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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zhou Devotion Thermal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Apr 14,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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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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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作为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发表 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的核查,公司 2013 年度不存在关联交 易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与 公司业务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 定,具有合规性与合理性,能够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稳 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预计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拟与关联方签署厂房租赁协议 的独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暨拟与关联方签署厂房租赁协 议的议案》,对公司 2014 年与关联方迪森设备发生的设备采购关联交易作了预 计,并对拟与迪森设备签署厂房租赁协议的原因、价格、合理性进行了说明。公 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的决议的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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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平性:上述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及提高公司资产利 用效率而筹划实施的。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按照诚信、公平、公正的市场原 则进行,并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的行为。
四、关于调整太仓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期限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太仓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期限,是根据目前项目实施进度、 结合自身热能服务项目的特点,及公司着力发展长三角热能服务项目的市场布局 考虑审慎作出的决策,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调整 太仓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期限。
五、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计划使用 4,000 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需要、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 —超募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 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关于改聘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陈泽龙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2、有关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同意聘任陈泽龙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 七、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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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3 年度的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 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 正地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我们同意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1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八、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制定的《201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及《2014 年度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我们认为: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兼顾了行业与地区的收入水平,能够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薪酬方案。
九、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1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和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相关鉴证报告,及询 问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后,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 《募集资金201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该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 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 情形。
十、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目前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 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 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在公司经营的采 购、工程、运营、服务等各个关键环节,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 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 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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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 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 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随着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应根 据所处的环境,不断更新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 和公司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葛芸、容敏智、吴琪 2014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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