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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zhou Devotion Thermal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Feb 13,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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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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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广会专字[2015]G15000950028 号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森股 份”)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1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 专项审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201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 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保证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迪森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迪森股份《关于募集资金2014 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 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 审核工作。执业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核工作涉及实施审核程序,以获取有关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审核证据。选择的审核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还包括对迪森股份董事 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201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所依据标准的适当 性作出评价。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 供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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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们认为,迪森股份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迪森股份募集资金2014 年度实际存 放与使用情况。
本专项报告仅供迪森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4 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文蔚
中国注册会计师:关文源
中国 广州 二○一五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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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附件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1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82 号文核准,广州迪森热能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3,488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3.9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657.6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518.304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139.296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 “广会所验字【2012】第10000330335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201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14 年12 月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项 目 | 金额(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 | 486,576,000.00 |
| 减:扣除的承销及保荐费 | 46,463,040.00 |
|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 8,720,000.00 |
|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208,808,509.67 |
| 减:归还银行贷款 | 40,000,000.00 |
|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00.00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11,581,467.38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114,165,91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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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14,165,917.71元(含利 息收入),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 项 目 名 称 | 存储专户银行 | 初始存放金额(元) | 账户余额 |
|---|---|---|---|
| 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 化工程建设项目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
||
| 123,020,000.00 | 84,165,779.84 |
||
| 广州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 化工程技术改造项目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分行 |
||
| 100,000,000.00 | 3,707.74 |
||
| 其它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 运资金项目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东莞分行 |
||
| 208,372,960.00 | 29,996,430.13 |
||
| 合 | 计 | 431,392,960.00 | 114,165,917.71 |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经2010年12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 途变更,及管理监督作出了明确规定。2013年5月10日公司修改了《管理制度》, 并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经董事会批准,公司(或子公司苏州迪森)分别 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且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 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在使用募集资金的 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 代表人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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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合计15,567.45 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 项目11,567.45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投入募 集资金2,498.11 万元,“广州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技术改造项目” 投入 募集资金4,372.55 万元,“生态油工业示范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769.38 万元, “生物质能供热项目”投入募集资金3,927.41 万元。
除此之外,2014 年公司使用4,000 万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
1、生物质能供热项目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使用4,900 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生物质能供热项目”,该项目的投向与募投 项目“广州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的投向一致。由于“广州 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已经使用完毕,部分在建项目 尚未支付的款项由“生物质能供热项目”中支付,因此“生物质能供热项目”与 “广州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实现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予 以合并计算。
2、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两个项目亦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通过偿还银行贷款,公司优化了负债结构,减少利息支出,提高了公司业绩。
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 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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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4 年4 月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2014 年5 月9 日召开2013 年度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调整 太仓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期限的议案》,将太仓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调整为 苏州迪森、及苏州迪森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建设周期由原来的 24 个月调整为36 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四)、闲臵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4 年4 月11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两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计划使用4,000 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出 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14 年10 月9 日,公司已将上述4,000 万元资金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2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建设生态油工业示范项目的议 案》,计划使用3,165万元超募资金建设生态油工业示范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出具 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报告期 内,上述超募资金使用事项处于实施过程中。
