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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SHENG SECURITIES Inc. Management Reports 2021

Apr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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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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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本着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管理、关联交易、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营,切 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 2020 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 2020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所有会议的召开均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 1、2020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 了以下议案: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2、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 了以下议案:

(1)《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9 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 (6)《对 2019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 (7)《对 2019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

  • 3、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 以下议案:

    •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 4、2020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 了以下议案:

    •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 5、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 了以下议案:

1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二、 2020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参 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内部控制情况 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召 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 责情况进行了必要的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各 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均能勤勉尽职,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维护公司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 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 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且执行有效,较好地防范和控制了经营风险, 整体资金状况良好;公司定期报告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用途变更以及 管理和监督作了明确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除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国盛证券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提供 2 亿元担保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亦不存在以前年度发 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该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披露 程序。公司 2020 年度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良好执行,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和公 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六)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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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发生,亦不存在违规进行关联交易的情况。 (七)对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 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体系,并且在日常经营中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具备合理性、完整性及有效 性,符合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有效地控制并防范了经营风险。经审阅,监事会 认为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三、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 法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 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及时掌握公司 重大决策事项和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进一 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从而更好的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

以上是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今后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坚持公平、公正 的原则,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 范运作。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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