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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sen Securities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6

Apr 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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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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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证券代码: 002736 编号: 2016-02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示:

  •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 (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6 年 4 月 12 日(周二)下午 2:50

  • ( 2 )网络投票时间: 2016 年 4 月 11 日 -2016 年 4 月 12 日

  • 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4 月 6 日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楼会议室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6 年 3 月 26 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szse.cn )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 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 、股东大会届次: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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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6 年 4 月 12 日(周二)下午 2:50

( 2 )网络投票时间: 2016 年 4 月 11-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2 日 9:30-11:30 ,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1 日 15:00 至 2016 年 4 月 12 日 15:00 。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出席对象:

(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4 月 6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7 、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 楼会议室。

8 、单独计票提示: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2014 年修订)》的要求, 本次会议所提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6 年 3 月 26 日 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 )和指定媒体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 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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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登记时间: 2016 年 4 月 7 日 9:00-17:00 。

  • 3 、登记地点: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 518001 ;传真: 0755-82133453

4 、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 票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自然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 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 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 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或文件。

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 、会期预计半天;费用自理。

2 、会务常设联系人:林旭、谷清

电话: 0755-82133146 传真: 0755-82133453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3 、参会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会议 登记材料原件,交与会务人员。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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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 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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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附件 1 :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 、投票代码: 362736 。

  • 2 、投票简称:“国信投票”。

  • 3 、投票时间: 2016 年 4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

  • 4 、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 ( 1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 ( 2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 5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 ( 1 )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 ( 2 )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 ( 3 )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

  • 写选举票数。

  • 6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 序:

( 1 )在投票当日,“国信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 2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 3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 元代表总议案, 1.00 元代表议案 1 , 2.00 元代表议案 2 ,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 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 应的议案号为 100 ,申报价格为 100.00 元。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 (即互斥议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不得设置总议案, 并对议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 2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 2.00 元代表对议 案 2 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 2.01 元代表议案 2 中子议案①, 2.02 元代表议案 2 中 子议案②,依此类推。如议案 2 为选举独立董事,则 2.01 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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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如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 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 3 为选举独立董事,则 3.01 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 3.02 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如议案 4 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 4.01 元代表第一位候 选人, 4.02 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
议案1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1.00

( 4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 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 股代表同意, 2 股代表反对, 3 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 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 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 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2表决意见对 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 5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 6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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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1 日下午 3:00 ,结束时间

为 2016 年 4 月 12 日下午 3:00 。

  •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 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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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 股东单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 / 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兹授权上述代理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委 托权限为:

出席本次会议,依照下列指示对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记录 等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之日止。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弃权 反对
议案1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 /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二〇一六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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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 1 、委托人作出投票指示,应在各议案对应的“同意”、“反对”、“弃权”选

  • 项中选择一个打“√”;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应在对应的空格内填写票数。 2 、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或作出的指示无效的,视为全权委托,代理人可

  • 酌情行使表决权。

  • 3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应加

  • 盖法人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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