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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hui Logistics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6
Mar 4, 2016
56856_rns_2016-03-04_bbdb213e-8c8e-4c60-ba21-49c5483f9f7e.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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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ST 兴业
证券代码:600603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ST 兴业 股票代码: 600603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新疆翰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长 住所: 春南路 1118 号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长 通讯地址: 春南路 1118 号 股份变动性质: 增加
签署日期:2016 年 3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大洲兴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 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 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大洲兴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满足以下先决条件方可进行:
-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
2、公司股东大会豁免广汇集团及广汇化建以要约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
-
义务;
-
3、本次交易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6 二、控制关系.........................................................................................................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7 四、与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 7 五、最近 5 年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决定及目的.................................................................................. 8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8 二、未来 12 个月持股计划...................................................................................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9 二、发行股份的具体情况..................................................................................... 9 三、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1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1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1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 卖情况................................................................................................................... 1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8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9 附表.............................................................................................................................. 20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大洲兴业、*ST兴业 |
指 |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603 |
|---|---|---|
| 信息义务披露人、翰海投 资 |
指 | 新疆翰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 亚中物流 | 指 | 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
| 广汇集团 | 指 |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亚中物流之控股 股东,曾用名新疆广汇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西安龙达 | 指 | 西安龙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中物流之股东之一 |
| 广汇化建 | 指 | 新疆广汇化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亚中物流之股东之一 |
| 萃锦投资 | 指 | 新疆萃锦投资有限公司 |
| 拟置入资产、置入资产 | 指 | 亚中物流全体股东持有的亚中物流100%股权 |
| 拟置出资产、置出资产 | 指 | 大洲兴业合法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
|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 重组、本次交易 |
指 |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三项 交易的合称 |
| 重大资产置换 | 指 | 大洲兴业拟将截至评估基准日合法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与亚中物流全体股东持有的亚中物流100%股权的等值部分 进行置换 |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指 | 大洲兴业拟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亚中物流全体股东购买置入 资产与置出资产的差额 |
| 募集配套资金 | 指 | 大洲兴业向广汇集团、萃锦投资、翰海投资、赵素菲、姚军 等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不超过24.00亿元配套资金 |
| 交易对方 | 指 | 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以及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对方 |
| 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交易对方 |
指 | 广汇集团、西安龙达、广汇化建 |
| 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 | 广汇集团、萃锦投资、翰海投资、赵素菲、姚军 |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因大洲兴业向包括信息义务披露人在内的认购方非公开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导致信息义务披露人所持大洲兴业股 份比例由0%变为6.35% |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
指 | 大洲兴业与广汇集团、西安龙达、广汇化建之《重大资产置 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
|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 充协议 |
指 | 大洲兴业与广汇集团、西安龙达、广汇化建之《重大资产置 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
|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 指 | 大洲兴业与广汇集团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
|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 补充协议 |
大洲兴业与广汇集团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
| 《股份认购协议》 | 指 | 广汇集团、萃锦投资、翰海投资、赵素菲、姚军与大洲兴业 关于大洲兴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认购协议》 |
|---|---|---|
|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 协议 |
指 | 广汇集团、萃锦投资、翰海投资、赵素菲、姚军与大洲兴业 关于大洲兴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 |
| 中联评估 | 指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 《置入资产审计报告》 | 指 | 大信会计师出具的《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审 计报告》(大信审字[2016]第30-00003号) |
| 《置出资产审计报告》 | 指 | 瑞华会计师出具的《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置出资产 专项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6】02150005号) |
| 《置出资产评估报告》 | 指 | 中联评估出具的《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置出其全部 资产和负债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6】第111 号) |
| 《置入资产评估报告》 | 指 | 中联评估出具的《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新疆亚 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 联评报字【2016】第110号) |
| 定价基准日 | 指 | 大洲兴业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重组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新疆翰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
| 住所 |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长春南路1118号 |
| 法定代表人 | 於兵 |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 |
| 营业执照号 | 650000059029819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经营范围 | 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 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经营活动) |
| 成立日期 | 2010年8月24日 |
| 经营期限 | 2010年8月24日至无固定期限 |
二、控制关系
(一)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翰海投资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於兵先生。翰海 投资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如下:
==> picture [201 x 9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於兵 周军利
97.67% 2.33%
翰海投资
----- End of picture text -----
(二)执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翰海投资的执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为於兵,其基本情况如下:
1 、基本信息
姓名 於兵
| 性别 | 男 |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 | 65012119710826**** |
| 住所/通讯地址 |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路南一巷159号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2 、最近三年主要职务
| 起止时间 | 任职单位 | 职务 |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
|---|---|---|---|
| 2013年至今 | 翰海投资 | 执行董事 | 是 |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义务披露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他境内、境 外上市公司 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四、与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
信息义务披露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
五、最近 5 年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信息义务披露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 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决定及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市公司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亚中物流 1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所致。信息义务披露人作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之 一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认购大洲兴业此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成为发行人的股 东。本次持股的主要目的是进行投资,获取投资收益。
二、未来 12 个月持股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 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大洲兴业拟以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 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3.46 元/股的发行价格,向广汇集团、萃锦投资、翰 海投资、赵素菲、姚军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24.00 亿元,扣除 本次重组中介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用于乌鲁木齐北站综合物流基地项目、社区互联 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设立商业保理全资子公司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金融 机构借款项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置入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的金额不超过交易总额的 25%。
