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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SHENG SECURITIES Inc.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May 1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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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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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债券代码: 112485 债券简称: 16 国盛金 债券代码: 114079 债券简称: 16 国盛控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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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6 】 2744 号文核准, 2016 年 12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2 日,广东国盛金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更名为“国盛金 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发行人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10 亿元公司债券(简称 “16 国盛金 ” ;债券代码: 112485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函【 2016 】 738 号无异议函, 2016 年 12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2 日,发行人非公开发行 20 亿元公司债券(简称 “16 国盛控 ” ; 债券代码: 114079 )。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恒泰长财证券 ” )作为 “16 国盛金 ” 和 “16 国盛控 ” 的受托管理人,代表上述债券全体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 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规定及上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 现就发行人所涉及与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 限公司,下称“雪松信托”)的诉讼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8 年 11 月,雪松信托就《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对发行人等三人提起侵权 之诉; 2019 年 2 月,发行人提起反诉,请求法院判令雪松信托按协议履行业绩 承诺差额补偿义务。 2019 年 12 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江西高院”) 裁定驳回雪松信托的起诉和发行人的反诉。

上述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发行人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刊登的《诉讼公告》、 2019 年 3 月 1 日刊登的《诉讼进展公告》、 2019 年 8 月 15 日刊登的《 2019 年 半年度报告》之 “ 第五节重要事项 ” 的 “ 八、诉讼事项 ” 、 2020 年 1 月 2 日刊登的 《诉讼进展公告》;以及恒泰长财证券于 2019 年 3 月 8 日、 2020 年 1 月 3 日 出具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发行人等三人已于 2020 年 1 月 6 日向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院”) 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上述裁定,指令江西高院继续审理本案本诉及反诉; 2020 年 1 月 8 日,发行人收到江西高院寄达的雪松信托《上诉状》,雪松信托请求最 高法院撤销上述裁定,指令江西高院审理上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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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0 年 4 月 28 日,发行人收到最高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 ( 2020 )最高法民终 358 号),最高法院决定受理发行人上诉。

三、诉讼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截至目前,鉴于《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所涉争议的有权管辖机构尚待最高 法院裁定,相关诉讼尚未进入实体审理阶段,目前暂无法预测最终的争议解决 机构、诉讼进程及最终结果,也暂无法评估相关诉讼给公司带来的影响。恒泰 长财证券将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恒泰长财证券作为“ 16 国盛金”、“ 16 国盛控”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 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 定以及上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受 托管理人将勤勉履行各项受托管理职责,持续密切关注上述相关事宜,督促发 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受托管理人在此提请全体债券持有人充分关注上述相关事宜,并提醒投资 者关注相关风险。

四、备查文件

  • 1 、发行人《民事上诉状》;

  • 2 、雪松信托《上诉状》;

  • 3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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