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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zhou Echom Sci.&Tech.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Aug 26,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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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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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和监督, 谨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

2、截止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8,246.75万元,占公司2014年半年度未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35%。公司 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3、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公司编制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 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4、根据2014年财政部陆续发布的9号、30号、33号、39号、40号、2 号、41号、37号等八项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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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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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 表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朱桂龙 阮锋 白华

2014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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