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Guangzhou Echom Sci.&Tech.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Nov 16, 2021

54461_rns_2021-11-16_1f15b269-6ee5-423e-9f86-1b07059e46fe.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8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 于2021年11月10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 6名,实参加董事6名。董事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推荐人的推荐,并经本公司董事会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的资格审查,同意提名任雪峰先生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全

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9)。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1-060)。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5 日

附件一:

任雪峰 ,男,中国国籍,1972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厦门大学 EMBA 在读。1993 年 7 月毕业于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原常州无线电工业学校)工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1993 年 8 月至 1999 年 3 月,就职于(北京牡丹)镇江电视机厂研究所,担任产品结构设计工程 师、结构科科长职务。1999 年 3 月至 2000 年 3 月,就职于(香港独资)镇江三森电气有限 公司,担任产品结构设计负责人。2000 年 3 月至 2019 年 9 月,就职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先后担任产品结构设计工程师、结构设计部长、青岛恒佳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 总经理、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201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8 月,就职于重庆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2020 年 9 月 至 2021 年 2 月,就职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创新中心总经理职务;2021 年 2 月起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任雪峰先生持有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88,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广东 毅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807,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5%; 任雪峰先生持有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 4.6%的股份。任雪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交易。

任雪峰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8)证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