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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hui Logistic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2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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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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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 年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我们现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 年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 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 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符合《公司章程》、 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 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2020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预计公司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双方 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未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在审议该议案时,两位关 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窦刚贵、宋岩、葛炬 2021 年3 月24 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窦刚贵 宋 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葛 炬
2021 年3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