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Guangzhou Echom Sci.&Tech.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Dec 20, 2012

54461_rns_2012-12-20_d9f9874a-f052-443f-ad84-e2b848f3f252.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3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上海印姿美装饰材料

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上海印姿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印姿 美”)经营不佳,为控制风险,保护中小股东权益,201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 司上海印姿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以人民 币 1,021.875 万元的价格将公司持有的上海印姿美 87.2%的股权转让 给本公司股东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昌投资”),并于 2012 年 12 月 20 日与毅昌投资在广州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毅昌投资是本公司持股16.86%的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独立董事书面认可。审议时,公司关联董 事冼燃、丁金铎、王雅涛(该三位董事是毅昌投资的股东)回避了该 项关联交易的表决。

公司转让上海印姿美87.2%股权事宜已获得上海印姿美股东会的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批准,其他股东自然人金奇龙、王培民、季英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上海印姿美的另外三个自然人股东金奇龙、王培民、季英与本公 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经公司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号:440000000008282

法定代表人:李华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州市萝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 29 号 202

成立时间:2007 年 8 月 17 日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 货)

主要股东:冼燃持股 42.9%,李华祥持股 19.2%,丁金铎持股 8.1%, 董风持股 5.8%,任雪峰持股 4.6%,王雅涛持股 5.1%,以及其他合计 持股 14.3%的 8 位自然人股东

经营状况:截止 2012 年 10 月 31 日,毅昌投资总资产 253,774,131.66 元,净资产 202,661,879.10 元,2012 年 1-10 月实现销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售收入 0 元,净利润 1,591,640.76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毅昌投资持有本公司股票 6,760 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16.86%,从 2012 年年初截至目前,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该关联交 易方未发生任何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1)标的资产为上海印姿美 87.2%股权,上述股权不存在抵押、 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权属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查封、冻结 等情形。

(2)标的资产价值

本次交易的基准日是 2012 年 10 月 31 日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XYZH/2012GZA1025 审计报告 确认,截至 2012 年 10 月 31 日,目标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为-376.90 万 元,公司所持有的目标股权相对应的权益为人民币-328.65 万元。

经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毅昌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上海印姿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联信(证)评报字[2012]第A0385号】确认, 采用资产基础法,对目标公司全部股东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12年10 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程评估,确认评估价值-432.13万元。截止 2012年10月31日,公司所持有目标股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76.82万 元。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公司名称:上海印姿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号:310229001392877

法定代表人:金奇龙

注册资本:1,171.875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地址:上海青浦区金泽镇商周路27号第6幢106室

成立时间:2009年8月3日

  • 经营范围:加工玻璃制品、五金制品、板材、家具、电器零配件、

  • 家电产品、五金模具、五金冲压件,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其87.2%的股权,自然人金奇龙、王培民、

  • 季英分别持有其4.74%、4.22%、3.84%的股权。

  • 上海印姿美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如下(单位:

元):

元):
项目 2012年10月30日 2011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6,330,392.56 13,417,066.31
负债总额 20,099,368.98 6,262,634.43
应收账款 2,426,464.34 41,873.65
净资产 -3,768,976.42 7,154,431.88
2012年1-10月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10,117,161.16 1,096,420.15
营业利润 -10,933,931.81 -2,579,692.46
净利润 -10,923,408.30 -2,579,243.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352,558.07 -6,882,161.07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XYZH/2012GZA1025 审计报告 确认,截至 2012 年 10 月 31 日,目标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为-376.90 万 元,公司所持有的目标股权相对应的权益为人民币-328.65 万元。

经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毅昌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上海印姿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联信(证)评报字[2012]第 A0385 号】确 认,采用资产基础法,对目标公司全部股东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12 年 10 月 31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进程评估,确认评估价值-432.13 万 元。截止 201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所持有目标股权评估价值为人民 币-376.82 万元。

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对上海印姿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 对上海印姿美增资人民币 1,021.875 万元,增资后公司持有上海印姿 美 87.2%股权。鉴于上海印姿美持续经营不善,为避免进一步损失, 公司同意转让上海印姿美 87.2%股权,而受让方毅昌投资的部分股东 是公司的经营层领导,为了支持公司发展,保护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经交易双方协商同意以公司对上海印姿美的原投资金额人民币 1,021.875 万元作为本次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1、转让价格:公司转让目标股权价格为人民币 1,021.875 万元。

  • 2、股权转让款的支付安排:在交易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 后 3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支付完毕。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 3、股权转让完成:交易双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 90 个工

  • 作日内由上海印姿美向其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股权变 更登记手续,手续完成后视为股权转让完成。

  • 4、《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条件

  • (1)上海印姿美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本公司转让本协议项下

  • 的全部股权;

  • (2)本公司有权决策机构通过决议,同意出让本协议项下的本

  • 公司所有的上海印姿美股权;

(3)毅昌投资有权决策机构通过决议,同意购买本协议项下的 本公司转让的全部股权;

(4) 本协议已经双方签署;

  • (5)如上述所载之先决条件未能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6 个日历

  • 月内获得全部满足,则本协议不再生效,并视为自始就未签署。而且 各方均互不承担责任。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土地租赁、同业竞争等情况。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 1、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上海印姿美的股权,

  • 上海印姿美不再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不存在为该子公 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以及该子公司占用本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 况。

  • 2、本次交易是基于本公司资产整合的需要,处置低效投资,回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

收投资资金,有利于公司主业的发展。

3、本次关联交易产生的收益将全部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具体会 计处理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今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毅昌投资发生过其他关联交 易。

九、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 公司上海印姿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以 人民币 1,021.875 万元的价格将公司持有的上海印姿美 87.2%的股权 转让给本公司股东毅昌投资。监事会认为,公司向毅昌投资转让上海 印姿美 87.2%股权是为了处置长期处于亏损的控股子公司,其有利于 改善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并有效地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 次关联交易定价是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转让上海印姿美 87.2% 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通过事先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目标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 币 1,021.875 万元。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是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

基于此,我们同意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上海印姿美装饰材料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

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冼燃、丁金铎、王雅涛 按规定予以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审议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是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他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利益。公司通过转让控 股子公司股权,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集中主业,实现更好的 效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上海印姿美 87.2%股 权的关联交易。

十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就本次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上海印姿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事项,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

1、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资产整合的需要,处置低效投资,回收 投资资金,有利于公司主业的发展;

2、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是经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利益。

3、本次股权转让的关联交易已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等相关制度规定的程序。

综上所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上海印 姿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二、备查文件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

1、《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 议》;

2、《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 议》;

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上 海印姿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 意见》;

4、《股权转让协议》;

5、《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上海印姿美装 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

6、《上海印姿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2012 年 10 月 31 日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2 月 20 日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