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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 TAI EPOINT SOFTWARE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pr 1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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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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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 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国 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国泰新点软件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仔细审议了公司提供的资料,并通过对公司 有关情况的了解和调查,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业务发展情况、 盈利规模、投资需求、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 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 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拥有为公 司提供专业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聘任期间能够履行职责, 按照独立审计准则, 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2022 年度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 公司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 披露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确认 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的薪酬执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 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有利于 公司长远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确认 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执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 关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 有利 于强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 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和经营绩效, 有利于 公司长远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审核,认为何永龙先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何永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七、《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 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八、《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阅, 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孙卫权: 3)、八个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