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GW AGM Information 2015

Jun 12, 2015

52071_rns_2015-06-12_373f3c39-e388-4790-bdb0-6573797524fe.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固緯電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104 年股東常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

開會時間: 104 年 6 月 10 日 ( 星期三 ) 上午九時整 開會地點: 新北市土城區中興路 7-1 號(本公司)

報 告 事 項

一、 103 年度營業報告書,報請 公鑒。 說明: 103 年度營業報告書,請參閱議事手冊。

二、 103 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報請 公鑒。 說明: 103 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書,請參閱議事手冊。

三、 103 年度背書保證情形報告,報請 公鑒。 說明: 103 年度背書保證明細表如下:

對 象 期末背書保證餘額 性 質
固緯電子(蘇州)有限
公司
美金30萬元 因應資金需求,提供無償保證予固緯電子(蘇
州)有限公司作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借款之
擔保。
TEXIO
TECHNOLOGY
CORPORATION
日幣1億6仟萬元 因應資金需求,提供無償保證予TEXIO
TECHNOLOGY CORPORATION作為日本
三井住友銀行借款之擔保。
GOODWILL
INSTRUMENT EURO
B.V
歐元1萬1仟元 因應資金需求,提供無償保證予GOODWILL
INSTRUMENT EURO B.V作為兆豐國際商
業銀行借款之擔保。

註: 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不得超過當期淨值百分之四十,其中對單一企業之背書保證 限額,除本公司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九十之子公司不得超過當期淨值百分之 二十外,其餘不得超過當期淨值百分之十。淨值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 務報表所載為準。

承 認 事 項

第一案

董事會 提

案由: 103 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提請 承認。

  • 說明: (1) 本公司 103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業經董事會編造完成,且經安 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蕭翠慧、張志銘會計師查核簽證完竣,連同營業報告書送 請監察人查核竣事。

  • (2) 營業報告書、會計師查核報告及上述財務報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 (3) 謹 提請承認。

決議:

第二案

董事會 提

案由: 103 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

  • 說明: (1) 本公司盈餘分配案,經 104 年 3 月 20 日董事會決議擬定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 幣 0.5 元,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配息基準日辦理發放。

  • (2) 103 年度盈餘分配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 (3) 謹 提請承認。

決議:

討 論 及 選 舉 事 項

第一案

董事會 提

案由: 本公司擬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敬請 公決。

  • 說明: (1) 本公司為調整資本結構,擬自民國 103 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股票股利新台 幣 65,781,090 元,發行新股 6,578,109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由股東按增 資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原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 50 股,配發不足一 股之畸零股自增資基準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 湊,逾期放棄併湊或併湊後仍未滿一股之畸零股,一律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 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 (2) 前項盈餘分配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訂定增資基 準日分派之,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並採無實 體發行。

  • (3) 嗣後如因股本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率因此變動而須修正 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 (4) 以上增資相關事宜,如因法令修訂或經主管機關審核必須變更時,擬授權董事會 全權處理之。

  • (5) 敬請 公決。

決議:

第二案

董事會 提

案由: 修訂「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案,敬請 公決。

  • 說明: (1) 配合法令規定,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管理辦法」部分條文。

  • (2) 「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管理辦法」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 (3) 敬請 公決。

決議:

第三案

董事會 提

案由: 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敬請 選舉。

  • 說明: (1) 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任期於 104 年 6 月 11 日屆滿,擬配合本次股東常會日期辦 理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

  • (2) 依本公司章程第十七條規定,應選董事五席 ( 含獨立董事 2 人,獨立董事採候選 人提名制 ) 及監察人三席,任期三年。新任董事及監察人於本次股東常會完成時 就任,任期自民國 104 年 6 月 10 日至 107 年 6 月 9 日。原任董事及監察人,任 期至本次股東常會完成時止。

  • (3) 獨立董事侯選人名單業經本公司 104 年 4 月 30 日董事會審查通過, 茲將 相關資料載 明如 下 :

獨立董事








吳文斌 台灣大學商學
研究所碩士
固緯電子實業
(股)公司副總經
富達立科技(股)
公司董事長暨
總經理
55,252
黃光海 美國杜蘭大學
碩士
德州儀器亞洲區
副總裁
科勁網通股份
有限公司總經
0
  • (4) 本次改選依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為之,請參閱議事手冊。

(5) 敬請 選舉。

選舉結果:

第四案

  • 董事會 提

案由: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限制案,敬請 公決。

  • 說明: (1) 依公司法第 209 條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 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 (2) 為借助本公司董事之專才與相關經驗,爰依法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新選任之董 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

  • (3) 敬請 公決。

決議:

臨 時 動 議

散 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