約所載付款之到期情形,依據最早可能被要求還款 之日期並以其未折現現金流量編製,所列金額亦包括約定之利息。
非衍生金融工具
| 短於一年 | 二至三年 | 四至五年 | 五年以上 | 計 合 |
|
|---|---|---|---|---|---|
| 106.12.31 | |||||
| 短期借款 | \$114,057 | \$- | $S-$ | \$- | \$114,057 |
| 應付票據 | 19,215 | - | 19,215 | ||
| 應付款項 | 241,764 | $\blacksquare$ | 241,764 | ||
| 其他應付款 | 241,449 | 241,449 | |||
| 應付租賃款 | 1,843 | 1,843 |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短於一年 | 二至三年 | 四至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 計 |
|
|---|---|---|---|---|---|
| 105.12.31 | |||||
| 短期借款 | \$123,908 | \$- | \$- | \$- | \$123,908 |
| 應付票據 | 13,533 | $\blacksquare$ | 13,533 | ||
| 應付款項 | 184,985 | - | $\qquad \qquad \blacksquare$ | 184,985 | |
| 其他應付款 | 227,373 | - | $\mathbf{m}$ | 227,373 | |
| 應付租賃款 | 2,236 | 1,864 | $\overline{\phantom{a}}$ | 4,100 |
-
- 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 (1) 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及假設
公允價值係指於衡量日,市場參與者間在有秩序之交易中出售資產所能 收取或移轉負債所需支付之價格。本集團衡量或揭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公允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 A. 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款項、應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負債之帳面金額 為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主要係因此類工具之到期期間短。
- B. 於活絡市場交易且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 其公 允價值係參照市場報價決定(例如,上市櫃股票、受益憑證、債券及 期貨等)。
- C. 無活絡市場交易之權益工具(例如,上市櫃私募股票、無活絡市場之 公開發行公司股票及未公開發行公司股票)採市場法估計公允價值, 係以相同或可比公司權益工具之市場交易所產生之價格及其他攸關 資訊(例如缺乏流通性折價因素、類似公司股票本益比、類似公司股 票股價淨值比等輸入值)推估公允價值。
- (2)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本集團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其帳面價值為公平價值 之合理近似值。
(3) 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層級相關資訊
本集團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層級資訊請詳附註十二.7。
-
- 公允價值層級
- (1) 公允價值層級定義
以公允價值衡量或揭露之所有資產及負債,係按對整體公允價值衡量具 重要性之最低等級輸入值,歸類其所屬公允價值層級。各等級輸入值如 $F:$
- 第一等級;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 調整),所列金額亦包括約定之利息。
- 第二等級: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級 之報價者除外。
- 第三等級: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對以重複性基礎認列於財務報表之資產及負債,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 重評估其分類,以決定是否發生公允價值層級之各等級間之移轉。
(2) 公允價值衡量之層級資訊
本集團未有非重複性按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重複性資產及負債之公允 價值層級資訊列示如下:
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 計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 $S \frac{\$}{2}$ \$22,983 理財商品 \$22,98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股票 5,565 5,565 $\blacksquare$ $\blacksquare$ 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 計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 理財商品 $S S-$ \$4,607 \$4,607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股票 1,930 $-128,835$ 130,765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公允價值層級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於民國一〇六年及一〇五年度間,本集團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及 負債,並無公允價值層級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移轉。
