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Guanghui Logistics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2
Dec 28, 2012
56856_rns_2012-12-28_faee3a36-ca87-4032-a95a-ce1aaa0d8f11.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股票代码:600603 股票简称:*ST 兴业 编号:2012-050
上海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 行”)、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洲集团”)先后于 2009 年 12 月 10 日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于 2011 年 11 月 11 日签订 的《补充协议》、及于 2012 年 11 月 19 日签订的《变更操作协议》 之约定,公司应于 2012 年 12 月 15 日前向浦发银行支付第二期执行 款计人民币 3000 万元整。公司未能按时筹措资金向浦发银行支付该 笔款项。公司已于 12 月 18 公告了该事项。
鉴于公司确实已无能力在约定时间内偿付上述巨额债务,为解 除公司燃眉之急,避免广大股东及投资者利益受损,公司分别于 2012 年 12 月 17 日及 12 月 27 日紧急致函大股东大洲集团,请求其 代为偿还本期 3000 万元执行款项。今接大洲集团通知,大洲集团已
1
于 12 月 28 日向浦发银行直接代偿了该笔 3000 万元执行款。该执行 款代偿完成后,公司将相应减少了对浦发银行的债务,新增对大洲 集团的 3000 万元债务。 公司将积极多方筹措资金,争取在较短期限 内归还大洲集团代公司还款的本金及利息。
浦发银行已于 2012 年 12 月 21 日回函我司及大洲集团并确认, 若我司或大洲集团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含)前,偿付了第二期执 行款 3000 万元,同意提前免除 00088023 、 702599035 、 702599036 号合同项下本公司应承担的 2500 万元债务本金对应的利息、诉讼费 用等的赔偿责任。公司与浦发银行、大洲集团三方《执行和解协 议》、《补充协议》、《变更操作协议》的约定继续生效。
根据协议,公司对浦发银行的第三期(最后一期)债务为 4000 万元,应于 2013 年 12 月 15 日之前支付。
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