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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hui Logistic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l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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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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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1-036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及授予预留部 分第二个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年7月1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 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行 权条件成就及授予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批准程序及实施情况

2018年4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本次激励计划”)、《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 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告编 号:2018-019)。

2018年4月19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

了《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 案,并出具了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18-020)。

2018年4月2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对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18年5月4日,公司披露了《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8-024),监事会在结合公示情况对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出具了《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 况的说明》。

2018年5月11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8-025)。

2018年6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因公司201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调 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实际向22名激励对象授

2

予2,310万股限制性股票和2,31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于2018年7月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首次授予 登记手续(公告编号:2018-033、2018-037、2018-041)。

2018年10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82万股,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82万份,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告 编号:2018-064)。上述未解除限售的82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18 年12月25日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53,524,752股变 更为1,252,704,752股。

2019年4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公司于2019 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1,252,704,752股变更为1,255,826,752股(公告编号:2019-026, 2019-032)。

2019年4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人员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06万股,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106万份,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 告编号:2019-025)。上述未解除限售的106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19 年7月2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55,826,752股变更

3

为1,254,766,752股(公告编号:2019-035)。

2019年7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在行 权前若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 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 应的调整。2019年6月13日实施完成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涉及 派息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首次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调整后回购价格=2.493-0.30=2.193元/股;2、授予预留部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回购价格=2.521-0.30=2.221元/股;调整行 权价格:1、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调整后行权价格= 4.98-0.30=4.68元/份;2、授予预留部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调整 后行权价格=5.04-0.30=4.74元/份(公告编号:2019-037、2019-040、 2019-045)。

2019年7月23日,公司披露了《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行 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2019年7月25日,公司披露了《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 暨上市公告》,2019年7月30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 636.60万股上市流通(公告编号:2019-049)。

2020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了《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结 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

4

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若 在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或股票期权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2020 年4月22日实施完成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涉及派息调整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1、首次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回购价格 =2.193-0.50=1.693元/股;2、预留部分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调整后回购价格=2.221-0.50=1.721元/股;调整行权价格:1、首 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调整后行权价格=4.68-0.50=4.18元/ 份;2 、预留部分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调整后行权价格 =4.74-0.50=4.24元/份(公告编号:2020-035、2020-036、2020-037)。

2020年6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0 年7月2日,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91.26万股上市流通 (公告编号:2020-047、2020-048、2020-050)。

2020年7月1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0年7月22日,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636.60万股上 市流通(公告编号:2020-054、2020-058)。

2020年8月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 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

5

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根据法律规定履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回购注销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84.54万股,加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 次会议同意回购注销的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4万股,合计回购注销286.94万股。注销其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60.40万份。2020年9月28日,公司已完成 限制性股票286.94万股和未行权的462.80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公 司总股本由1,259,896,247股变更为1,257,026,847股。(公告编号: 2020-065、2020-066、2020-079)。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 及授予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自首次授予登记日/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为第三 个限售期/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不得转让、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日/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起至授予登记日/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 限售/行权的比例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20%。

2、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计划授予预留部分的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日/自授予日起24个月为第二个限售期 /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 保或偿还债务。授予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行权期为自授予登记日/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至授予登记日/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 售/行权的比例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数量的30%。

6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第三个解除 限售/行权条件成就及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第二个解 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情况如下:


解除限售/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
行权条件的说明
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此情形,
满足解除限售/行权
条件。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6 名首次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未发生此情
形,满足解除限售/
行权条件。9 名授予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未发生此情形,满足
解除限售/行权条件。
3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的业绩考核: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行权期:以2017 年净利润为基
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30%。
预留部分授予的业绩考核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行权期:以2017 年净利润为基
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30%。
(注: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较低值为标准。
业绩考核目标以未扣除激励成本前的净利润为准。)

公司2020 年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8.29 亿元,较
2017 年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
137.76%,满足解除限
售/行权条件。
4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
度绩效考核合格,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
票。否则,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当期限制
性股票。
16 名首次授予部分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在2020 年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
果为优秀或合格,满
足解除限售/行权条
件中个人绩效考核条
件。9名授予预留部

7


解除限售/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解除限售/
行权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
度绩效考核合格,该激励对象已获授股票期权可按
当年行权比例进行行权。否则,该激励对象根据本
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
注销。
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对象在2020
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结果为优秀或合格,
满足解除限售/行权
条件中个人绩效考核
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行权条件及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第二个解除限售/行权条件已满足,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行权及授予预 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的具体安排

