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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ha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Sep 2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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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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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16-057
证券代码: 000590
证券简称: 启迪古汉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二)及终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9月26日,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二)>及<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合同>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签订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与所有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2015年10月8 日,公司与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科服”)、衡阳弘湘国有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阳弘湘”)、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嘉实基金”)、天津人保远望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人保 远望”)分别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公司2016年5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与所有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的议 案》;2016年5月30日,公司与启迪科服、衡阳弘湘、嘉实基金、人保远望分别签订 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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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情况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进行,经审慎考虑和研究,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 同之补充合同(二)>及<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合同>的议案》;同日, 公司与启迪科服、衡阳弘湘、嘉实基金分别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 补充合同(二)》,并与人保远望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合同》。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嘉 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16年9月26日
(二)认购股份数量和认购金额
双方同意将认购股份数量和认购金额修改为如下内容:
| 序号 | 发行对象 | 认购股份数量 (万股) |
认购金额 (万元) |
|---|---|---|---|
| 1 | 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538.00 | 9,554.88 |
| 2 | 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15.00 | 3,818.40 |
| 3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61.00 | 15,291.36 |
| 合计 | 1,614.00 | 28,664.64 |
(三)嘉实基金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情况[1]
双方同意,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中关于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资产情 况的相应条款修改为如下内容:
-
- 乙方以其管理的嘉实元安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嘉实基金 工商银行 元寿一 - - 号资产管理计划、嘉实基金 工商银行 元寿二号资产管理计划和嘉实基金元寿三号
1 公司与启迪科服、衡阳弘湘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二)》中无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具体情况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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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甲方本次发行,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认购资金(万元) |
|---|---|---|
| 1 | 嘉实元安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 7,220.36 |
| 2 | 嘉实基金-工商银行-元寿一号资产管理计划 | 1,147.00 |
| 3 | 嘉实基金-工商银行-元寿二号资产管理计划 | 3,500.00 |
| 4 | 嘉实基金元寿三号资产管理计划 | 3,424.00 |
| 认购资金合计 | 15,291.36 |
乙方确认,嘉实元安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系由十七个年金计划认购,具体认
购情况如下:
| 序号 | 年金计划名称 | 认购本次发行金额 (万元) |
|---|---|---|
| 1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 2,344.27 |
| 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 1,922.30 |
| 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 1,437.82 |
| 4 |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 375.08 |
| 5 |
马钢企业年金计划 | 203.17 |
| 6 |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 143.78 |
| 7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 109.40 |
| 8 |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卷烟厂企业年金计划 | 109.40 |
| 9 |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 103.15 |
| 10 |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金计划 | 87.52 |
| 11 |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 78.14 |
| 12 | 中国华侨城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 71.89 |
| 13 | 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 71.89 |
| 14 |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 53.14 |
| 15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 53.14 |
| 16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 34.38 |
| 17 | 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 21.88 |
| 合计 | 7,220.36 |