重複性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變動明細
本集團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及負債屬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者, 期初至期末餘額之調節列示如下:
| 資產 | |||
|---|---|---|---|
| 備供出售金 | 透過損益按 | ||
| 融資產 | 公允價值衡量 | ||
| 股票 | 理財商品 | 合計 | |
| 106.1.1 | \$128,835 | \$4,590 | \$133,425 |
| 認列總利益(損失): | |||
| 認列於損益(列報於「其 | |||
| 他利益及損失」) | 46,872 | 46,872 |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列 | |||
| 報於「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未實現評價損益」) | (54, 735) | (54, 735) | |
| 本期取得 | 495,040 | 495,040 | |
| 本期處分 | (120, 972) | (476, 878) | (597, 850) |
| 匯率變動之影響數 | 193 | 193 | |
| 106.12.31 | $S-$ | \$22,945 | \$22,945 |
| 105.1.1 | \$130,470 | \$16,401 | \$146,871 |
| 認列總利益(損失): |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列 | |||
| 報於「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未實現評價損益」) | (1,635) | (1,635) | |
| 本期取得 | 4,810 | 4,810 | |
| 本期處分 | (15, 873) | (15, 873) | |
| 匯率變動之影響數 | (748) | (748) | |
| 105.12.31 | \$128,835 | \$4,590 | \$133,425 |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資訊
本集團公允價值層級第三等級之重複性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用於公允 價值衡量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如下表所列示:
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輸入值與公允價值
| 評價 | 重大不可 | 量化 | 輸入值與 | 關係之敏感度 | |
|---|---|---|---|---|---|
| 技術 | 觀察輸入值 | 資訊 | 公允價值關係 | 分析價值關係 | |
| 金融資產: | |||||
| 理財商品 | 市場法 | 理財商品定 | - | - | 因理財商品及為貨幣 |
| 價 | 交易,其價值與公允 | ||||
| 價值相當。 |
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輸入值與公允價值
| 評價 | 重大不可 | 量化 | 輸入值與 | 關係之敏感度 | |
|---|---|---|---|---|---|
| 技術 | 觀察輸入值 | 資訊 | 公允價值關係 | 分析價值關係 | |
| 金融資產: | |||||
| 備供出售股票 市場法 | 類似公司 | 11.34% | 類似公司股票 當類似公司股票本益 | ||
| 股票本益比 | 14.93% | 本益比越高, 比上升(下降)1%,對 | |||
| 公允價值估計 本集團損益將增加/減 | |||||
| 數越高 | 少1,288千元 | ||||
| 缺乏流通 | 10% | 缺乏流通性之 當缺乏流通性之百分 | |||
| 性折價 | 程度越高,公比上升(下降)5%,對 | ||||
| 允價值估計數 本集團權益將減少/增 | |||||
| 越低 | 加7,158千元 | ||||
| 理財商品 | 市場法 | 理財商品定 | 因理財商品及為貨幣 | ||
| 價 | 交易,其價值與公允 | ||||
| 價值相當。 |
第三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評價流程
本集團財務部門負責進行公允價值驗證,藉獨立來源資料使評價結果貼 近市場狀態、確認資料來源係獨立、可靠、與其他資源一致以及代表可 執行價格,並於每一報導日依據集團會計政策須作重衡量或重評估之資 產及負債之價值變動進行分析,以確保評價結果係屬合理。
(3) 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但須揭露公允價值之層級資訊
民國一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僅揭露公允價值之資產: 投資性不動產(詳附註六.10) $$-$ \$281,824 \$281,824 $S-$ 民國一〇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 合計 | ||
|---|---|---|---|
| 僅揭露公允價值之資產: | |||
| 投資性不動產(詳附註六.10) | \$- | $$-$ \$306,030 \$306,030 |
- 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
本集團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金額單位:千元
| 106.12.31 | |||
|---|---|---|---|
| 外幣 | 匯率 | 新台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金 |
\$7,986 | 29.71 | \$237,257 |
| 圓 $\mathsf{B}$ |
900,148 | 0.2622 | 236,019 |
| 人民幣 | 104,417 | 4.54 | 474,052 |
| 元 歐 |
842 | 35.37 | 29,791 |
| 韓 元 |
1,413,616 | 0.0277 | 39,157 |
| 幣 馬 |
1,115 | 7.34 | 8,187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金 |
