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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mai Technologies,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Apr 2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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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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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4—018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 17,7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余资金及其资金孳生利息存放于募集资金专储 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 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46 号文,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200 万股,每股人民币 15.50 元,募集资金总额 人民币 49,6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9,609,456.38 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476,390,543.62 元。上述资金于 2010 年 12 月 31 日到位,业经福建华 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0)验字 E-02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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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3 年12 月31 日,公司已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626.64 万元,其 中:本报告期以募集资金投入募集项目6,089.89 万元。
截至2013 年12 月31 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33,012.41 万元,募集 资金实际余额为3,012.41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余额为:3,012.41 万 元,购买理财产品30,000 万元,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余额的差异为2,745.28 万元,该差异为银行利息扣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用 后的净额。募集资金存放于下列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 开户 主体 |
期末余额 (人民币元) |
||
|---|---|---|---|
|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名称 | 账号 | ||
| 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 | 591900032110705 | 57,576,946.06 |
三、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2013 年5 月13 日,公司2012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的议案》,因变更出现节余募集资金17,707.78 万元。目前,上述节余募集 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储账户中或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变更事项公告参见同时刊载于 2013 年 4 月 20 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35,375.25 万元,已投入19,112.14 万元,募投项 目尚需投入16,263.11 万元,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为18,057.69 万元,可满足完成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本次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作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条件。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 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对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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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财务资助除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同意《关于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已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全 体股东利益。
同意《关于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公司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核查意见认为:公司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 公司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 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促进公司发展。保荐机构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无异议。
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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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