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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zhou Aviation Technical Development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9,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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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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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宇科技”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航宇科技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069号文《关于同意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667,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不含增值税)9,872,028.30元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657,127,971.7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8月27日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4]第32-00007号的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667,000,000.00
减:相关发行费用 9,872,028.30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 657,127,971.7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减:募集资金永久补流 199,999,949.96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400,418.30
本期发生额 减: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112,614,434.41
减:募集资金永久补流 155,240.05
减:暂时补流金额 150,0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5,110,004.31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 201,868,769.89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余额 203,069,798.19

注: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差异 1,201,028.30 元。系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未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 200,155,190.01 元,包括收到结构性存款收益、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155,190.01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中信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白云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京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黔灵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四川德兰航宇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中信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募集年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航空、航天用大型环锻件精密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602010100100983213 88,329,000.00 65,546,886.0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白云支行 2402001129200303823 140,000,00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黔灵支行 23170001040030977 140,000,000.00 20,134,097.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京瑞支行 52050143360000004059 60,000,000.0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万象支行 8111001012000981837 150,000,000.00 5,332,272.30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 1001300001228223 80,000,000.00 112,056,542.88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 1001300001220036 - -
小计 658,329,000.00 203,069,798.1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0.00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150,


000,000.00 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主要选择投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固定收益凭证等),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担保。

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自有资金20,0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严格遵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要求,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固定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担保。

2025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取得现金管理收益4,355,518.34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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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产生的经济效益,说明如下:

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所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通过相关项目的实施,公司资产总额和净资产有所增加,财务结构得到优化,抗风险能力得以增强。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调整投资金额的议案》,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需要,匹配未来业务发展,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航空、航天用大型环锻件精密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四川德兰航宇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四川省德阳市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旌阳区扬子江路和高山路西南角变更为贵州省贵阳市金阳高新区,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项目投资金额相应由69,127.01万元减少至52,349.36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未发生变更。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无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


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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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5,712.8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276.9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5,712.8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1,276.9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9.56%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航空、航天用大型环锻件精密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 46,700.00 45,712.80 45,712.80 11,261.44 11,261.44 -34,451.36 24.64 2027年1月 不适用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15.52 20,015.52 15.52 100.0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66,700.00 65,712.80 65,712.80 11,276.96 31,276.96 -34,435.84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23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度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435.55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航空、航天用大型环锻件精密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 | 航空、航天用大型环锻件精密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 | 45,712.80 | 45,712.80 | 11,261.44 | 11,261.44 | 24.64 | 2027 年 1 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45,712.80 | 45,712.80 | 11,261.44 | 11,261.44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 | | 公司考虑到长远发展及未来的战略布局,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合理规划及整体方案的顺利实施,同时本着优化生产布局、提升空间利用率、为后续发展预留充裕土地空间的原则,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对该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了适当调整。变更后的实施地点将与公司现有贵阳驻地形成联动作用,从而更好地利用贵阳高新区的区位优势,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本次变更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制造场地的稳定性和适配性,降低公司经营风险。该项目调整后,主要减少了土地购置、厂房建设等内容,项目具有同样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调整投资金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22 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19 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规定。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及用途不变。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 | | 不适用 | | | | |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 | 不适用 | | | | | |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良

梁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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