\$382 | 29.71 | \$11,346 |
| 圓 日 |
658,518 | 0.2622 | 172,663 |
| 人民幣 | 23,186 | 4.54 | 105,263 |
| 韓 元 |
197,960 | 0.0277 | 5,483 |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105.12.31 | |||
|---|---|---|---|
| 外幣 | 匯率 | 新台幣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金 |
\$6,586 | 32.20 | \$212,061 |
| 圓 $\mathbf{B}$ |
978,454 | 0.2736 | 267,705 |
| 人民幣 | 87,148 | 4.59 | 399,953 |
| 元 歐 |
788 | 33.70 | 26,549 |
| 韓 元 |
1,588,278 | 0.0267 | 42,407 |
| 幣 馬 |
1,074 | 7.18 | 7,711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 金 |
\$922 | 32.20 | \$29,673 |
| 圓 日 |
722,816 | 0.2736 | 197,763 |
| 人民幣 | 21,609 | 4.59 | 99,186 |
| 韓 元 |
169,263 | 0.0267 | 4,519 |
由於本集團之集團個體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無法按各重大影響之外幣 幣別揭露貨幣性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兌換損益資訊。本集團民國一〇六 年及一〇五年度之外幣兌換(損)益分別為(6,725)千元及5,827千元。
上述資訊係以外幣帳面金額(已換算至功能性貨幣)為基礎揭露。
- 資本管理
本集團資本管理之最主要目標,係確認維持健全之信用評等及良好之資本 比率,以支持企業營運及股東權益之極大化。本集團依經濟情況以管理並 調整資本結構,可能藉由調整股利支付、返還資本或發行新股以達成維持 及調整資本結構之目的。
- 十三、 附註揭露事項
-
-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1) 資金貸與他人:詳附表一。
- (2) 為他人背書保證:詳附表二。
-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詳附表三。
- (4)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 以上:無。
-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詳附 表四。
-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9)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 (10) 其他: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 額:詳附表七。
-
-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a. 對非屬大陸地區之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具有重大影響、控制或合資控 制者,應揭露其名稱、所在地區、主要營業項目、原始投資金額、期末 持股情形、本期損益及認列之投資損益:詳附表五。
- b. 本公司對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具控制能力者,被投資公司之重大交易 事項相關資訊:
- (1) 資金貸與他人:無。
- (2)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詳附表三。
- (4)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
-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
-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 以上:詳附表四。
-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
- (9)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
- 大陸投資資訊
- a.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資金匯 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本期損益及認列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金 額、已匯回投資捐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詳附表六。
- b.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交易事 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明細如下(已於合併時沖銷):
- (1) 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已於合併沖銷。
(2) 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已於合併沖銷。
- (3) 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無。
- (4) 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其目的:無。
- (5) 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額:無。
- (6) 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 如勞務之提供 或收受等:無。
十四、 部門資訊
- 產業別財務資訊
本集團之營收主要來自生產及行銷電子儀器設備,本公司營運決策者係複 核公司整體營運結果,以制訂公司資源之決策及評估公司整體之績效,故 為單一營運部門,並採與附註四所述之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相同之基 磁编製。
