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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anda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pr 2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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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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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在 2021 年度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 予的董事会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 工作,保证公司的持续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1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5,358.95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8.05%;实 现利润总额 3,483.93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50.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2,644.43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57.43%;公司资产总额为 92,558.95 万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0.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1,179.52 万元,较 上年同期减少 2.77%。
二、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履职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作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勤勉、尽责地履行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重大事项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忠 实地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在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 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考核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等方面,积极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
| 1 | 2021 年3 月20日 |
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 |
1、《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关于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 4、《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6、《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
| 7、《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
|||
| 8、《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9、《关于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10、《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 |||
| 1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
| 12、《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 2 | 2021 年4 月14日 |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 |
1、《关于子公司拟与华安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合同书的 议案》 |
| 2、《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 |||
| 3、《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 3 | 2021 年4 月26日 |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 |
1、《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4 | 2021 年8 月25日 |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2、《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3、《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
| 4、《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
| 5、《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 5 | 2021年10 月26日 |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议案》 | |||
| 4、《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并由控股股东无偿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5、《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7、《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8、《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9、《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1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11、《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2、《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3、《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5、《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6、《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17、《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8、《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9、《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 |||
| 20、《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的议案》 |
|||
| 21、《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22、《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 案》 |
|||
| 23、《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 6 | 2021年11 月19日 |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 |
1、《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3、《关于提请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4、《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 7 | 2021年12 月7日 |
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 |
1、《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 |
|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三)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认 真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确保各项议案得到充分执行,以保障各位 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如下:
|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
| 1 | 2021 年4 月12日 |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 |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关于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 4、《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6、《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2 | 2021 年5 月6日 |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 |
1、《关于子公司拟与华安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合同 书的议案》 |
| 3 | 2021 年9 月14日 |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 |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 4 | 2021年11 月11日 |
2021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 |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
|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 议案》 |
|||
| 3、《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并由控股股东无偿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
|||
|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6、《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7、《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9、《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1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1、《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3、《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5 | 2021年12 月6日 |
2021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 |
1、《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3、《关于提请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办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
(四)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及公 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设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就专业 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重要意 见。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报告期 内,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担保等事项作出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 以谨慎的态度发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或意见,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未提 出过异议。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有价值的指导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对公 司治理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 2022 年董事会的主要工作
(一)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 科学决策重大事项,高效执行每项股东大会决议。
(二)切实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同时加强内 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切实 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
(四)依法维护投资者的权益,特别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持续完善 投资者沟通渠道和方式,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