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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anda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May 13,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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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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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 保荐人名称: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国安达 | 被保荐公司简称:国安达 | 被保荐公司简称:国安达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赖昌源 | 联系电话:027-51663156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牛南 | 联系电话:027-51663156 | ||
|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赖昌源、牛南 | |||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年度 | |||
| 现场检查时间:2024年3月25日-26日、2024年5月8日 | |||
| 一、现场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意见 | ||
| (一)公司治理 | 是 | 否 | 不适用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三会”会议资料;查阅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查 阅公司生产经营场所。 |
|||
|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是 | ||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是 | ||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件是否 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是 | ||
|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是 | ||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是 | ||
|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是 | ||
|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
不适用 | ||
|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是 | ||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是 | ||
| (二)内部控制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文件、内审部门提交的内审报告、内控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制 定的各项内控制度。 |
|||
|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是 |
第 1 页
|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 适用) |
是 | ||
|---|---|---|---|
|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是 | ||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 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是 | ||
|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 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
是 | ||
|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
是 | ||
|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 计(如适用) |
是 | ||
|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 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是 | ||
|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 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是 | ||
|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如适用) |
是 | ||
|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备、合规 的内控制度 |
是 | ||
| (三)信息披露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文件。 | |||
|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是 | ||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是 | ||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是 | ||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是 | ||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 |
是 | ||
|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是 | ||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的制度文件及相关资料;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决议;取得 公司及子公司的相关担保文件。 |
|||
|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 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是 | ||
|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 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是 | ||
|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是 | ||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是 |
第 2 页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是 | ||
|---|---|---|---|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是 | ||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形 | 是 | ||
|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 露义务 |
不适用 | ||
| (五)募集资金使用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制度,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资料;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进度;查阅募集资金使用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
|||
|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是 | ||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是 | ||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是 | ||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
是 | ||
|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 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
不适用 | ||
|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 明书等相符 |
否 | ||
|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是 | ||
| (六)业绩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定期报告;查阅同行业公司公告文件及行业研究报告;向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公司 业务的发展情况。 |
|||
|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是,公司 2023年储 能行业和 电力电网 行业的消 防业务有 所增长, 2023年度 营业总收 入 37,304.66 万元,较 上年增长 40.58%; 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 |
第 3 页
| 净利润 3,862.66 万元,较 上年增长 155.36%。 |
|||
|---|---|---|---|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是 | ||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是 | ||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及股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 |||
|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是 | ||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是 | ||
| (八)其他重要事项 |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往来 记录及相关凭证;查阅行业研究报告,向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公司业务发展情况。 |
|||
|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是 | ||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不适用 | ||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是 | ||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是 | ||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是 | ||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 是 | ||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 |||
| 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如下: 1、部分募投项目效益不达预期 |
|||
| “变压器固定自动灭火系统生产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系未达到预期销售额的影响,订单获取及转化未达 到预期。 “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生产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系原预测效益时基于原有产品及储 能的市场环境进行预计,但储能市场环境较预测时发生较大变化,竞争较为激烈,导致新产品导入初期毛 利率较低,尚无法覆盖直接相关和间接分摊的相关期间费用等损益的影响。 2、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较慢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到外部宏观环境、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内部战略布 局调整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适当放缓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整体建设进度,预计将于2024年6月30 日前可以完成项目结项。 “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扩产项目”投入金额较低,进度相对较慢,主要系前期“锂电池 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生产项目”效益未达预期,公司结合市场环境最新变化,适当统筹放缓了 扩产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关注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及募投项目建设情况,结合市场情况,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 及实施。 |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往来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往来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往来 |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往来 |
|---|---|---|---|
| 记录及相关凭证;查阅行业研究报告,向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公司业务发展情况。 | |||
|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是 | ||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不适用 | ||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是 | ||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是 | ||
|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是 | ||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 是 | ||
|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 |||
| 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如下: | |||
| 1、部分募投项目效益不达预期 |
“变压器固定自动灭火系统生产项目”未达到预期收益系未达到预期销售额的影响,订单获取及转化未达 到预期。 “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生产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系原预测效益时基于原有产品及储 能的市场环境进行预计,但储能市场环境较预测时发生较大变化,竞争较为激烈,导致新产品导入初期毛 利率较低,尚无法覆盖直接相关和间接分摊的相关期间费用等损益的影响。 2 、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较慢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到外部宏观环境、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内部战略布 局调整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适当放缓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整体建设进度,预计将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可以完成项目结项。 “锂电池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扩产项目”投入金额较低,进度相对较慢,主要系前期“锂电池 储能柜火灾防控和惰化抑爆系统生产项目”效益未达预期,公司结合市场环境最新变化,适当统筹放缓了 扩产项目的整体建设进度。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关注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及募投项目建设情况,结合市场情况,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 及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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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赖昌源
牛南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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