2. 地區別資訊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100 + 12$ | 105千尽 | |
|---|---|---|
| 中國大陸 | \$778,228 | \$712,127 |
| 本 日 |
373,558 | 425,194 |
| 灣 台 |
342,939 | 297,038 |
| 洲 歐 |
278,219 | 273,922 |
| 其他國家 | 532,839 | 497,394 |
| 승 計 |
\$2,305,783 | \$2,205,675 |
$106#$ #
$1054 #$
收入以客戶所在區域為基礎歸類。
(金額除另予以註明者外,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非流動資產:
| 106.12.31 | 105.12.31 | ||
|---|---|---|---|
| 슴 | 灣 | \$608,291 | \$623,062 |
| 中國大陸 | 269,863 | 302,299 | |
| 美 | 國 | 40,777 | 45,397 |
| 韓 | 國 | 38,319 | 31,895 |
| 日 | 本 | 8,661 | 10,019 |
| 荷 | 蘭 | 1,978 | 2,072 |
| 馬來西亞 | 1,472 | 1,562 | |
| 合 | 計 | \$969,361 | \$1,016,306 |
此部分非流動資產包括不動產、產房及設備、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不包 括金融工具、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資產。
- 重要客户資訊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〇六年度及一〇五年度佔合併營業收入淨額10% 以上客户:無。
| 府 소 |
|---|
| 卟 帐 |
| 備 亽 |
| 栏 45 冭 |
| 轚 無 |
| 触 ᠰ |
| 触 對 |
| 颐 |
附表一:資金貸與他人
| 博基 | (註10) | ||||
|---|---|---|---|---|---|
| 單位:斯臺幣千元/歐元千元 | 資金貸與總 | 限額(註9) | \$882,927 | ||
| 封個別封象 | 資金貸與限 | 額(註9) | \$220,732 | ||
| 맹 | 這 真 |
||||
| 植保 | 名稱 | ||||
| 提列借抵 | 呆根金額 | ||||
| 有短期融通 | 案務往來 資金必要之 | ı | |||
| 金額(註5) 原因(註6) | |||||
| 資金貸與 | 性質(註4) | 紫粉往來 | |||
| $\frac{1}{\sqrt{2}}$ 冡 |
E υ |
||||
| 實際動支 | 全領 | لم | |||
| 期末馀箱 | $\frac{3}{25}$ | م، | |||
| 本期最高 | 徐额(註3) | \$2,439 (EUR 69) |
|||
| 是否為 | 開係人 | ≻ | |||
| 往來項目 | (22) | 具化感收款 | |||
| 實質 | 计集 | 国緯電子資業股份有 GOODWILL 限公司 $\frac{5}{10}$ |
|||
| 医吹! 机倒放式分人 | 作出资金之 | 小小 | |||
| 編號 | ー 花 |
$\circ$ |
註1:編號欄之填寫方式如下:
1.發行人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悵列之應收關係企業款項、應收關係人款項、股東往來、預付款、暫付款...等項目,如屬資金資與性質者均須填入此欄位。
註3:當年度資金貸與他人之最高餘額。
註4:資金貸與性質應填列屬業務住來者或屬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
注5: 資金貸與性貿屬業務往來者,應填列業務往來金額,業務往來金額係指貸出資金之公司與貸與對象最近一年度之業務往來金額。
註6: 資金貸與性質屬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應具體說明必要貸與資金之原因及貸與對象之資金用途,例如: 償還借款、購置設備、營業週轉...等。
註7:應填列公司依資金貨與他人作業程序,所訂定對個別對象資金貨與之限額及資金貨與總限額,並於備註欄說明資金貨與個別對象及總限額之計算方法。
註8:若公開發行公司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貨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14條第1項將資金貨與逐筆審會法議,雖尚未擔款,仍應將董事會法議金額列入公告餘額,以揭露其承擔風險;推嗣後資金償還,則應揭露其償還
後餘額,以反應風險之調整。若公開發行公司依據處理準則第14條第2項經董事會法議授權董事長於一定額度及一年 退,惟考量仍可能再次撥貸,故仍應以董事會通過之資金貸與額度作為公告申報之餘額。
註9: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保以貸出資金之公司淨值10%為限,資金貸與總限額保以貸出資金之公司淨值40%為限。
註10:因編制合併財務報表而沖銷。
| 嚩 |
|---|
| 氐 |
| 奈個 |
| 长 |
| ر |
| ᆚ |
| яĒ |
| ١l |
| 帐 |
| 評 |
| 医背書保證 | z | z | ||||||||
|---|---|---|---|---|---|---|---|---|---|---|
| 屬子公司對 屬對大陸地 | 神智句学 | 保證 | z | z | ||||||
| 單位:新臺幣千元1美金千元1日圆千元/欧元千元 | 屬母公司對 | 十公司背書 | 保證 | ≻ | ||||||
| 背書保證 | 最高限額 | $($ iti $3)$ | \$882,927 | 882,927 | ||||||
|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 | 以财產擔保之 佔最近期財務報表 | 净值之比率 | $\frac{3}{5}$ | 1 | ||||||
| 背書保證金額 | ||||||||||
| 實際動支 | 全額 | \$57,684 | (JPY220,000) (JPY220,000) | |||||||
| 期末背書 | 保护索链 | \$57,684 | 389 | (EUR II) | ||||||
| 本期最高背書 | 保證餘額 | \$57,684 | JPY220,000) | 389 | (EURII) | |||||
