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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mai Technologies, Inc — Delisting Announcement 2018
Jul 1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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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isting Announc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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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4 债券代码:112035 债券简称:11 国脉债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兑付公告暨摘牌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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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券兑付登记日:2018 年7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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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券到期日:2018 年7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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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券摘牌日:2018 年7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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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兑付兑息日: 2018 年7 月26 日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2011 年7 月26 日发行的2011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1 国脉债”或“本债券”)至2018 年 7 月26 日将期满。根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2011 年公司债 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本债券将进行兑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券情况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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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券名称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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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券期限 :7 年期,第5 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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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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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券代码: 11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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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债券面值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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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行总额: 4 亿元人民币,2016 年11 国脉债的回售金额为4,09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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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剩余金额为395,910,000.00 元。
- 6、债券利率: 票面年利率为6.8%。本债券在存续期前5 年的票面年利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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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在债券存续期前5 年固定不变;在本债券存续期的第5 年末,公司未行使 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
票面利率6.8%不变。
7、还本付息方式: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 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8、起息日: 2011 年7 月26 日。
9、付息日: 2012 年至2018 年每年的7 月26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工作日)。
10、信用等级: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 等级为AA,本债券信用等级为AA。
11、上市时间和地点: 本债券于2011 年8 月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
二、本债券兑付方案
根据《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相关条款 规定及《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11 国脉债” 的票面利率为6.8%,本次每手“11 国脉债”(面值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 币68 元(含税),兑付本金为人民币1,000 元,本息合计人民币 1,068.00 元。 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00 元派发本息为 1,054.4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00 元派发本息 为 1,061.20 元。
三、本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兑付兑息日及摘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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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兑付债权登记日: 2018 年7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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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兑付兑息日: 2018 年7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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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摘牌日: 2018 年7 月24 日
四、兑付对象
本次兑付对象为截止2018 年7 月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1 国脉债”持有人。
五、兑付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
在本次兑付日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债券兑付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 结算系统将本债券兑付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 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债券 兑付本金及利息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工作由 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 年第37 号)等规定,本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债券 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摘牌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 年修订)》,本债券将于 到期前2 个交易日摘牌,即于2018 年7 月24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终止交易。
八、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文斌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江滨东大道116 号 电话:0591-87307399 传真:0591-87307336 邮政编码:350015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剑敏、赵亮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 号618 室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566 邮政编码:510700 (三)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 楼 联系人:赖兴文 电话:0755-21899321 传真:0755-25988122 邮政编码:518031
九、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兑付时间安排的相关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