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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zhou Echom Sci.&Tech.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Feb 6,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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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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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5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总额人民币4,950.52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受审批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 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 入)的金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1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99 号核准,公司委 托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为每股 13.80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86,940.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 荐费用 4,497.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82,443.00 万元,由主承销 商国金证券于 2010 年 5 月 24 日汇入本公司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 计费、法定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等其他发行费用 1,133.95 万元,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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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309.05 万元,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 公司验证,并已出具大信验字[2010]3-0010 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 好 2010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 号)的规定,公司对 发行费用进行重新确认 2011 年转回发行费用 271.26 万元,2011 年 6 月 24 日,根据广东证监局出具的[2011]13 号《现场检查结果告知书》 将多计提的发行费用 28.89 万元转回超募资金专户,故公司募集资金 净额为 81,609.2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 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广州白云支行、渤海 银行天津分行、交通银行广州耀中支行、深发行广州分行越秀支行签 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保 证专款专用。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规定,芜湖毅昌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毅昌”)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 下简称“兴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将超募资金中的人 民币 1.3 亿元向芜湖毅昌增资,建设汽车内外饰件、家电结构件项目, 同时公司与芜湖毅昌、兴业银行、国金证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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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承诺投资金 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利息收入 | 尚未付款 金额 |
募集资金节余(扣 除未付款) |
|---|---|---|---|---|---|
| 安徽毅昌年产200万 套高端电视机结构件 二期建设项目 |
14,307.00 | 10,779.06 | 61.63 | 64.88 | 3,524.69 |
| 江苏毅昌年产300万 套高端电视结构件建 设项目 |
17,106.00 | 16,252.65 | 34.61 | 500.11 | 387.85 |
| 高速精密模具厂建设 项目 |
13,943.00 | 13,951.38 | 31.00 | 22.62 | 0 |
| 芜湖毅昌汽车内外饰 件、家电结构件建设 项目 |
13,000.00 | 11,477.84 | 97.12 | 581.30 | 1,037.98 |
| 合计 | 58,356.00 | 52,483.55 | 224.36 | 1,168.91 | 4,950.52 |
- 注:公司各募投项目均已完成,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扣除尚未
支付款项 1,168.91 万元,项目实际节余募集资金 4,950.52 万元
四、募投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有效控制实施风险,并一直秉承节 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致使募集资金出现节余,主要 原因如下:
-
1、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控制各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支出,
-
合理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
-
2、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充分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对各
-
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节约了部分项目支出;
3、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截止目前,公司原计划募投项目能够满足项目建设需要。随着公 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为充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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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成本,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 司同意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4,950.52 万元(含利息收入)全部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和市场开拓等所需。根据相 关规定,公司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 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募集资金的合理使 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根本利益。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 郑重承诺: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 风险投资。
六、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 序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4,950.52 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使节余募集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符合公司 和股东的根本利益。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核查后认为:毅昌股份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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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0.52 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毅昌股份 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 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毅昌股份此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有效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节约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 本保荐机构同意毅昌股份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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