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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ha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May 24,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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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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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590 证券简称:紫光古汉 公告编号: 2012-016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南岳制药 36% 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南岳制药 36%股权的议 案》。(上述事项详见 2012 年 2 月 15 日、2012 年 3 月 3 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

2012 年 4 月 26 日,公司收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发来的《网 络报价成交价格确认单》。海南汉森投资有限公司以 1.821 亿元竞拍 成功。(上述事项详见 2012 年 4 月 2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

经过上述公开竞价程序,2012 年 5 月 22 日,公司与海南汉森投 资有限公司就转让湖南紫光古汉南岳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 岳制药”)36%股权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一、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署时间: 2012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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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当事人: 海南汉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或“海 南汉森”)、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 (三)合同标的: 南岳制药 36%股权。

(四) 股权转让之先决条件: 买方同意并自愿承担代第三方向卖方 支付应收款项总额 3660 万元。

(五)合同金额

1 、价格: 本次交易合同金额总计为人民币 1.821 亿(不含买方 代第三方向卖方支付应收款项总额 3660 万元)。

2 、履约保证金: 买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卖方支付上述 应收款总计 3660 万元,支付方式为:买方交纳至衡阳市联合产权交 易中心有限公司账户的交易保证金 3702 万元,在产权交易中心扣除 交易服务费后的余款转为支付卖方的上述应收款,差额部分由买方以 现金补足。逾期,则视为买方放弃本次股权交易,卖方有权将股权另 行出售,买方交纳的保证金 3702 万元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款作为 违约金支付给卖方。

3 、付款: 买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向卖方支付股权转让 价款 6340 万元,余款买方须于 2012 年 12 月 15 日前付清。买方逾期 付款,须按应付款项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卖方支付滞纳金。逾期付款 超过 15 日,卖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买方前期所支付的代付应收 款及股权转让价款均转为违约金,由卖方所有。

(六)合同生效条件、生效时间: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并 经衡阳市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审核盖章后成立,自满足本合同所 述先决条件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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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签署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

(八)违约责任:

  • 1.本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的规定全

  • 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责任。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如一方 违约,严重影响实现订立本合同或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违约方除向守 约方支付违约金外,须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海南汉森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10 月 18 日,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为琼海市金海路 69 号,法定代表人为 刘令安,主要业务为保健食品、生物制品、高新技术产品的投资;医 药技术咨询与服务;宾馆酒店、旅游项目投资与开发等。海南汉森现 持有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7,700 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 52.03%,为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海南汉森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合同金额总计为人民币 1.821 亿,这将对公司本年度经 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扣除公司初始投资成本及相关税费后将增加净 利润约 1.1 亿元左右。

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披露 本次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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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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