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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ha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Feb 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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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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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16-007
证券代码: 000590
证券简称: *ST 古汉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和
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10 月 8 日,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 案》及相关议案。
鉴于近期监管政策的要求,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调整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授 权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同时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相应内容。具体调整 内容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的有效期调整
原议案: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 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发行完 成日。”
现调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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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 效。”
除上述调整外,《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 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调整
原议案:
“12、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 于该有效期内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则该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发行完成日。” 现调整为:
“12、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除上述调整外,《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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