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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anda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25
Apr 2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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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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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5-035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定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洪伟艺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公司决 策效率,减少召开会议的成本,洪伟艺先生提议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以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作 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 1%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经核查,洪伟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1,337,780 股,持股比例为 33.74%,该提案 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 体决议事项,提案内容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提案外,《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
的其他事项无变化。增加临时提案后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1 日(星期三)9:30。
-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2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 准。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
-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5 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会议地点: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后山头路 39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3、14为等额选举 | ||
| 13.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13.01 | 选举洪伟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3.02 | 选举洪清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3.03 | 选举林美钗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4.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14.01 | 选举王子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14.02 | 选举何少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与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 10-12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若议案 10 经股东大会表决未通过,公 司将及时补足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
4、议案 13、14 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 3 位, 独立董事 2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 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 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议案 14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进行单独 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 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
话登记。
-
2、登记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的 9:30-11:30、13:30-17:00。
-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后山头路 39 号)。
-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清泉
电话号码:0592-677211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361023
-
5、本次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所有费用自理。
-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
3、关于提议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902”,投票简称为“国 安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
-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 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 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 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 投X1 的票 | X1 票 |
| 对候选人B 投X2 的票 | X2 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
-
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
-
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 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 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 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 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 | |
|---|---|---|---|---|---|
|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 |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 |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要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 |
√ | |||
| 5.00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 11.00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12.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13、14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13.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 13.01 | 选举洪伟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
√ | |||
| 13.02 | 选举洪清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
√ | |||
| 13.03 | 选举林美钗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
√ | |||
| 14.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 14.01 | 选举王子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
√ | |||
| 14.02 | 选举何少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
√ |
投票说明:
-
1、非累积投票提案中,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
-
对应的空格内打“√”,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
2、累积投票提案中,委托人应当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量×候选人人数的总 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可以投出零票),如委托人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3、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 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 决。
-
4、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5、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6、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