乙方确认,其不再以其管理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与“中 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08”参与认购甲方本次发行。
- 乙方确认,其管理的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资管产品包括嘉实基金 工商银 - - - - 行 元寿一号资产管理计划、嘉实基金 工商银行 元寿二号资产管理计划及嘉实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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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银行 元寿三号资产管理计划,上述资管产品委托人的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 资产管理计划 | 委托人名称 或姓名 |
委托人 人数 |
认购本次发 行金额 (万元) |
委托人 资产状 况 |
委托人认购资金来 源 |
委托人与 甲方的关 联关系 |
|---|---|---|---|---|---|---|
| 嘉实基金-工 商银行-元寿 一号资产管理 计划 |
深圳和欣润 基金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 合伙) |
1 | 1,147.00 | 良好 | 合法管理的和欣润 1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
无 |
| 嘉实基金-工 商银行-元寿 二号资产管理 计划 |
北京融世投 资管理有限 公司 |
1 | 3,500.00 | 良好 | 合法管理的融世至 尊1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
无 |
| 嘉实基金-工 商银行-元寿 三号资产管理 计划 |
北京融世投 资管理有限 公司 |
20 | 349.85 | 良好 | 合法自有资金 | 无 |
| 深圳清研睿 合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
304.99 | 良好 | 合法管理的清研睿 合健康成长基金 |
无 | ||
| 黄春晖 | 142.79 | 良好 | 合法自有资金 | 无 | ||
| 黎家吉 | 100.00 | 良好 | 合法自有资金 | 无 | ||
| 许爱芝 | 199.95 | 良好 | 合法自有资金 | 无 | ||
| 鲁振华 | 304.85 | 良好 | 合法自有资金 | 无 | ||
| 王琳琳 | 285.81 | 良好 | 合法自有资金 | 无 | ||
| 孔萍 | 95.29 | 良好 | 合法自有资金 | 无 | ||
| 林霖 | 100.00 | 良好 | 合法自有资金 | 无 | ||
| 朱建宏 | 100.00 | 良好 | 合法自有资金 | 无 | ||
| 潘永伟 | 190.47 | 良好 | 合法自有资金 | 无 | ||
| 高华平 | 381.00 | 良好 | 合法自有资金 | 无 | ||
| 张有为 | 99.96 | 良好 | 合法自有资金 | 无 | ||
| 和瑜 | 95.25 | 良好 | 合法自有资金 | 无 | ||
| 王丽霞 | 114.31 | 良好 | 合法自有资金 | 无 | ||
| 高永兰 | 95.29 | 良好 | 合法自有资金 | 无 | ||
| 陈杆 | 114.22 | 良好 | 合法自有资金 | 无 | ||
| 朱曼芳 | 100.00 | 良好 | 合法自有资金 | 无 | ||
| 徐宏莉 | 149.99 | 良好 | 合法自有资金 | 无 | ||
| 程建梅 | 100.00 | 良好 | 合法自有资金 | 无 |
-
- 根据委托人的承诺,作为上述嘉实基金 工商银行 元寿一号资产管理计划的委 托人,深圳和欣润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认购资金全部源自其管理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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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润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投资人名称 | 认购本次发行 金额(万元) |
投资人资产状 况 |
投资人认购资金 来源 |
投资人与甲 方的关联关 系 |
|---|---|---|---|---|---|
| 1 | 深圳和欣润基金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5.05 | 良好 | 合法自有资金 | 无 |
| 2 | 孙勇 | 174.32 | 良好 | 合法自有资金 | 无 |
| 3 | 易云平 | 261.47 | 良好 | 合法自有资金 | 无 |
| 4 | 林宇 | 52.29 | 良好 | 合法自有资金 | 无 |
| 5 | 石寒 | 17.43 | 良好 | 合法自有资金 | 无 |
| 6 | 薛辉 | 34.86 | 良好 | 合法自有资金 | 无 |
| 7 | 牟良英 | 34.86 | 良好 | 合法自有资金 | 无 |
| 8 | 郝罗 | 52.29 | 良好 | 合法自有资金 | 无 |
| 9 | 赵世培 | 22.66 | 良好 | 合法自有资金 | 无 |
| 10 | 唐军 | 17.43 | 良好 | 合法自有资金 | 无 |
| 11 | 汪莉 | 34.86 | 良好 | 合法自有资金 | 无 |
| 12 | 谢虹 | 34.86 | 良好 | 合法自有资金 | 无 |
| 13 | 彭瑜 | 17.43 | 良好 | 合法自有资金 | 无 |
| 14 | 陈林 | 34.86 | 良好 | 合法自有资金 | 无 |
| 15 | 郑涛 | 17.43 | 良好 | 合法自有资金 | 无 |
| 16 | 邓益川 | 34.86 | 良好 | 合法自有资金 | 无 |
-
- 根据委托人的承诺,作为上述嘉实基金 工商银行 元寿三号资产管理计划的委 托人之一,深圳清研睿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认购资金全部源自其管理的清研睿合 健康成长基金,清研睿合健康成长基金投资人的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 序号 | 投资人名称 | 认购本次发行 金额(万元) |
投资人资产状 况 |
投资人认购资金 来源 |
投资人与甲 方的关联关 系 |
|---|---|---|---|---|---|
| 1 | 郭东洁 | 194.09 | 良好 | 合法自有资金 | 无 |
| 2 | 李莉 | 55.45 | 良好 | 合法自有资金 | 无 |
| 3 | 深圳清研睿合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
55.45 | 良好 | 合法自有资金 | 无 |
(四)合同生效条款
本补充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 合同签署事项、且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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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股份认购合同解除、终止或失效,则本补充合同亦解除、终止或失效。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甲方: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人保远望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签订时间:2016 年 9 月 26 日
(二)终止认购
双方同意股份认购合同和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自本终止合同生效之日起终 止。
(三)违约责任
双方确认,甲方与乙方在股份认购合同和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项下不存在 任何争议或纠纷,不存在任何过错或违约情形,股份认购合同和股份认购合同之补 充合同终止之后,股份认购合同和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合同自订立至终止过程中任 何形式的损失均由双方自行分别承担,双方均无需向对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四)合同生效条款
本终止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 终止合同签署事项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
2、公司与启迪科服、衡阳弘湘、嘉实基金分别订立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
合同之补充合同(二)》;
-
3、公司与人保远望订立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合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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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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