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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hui Logistic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May 1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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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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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 年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我们现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 年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子公司收购四川广汇蜀信实业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尽快弥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 母公司累计的经营亏损,尽早建立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持续、 稳定的回报机制,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股权清晰,交易价格经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后确定,定价公允且具有 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审议该议案时,三位关联董 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 年第五次会议关于上述关联 交易作出的决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2、关于子公司向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购乌鲁木齐市 汇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协同已有商业保理业务,为客户 提供更加多元、便捷的融资纵深服务,促进供应链管理及服务产业战 略顺利落地,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股权清晰,交易价格经审计后确定, 定价公允且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审议该议案

时,三位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 年第五次会议关 于上述关联交易作出的决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 审议。

3、关于为孙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汇盈信商业保理有限 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为其全资孙公司汇盈信保理公司与正鑫担保 公司及昌河担保公司间形成的担保债务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为债权 到期之日起两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全资孙公司汇盈信 保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符合 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不 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汇盈信保理公司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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