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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anda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2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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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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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子冬)

本人作为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 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子冬,195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 任国家发改委新能源汽车建设项目立项现场审查专家组成员、国家工信部新能源 汽车生产准入审查组专家、国家退役电池回收利用行业标准化工作组专家、中国 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资深顾问、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 苏科瑞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保定凌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瑞 德丰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2022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 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兼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 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1、董事会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6 次会议,委托其 他独立董事出席 1 次会议。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认真审议,积极 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经认真审议后均投赞 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2、股东大会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 2 次会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 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薪酬体系架构,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 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1 次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对审议事项投票意见均为同意。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分别就公 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内部控制、董监高提名等事项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 审阅,提出了专业方面的建议,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专门委员 会的职责。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5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对审议事 项投票意见均为同意。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利用自身专业,对公司中长期发展 规划、产品技术研究方向及其他重大事项提出合理建议,进一步提高公司战略决 策的专业性和科学性。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1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本 人对审议事项投票意见为同意。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召 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 1 次,对《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和反担保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切实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重要保障。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控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 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控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 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听取工作汇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

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 法规及其他相关文件,加深对有关公司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规定的认 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更好地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 建议,维护好公司及广大公众投资者的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本人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公司披露的有关公告,勤勉 认真履职,通过查阅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密切关注公司 经营管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全面介绍公司的情况,并根 据本人的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对本人的问题积极予以解答,就本人关注的问题予 以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七)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未发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行使独立 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和反担保的议案》,本 人在董事会审议中投出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关联担保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 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 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 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证券业务资格,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执业准则和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发表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较强的独立性。聘任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 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且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审核被提名高 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勤勉履行职责。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 案》,本人在董事会审议中投出赞成票。

(五)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2023 年度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考核期,经查阅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约定,并结合年审会计机构出 具的审计报告,2023 年度未完成相应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应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亦在董事会审议中投出赞成票。

除上述事项外,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4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 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

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2025 年,本人将 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子冬 2025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