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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 TAI EPOINT SOFTWARE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Dec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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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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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作为正 在履行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点软件”、“公司”)持续督导 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 公司 2021 年 11 月 17 日至本次现场检查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 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夏静波、李宁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1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9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夏静波、田昕、王鹏程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营状况以及承诺履行情 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1、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1

  • 2、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

  • 3、查阅并复印公司持续督导期间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 4、查阅并复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台账、募集资金运用凭证、募集资金专户

  • 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 5、查阅公司建立或更新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

  • 6、查阅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 7、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情况;

  • 8、检查公司及董监高所做承诺及履行情况。

二、现场检查的具体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新点软件的公司章程,查阅并收集了公司自 2021 年 11 月 17 日上市以来的三会会议通知、决议和记录等会议文件,查阅了公司内控制 度,查看了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并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相关 人员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 合规,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 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公司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清单及文件等,与指定网络披 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并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新点软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 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独立性以及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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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并对公司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新点软件资产完整,人员、机构、 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新点软件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专户 开立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子公司开立账户对应的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保荐机构核对了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及使用明细台账, 并抽取了资金使用凭证,查阅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核对了 公司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的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资金支付凭证以及现金管理的合 同与凭证等,并对财务负责人进行了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新点软件较好地执行了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分别与保荐机构以及专户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不存在违规 委托理财等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 司不存在其他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等内部相关制度、三会文件和信息披露文件, 核查了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情况,对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进 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新点软件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对公司高管进行了访谈,并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 的经营情况,了解近期行业及市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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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新点软件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 化,公司业绩不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公司股东限售股限售承诺履行情况、核心技术人员稳定 情况、公司研发开展情况、主要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新点软件股东良好地履行公司限 售股限售承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开展不存在重大变化,不存在主要股东 股权质押情况。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1、保荐机构提请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保荐机构提请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持续、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 及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中,未发现新点软件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 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 2021 年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积极提供所需文件 资料,为保荐机构现场核查工作给予了良好的配合。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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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次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2021 年 11 月上市以来,新点软件在公 司治理与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与大股东及其他方的资金往来、重大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 求。

(以下无正文)

5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夏静波 李 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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