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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sen Securities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Dec 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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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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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证券代码: 002736 编号: 2017-07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
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相关信息
公司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osen Securities Co.,Ltd
法定代表人:何如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股票代码: 002736 注册资本:人民币 8,200,000,000 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 8,200,000,000 元 设立日期: 1994 年 6 月 30 日 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2784445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邮政编码: 518001
所属行业: J- 金融业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453 互联网网址: http://www.guosen.com.cn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胡华勇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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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 代销;金融产品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股票 期权做市。
(二)债券转让条件确认情况
2017 年 8 月 7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函 [2017]393 号《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 件的无异议函》确认,发行人申请发行的面值不超过 300 亿元人民币的“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发行人 应当自该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正式向深交所提交转让申请文件,逾期 未提交的,该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 债券”)分期发行。第一期发行规模为 30 亿元,已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发行完 毕。第二期发行规模为 49 亿元,已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发行完毕。“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为第三期发行,本期实际发行规模为 24 亿元,已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发行完 毕。其中品种一(简称“ 17 国信 06 ”)发行 15 亿元,期限为 181 天。品种二(简 称“ 17 国信 07 ”)发行 9 亿元,期限为 2 年。承销机构已于发行完成后 5 个交 易日内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相关情况
1 、债券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 期)(品种一)
2 、债券简称: 17 国信 06
- 3 、债券代码: 114267
4 、发行总额: 15 亿元
- 5 、发行方式:采取非公开方式分期发行
6 、发行对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 账户,并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 发行对象不超过 200 名。
(四)本期债券产品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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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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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存续期限: 181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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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票面利率: 5.05%
4 、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 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 有关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5 、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 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 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 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 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6 、发行首日: 2017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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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起息日: 2017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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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计息期限:自 2017 年 11 月 23 日至 2018 年 5 月 22 日
9 、付息日: 2018 年 5 月 23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 息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0 、到期日: 2018 年 5 月 23 日
11 、兑付日: 2018 年 5 月 23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兑付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 、担保方式:无担保
13 、募集资金账户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监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市分行
14 、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账号: 41000500040063066
15 、转让服务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6 、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五)债券资信评级机构与信用等级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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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 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六)承销商和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行销售。
(七)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偿债保障措施
本期债券无信用增进安排。
1 、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 管理和募集资金运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使用,及时、足额准备资金用于每年 的利息支付和到期的本金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2 、偿债安排
( 1 )偿债资金来源
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国信证券日常营运资金稳健经营所产生的现 金流量,并以国信证券的日常营运资金为保障。国信证券将为偿付本期债券的本 金和利息设立专项账户,通过对该账户的专项管理,提前准备债券利息和本金, 以保证还本付息。
此外,公司经营稳健,信用记录良好,各项主要风险监管指标均满足相关 要求,外部融资渠道通畅。公司将根据本期债券本息未来到期支付安排制定年 度资金运用计划,合理调度分配资金,保证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
( 2 )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公司偿债应急保障的主要方案为高流动性资产变现。公司长期保持稳健的财 务政策,资产结构相对合理,资产流动性较高,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 补充偿债资金。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扣除客户资金存款)、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高流动性资产分别为 130.36 亿元、 276.61 亿元和 211.06 亿元,合计 618.03 亿元。若出现发行人现金 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时,发行人的流动资产可迅速变现,为本期债券 本息及时偿付提供一定的保障。
公司资产具有良好的流动性。若出现公司现金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期债券本 息时,可以通过处置部分流动性良好的资产等方法来获得必要的偿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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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偿债保障措施
为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建立了一系列偿债保障措施,形成一套本 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的保障措施。
( 1 )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针对本期债券公司将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协调债券的偿付工作,确保本息如期 偿付,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利息和本金偿付日之前,公司指定专人负 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 2 )设立专项偿债账户
发行人将设立专项偿债账户,确保按期偿付到期本金和利息。该账户的资金 来源为自有资金。通过对该账户的专项管理,提前准备相关利息和本金,以保证 及时还本付息。
发行人承诺,偿债付息日 5 个交易日前将应付利息全额存入偿债保障金专 户;在到期日 10 个交易日前,将应偿付的本息的 20% 存入专户;在到期日 2 个 交易日前,将本息全额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
( 3 )不断提高盈利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公司财务政策稳健,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流动资产变现能力较强,稳定的经 营收入和盈利积累是公司按期偿本付息的有力保障。公司将积极推进转型发展、 跨境发展和创新发展,持续增强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的发展,不断提升主营业务 的盈利能力,并持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 4 )良好的资信水平为发行人债务的偿还提供了有利保障。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拥有良好的资信状况和必要的融资渠道。 公司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及同业拆借市场的参与者,发行人可以利用国家允许的 多种融资渠道融入资金。
发行人与各主要商业银行保持着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为发行人通过同业拆 借市场及时融入资金提供了有力保障。如果由于意外情况公司不能及时从预期的 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公司可以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通过其他方式筹措 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
( 5 )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按照《债券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广发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 托管理人,并与国信证券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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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 6 )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债券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 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 排。
( 7 )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照交易场所及监管 机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投 资者和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八)募集资金用途和用途变更程序
发行人本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计 24 亿元,所募集资金用于补 充公司营运资金。公司将根据到期债务还本付息的期限结构、收益要求等安排投 入到相匹配的业务领域。公司将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以取得良好的效益。
发行人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在发行人统一安排下,将根据发行完成后的债务结构进一步加强流动性管理、资 产负债管理和资金运用管理,严格匹配资金使用期限,确保现金流的合理规划和 严格执行,在有效运用募集资金的同时,严格保障本期债券的按期还本付息。
发行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非经法定程序,不 得用作其他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或偿还房地产 相关债务。
(九)登记注册安排
发行人将尽快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本期债券 登记申请。
(十)提供转让服务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办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 台挂牌转让事宜。转让服务相关规定请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二、发行结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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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期间
本期债券发行期间为 3 个交易日,即 2017 年 11 月 21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3 日。
(二)实际募集资金规模
本期债券实际募集资金规模为人民币 24 亿元,其中品种一为 15 亿元。
(三)认购私募债券投资者的合规性情况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投资者共 4 家,均为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 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发行对象未超过 200 人, 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要求。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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