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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zhou Bailing Group Pharmaceutical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1

Apr 12,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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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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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现就提 名曹国华先生、赵万一先生、张铁军先生及周汉华先生为贵州百灵企 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 明,被提名人与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 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 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贵州百灵 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 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资格。

二、符合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 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贵州百灵企 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 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贵州百灵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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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 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贵州百灵企业 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 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或其 附属企业、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 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 附属企业或者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 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 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 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 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 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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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 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 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 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 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 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 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交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 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 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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