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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anda Co., 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5
Apr 2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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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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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 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 各项工作,保证公司的持续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 如下:
一、 2024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0,745.86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7.58%;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19.14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57.45%;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94,144.3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0.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1,887.30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0.69%。
二、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履职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作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勤勉、尽责地履行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重大事项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忠 实地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在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 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考核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等方面,积极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 报告期内, | 公司董事会共 | 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 |
|---|---|---|---|
|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 1 | 2024 年2 月5日 |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 |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 2、《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 2 | 2024 年4 月19日 |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5、《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案的议案》 |
|||
|---|---|---|---|
|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 7、《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
|||
| 8、《关于作废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9、《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10、《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 11、 《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
| 12、《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 |||
| 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15、《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1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7、《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18、《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19、《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
|||
| 20、《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21、《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2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
| 23、《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 3 | 2024 年4 月24日 |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 |
1、《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4 | 2024 年8 月22日 |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 |
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 5 | 2024 年8 月26日 |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 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3、 《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
|||
| 4、 《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
|||
| 5、《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6、《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 6 | 2024年10 月23日 |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 |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 议 | |||
|---|---|---|---|
| 7 | 2024年12 月20日 |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 议 |
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关联人提供担 保和反担保的议案》 |
|||
| 3、《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三)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认 真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确保各项议案得到充分执行,以保障各位 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如下:
|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
| 1 | 2024 年1 月15日 |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 |
1、《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
| 2 | 2024 年2 月22日 |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 |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 3 | 2024 年5 月15日 |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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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8、《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0、《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11、 《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
|||
| 12、《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13、《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4 | 2024 年9 月13日 |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 |
1、《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2、《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
(四)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及公 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设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就专业 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重要意 见。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报告期 内,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关联交易等事项作出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按照《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特定事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 审议。整个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未提出过异议。为公司的经营管 理提出了有价值的指导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对公司治理的监督作用,切实维 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 2025 年董事会的主要工作
(一)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 科学决策重大事项,高效执行每项股东大会决议。
(二)切实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对外披露相关信 息,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及公司透明度,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三)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 况,健全公司规章制度,持续优化治理结构,协同管理层、财务、经营等相关部 门,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四)依法维护投资者的权益,特别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持续完善 投资者沟通渠道和方式,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
(五)全体董事将加强学习《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证监局及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培训,加强 对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及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规定的认识与理解,提升履职能力, 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及可持续发展。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