  •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的安排

  • 1、授予登记日:2018年7月6日

  • 2、解除限售数量:本次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为336.8万股。

  • 3、解除限售人数: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人数为16人。

  • 4、股票来源: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

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5、具体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万股)
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可解
除限售数量
(万股)
剩余未解除
限售数量
(万股)
1 杨铁军 董事长 231
46.2

46.2
2 李文强 董事、总经理 154
30.8

30.8
3 崔瑞丽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140

28

28
4 王玉琴 副总经理 112
22.4

22.4

8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万股)
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可解
除限售数量
(万股)
剩余未解除
限售数量
(万股)
5 索略 副总经理 112 22.4
22.4
核心管理人员、骨干业务人员和子公司
高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
其他人员(11 人)
935 187
187
合计(16 人) 1,684 336.8
336.8
  • (二)首次授予部分行权的安排

  • 1、授予日:2018年6月28日

  • 2、行权数量:本次实际行权数量为336.8万份。

  • 3、行权人数: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人数为16人。

  • 4、股票来源: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 公司A股普通股。

  • 5、行权价格: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3.88元/份。

  • 6、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 7、行权安排: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2021年6月28日起至2022

  • 年6月27日止。具体行权事宜需待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实施。 董事会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 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同时于行权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及其他一切相关手续。

8、具体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
期权数量
(万份)
第三个行权期
可行权数量
(万份)
剩余未行
权数量
(万份)
1 杨铁军 董事长 231 46.2
46.2
2 李文强 董事、总经理 154 30.8
30.8

9

3 崔瑞丽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140 28
28
4 王玉琴 副总经理 112 22.4
22.4
5 索略 副总经理 112 22.4
22.4
核心管理人员、骨干业务人员和子公司
高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
其他人员(11 人)
935 187
187
合计(16 人) 1,684 336.8
336.8
  • (三)预留部分解除限售的安排

  • 1、授予登记日:2019年5月29日。

  • 2、解除限售数量:本次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为46.8万股。

  • 3、解除限售人数: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人数为9人。

  • 4、股票来源: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

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5、具体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万股)
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可解
除限售数量
(万股)
剩余未解除
限售数量
(万股)
1 高 源 财务总监 40.00 12.00 16.00
核心管理人员、骨干业务人员
和子公司高管人员以及董事
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8 人)
116.00
34.80
46.80
合计(9 人) 156
46.80
62.40

(四)预留部分行权的安排

  • 1、授予日:2019年4月29日。

  • 2、行权数量:本次实际可行权数量为46.80万份。

  • 3、行权人数: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人数为9人。

  • 4、股票来源: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10

公司A股普通股。

  • 5、行权价格: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3.94元/份。 6、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7、行权安排: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2021年4月29日起至2022 年4月28日止。具体行权事宜需待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实施。 董事会将根据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 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同时于行权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及其他一切相关手续。

8、具体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
期权数量
(万份)
第二个行权期
可行权数量
(万份)
剩余未行
权数量
(万份)
1 高 源 财务总监 40.00
12.00
16.00
核心管理人员、骨干业务
人员和子公司高管人员以
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
其他人员(8 人)
116.00
34.80
46.80
合计(9 人) 156
46.80
62.40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及授予预留部分解除限售/行权条件进行了审核,经核查认为:公 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 限售/行权条件及授予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股票期权行权。

五、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行权及授予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行权条

11

件特别是股权激励对象2020年度个人考核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同 意25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解除限售数量为383.6 万股;同意符合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 为383.6万份。

监事会认为:2018年股限制性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除限售/行权条件成就及授予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行 权条件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广汇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行权条 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1、经核查,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行权条件及授予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 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股 票期权行权。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行权条件及 授予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行权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时三名董事作为激励对象 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限制性 股票的解除限售和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七、律师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认为:公司就本次调整及本次解除限售 / 行权条件成就事项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

12

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获 得股东大会的必要授权,其关于本次调整及本次解除限售 / 行权条件 成就事项的决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关于本次调整及本次解 除限售 / 行权条件成就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 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解除限 售 / 行权条件、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 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解除限售 / 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7 月21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