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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zhou Tinci Materials Technology Co., 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14

Apr 1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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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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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3 年,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 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监督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并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报告期内监事会 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3年度公司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了两次会议,列席了五次董事会,列席了四次股东大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董事高管履行职责情况 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两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3年3月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2年度监事会报告》和《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公司于2013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投资建设天津项目的议案》和《关于审议公司以2013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三 年一期(报告期)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13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2013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能, 对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议和监督,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内部控制、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了监督审查,保证了 公司健康有序地发展。监事会对2013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如下: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能参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建立并进一步完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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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股 东大会的决议。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遵纪守法,勤勉尽责,自觉维护公司 和股东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认真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进一步健 全、完善了财务制度,并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的 要求规范财务运作。公司会计事项的处理、全年报表的编制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2012年度财务报告能够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关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实验证, 在所有重大方面均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公司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通过对公司2013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他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 核,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独 立意见。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5、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2013年度,公司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外提供担 保,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对 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4,514.96万元,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4,514.96 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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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公司监事会在职权范围内,将继续独立履行监督职权,以维护了 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公司规范运作。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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