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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zhou Echom Sci.&Tech.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8

Jun 1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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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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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毅昌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向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及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发表如下意见:

1、此次关联交易是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和有 关信息披露义务。

2、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李南京、丁金铎应 按规定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向关联方广东毅昌投资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 的借款额度,一定程度上能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基于独立判断,我们 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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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麦堪成 白华 张孝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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