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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zhou Devotion Thermal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Jul 2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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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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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35 证券简称: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8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7 月 24 日,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议案》,公司计划根据子公司项目建设初期的资金需求,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苏 州迪森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迪森”)及持股 91%的控股子公司 广州迪森清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原“广州迪森生物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现 已更名,以下简称“迪森投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表 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对象: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迪森及持股 91%的控股子公司迪森 投资;
2、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3、财务资助的方式:借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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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资助的金额:苏州迪森: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迪森投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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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将根据子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向其分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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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财务资助的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
6、资金用途:用于供热(含热电联产)项目的投资建设;
7、借款利息支付及本金偿还 :年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 10%,在借 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
8、其他股东的义务:对苏州迪森为全额出资;迪森投资持股 9%股东张志杰 此次不按出资比例向迪森投资提供财务资助;
- 9、财务资助的担保:迪森投资同意以其自有资产向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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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担保。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苏州迪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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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名称:苏州迪森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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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注册号:320585000109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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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住所:太仓港港口开发区陆公路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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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定代表人姓名:任现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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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注册资本:5300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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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实收资本:5300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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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司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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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设立时间:2009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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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经营范围:研发生物质能源、可再生能源、生物油、节能设备及技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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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生产、销售生物质颗粒成型燃料(木质颗粒、秸秆颗粒)及提供相关技术服 务,收购林产品、秸秆、稻壳、藤苇、干草、树叶、木屑等林业、农业木本、草 本废弃物和剩余物,种植草本和木本植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来料加工和“三 来一补”业务;热力(蒸汽)生产和供应(限分支机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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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迪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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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名称:广州迪森清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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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注册号:44010800010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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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 4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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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定代表人姓名:张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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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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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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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设立时间:2015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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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经营范围:能源技术咨询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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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服务;能源管理服务;节能技术开发服务;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制造;生物质致 密成型燃料销售;燃料油销售(不含成品油);机械设备租赁;锅炉及辅助设备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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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收购农副产品;林业产品批发;货物进出口(专 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其他经济作物种植
9、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91%,张志杰持股 9%
张志杰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
1、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保证建设初期的资金需求,加快推进各项目实施。 2、迪森投资资产规模较小,且尚未投产运营,无法通过银行融资渠道解决 投资资金不足的问题。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在授权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中心具体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子公司的资金需 求向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迪森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及公司持股 91%的控股子公 司广州迪森清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森投资”)分期提供财务资助, 用以支持子公司各项目顺利实施。控股子公司迪森投资同意以其自有资产向公司 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
2、公司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 10%收取财务资助的资金占用费,定价 公允,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苏州迪森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及广州迪森 清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宜。
六、其他事项
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外,不存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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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子公司之间进行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生效后,公司对苏州迪森 及迪森投资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9.12%,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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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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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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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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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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