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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hao Biotech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Sep 2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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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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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经任期届
满,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共六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为:徐斌先生、周利军先生、寇冰先生、钟昌震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卫建国 先生、符启林先生。
我们认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在履职期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责,现 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运作的需要。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出新一届董事会前,为有利于相关工作安排, 公司本届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 我们认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具有提名
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资格。
- 根据上述六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际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具备担任公司董事 的资格。
- 上述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没有发现其有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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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具有独立 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 董事会对上述六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上述六 名董事会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鉴于我国证券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 综合考虑资本市场变化情况、公司融资能力和融资方式、经营情况及审议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即将到期等多种因素后,经与中介机构等反复沟通后作出的审 慎决策。
公司审议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 我们同意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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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姜峰、卫建国、符启林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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