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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anda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Aug 2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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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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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就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7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源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增发方式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293.02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1.27 元,共计募集资金 总额为 9,162.66 万元,坐扣承销费及保荐费用 552.83 万元(总额 600 万元,其 中 47.17 万元为公司提前支付,本次支付 552.83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8,609.83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账户。扣除公司提前支付的承销费及保荐费用 47.17 万元和律师费、审计 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96.8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8,465.7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3-2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8,465.77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97.47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77.72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0.00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84.11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97.47 |
| 项 目 |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361.83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8,630.13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F1+F2 | 8,774.19 | |
| 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F1 | 174.19 | |
| 结构性存款 | F2 | 8,600.00 | |
| 差异 | G=E-F | 144.06[注] |
[注]实际结余募集资金较应结余募集资金多 144.06 万元系应结余募集资金已扣除公司 先期使用普通银行账户对外支付发行费 144.06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公司已与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保荐协议,由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 责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根据《管理制度》,公司、 全资子公司国安达安全技术(华安)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 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06 月 30 日,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1 个结构性存款账户,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
|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 15950090888888 | 1,556,377.44 | 活期存款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
|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 15708030999999 | 185,508.56 | 活期存款 |
|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 15950090888888 | 86,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合 计 |
87,741,886.00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1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 年 1-6 月
编制单位: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编制单位: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8,465.77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本报告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7.47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锂电池储能柜火 灾防控和惰化抑 爆系统扩产项目 |
否 | 11,534.80 | 8,465.77 | 0.00 | 197.47 | 2.33 | 2025.8.2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合 计 |
- | 11,534.80 | 8,465.77 | 0.00 | 197.47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扩产项目”延期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到外部宏观环境、市场环境变 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以及公司前期“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生产项目”效益未达预期的影响, 公司放缓了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扩产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外部宏观环境波动、市场竞争加剧等多重因素影响,近年来储能系统集采中标价格呈现持 续下行趋势。公司在原有的生产线上通过技术改进、优化工艺流程、临时调剂等手段,进一步提升了生产效能, 根据目前的行业形势及市场需求情况,公司现有产能基本可以满足当前的市场需求。 本着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项目投资收益的原则,公司董 事会经审慎研究,拟终止实施“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扩产项目”。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扩产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 在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 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8月22日。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实现收益84.11万元,期末结存的银行结构性存款8,600万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公司拟终止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扩产项目,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