2014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生物质能供热项目的议案》, 计划使用4,9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生物质能供热项目工程,公司独立董事出 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报告 期内,上述超募资金使用事项处于实施过程中。
2014 年8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2014 年9 月16 日召开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使用4,000 万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 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超募集资金使用 事项已于2014 年度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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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尚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 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3 年3 月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2013 年3 月22 日召开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 致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IPO 承诺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两个 募投项目的投资结构、建设周期、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变更后,原项目名称未发 生变化。在投入资金不变的前提下,放弃10 万吨的BMF 产能建设,集中资金, 进行热能服务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结构调整后,项目建设周期从原来预计的 18 个月,调整为 24 个月,即项目全部实施完毕的时间预计为 2014 年6 月30 日。此外,为了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此前的公司或苏州迪森 实施,变更为由公司或苏州迪森、及公司根据热能服务项目实际情况投资设立的 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 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13 年底,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 实施。
2014 年4 月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2014 年5 月9 日召开2013 年度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 调整太仓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期限的议案》,将太仓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 苏州迪森,及上市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调整为苏州迪森、及 苏州迪森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建设周期由原来的24 个月调整 为36 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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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募集资金净额 | 43,139.29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567.45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2,880.85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投向 |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 期末累计 实现的效 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 化工程建设项目 |
是 | 12,302.00 | 12,302.00 | 2,498.11 | 4,507.63 | 36.64 | 2015 年6 月 30 日 |
47.87 | 105.05 | 不适用 | 否 |
| 广州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 化工程技术改造项目(注) |
是 | 10,000.00 | 10,000.00 | 4,372.55 | 10,217.87 | 102.18 | 2014 年6 月 30 日 |
1,122.20 | 1,509.26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2,302.00 | 22,302.00 | 6,870.66 | 14,725.50 | ---- | ---- | 1,170.07 | 1,614.31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生态油工业示范项目 | 否 | 3,165.00 | 3,165.00 | 769.38 | 2,227.94 | 70.39 | 2015 年6 月 30 日 |
0.00 | 0.00 | 不适用 | 否 |
| 生物质能供热项目(注) | 否 | 4,900.00 | 4,900.00 | 3,927.41 | 3,927.41 | 80.15 | 2015 年5 月 8 日 |
0.00 | 0.00 | 不适用 | 否 |
| 归还银行贷款 | ---- | 4,000.00 | 4,000.00 | 0.00 | 4,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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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流动资金 | ---- | 8,000.00 | 8,000.00 | 4,000.00 | 8,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20,065.00 | 20,065.00 | 8,696.79 | 18,155.35 | ---- | ---- | 0.00 | 0.00 | ---- | ---- |
| 合计 | ---- | 42,367.00 | 42,367.00 | 15,567.45 | 32,880.85 | ---- | ---- | 1,170.07 | 1,614.31 | ---- | ---- |
注:生物质能供热项目与广州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合并核算效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公司承诺募投项目为“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及“广州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技术改造项目”, 截至报告期末,工程完工进度分别为36.64%及102.18%。报告期内,募投项目“广州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技术 改造项目”已完成资金投入。但“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出现滞后,主要原因是上市后 公司削减了该项目年产10 万吨BMF 燃料产能建设,同时苏州迪森热能服务项目签单力度不及预期,影响了资金投入进 度。此外,虽然广州募投项目已经完成了资金投入,但由于所投入的肇庆工业园项目尚未投入运营,目前尚不能准确 衡量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82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488万股,每股 发行价格13.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657.6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518.30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43,139.296万元,超募资金金额为20,837.296万元。 公司于2012年7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12年8月3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计划使用4,000万超募资金偿 还银行借款,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方案已于2012 年度实施完毕。 2012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超 募资金建设生态油工业示范项目的议案》,计划使用3,165万元超募资金建设生态油工业示范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出具 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资金为 2,227.94万元,实施进度为70.39%。 公司于2013年8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13年8月22 日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使用4,000万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方 案已于2013年度实施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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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2014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建设生物质能供热项目的议案》,计划使用4,9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生物质能供热项目工程,公司独立董事出 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入资金为 3,927.41万元,实施进度为80.15%。 201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14年9月16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使用4,000万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 至本报告期末,该超募资金使用事项已实施完毕。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 以前年度发生 | |
