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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zhou Devotion Thermal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Apr 20, 2018

55332_rns_2018-04-20_29e6c097-f7da-4c60-ae9e-da8141159194.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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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迪森 “ ” “ ” 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迪森股份 、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 对迪森股份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82号文核准,迪森热股份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48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3.95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48,657.6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518.30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43,139.296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出具“广会所验字[2012]第1000033033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721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6,012,269股,每股发行价格16.30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749,999,984.7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0,986,012.27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9,013,972.4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会验字[2015]G15000950162号”《验资报告》 审验确认。

(二) 2017 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具体使用 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486,576,000.00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项目 金额(元)
减:扣除的承销及保荐费 46,463,040.00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8,720,000.00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88,872,498.77
减:归还银行贷款 40,000,000.00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16,242,701.83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3,722,240.6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0.00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 2017年12月31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749,999,984.70
减:扣除的承销及保荐费 19,000,000.00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1,986,012.27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530,949,490.30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25,000,00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5,069,923.03
加:低风险银行保本理财收益 2,133,876.9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80,268,282.06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经2010年12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 途变更,及管理监督作出了明确规定。2015年5月11日公司修改了《管理制度》, 并经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及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子(孙)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各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且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 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在使用募集资金的 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 代表人的监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2017年8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7-055),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注销相应 募集资金专户。剩余44,600.95元已于2017年8月划入公司基本帐户。

2、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80,268,282.06元, 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存储专户银行 初始存放金额 20171231 日余
1 生物质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
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12090**0506
14,013,972.43 898.39
2 生物质能供热
供气项目
兴业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39119010**0327
100,000,000.00 21,171,711.98
中国民生银行东莞分行
69***1232
100,000,000.00 9,294.69
广州银行广州东城支行
80020**8886
100,000,000.00 2,165,203.39
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12090**0307
300,000,000.00 19,442,720.23
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东区
支行72**6397
115,000,000.00 773,189.59
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12091**0201
- 15,119.86
兴业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39119010**8106
- 471,755.79
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12091**0701
- 1,365,859.54
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12091**0501
- 12,369.54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序号 项目名称 存储专户银行 初始存放金额 20171231 日余
广州银行广州东城支行
80024**2028
- 3,403,313.24
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12091**0101
- 8,873,021.95
中国民生银行东莞分行
69***7472
- 2,998,289.86
广州银行广州东城支行
80025**8018
- 22,507.14
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东区
支行70**9188
- 27,400.24
招商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12091**0301
- 2,230,537.80
中国民生银行东莞分行
69***2016
- 4,358,921.58
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东区
支行64**6475
- 147,935.34
中国民生银行东莞分行
61***1880
- 10,118,318.73
兴业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
39119010**1033
- 840,882.74
中国银行广州开发区东区
支行69**1298
- 1,819,030.44
合计 729,013,972.43 80,268,282.0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合计4,109.40万元,其中直 接投入募投项目485.1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624.27万元。

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投 入募集资金470.52万元,“生物质能供热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4.61万元。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43,139.29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109.4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4,511.5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投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告
期末累计
实现的效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
化工程建设项目
12,302.00 10,698.13 470.52 10,698.13 100% 2017年8月31日 164.56
(注1)
1,333.19 不适用
广州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
化工程技术改造项目(注
1)
10,000.00 10,000.00 0.00 10,217.87 102.18% 2014年6月30日 -434.31
(注1)
2,154.20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2,302.00 20,698.13 470.52 20,916.00 -269.75 3,487.39
超募资金投向:
生态油工业示范项目 3,165.00 3,165.00 0.00 3,395.55 107.28% 2018年12月31
- - 不适用
生物质能供热项目(注1) 4,900.00 4,575.69 14.61 4,575.69 100% 2015年5月8日 - - 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 ---- 4,000.00 4,000.00 - 4,000.00 100.00% -- -- -- -- --

==> picture [641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 11,624.27 3,624.27 11,624.27 100.0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0,065.00 23,364.96 3,638.88 23,595.51 -- -- -- - -- --
合计 ---- 42,367.00 44,063.09 4,109.40 44,511.51 -- -- -269.75 3,487.39 -- --
  • 注:1、生物质能供热项目与广州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合并核算效益;本期募投项目实现效益较上年出现下滑主要原因为部分募投项目用

  • 汽量出现波动,影响整体效益。

汽量出现波动,影响整体效益。
2017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17年5月15日召开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余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余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
体项目) 至本报告期末,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3,624.27万元。至此,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此外,虽然上
述募投项目已经完成了资金投入,但由于所投入的肇庆工业园项目、生态油工业示范项目、梅州广梅园项目尚未
投入运营,目前尚不能准确衡量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82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488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13.9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657.6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518.304 万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139.296 万元,超募资金金额为 20,837.296 万元。 2012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12 年 8 月 3 日召开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计划使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用 4,000 万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无异议 的核查意见。该方案已于 2012 年度实施完毕。 201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建设生态油工业示范项目的议案》,计划使用 3,165 万元超募资金建设生态油工业示范项目,公 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 目累计投入资金为 3,395.55 万元,资金投入进度为 107.28%。 2013 年 8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13 年 8 月 22 日召开