| 對單一企業費 | 書保證之限額 | (註4) | \$441,464 | 441,464 | ||||||
| 關係(註2) | ∾ | ς | ||||||||
| 被背書保證對象 | 公司名稱 | TECHNOLOGY | CORP. | EURO B.V | ||||||
| 附表二:為他人背書保證: |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 | 固緯電子實業(股)公司 TEXIO | 国緯電子實業(股)公司 (GOODWILL INSTRUMENT |
|||||||
| 编就 | (321) | $\bullet$ | 0 | |||||||
註1:編號 欄之填寫方式如下:
1.發行人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六種,標示種類即可:
1.有業務關係之公司。
2.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3.母公司與子公司持有普通股股權合併計算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被投資公司。
4.對公司直接或經由子公司間接持有普通脫脫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母公司。
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各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註3:累積對外背書保證責任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當期淨值百分之四十為限。財務報表如有認列或有損失,應註明已認列之金額。
註4:對單一企業之背書保證限額,除本公司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數超適百分之九十之子公司不得超過當期淨值百分之二十外,其餘不得超過當期淨值百分之十。
附表三: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單位:新臺幣千元
| 持有之 | 有價證券種類 | 與有價證券 | 期 | 末 | 備 註 |
|||
|---|---|---|---|---|---|---|---|---|
| 公 司 |
及名稱(註1) | 發行人之關係(註2) | 帳列科目 | 股 數 |
帳面金額(註3) | 持股比例 | 公允價值 | (註4) |
|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 | 益和(股)公司 | 無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119,850 | \$1,287 | 1% | -(註5) | |
| 股票- 富達立科技(股)公司 |
無 | 〞 | 297,500 | 902 | 19% | -(註5) | ||
| 股票- 固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無 | 〞 | 200,000 | 2,000 | 5% | -(註5) | ||
| 股票- 微思科技(股)公司 |
無 | 〞 | 630,000 | - | - | -(註5) | ||
| 股票- Ortega InfoSystems Inc. |
無 | 〞 | 250,000 | - \$4,189 |
- | -(註5) | ||
| 固緯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中國交通銀行理財金融商品- 蕴通财富生息365增強版集合理財計畫 |
無 | 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22,945 | 22,945 | |||
| TEXIO TECHNOLOGY CORP. |
股票- 日本電計 |
無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 8,916.811 | \$5,565 | - | 5,565 |
註1:本表所稱有價證券,係指屬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範圍內之股票、債券、受益憑證及上述項目所衍生之有價證券。
註2:有價證券發行人非屬關係人者,該欄免填。
註3: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公允價值評價調整後及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
非屬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請填原始取得成本或攤銷後成本扣除累計減損之帳面餘額。
註4:所列有價證券有因提供擔保、質押借款或其他依約定而受限制使用者,應於備註欄註明提供擔保或質借股數、擔保或質借金額及限制使用情形。
註5:無公開報價
單位:新台幣千元
附表四: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 交易情形 |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 同之情形及原因(註1)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
|---|---|---|---|---|---|---|---|---|---|---|---|---|
| 進(銷)貨之公司 | 交易對象名稱 | ł. 뜔 |
進(樹)貨 | 窺 (註) ≰ |
佔總進(銷) 货之比率 |
授信期間 | 會 ta⊦ |
授信期間 | 餮 (註4) 4 |
據、帳款之比率 佔總應收(付)票 |
(註2) 備註 |
|
| 固緯電子實業(股)公司 | INSTEK AMERICA CORP.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会 编 |
\$(129,094) | $(8)\%$ | 一般麻商 Ė |
لى | \$11,836 | 4% | |||
| INSTEK AMERICA CORP. | 固緯電子實業(股)公司 | 本公司之母公司 | ₩, 쐱 |
129,094 | 100% | 同一般顧商 | ٠ | (11, 836) | $(100)$ % | |||