| 2012年7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共同审议通过了《因政府用地规划调整 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港区吴淞路南、 方桥路东,占地28.63亩。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 至2012年底,该变更事宜已实施完毕。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适用 |
| 以前年度发生、报告期内发生 | |
| 2013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3年3月22日召开201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IPO承诺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两个募投项目的 投资结构、建设周期、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变更后,原项目名称未发生变化。在投入资金不变的前提下,放弃10万吨 的BMF产能建设,集中资金,进行热能服务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结构调整后,项目建设周期从原来预计的 18 个月, 调整为 24 个月,即项目全部实施完毕的时间预计为 2014年6月30日。此外,为了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项目的实施 主体由此前的公司或苏州迪森实施,变更为由公司或苏州迪森、及公司根据热能服务项目实际情况投资设立的全资子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 至2013年底,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201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4年5月9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 三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调整太仓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期限的议案》,将太仓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苏州迪森, 及上市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调整为苏州迪森、及苏州迪森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建设周期由原来的24个月调整为36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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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臵换情况 | 适用 |
|---|---|
| 2012年8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共同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臵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子公司苏州迪森拟以募集资金臵换部分预先投入“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 化工程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臵换资金金额为538.874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 发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臵换事项已于2012年度实施完毕。 |
|
| 用闲臵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 公司于2014 年4 月11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两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使用4,000 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出具 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14 年10 月9 日,公司已将合计4,000 万元 资金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2013 年2 月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所需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自主选择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 项目中的设备及原材料采购款等,并于每月结束后的次月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 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以承兑汇票支付的 募投项目款项累计共计52,100,119.47 元,公司累计已臵换51,110,119.47 元,剩余990,000 元尚未臵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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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变更后项目拟投 | 截至期末实际 | 截至期末投资 | 变更后的项目 | ||||||
| 对应的原承诺项 | 本报告期实际 | 项目达到预定可 | 本报告期实现 | 是否达到 | |||||
| 变更后的项目 | 入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度(%) | 可行性是否发 |
|||||
| 目 | 投入金额 | 使用状态日期 |
的效益 | 预计效益 | |||||
| (1) | (2) | (3)=(2)/(1) | 生重大变化 |
||||||
| 太仓生物质成型 | 太仓生物质成型 | ||||||||
| 2015 年06 月 | |||||||||
| 燃料产业化工程 | 燃料产业化工程 | 12,302.00 | 2,498.11 | 4,507.63 | 36.64 | 47.87 | 不适用 | 否 | |
| 30 日 | |||||||||
| 建设项目 | 建设项目 | ||||||||
| 广州生物质成型 | 广州生物质成型 | ||||||||
| 2014 年06 月 | |||||||||
| 燃料产业化工程 | 燃料产业化工程 | 10,000.00 | 4,372.55 | 10,217.87 | 102.18 | 1,122.20 | 不适用 | 否 | |
| 30 日 | |||||||||
| 技术改造项目 | 技术改造项目 | ||||||||
| 合计 | ---- | 22,302.00 | 6,870.66 | 14,725.50 | ---- | ---- | 1,170.07 | ---- | ---- |
| 1、“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原实施地点为港区戚浦塘以南、浮宅西路以北,占地36.30 亩,由于江苏太仓港口管理委员会用地规划调整,公司计划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港区吴淞路南、方 桥路东,占地28.63 亩。2012 年7 月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共同审议通过了《因政府用地规划调整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一致同意上述募 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行为。截至2012 年底,该变更事宜已实施完毕。 2、2013 年3 月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3 年3 月22 日 召开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IPO 承诺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及“广州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技术 改造项目”的投资结构、建设周期、实施主体进行调整,在投入资金不变的前提下,放弃10 万吨的BMF 产能建设,集中资金,进行热能服务项目工程建设。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 广发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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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 | |||||||||
| 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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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4 年4 月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4 年5 月9 日召开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 | 2013 年度股东大会,三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调整太仓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期限的议案》,将太仓 |
| 目) | 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调整为苏州迪森、及苏州迪森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建设周期由原来 |
| 的24 个月调整为36 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变更事宜已按程序实施。 | |
| 公司承诺募投项目为“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及“广州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技 | |
| 术改造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工程完工进度分别为36.64%及102.18%。报告期内,募投项目“广州生物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 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已完成资金投入。但“太仓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 |
| 目) | 实施进度出现滞后,主要原因是上市后公司削减了该项目年产10 万吨BMF 燃料产能建设,同时苏州迪森 |
| 热能服务项目签单力度不及预期,影响了资金投入进度。此外,虽然广州募投项目已经完成了资金投入, | |
| 但由于所投入的肇庆工业园项目尚未投入运营,目前尚不能准确衡量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募投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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