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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sen Securities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1
Aug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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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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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证券代码: 002736 编号: 2021-06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示:
-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
(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1 年 9 月 3 日(周五)下午 2:50
(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 — — 2021 年 9 月 3 日 9:15 9:25 , 9:30 11:30 和 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3 日 9:15 — 15:00 。
-
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8 月 27 日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楼会议室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在指定 媒体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 )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公司定于 2021 年 9 月 3 日以现场 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本 次会议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 、股东大会届次: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 、召集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
会议决议召开。
1
-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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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1 年 9 月 3 日(周五)下午 2:50
-
( 2 )网络投票时间: 2021 年 9 月 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3 日 — — — 9:15 9:25 , 9:30 11:30 和 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3 日 9:15 — 15:00 。
-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8 月 27 日
-
7 、出席对象:
-
(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
( 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 、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
2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
3 、关于选举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4 、关于选举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其中:
议案 1 属于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议案。 议案 1 生效是议案 3 生效的前提。
2
议案 3 和议案 4 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的议案。议案 3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 事,应选非独立董事 6 人,应选独立董事 3 人。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表决 分别进行。议案 4 为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应选监事 2 人。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全部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均需对中小投资者表 决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1 年 8 月 17 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szse.cn )和指定媒体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会议议案编码表
| 表一:本次会议议案编码表 | ||
|---|---|---|
| 议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3.00 | 关于选举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 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 |
应选人数(6) 人 |
| 3.01 | 张纳沙 | √ |
| 3.02 | 邓 舸 | √ |
| 3.03 | 姚 飞 | √ |
| 3.04 | 刘小腊 | √ |
| 3.05 | 李双友 | √ |
| 3.06 | 赵 军 | √ |
| 4.00 | 关于选举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 | 应选人数(3) |
3
| 议案——选举独立董事 | 人 | |
|---|---|---|
| 4.01 | 白 涛 | √ |
| 4.02 | 郑学定 | √ |
| 4.03 | 金 李 | √ |
| 5.00 | 关于选举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 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 人 |
| 5.01 | 李保军 | √ |
| 5.02 | 张财广 | √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 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
2 、登记时间: 2021 年 9 月 1 日 9:00-17:00 。
-
3 、登记地点: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 518001 ;传真: 0755-82133453
-
4 、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 票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自然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 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 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 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或文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 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
境外股东提交的登记材料为外文文本的,需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5 、会期预计半天;费用自理。
- 6 、会务常设联系人:赫凤杰、蔡妮芩
电话: 0755-82130030 / 82130188 传真: 0755-82133453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4
-
7 、参会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会议
-
登记材料原件,交与会务人员。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 件 1 。
六、备查文件
-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特此公告。
附件:
-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
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5
附件 1 :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 、投票代码: 362736 。
-
2 、投票简称:“国信投票”。
-
3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本次会议各累积投票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 1 )议案 3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2 )议案 4 :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 3 )议案 5 :选举股东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1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 — 1 、投票时间: 2021 年 9 月 3 日 9:15 9:25 , 9:30 11:30 和 13:00 15:00 。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 2021 年 9 月 3 日 9:15-15:00 。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 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2
附件 2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 股东单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 / 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兹授权上述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召开的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委托 权限为:
出席本次会议,依照下列指示对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记录 等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之日止。
| 议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办法的 议案 |
√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 3.00 | 关于选举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董事的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 |
应选人数(6)人 |
1
| 3.01 | 张纳沙 | √ | |
|---|---|---|---|
| 3.02 | 邓 舸 | √ | |
| 3.03 | 姚 飞 | √ | |
| 3.04 | 刘小腊 | √ | |
| 3.05 | 李双友 | √ | |
| 3.06 | 赵 军 | √ | |
| 4.00 | 关于选举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董事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 |
应选人数(3)人 | |
| 4.01 | 白 涛 | √ | |
| 4.02 | 郑学定 | √ | |
| 4.03 | 金 李 | √ | |
| 5.00 | 关于选举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 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 5.01 | 李保军 | √ | |
| 5.02 | 张财广 | √ |
委托人签名 /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二〇二一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
1 、委托人作出投票指示,应在非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同意”、“反对”、“弃
-
权”选项中选择一个打“√”,在累积投票议案对应位置填写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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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或作出的指示无效的,视为全权委托,代理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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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情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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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应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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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法人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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