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Guanghui Logistic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Mar 25, 2011

56856_rns_2011-03-25_129e930a-7c4e-40ce-8251-f4337066f1e3.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股票代码:600603 股票简称:ST兴业 编号:2011-006

上海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厦门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之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在2011 年12 月31 日前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厦门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 万元。

●厦门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持有占本公司总股本12.04%股份,为 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铁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1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铁铭 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关联交易保证了公司的日常运作,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 良影响。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为了维持公司财务工作的正常运作,拟在2011 年12 月31 日前向厦门 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总额不超过1500 万元人民币。董事会授权董事总经 理彭胜利先生根据资金需要办理向厦门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手续,单笔 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厦门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持有占本公司总股本12.04%股份, 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铁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2、2011 年3 月2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1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厦门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8 票、反对0

1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陈铁铭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上海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就《关于向厦门大洲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 时,关联董事陈铁铭先生回避表决。上述交易行为公平、公正、公开。公司将该 笔资金用于公司日常运作,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方介绍

1、上海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于1988 年8 月27 日,注册资本 194,641,920 元;法定代表人陈铁铭;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1088 号18 楼。 公司主营业务:对新能源、新材料、矿产资源、光电、网络科技产业的投资及投 资管理;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

2、厦门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厦门大洲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于1997 年3 月10 日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铁铭;注册 资本为12000 万元;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国贸大厦33 层B1 座。公司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线路管道安装;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 综合开发经营;旅游资源开发;对工业、农业、房地产业、高科技业、娱乐业、 游乐业、服务业、商业、能源业、采矿业、旅游业、国际货运代理、仓储物流业、 网络科技产业、创新型企业、文化创意产业的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信息咨 询、企业咨询顾问;物业管理。(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 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厦门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持有占本公司总股本12.04%股份, 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铁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

交易标的:公司拟在2011 年12 月31 日之前向厦门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借款总额不超过1500 万元人民币。

四、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交易双方:

出借方:厦门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借入方:上海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公司拟在2011 年12 月31 日前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厦门大洲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 万元。

3、交易价格:公司将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资金使用费;如有需要,公司 应提供必要的担保。

4、协议签署日期:公司将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要签署相 关借款协议,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总经理彭胜利先生根据资金需要办理向厦门大 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手续,单笔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五、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为原公司大股东纺开发向银行借款提供大量连带责任的担保,公司深 陷严重的财务危机,新任董事长陈铁铭先生及厦门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入主公 司时,公司账面资金只有万元不到,日常财务运转根本难以维系。这种严重恶化 的财务状况,使得公司根本不可能获得银行贷款等第三方的资金支持,只能寻求 公司现大股东大洲集团的援助。本次关联交易保证了公司的日常运作,对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在此次关联交易之前,本公司从2009 年以来已经向厦门大洲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累计借款1550 万元,上述1550 万元借款经协商展期至2011 年12 月31 日。

六、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1、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提请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征求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 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海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表决 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就《关

3

于向厦门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陈 铁铭先生回避表决。上述交易行为公平、公正、公开。本次关联交易保证了公司 的日常运作,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会损害上市 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七、 备查文件

  • 1、上海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1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 2、上海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厦门大洲控股集团借款的独 立意见;

  • 3、公司与厦门大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之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3 月26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