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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zhou Echom Sci.&Tech.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Feb 28,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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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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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0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于 建设汽车内外饰件、家电结构件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99 号)核准,广州毅 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63,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80 元,募集 资金总额 869,4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813,090,454.77 元,较原计划的 453,560,000.00 元募集资金超募资 金 359,530,454.77 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5 月 24 日 对首次公开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 [2010]第 3-001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 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使用超募资金 100,000,000.00 元偿还银行贷款以及应付票据到期款。截止目前,超 募资金专户的余额为 261,182,422.36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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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资概述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 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类别,实 现 DMS(设计、制造、服务)经营模式在汽车产业的复制,从而提 升企业盈利能力,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规划,拟使 用超募资金 130,000,000.00 元对子公司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芜湖毅昌)增资,用于建设汽车内外饰件、家电结构件项目。 1、增资情况
本次增资的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 股东 | 增资前 | 增资前 | 实收注 册资本 |
增资额 | 增资后 | 增资后 | 实收注册资本 |
|---|---|---|---|---|---|---|---|
| 出资 额 |
股权 比例 |
出资额 | 股权比例 | ||||
| 广州毅昌科 技股份有限 公司 |
4,950 | 99% | 1,000 | 13,000 | 17,950 | 99.72% | 14,000 |
| 安徽毅昌科 技有限公司 |
50 | 1% | 50 | 0 | 50 | 0.28% | 50 |
| 合 计 | 5,000 | 100% | 1,000 | 13,000 | 18,000 | 100% | 14,050 |
公司持有芜湖毅昌 99%的股权,安徽毅昌持有芜湖毅昌 1%的股 权,因安徽毅昌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质上芜湖毅昌也是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本次增资芜湖毅昌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2、增资对象
公司名称: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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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 501 室 注册资本:5,000 万元(实收资本 1,050 万元)
股权结构: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99%的股权,安徽毅 昌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1%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王雅涛
经营范围:工程塑料、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 易制毒化学品)研发、加工、制造、销售;汽车零件、家用电器注塑 模具、改性塑料材料、钣金材料、装饰材料、塑料及制品销售,电子 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及相关服务。
3、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目的是用于芜湖毅昌汽车内外饰件、家电结构件建设 项目。项目建成后,将在提高公司现有产品的市场份额的同时,进一 步丰富产品类别,实现 DMS(设计、制造、服务)经营模式在汽车 产业的复制,从而提升企业盈利能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三、拟新建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汽车内外饰件、家电结构 件建设项目
- 2、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总建筑面积 61317.60 平方米,其中新 建钢筋混凝土多层生产厂房 52000 平方米,研发实验楼 8500 平方米, 值班室、配电房、库房等 817.6 平方米;购置自动喷涂、注塑机以及 行车、叉车、空压机、蒸汽锅炉、电力系统、给排水系统、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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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等辅助设备;配套入口广场、道路、循环水池、污水处理池、停 车场、厂区绿化、围墙等。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建成后,将完成汽车内外饰件及家电结构件 的研发、生产、销售。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产值 2 亿元左右汽车内 外饰件和家电结构件销售,不断提升公司在汽车零配件及家电结构件 领域的地位。预计年产保险杠、门板、仪表板等 50 万套,电视机外 观结构件 6 万套,空调底壳、面板、底盘等 200 余万件。
3、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该项目规划投资 17,484.72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4,863.84 万元, 流动资金 2,620.89 万元。所需资金拟由企业自筹 4,484.72 万元,由广 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入募集资金 13,000.00 万元。
4、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在设定的经营期内年平均营业收入为 20,672 万元,其中 不含税收入 17,668.38 万元,年平均净利润 3,389.62 万元。项目总投 资收益率为 25.85%,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分别为 25.18%(所得税前) 和 20.49%(所得税后),均高于本项目设定的基准收益率。项目投资 回收期分别为所得税前 5.63 年和所得税后 6.29 年(含建设期 2 年)。 5、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和建设单位的实际情况,建设周期初步安
排为 2 年,即 2011 年 1 月至 2013 年 1 月,具体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2011 年 1~2 月 项目方案初稿及定稿; 2011 年 2 月~2011 年 5 月 工程建设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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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4 月~7 月 线体建设完毕,试运行;
2011 年 8 月~2011 年底 项目试产;
2012 年 1 月~2013 年 1 月 完成二期扩产建设。
四、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 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 13,000 万元增资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用于汽车内外饰件、家电结构 件建设项目,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丰 富公司产品类别,增加企业盈利能力的建设项目,有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且公司本次拟定的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与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同时,公司的上述超募资金使用 计划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合规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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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意见:“毅昌股份本次将超额募集资 金 13,000 万元用于对下属子公司增资用于建设汽车内外饰件、家电 结构件项目,已经毅昌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 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毅昌股份实施该事项。”
七、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有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和股东的利 益。”
八、备查文件
-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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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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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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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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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汽车内外饰件、家电结构件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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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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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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