本次权益变动前,翰海投资未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本次权益变动后,翰海投 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翰海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 下: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考虑配套融资) | 本次交易后(考虑配套融资)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翰海投资 | 0 | 0 | 44,576,523 | 6.35% |
二、发行股份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内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包括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 金。其中,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互为条件、同步实施,如上述两项 中任何一项未获相关程序通过,则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内容均不予实施。本次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 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1 、重大资产置换
本公司拟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亚中物流全体股东持有的亚中物流 100%股权
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交易对方通过资产置换取得的置出资产将由广汇集团或其 指定的第三方予以承接。
本次拟置出资产及拟置人资产的定价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 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经公司与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协商确 定。
根据《置出资产评估报告》,拟置出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3,886.89 万元,相对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拟置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3,584.13 万元增值 8.45%;根据《置 入资产评估报告》,拟置入资产的评估价值为 420,515.35 万元,相对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亚中物流净资产账面价值 394,889.31 万元增值 6.49%。
大洲兴业与本次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同意,拟置出资产的 最终作价为 4,000.00 万元,拟置入资产的最终作价为 420,000.00 万元。置入资产 作价超过置出资产作价的差额部分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公司拟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决议公告日,即大洲兴业第八届董事 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3.46 元/股的发行价格,向亚中物流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购买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 的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
上述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大洲兴业将直接持有亚中物 流 100%的股权。
3 、募集配套资金
为提高本次重组绩效,本公司拟采用锁价方式向广汇集团、萃锦投资、翰海 投资、赵素菲、姚军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不超过24.00亿元,扣除本 次重组中介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用于乌鲁木齐北站综合物流基地项目、社区互联网 综合服务平台项目、设立商业保理全资子公司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金融机 构借款项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置入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交易总额的25%。
(二)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决议公告日,即大 洲兴业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三)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涉及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向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1 、向交易对方购买资产发行股份价格
《重组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 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 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及 1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情况如下:
| 市场参考价 | 股票价格(元/股) |
|---|---|
| 前20日股票均价 | 14.95 |
| 前60日股票均价 | 14.04 |
| 前120日股票均价 | 15.81 |
经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股份采用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2.64 元/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实施其他现金分红、送红股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 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主要是在充分考虑近期资本市场环境、公司股票估 值水平,并对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的盈利能力及估值水平进行综合判断的基础上 与交易对方经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60 日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符合《重组办法》
的相关规定。
2 、向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发行股份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价格为13.4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红股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底价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 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四)发行规模
1 、向交易对方购买资产发行股份数量
按照本次交易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的交易作价及发行价格计算,本次交易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发行数量预计为 329,113,924 股。
最终发行股票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如本次发行价格因 大洲兴业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做相应调整时, 发行数量亦将做相应调整。
2 、向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24.00 亿元,且不超过拟置入资产交易价 格的 100%。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13.46 元/股计算,向广汇集团、萃锦投资、翰海 投资、赵素菲、姚军发行股份数量为 178,306,092 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红股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数量作 相应调整。
(五)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对象为广汇集团、西安龙达、广汇化建等 亚中物流的全部股东。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对象为广汇集团、萃锦投资、翰海投
资、赵素菲、姚军。
(六)发行种类及面值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1.00元。
(七)锁定期安排
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锁定期
(1)广汇集团、广汇化建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大洲兴业股份,自该等股份上 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西安龙达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大洲兴业股份,自该 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2)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亚中物流 3 名股东 承诺将大洲兴业向其发行的上市公司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 应遵守上述约定。
2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锁定期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向广汇集团、萃锦投资、翰海投资、赵素菲、姚军发 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 遵守上述约定。
(八)过渡期间损益
各方同意并确认,置出资产于过渡期内产生的损益及变化情况不影响置出资 产的交易价格,过渡期内置出资产所产生的盈利和亏损由置出资产承接方享有或 承担;过渡期内,置入资产所产生的盈利由上市公司享有,置入资产所产生的亏 损由交易对方承担,并由各交易对方按各自持有亚中物流的股权比例于本次交易
完成后以现金形式对上市公司予以补偿。过渡期内损益的确定以交割日审计报告 为准。
(九)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 、上市公司已履行的程序
2015 年 12 月 20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本次重组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 日,大洲兴业与相关各方签署了《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盈 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等相关协议。
2016 年 3 月 4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和本次重组的正式方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 意见。同日,大洲兴业与相关各方签署了《<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协议>之补充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之补 充协议》等相关协议。
2 、交易对方已履行的程序
本次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已分别做出决定,同意以所持亚 中物流股权参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交易 对方法人交易对方广汇集团、萃锦投资、翰海投资已分别作出决定,同意以自筹 资金参与本次配套融资事宜。
(十)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
2、公司股东大会豁免广汇集团及广汇化建以要约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
-
义务;
-
3、本次交易方案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在取得全部批准前不得实施本次重组方案。
三、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一年内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 在重大交易。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除本次交易各方签署的协议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承诺之外,本次交易过程 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安排。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情
况
经自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停牌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 买卖大洲兴业股票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前六个月买卖情况
经自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上市 公司停牌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大洲兴业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 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 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义务披露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义务披露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翰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 在地 |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 号1701 室 |
| 股票简称 | *ST兴业 | 股票代码 | 600603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
新疆翰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注册地 |
乌鲁木齐 |
|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不变,但 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 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
是□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 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 -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0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 0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 44,576,523 股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6.35%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本页无正文,为《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翰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