==> picture [641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
划使用4,000万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
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方案已于2013年度实施完毕。
2014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生物质能供热项目的议案》,计划使用4,9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生物质能供热项目工程,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
项目已实施完毕。
201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14年9月16日召开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使
用4,000万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无
异议的核查意见。该方案已于2014年度实施完毕。
2017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17年5月15日召开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余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余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
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次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共3,624.27万元。至此,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2012年7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因政府用地
规划调整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
港区吴淞路南、方桥路东,占地28.63亩。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
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12年底,该变更事宜已实施完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 picture [641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

2016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6年11月14日召开2016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调整优化公司太仓募投项目投向范围及实施期限的议案》,
将太仓募投项目的投向范围由“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调整为“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或
单一供热)项目”和“清洁煤供热、热电联产项目”,将太仓募投项目实施完毕截止日由2016年8月31日调整为2017
年8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
告日,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2012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共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子公司苏州迪森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部分预先投入“太仓生
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金额为538.874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
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置换事项已于2012年度实施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
2017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17年5月15日召
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余资金及剩余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余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3,624.27万元。至此,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17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17年5月15日召
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余资金及剩余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余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3,624.27万元。至此,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 picture [641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8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2013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自主选择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 转让支付)募投项目中的设备及原材料采购款等,并于每月结束后的次月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首次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1)
本报告期
实际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实
际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
行性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
业化工程建设项目
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
业化工程建设项目
10,698.13 470.52
10,698.13

100.00%
2017年8月31日 164.56 不适用
广州生物质成型燃料产
业化工程技术改造项目
广州生物质成型燃料产
业化工程技术改造项目
10,000.00
-

10,217.87

102.18%
2014年6月30日 -434.31 不适用
合计 ---- 20,698.13
470.52
20,916.00
----
---- -269.75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2016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6年11
月14日召开201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三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调整优化公司太仓募投
项目投向范围及实施期限的议案》,将太仓募投项目的投向范围由“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调整为“生
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或单一供热)项目”和“清洁煤供热、热电联产项目”,将
太仓募投项目实施完毕截止日由2016年8月31日调整为2017年8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
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宜已按
程序实施。
2017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17年5月15
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余
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余资金及剩余超
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
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3,624.27万元。至此,首次公开发行

==> picture [641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9

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2017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17年5
月15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
目剩余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余资金及剩
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3,624.27万元。至此,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此外,虽然上述募投项目已经完成了资金投入,但由于所投入的肇
庆工业园项目、生态油工业示范项目、梅州广梅园项目尚未投入运营,目前尚不能准确衡量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募投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合计21,860.34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1,860.34万元。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投入募集资金21,713.88万元,“生物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募 集资金146.46万元。

1、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72,901.4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860.3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3,094.9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picture [641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0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
(3)=(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告
期末累计
实现的效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 71,500.00 71,500.00 21,713.88 51,690.76 72.29% 2018年12
月31日
4,470.66 6,253.64
(注1)
不适用
生物质研发中心建设项
3,500.00 1,401.40 146.46 1,404.19 100.20% 2017年2
月28日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75,000.00 72,901.40 21,860.34 53,094.95 ---- ---- 4,470.66 6,253.64 ---- ----
注1:该累计实现的效益包括世纪新能源项目效益(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收购比例相应折算)。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生物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工程进度拖延,该项目已于2017年2月28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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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2016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6 年 4 月 7 日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调整优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向范围的 议案》,同意公司调整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的投向范围,调整后投向 除保留原生物质供热供气项目外,增加其他生物质能源供热供气项目,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或单一供热)项 目,清洁煤供热、热电联产项目;此外,为优先保证清洁能源项目所用资金,公司在将扣除“生物质能供热供 气项目”所用资金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费用后的剩余资金 1,401.40 万元作为“生物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 资金投入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 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2016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6 年 6 月 23 日召 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 方式的议案》,同意调整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的实施方式,其中使用 2 亿元用于现金收购成都世纪新能源有限公司 51%股权,5.15 亿元由公司及公司设立(含已设及新设)的全资 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通过直接资金投入或提供财务资助方式用于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天然气分布式能源 (或单一供热)项目、清洁煤供热、热电联产项目的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 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2017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7 年 4 月 25 日召 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6,000 万元用于支付收购成都世纪新能源有限公司 51%股权第二 期收购款项。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 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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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016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暂 时闲置的资金共计 25,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及 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表示 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公司已将合计 25,000 万元资金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2017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不 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及时足 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 的核查意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共 12,5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8 年 4 月 13 日,公司已 将合计 12,500 万元资金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用于承诺的募集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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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2016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6 年 4 月 7 日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 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额度 范围内,进行结构性存款(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智能存款等)或选择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含)。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 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事项已按程序实施。

2016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热能运营项目实施期间,自主选择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子项目中的设备等采购款, 并于每月结束后的次月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 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以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累 计共计 26,615,161.52 元,公司累计已置换 23,677,257.46 元,剩余 2,937,904.06 元尚未置换。