| 固緯電子實業(股)公司 | TEXIO TECHNOLOGY CORP.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widehat{\mathbb{R}}$ 等 |
(197, 908) | $(12)\%$ | 一般麻商 画 |
I | 97,511 | 29% | |||
| TEXIO TECHNOLOGY CORP. | 固緯電子實業(股)公司 | 本公司之母公司 | Ąк 쑀 |
197,908 | 53% | 同一般威商 | t | (97,511) | (74)% | |||
| 固緯電子實業(股)公司 | TEXIO TECHNOLOGY CORP.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ŲK, 쀂 |
154,262 | 17% | 一般麻商 回 |
ı | (9,183) | $(4) \%$ | |||
| TEXIO TECHNOLOGY CORP. | 固緯電子實業(股)公司 | 本公司之母公司 | Ş. (春) |
(154,262) | $(30)\%$ | 同一般廢商 | ı | 9,183 | 5% | |||
| 固緯電子實業(脫)公司 | 固緯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孫公司 | 氟 遼 |
(301, 875) | $(18)\%$ | 一般麻南 œ |
ı | $\bullet$ | $\bullet$ | |||
| 固緯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固緯電子實業(股)公司 | 本公司之母公司 | Ąк 쑀 |
301,875 | 55% | 同一般廢商 | ł | ı | ||||
| 固緯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固緯電子實業(股)公司 | 本公司之母公司 | 氟 蔓 |
(241,240) | $(31)\%$ | 一般麻商 Ē |
п | 39,675 | 17% | |||
| 固緯電子實業(股)公司 | 固緯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孫公司 | ्षद 뽰 |
241,240 | 27% | 同一般廠商 | t | t | (39, 675) | $(18)\%$ | ||
| 固緯電子實業(脫)公司 | GOOD WILL INSTRUMENT EURO B.V. 本公司之子公司 | 貨 箋 |
(105, 497) | $(6)\%$ | 一般麻商 Ē |
32,633 | 10% | |||||
| GOOD WILL INSTRUMENT EURO B.V. 固緯電子實業(脫)公司 | 本公司之母公司 | ÷к 뼆 |
105,497 | 100% | 一般廠商 回 |
ı | ı | (32, 633) | $(100)$ % | |||
| 註1:關係人交易條件如與一般交易條件不同,應於單價及授信期間欄位敘明差異情形及原因 | $\bullet$ |
註2:若有預收(付)款項情形者,應於備註欄敘明原因、契約約定條款、金額及與一般交易型態之差異情形。
註3:實收資本額係指母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註4:已於合併財務報表中沖銷。
| 備註 | (3.3) | (11) | (13) | (33) | $(\mathbb{H}3)$ | $\left( \frac{11}{24} \right)$ | |||
|---|---|---|---|---|---|---|---|---|---|
| 單位:新臺幣千元/歐元千元/美金千元/日圆千元 | 本期認列 | (32(3)) | (51, 913) | 700 | 50,094 | 15,805 | 8,754 | 7,192 | |
| 被投資公司 | 木期損益(註(2) | (51, 913) | 700 | 50,094 | 15,805 | 8,754 | 7,192 | ||
| 帳面金額 | \$12,882 | 103,589 | 654,705 | 70,734 | 34,756 | 10,451 | |||
| 期末排有 | 卧式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
| 蒴 唿 |
1,000,000 | 750,000 | 8,820,000 | 52,750 | 90,000 | 500,000 | 48 御空兵 4 死人当年参议就知道,就跟人事御庙人御守接会国 | ||
| 斗表五: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 去年年底 | \$9,320 | 24,400 | 285,830 (USDS, 820) |
14,888 (USD455) |
34,200 | (EUR150) 5,980 |
||
| 原始投資金額 | 本期期末 | \$9,320 | 24,400 | (USD8,820) 285,830 |
14,888 (USD455) |
(JPY90,000) (JPY90,000) 34,200 |
(EUR500) 17,446 |
||
| 主要管案項目 | 馬來西亞地區 销售及维修業務 代理本公司 |
代理本公司北美洲地 區銷售及維修業務 |
轉投資大陸固緯電子 (蘇州)有限公司 |
韓國地 修業務 代理本公司 區銷售及维 |
本公司日本 維修業務 生產及代理 地區銷售及 |
欧洲地區 素病 销售及维修 代理本公司 |
|||
| 所在地區 | PRAI INDUSTRIAL ESTATE PERUSAHAAN BARU 3, PLOT 522, LORONG MALAYSIA |
1205 JOHN REED COURT CITY OF INDUSTRY, CA 91745, U.S.A. |
西薩摩亞 | 韓国 | $\frac{1}{\alpha}$ | ||||
| 被投资公司名称 | (2, 11) | INSTRUMENT (SEA) GOODWILL SDN, BHD, |
INSTEK AMERICA CORP. |
INSTEK (SAMOA) CO., LTD. |
KOREA CO., LTD INSTRUMENT GOODWILL |
TEXIO TECHNOLOGY CORPORATION |
GOODWILL INSTRUMENT 荷蘭 EURO B.V |
11:公開發行公司如設有國外控股公司且依當地法令提定公会併報表為主要財務報表表書,右關 | |
| 投资公司名称 | 固緯電子實業(股)公司 |
传俚狗路主谈理版公司之相崩其机 有闹國外被投貨公司貿訊之狗路 化甘铁坎亚州水医钴铁长柏 こうさん 註2:非屬註1所述情形者,依下列規定填寫:
....................................
