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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zhou Echom Sci.&Tech.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Jul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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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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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投诉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投诉管理程序,更好地及时、公平地 处理投资者投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证监公司字[2005]52号)、《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处理投资者涉及证券市场信息披露、 公司治理、投资者权益保护等相关投诉事项。投诉的来源包括来信、 来电、来访,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单位转办的投诉,以保证 投资者可以通过任何一种可供选择的联系办法向公司提出投诉并得 到有效处理和反馈。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公司设立证券部负责投资者投诉受理、分类处理与汇总工作。主要职 责包括:

(一)受理各种直接投诉;

(二)承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2386”投诉热线的转办 件,及其他的间接投诉;

(三)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答复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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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定期汇总、分析投诉信息,提出加强与改进工作的意见或 建议。

第四条 公司证券部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应认真听取投诉人意 见,核实相关信息,并详细记录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投诉事项, 如实填写《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登记表》。

第五条 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应针对投资者投诉反映的不同事 项、不同诉求,进行分类处理并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做好分析工作。 对于投资者集中或重复反映的事项,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并制定 相应的处理方案和答复口径,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第六条 凡由证券部受理的投诉,除直接处理完毕的以外,原则 上应在15个工作日办结,并及时通知投诉人。

第七条 对于“12386”热线投诉转办件,如果情况复杂,不能在 15个工作日内办结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相关文件的 要求做好延期申请和情况汇报工作。

第八条 公司应当受理投资者对涉及其合法权益事项的投诉,包 括但不限于:

  • (一)信息披露存在违规行为或者违反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二)治理机制不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 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 (三)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违规;

    • (四)违规对外担保;

    • (五)承诺未按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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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热线电话无人接听等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相关问题;

  • (七)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九条 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定以及公司相关制度 的要求,及时、客观、公正地处理投资者投诉工作。以事实为依据, 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消除投资者误解,保证公司的信誉不被 损害。

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 抵触时,执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实施。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7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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