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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anda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Jun 2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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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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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2-056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的实施情况,公司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 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预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购建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72 号)注册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99.5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15.38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2,083,1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人民币 49,923,237.3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2,159,862.61 元。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13-3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 了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上述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1 变压器固定自动灭火系统生产项目 18,797.87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874.46
3 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生产项目 3,499.38
4 补充流动资金 11,168.00
合计 41,339.71

注: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终止了“超细干粉自动灭 火装置生产项目”和“乘客舱固定灭火系统生产项目”两个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将 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生产项目”和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万元)
累计投资金额
(万元)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序号 项目名称
2,358.84
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
置生产项目
1 7,043.66 项目已终止
694.29
乘客舱固定灭火系统
生产项目
2 2,500.00 项目已终止
8,923.51
变压器固定自动灭火
系统生产项目
3 18,797.87 2022年3月31日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874.46 1,928.18 2022年6月30日
-
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
控和惰化抑爆系统生
产项目
5 3,499.38 2022年8月31日
11,164.60
6 补充流动资金 11,168.00 --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 7,874.46 万元,含土建工程投资 3,369.60 万元,设备资金 2,484.86 万元,耗材费用 800.00 万元,人员薪资 1,220.00 万元。原预计项目建设期 18 个月,即预计项目的土建工程及设备购建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31 日。由于受项目建设前期办理相关手续等花 费较多时间,加上 2020 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导致项目实施进度较 原预期有所延迟。因此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议案》,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土建工程及设备购建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反复影响及近期长时间连续降雨的影响, 项目建设的整体进度放缓,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公司根据募投项 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土建工程及设备 购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继续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上述土建工程及设备购建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是公司综合考虑各项 因素、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所作的估计,如实际建设时间有所变化, 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并予以公告。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 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募投项目延期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 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 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环境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 行延期。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 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综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经出席董事签字确认的《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决议》;

(二)经出席监事签字确认的《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