(1)「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主要營業項目」、「原始投資金額」及「期末持股情形」等欄,應依本(公開發行)公司轉 投資情形及每一直接 或問接控制之被投資公司再轉投資情形依序填寫,並於備註欄註明各被投資公司與本(公開發行)公司之關係(知條屬子公司或孫公司)。
(2)「被投资公司本期损益」乙糊,應填寫各被投資公司之本期损益金額。
(3)「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乙欄,僅須填寫本(公開發行)公司認列直接轉投資之各子公司及採權益法評價之各被投資公司之損益金額,餘得免填。於填寫 「認列直接轉投資之各子公司本期損益金額」時,應確認各子公司本期損益金額業已包含其再轉投資依規定應認列之投資損益。
註3:因編制合併財務報表而沖銷。
$\overline{\phantom{0}}$
| 備註 | (33.4) | (324) | (324) | ||||||
|---|---|---|---|---|---|---|---|---|---|
| 單位:新臺幣千元/美金千元/日圓千元 | 截至本期止 已匯回投資 |
玫瑰 | لم | ||||||
| 期末投資 | 帳面價值 | \$178,460 | 654,705 | 25,326 | |||||
| 本期認列 投資損益 |
(註2) | \$16,419 $(1)$ .B |
50,094 (二) B |
$(1,641)$ $(-)$ .B |
|||||
|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之持股比例 |
100% | 100% | 80% | ||||||
| 被投資公司 | 本期損益 | \$16,419 | 50,094 | (2,051) | |||||
|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
積投資金額 | USD2,000) \$59,420 |
[USD8,820] 262.042 |
(JPY160,000) \$41,952 |
|||||
| 出以六 金須 |
青 回 | لمه | ı | ||||||
| 回投資 本期匯. |
出圈 | بہ | |||||||
| 台灣匯出票 本期期初自 |
積投資金額 | USD2,000) \$59,420 |
[USD8,820] 262.042 |
JPY160,000) 41,952 |
|||||
| 投資方式 (註1) 資本額 뇢 柳 |
$\widehat{\mathfrak{L}}$ | $\widehat{\mathbb{J}}$ | $\overline{1}$ | ||||||
| (USD2,000) \$59,420 |
(USD8, 820) 262,042 |
JPY200,000) 52,440 |
|||||||
| 主要答 | 茉項目 | 子依器 | 嚈 製造及買 |
||||||
| 附表六:大陸投資資訊 | 大陸被投資 | 公司名稱 | 固緯電子(上代理銷售 海)有限公司及生產電 |
固緯電子(蘇 生產電子 州)有限公司 儀器 |
亞立斯檢测 各項設備 (蘇州)有限 之設計、 公司 |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 \$1,324,391 | ||||||
|---|---|---|---|---|---|---|---|---|
| √ա t∲ 經濟部投 |
核准投資金額 | \$404,056 | USD13,600) | |||||
| 台灣匯出赴大陸 目に 本期期末累 |
地區投資金額 | \$363,414 | (USD10, 820) | (JPY160,000) | 註1:拇管方式區分為下列四緒,標示稀麵別即可 |
註1:投資方式區分為下列四種,標示種類別即可
(1)直接赴大陸地區從事投資。
(2)透過第三地區公司再投資大陸(請註明該第三地區之投資公司)。
(3)其他方式。
註2:本期認列投資損益欄中:
(一)若屬籌備中,尚無投資損益者。應予註明
(二)投資損益認列基礎分為下列三種,應予註明
A.經與中華民國會計師事務所有合作關係之國際性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B.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C其他
註3:本表相關數字應以新臺幣列示
註4:因編制合併財務報表而沖銷。
$\overline{u}$ 限公司及其子公 業股份有 骨干 $\bigoplus$ 固緯。
附表七: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 單位:新臺幣千元 | 佔合併總營收或 | 總寶產之比率(註3) | 13% | $\frac{8}{3}$ | $6\%$ | 5% 3% |
1% | $\frac{8}{2}$ | $\frac{8}{3}$ | 7% | 3% | ∑ | ৺ | ें | |||||||||
|---|---|---|---|---|---|---|---|---|---|---|---|---|---|---|---|---|---|---|---|---|---|---|---|
| 交易往來情形 | 交易條件 | 畎 一般顧商無重大差 ė, |
與一般殿商無重大差異 | Щ, 般廠商無重大差 Ť ė, |
般硫商無重大差異 $\mathbf{I}$ Ц |
빢 般廠商無重大差 । वें |
與一般廠商無重大差異 | 與一般廠商無重大差異 | 般廠商無重大差異 一 敏 |
般廠商無重大差異 」 绿 |
與一般廠商無重大差異 | 毗 與一般顧商無重大差 |
與一般廠商無重大差異 | 躺貨後約180天收款 | 銷貨後約60天收款 | 销货後约120天收款 | 銷貨後約60天收款 | 销货後约60天收款 | 銷貨後約60天收款 | 躺货後约60天收款 | |||
| 金額 | \$301,875 | 197,908 | 129,094 | 105,497 | 72,013 | 15,192 | 241,240 | 248,132 | 54,262 | 6,504 | 1,378 | 10,059 | 97,511 | 32,633 | 14,087 | 11,836 | 39,675 | 44,332 | 9,183 | ||||
| 科目 | 销货收入 | 硝貨收入 | 銷貨物入 | 雄貨収入 | 銷貨収入 | 销货收入 | 就貨收入 | 銷貨売く | 遊貨収入 | 销货收入 | 婚貨歩く | 用金收入 | 應收帳款 | 應收帳款 | 應收帳款 | 應收帳款 | 應收帳款 | 應收帳款 | 應收帳款 | ||||
| 與交易人之關係 | (32) | ||||||||||||||||||||||
| 交易往來對象 | 固緯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TEXIO TECHNOLOGY CORP. | INSTEK AMERICA CORP | GOODWILL INSTRUMENT EURO B.V. | GOODWILL INSTRUMENT KOREA CO.LTD | GOODWILL INSTRUMENT(SEA) SDN BHD. |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固緯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 厛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 |