2、非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1)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1)
本报告期
实际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实
际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
行性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 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 71,500.00 21,713.88
51,690.76

72.29%
2018年12月31日 4,470.66 不适用
生物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生物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401.40 146.46
1,404.19

100.20%
2017年2月28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 72,901.40 21,860.34
53,094.95

----

----
4,470.66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2016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6年4
月7日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调整优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向
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的投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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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调整后投向除保留原生物质供热供气项目外,增加其他生物质能源供热供气项目,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或 单一供热)项目,清洁煤供热、热电联产项目;此外,为优先保证清洁能源项目所用资金,公司在将扣除 “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所用资金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费用后的剩余资金 1,401.40 万元作为“生物质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 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2016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6 年 6 月 23 日 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 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调整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的实施方式,其 中使用 2 亿元用于现金收购成都世纪新能源有限公司 51%股权,5.15 亿元由公司及公司设立(含已设及新 设)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通过直接资金投入或提供财务资助方式用于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天然 气分布式能源(或单一供热)项目、清洁煤供热、热电联产项目的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 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2017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7 年 4 月 25 日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 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6,000 万元用于支付收购成都世纪新能源有限公司 51%股权第二期收购款项。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 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分具体项目 ) 生物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工程进度拖延,该项目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募投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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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2013年3月22日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通过了 《关于变更公司IPO承诺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两个募投项目 的投资结构、建设周期、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变更后,原项目名称未发生变化。 在投入资金不变的前提下,放弃10万吨的BMF产能建设,集中资金,进行热能服 务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结构调整后,项目建设周期从原来预计的 18个月, 调整为24个月。此外,为了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此前的公司 或苏州迪森实施,变更为由公司或苏州迪森、及公司根据热能服务项目实际情况 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 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 宜已按程序实施。

201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2014年5月9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调整太 仓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期限的议案》,将太仓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苏州迪 森,及上市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调整为苏州迪森、及苏州迪 森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建设周期由原来的24个月调整为36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 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由于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中太仓综合楼及附属设施于 2015年4月完成竣工结算,该子项目原计划投入资金为3,589万元,实际投入为 2,312.07万元,剩余资金为1,276.93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15年5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5 年5月27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调整太仓募投 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 的实施方式及实施期限,将该剩余资金用于热能服务项目工程建设,同时建设周 期由原来的36个月调整为4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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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日,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 实施。

2016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2016年11月14日召开201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通过了 《关于调整优化公司太仓募投项目投向范围及实施期限的议案》,将太仓募投项 目的投向范围由“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调整为“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或单一供热)项目”和“清洁煤供热、热电联产项目”, 将太仓募投项目实施完毕截止日由2016年8月31日调整为2017年8月31日。公司独 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本报告日,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首次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之“2、首次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非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2016年4月7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度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通过 了《关于调整优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向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调 整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的投向范围, 调整后投向除保留原生物质供热供气项目外,增加其他生物质能源供热供气项目,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或单一供热)项目,清洁煤供热、热电联产项目;此外,为 优先保证清洁能源项目所用资金,公司在将扣除“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所用资 金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费用后的剩余资金1,401.40万元作为“生物质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公司独立董事出 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 本报告期末,该方案尚在实施。

2016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2016年6月23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调整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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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的实施方式,其中使用2 亿元用于现金收购成都世纪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5.15亿元由公司及公司设 立(含已设及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通过直接资金投入或提供财务资 助方式用于生物质能供热供气项目、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或单一供热)项目、清 洁煤供热、热电联产项目的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 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宜已按 程序实施。

2017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2017年4月25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000万元用于支付收购成都世纪新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第 二期收购款项。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 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非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三、本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之“2、 ” 非公开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五、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0,837.296万元。

2012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建设生态油工业示范项目的议案》, 计划使用3,165万元超募资金建设生态油工业示范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 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 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资金为3,395.55万元,资金投入进度为107.28%。

2014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生物质能供热项目的议案》, 计划使用4,9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生物质能供热项目工程,公司独立董事出 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 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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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2017年5月15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余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计划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余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 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3,624.27万元。 至此,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六、非公开发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资金共计25,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 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2017年2月28日,公司已将 合计25,000万元资金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及 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 荐机构中德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共 12,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4月13日,公司已将合计12,500万元资 金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七、首次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2017年5月15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余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计划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余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用于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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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3,624.27万元。至此,首 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余资金及剩余超募资 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3,624.27万元。 至此,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2、非公开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根 据经营发展需要,用于承诺的募集资金项目。

九、会计师对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迪森股份董事会《关于募集 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广州迪森热 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广 会专字[2018]G17035680020号,其鉴证结论为:“迪森股份董事会《关于募集资 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如实反 映了迪森股份募集资金2017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十、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与管理层沟通等多种方式, 对迪森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 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 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 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等。

十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德证券认为,迪森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 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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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7年12月31日,迪森股份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 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

中德证券对迪森股份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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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 洁

崔胜朝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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