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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anda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May 26, 2022

55869_rns_2022-05-26_1394423c-3327-4739-b851-b6d4cb84dc8b.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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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国 安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司 2022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经认真审查候选人的教育背 景、职称、工作经历、社会兼职等详细信息,本次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能够 胜任公司相应职务。本次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被提名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洪伟艺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许燕青先生担任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洪清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聘任常世伟 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正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朱贵阳先生担任 公司财务总监。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涂连东:

王子冬:

戴李宗:

2022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