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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ZHOU AUTOMOBILE GROUP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2

Oct 30,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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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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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简称: 广汽集团 A 股代码:601238 公告编号:临2012—33 H 股简称:广汽集团 H 股代码:02238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 年第3 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汽集团”或“公司”)于2012 年9 月1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刊登《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 年第3 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2-26),公司于2012 年11 月15 日下午13:00 于广州市东风中路448 号成悦大厦23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 年第3 次临时 股东大会。

2012 年10 月29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下称“广汽工业集团”)发出的《关于增加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根据该函,广汽工业集团提请将1、《关 于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0 亿元境内公司债券的议案》及2、《关于广州汽 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0 亿元境内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 议案》增补到公司2012 年第3 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广 汽工业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出股 东大会临时提案,广汽工业集团提出的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临时提 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上述临时提案 将提交公司于2012 年11 月15 日召开的2012 年第3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本公司公告(临2012-32)提及取消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取消网络投票方 式及增加上述2 项临时提案外,公司2012 年第3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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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公司2012 年第3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相关具体事项重新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1月15日(星期四)下午13:00

  •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广州市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23楼公司会议室

  •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特别决议案

议案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2、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公司的议案;

议案3、关于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境内公司债券的议案;

(二)普通决议案

议案4、关于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0亿 元境内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5、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年)。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2年第3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2年10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结束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 以及截止2012年10月15日(星期一)名列公司于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存置 股东名册上的H股股东(H股股东另行通知);

  • 2、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

  •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4、本公司聘请的监票人、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四、登记办法

  • 1、A股股东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

2

印件、法人股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 续。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委托代理人出席 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附件:2012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 会回执和授权委托书)。

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 2、登记时间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于2012年10月25日(星期四)或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

回执及登记材料送达/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五、其它事项

  • 1、登记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48-458号成悦大厦16楼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0-83151683/83151012

传真:020-83151081

联系人:李 伟、刘东灵。

  • 2、会议时间不超过一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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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股): 股东代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年 月 日

注:

  • 1、请用正楷填写上述内容;

  • 2、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 3、本回执填写签署后于2012年10月25日(星期四)或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

  • 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4、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48号成悦大厦16楼(邮编:510030)传真(020-83151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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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 )女士/先生代表 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 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特别决议案
议案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2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公司的议案
议案3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境内公司债券的议案
3.1 发行债券的数量
3.2 债券期限及品种
3.3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3.4 担保安排
3.5 募集资金用途
3.6 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3.7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3.8 债券上市
3.9 决议有效期
3.10 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的授权
普通决议案
议案4 关于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境内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5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年)
以下为委托人信息,请填写
委托人姓名(签署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照)
股东证券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 1、请用正楷填写本授权委托书;

  • 2、议案3将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

  • 3、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如委托人未做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 4、委托人为境内法人股东的,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 5、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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