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Guoanda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Mar 21, 2025

55869_rns_2025-03-21_8bba9648-2dd2-4d2f-83cc-0ae3807b6c68.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5-014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 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综合授信及担保的情况概述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 月 6 日 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和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 36 个月,公司及子 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互相提供担保,互相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并由公司控股股东洪伟艺先生为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为保 障本次融资业务的顺利实施,厦门市集美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美 区担保公司”)为本次申请的部分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控股股东洪 伟艺先生无偿为集美区担保公司所提供的担保部分提供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和 2025 年 1 月 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关联 人提供担保和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二、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进展情况

1、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为 12,000 万元,全资子公司中汽客汽车零部件(厦门)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汽客”)为上述授信事项与兴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2、中汽客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 10,000 万元,公司为上述授信事

项与兴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三、合同主要内容

  • (一)公司与兴业银行签署的《额度授信合同》的主要内容

  • 1、授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2、授信申请人: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 3、授信额度:12,000 万元人民币

  • 4、授信期间:2025.1.7-2027.1.6

  • (二)中汽客与兴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 1、授信银行(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2、保证人:中汽客汽车零部件(厦门)有限公司

  • 3、授信申请人(债务人):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 4、保证最高限额:9,000 万元人民币

  • 5、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 6、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

  • 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

  • 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 7、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
  • 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三)中汽客与兴业银行签署的《额度授信合同》的主要内容

    • 1、授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2、授信申请人:中汽客汽车零部件(厦门)有限公司

    • 3、授信额度:10,000 万元人民币

    • 4、授信期间:2025.1.7-2027.1.6

    • (四)公司与兴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 1、授信银行(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2、保证人: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 3、授信申请人(债务人):中汽客汽车零部件(厦门)有限公司

    • 4、保证最高限额:4,500 万元人民币

    • 5、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6、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 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 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7、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 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 15,750 万元,占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7.18%;其中公司基于子公司授信事项提 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500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00%;子公司基于公司授信事项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250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18%。本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 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 1、《额度授信合同》;

  •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