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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hui Energy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1
Aug 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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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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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1-07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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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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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 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8 月23 日 15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 号中天广场27 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 年8 月23 日
至2021 年8 月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A 股股东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 √ |
| 2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的议案 | √ |
| 3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十次会议、监事会第八届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8 月7 日刊载于《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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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别决议议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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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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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华龙证券金智汇3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 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 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 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 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 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 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 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股 | 600256 | 广汇能源 | 2021/8/16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 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
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 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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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登记时间:2021 年8 月17 日、8 月18 日北京时间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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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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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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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广场26 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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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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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戳日不晚于2021 年8 月18 日18:00 时)。
六、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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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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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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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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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广场26 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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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83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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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倪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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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991-3759961,0991-376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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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991-8637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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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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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8 月7 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 年 8 月23 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 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 |||
| 2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暨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的议案 | |||
| 3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 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 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