固緯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固緯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固緯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 TEXIO TECHNOLOGY CORP. | GOODWILL INSTRUMENT EURO B V | GOODWILL INSTRUMENT KOREA CO.LTD | INSTEK AMERICA CORP. |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固緯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我和 T ti ti ti ti | |||
| 附表七: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 交易人名稱 | ١p 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 Ø |
ঢ়ো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 |
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overline{w}$ |
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ल |
TD, 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 ত্ৰ |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固緯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固緯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TEXIO TECHNOLOGY CORP. | FEXIO TECHNOLOGY CORP. | 固緯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 固緯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٦D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 |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缲 Ó |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固緯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困緯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 TEXIO TECHNOLOGY CORP. | ELTERT \$P\$\$P\$\$P\$\$P\$\$P\$\$P\$\$P\$\$P\$\$P\$\$P\$\$P\$\$P\$\$P\$ | ||
| 编就 | $\left(\ddot{\mathrm{t}}\right)$ | ||||||||||||||||||||||
註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
母公司填O。
-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
-
母公司對子公司。
-
子公司對母公司。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3: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註4:本表之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得由公司依重大性原則決定是否須列示。
$\overline{8}$
| 社團法人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書 北市財證字 #1071269 號 المعادم والأنواع (1) 蕭翠慧 會員姓名 (2) 張志銘 事務所名稱: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事 務 所 地 址: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9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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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務所電話: (02)2757-8888 事務所統一編號: 04111302 (1)北市會證字第一二〇二號 會員證書字號: 委託人統一編號: 04735004 (2)北市會證字第二五二五號 印鑑證明書用途:辦理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六年度(自民國一○六年一月一日至 一〇六 年 十二 月 三十一 日)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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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裝 訂 |
存會印鑑 簽名式 梦心 翟 $\overline{\phantom{1}}$ $\widehat{\phantom{m}}$ - $\overline{\phantom{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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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會印鑑 簽名式 $\begin{matrix} 1 & 1 \ 1 & 1 \end{matrix}$ ENANDUALITY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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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事長 cg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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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 ┿ 民 國 月 $\boxminus$ |
$\label{eq:2.1} \mathcal{L}(\mathcal{L}^{\text{max}}{\mathcal{L}}(\mathcal{L}^{\text{max}}{\mathcal{L}})) \leq \mathcal{L}(\mathcal{L}^{\text{max}}{\mathcal{L}}(\mathcal{L}^{\text{max}}{\mathc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